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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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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主簿虽然死了,可是宋氏生养的几个孩子都被她教养得不错,柯祐的三位嫡亲兄长都已有了功名,大哥已娶妻未生子,如今是举人,二哥、三哥都是秀才。四兄弟里面,仿佛是柯祐最不成器了。
    对于达官显贵来说,柯家如今的光景自然是叫人瞧不上眼的。
    可对于平民百姓来说,一举人两秀才的威慑力还是很不错的。
    柯祺因此把刘谷一家托付给了柯祐。也不用柯祐多做什么,只要他派个小厮隔三差五去刘谷家中转一圈,周围人知道刘谷一家和柯府还有联系,那些人就不敢小瞧刘谷了,自然欺负不到刘谷头上。
    说起来,柯主簿死的真是时候。
    去年秋闱,柯大中了举人,本是有资格参加今年春闱的,但他能中举已是勉强,他的先生也觉得他火候不够,不如多读些书,避开今年的会试,直接参加三年后的会试。柯主簿死在这个当头,柯大需要守孝三年,这三年正好用来安心读书。三年后,他出了孝就能参加考试,竟是半点都没有耽误。
    柯祐看了刘谷一眼,说:“你放心吧,保准不让人欺负了他们。”
    刘谷闻言又战战兢兢地谢过了曾经的主家少爷。
    柯祺和柯祐都有孝在身,因此并不能去酒楼吃饭,既然办好了事,大家就此散了。
    柯祐记得柯祺说过的话,转身回家时,特意绕去金银铺子想要给母亲买一样礼物。他精挑细选了好一会儿,终于看上了一只纯银打造的小王八。他原是想要买金的,可惜他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就只够买一只银的。这王八个头虽小,却活灵活现,看着就是一只正经的好龟,和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
    宋氏见小儿子小心翼翼捧着一只王八说要送给自己,不免沉寂良久。这傻儿子到底是谁家的?
    “怎么想到送这个了?”宋氏问。
    “千年王八万年龟,儿子只想母亲的年岁长长久久、久久长安。”柯祐嬉皮笑脸地说。
    宋氏抽了抽嘴角。她的视线慢慢从小王八身上转移到了柯祐脸上,说:“你如今也大了……”
    柯祐脸色一变,说:“娘!我还小呢!”他真的不愿再读书了。他知道自己实在没有那个天赋。
    宋氏叹了一口气,伸出手指在柯祐的额头上戳了一下,故作失望地说:“我本来想分个铺子给你,叫你好好历练一番的,既然你还小……”她算是早就看出来了,指望小儿子去考功名肯定是不成的了。
    “娘,我已经长大了!这一刻的我早已经不是上一刻的我了,我长大了啊!”柯祐赶紧把小王八放在了桌子上,认认真真地给宋氏捶起了肩膀,“娘,你觉得力道如何?我捶得比嬷嬷们捶得要好吧?”
    宋氏享受着小儿子的殷勤。该死的都死了,该散的都散了,她也用不着再小心翼翼地哭穷了。她当初嫁妆丰厚,自己又擅长经营,手里的私产其实不少,虽比不上豪门显贵,但总归要比寻常的人家富裕一些。可因为柯主簿的一再变心,宋氏在这些年就不得不做出了一副嫁妆即将用尽的穷酸样子。
    柯祺坐上了侯府的马车。
    “你且在城里绕一绕。”柯祺吩咐车夫说。
    说着他又回头看向林管事,问:“我想在外头略逛一逛,不会耽误了回府的时间,可以么?”
    林管事自然是什么都随着柯祺的。
    马车缓缓走着。柯祺掀起帘子看着窗外的店铺。路过一家糕点铺子时,他叫马车停下了。林管事以为柯祺有什么想吃的,立刻表示他可以下车帮柯祺把各样东西买好。柯祺却摇摇头,自己下了车。
    这点心铺子算是中高档的,寻常老百姓们舍不得买,来店里的大都是达官显贵家的为主子们采买的丫鬟小厮。柯祺在店中转了一圈。他并不是特别喜欢吃甜食,但他对甜食的做法却有几分了解。见店中的糕点都很新鲜,样子看上去也都不错,他就称了半斤枣泥山药糕,又称了半斤的双色马蹄糕。
    等柯祺提着糕点回到马车,林管事笑着说起了府中的事,道:“若柯少爷有什么想吃的,只管吩咐厨房就是了。那群惫懒货,平日里总想不出什么新花样,但手艺还是极好的。当然,外头的吃食也别有一番风味,三少爷就总是往府里叫外头的席面。柯少爷只要吩咐小厮一声,自然会有人帮着跑腿。”
    这算是善意的提点了。林管事话中的意思就是让柯祺记得把他自己当主子,在侯府中不要拘束。
    柯祺微笑着,偶尔点头应和,算是接受了林管事的示好。
    待柯祺回到维桢阁,维桢阁内的管事嬷嬷似乎在对谢瑾华汇报事情。柯祺远远望去,只觉得谢瑾华和嬷嬷的表情都有些严肃。不过,等到柯祺走进时,嬷嬷已经说完了话,对着谢瑾华行礼告辞了。
    “发生什么事情了?”柯祺问。
    谢瑾华摇了摇头:“没什么……你办事可还顺利?”
    “再没有比这更顺利的了!以前总听人说过,阎王好过小鬼难缠,寻常人去衙门办事时,会被小吏们在这里卡一下,又在那里卡一下,不塞点银子给他们就办不好事。这回有林管事跟着,人人都认得出他是侯府的人,于是我就狐假虎威了。”柯祺故意说得眉飞色舞,瞧着很有几分“小人得志”的意思。
    谢瑾华知道柯祺是在拿外头的事来哄自己开心,他忍了忍,还是没能忍着,表情严肃地说:“狐假虎威不是这么用的。如今你是府里的主子,林管事再有脸面,也是府里的下人。你用不着借他的势。”
    “那用在我俩之间总是对的吧?你是虎,我狐假虎威。”柯祺笑嘻嘻地说。
    狐假虎威不是什么好词,但用在这里有妻凭夫贵的意思。
    这话确实没说错。
    可这柯祺真是……怎么能把话说得如此直白?
    谢瑾华一时哑然。
    “对了,我给你带了礼物!”柯祺举起右手,扬了扬手中的糕点。
    “礼物?”谢瑾华愣住了。
    柯祺把手中的糕点递给站在不远处侍立的大丫鬟,笑着说:“是啊,出门一趟当然要给你带点小礼物了。这是在城东点心铺子买的糕点,不知道有没有小厨房里做的点心好吃。你先尝尝看,要是不好吃,那就都给厉阳吧。”厉阳胃口很大,明明侯府也不曾饿着他,他还是每天都处在吃不饱的状态中。
    此时的人一天都只吃两顿,因晚上睡得早,天黑就上床躺着了,柯祺就习惯了只吃两顿的日子。不过,在富贵人家中,主子们在中下午时还是要用糕点填补一下。侯府中自然不会断了点心的供应。
    柯祺发现谢瑾华还挺喜欢吃点心的。他送礼当然要投其所好了。
    “既是送我的,如何能让厉阳吃了?”谢瑾华笑道。
    “万一你不喜欢吃呢?不过,我这里还有一样东西,你肯定会喜欢。”柯祺信誓旦旦地说。
    丫鬟很快把点心重新装盘送了上来。
    谢瑾华捏了一块枣泥山药糕放进嘴里,闻言朝柯祺的两只手看去。
    柯祺把藏在身后的左手拿了出来,说:“喏,这是毽子。我仔细挑了好久才挑中这一个,你看这上面的公鸡毛多鲜亮啊!”大夫们都说谢瑾华应该要适当活动一下了,踢毽子就是一个很健康的运动嘛!
    此时还真没有男孩不能踢毽子的说法。不像后世的小学生,仿佛男生踢毽子就显得娘气了。考虑到此时还有男人化妆的雅俗,一些自诩为“美男子”的男人们喜欢往自己的脸上涂白粉,给自己化个厚厚的大浓妆。柯祺觉得惨不忍睹,但白粉妆却在文人中大受追捧。因此,踢个毽子确实是没什么了。
    不得不说,柯祺的眼光确实是不错的,公鸡毛真的很鲜亮,在阳光下都仿佛反着光。
    然而,谢瑾华只觉得这漂亮的毽子正在对自己发出嘲讽。
    “我已经是个处变不惊的大人了。”谢瑾华喃喃地说。
    ————————
    谢瑾华在心里自言自语。
    “家里的孩子玩心太重了,这样可不好。”
    “肯定是因为课业太少了!总之都是闲的!”
    “那就给他增加功课吧!”
    “对!绝对不能在他面前暴露了自己其实一点都不擅长玩毽子这个事实。”
    “……”
    “我的意思是,绝对不能让他玩物丧志!”
    全无私心的谢瑾华郑重地点了点头。
    一切都是为了身为大人的尊严,啊不,一起都是为了柯祺的学业!
    第十章
    柯祺敏锐地觉察出了谢瑾华的那一丝……迟疑。
    谢瑾华毕竟生在侯门、长在侯门,虽然他一直都对柯祺不错,甚至对着柯祺还有了几分刻意的纵容,但这并不意味着谢瑾华就是一个性格温吞的老好人了。事实上,他身上是存着傲气的,而有傲气的人往往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用掩饰自己的喜好。这意味着谢瑾华有时候的演技并不是那么……好。
    柯祺低头看着自己手里的毽子,忍不住掂量了几下。他把毽子往上一抛,又用手接住。
    一个完美的毽子,没有任何毛病。
    柯祺用指尖抚摸着毽子上的公鸡毛。这毛是纯的!是从几十只公鸡中挑选出来的最好的毛,而不是染出来的!后世很难再见到这么好的毽子了。柯祺在心里回想着之前谢瑾华对泥人、转陀的喜爱,不觉得谢瑾华会嫌弃毽子这种老少皆宜的玩具。而既然他不觉得毽子幼稚,那么答案只剩下一个了。
    “你该不会……”柯祺说。
    谢瑾华忽然觉得内疚了,柯祺外出办事还记得给自己带礼物,这份心意是极难得的。他若是说了不喜欢,岂不是伤了少年的心。于是,谢瑾华赶紧说:“你误会了,其实这毽子……确实挺好看的。”
    柯祺了然地笑了起来:“……你该不会是不擅长踢毽子吧?没关系,我可以教你。”
    谢瑾华对此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沉默地捏了一块糕点塞进嘴里。
    柯祺很擅长踢毽子。他念书时,因为家乡的经济发展很慢,小学、初中的基础设施就都不太好。一直到了高中,他考上了位于省会城市的重高,才终于开始接触到“外面”的世界。城市里的孩子在某种程度上要比山区的孩子幸福一点,学校里会定期举办航模比赛、校园音乐节、英语辩论赛等活动,但在柯祺念小学、初中时,碍于条件有限,他们学校就只能组织跳长绳、踢毽子、采茶叶等比赛了。
    柯祺可是能从全校师生中杀出一条血路在踢毽子比赛中夺得冠军的人!
    只不过柯祺已经很多年不曾踢过毽子了。高中时是因为课业忙,大学时因为要勤工俭学也很忙,后来身着西装革履在职场中打拼更无太多的闲暇时间。毽子对于他来说已经遥远成了童年时的回忆。
    穿越后,要不是从大夫那里知道了谢瑾华需要适量运动,柯祺或许一时半会都想不起毽子来。
    柯祺先踢了两脚找了下感觉,然后很快就给谢瑾华做起了教科书般的示范。他能一口气不间断地踢到自己累了才停止。无论是盘踢、磕踢、拐踢、绷踢,还是里接、外落,总之他还很擅长玩花样。
    觉得演示得差不多了,柯祺意犹未尽地用手接了毽子,对谢瑾华说:“喏,真的很简单。”
    谢瑾华又摸了一块糕点放进嘴里。
    柯祺穿着长衫,为了不影响踢毽子,就把衣摆撩起来搭在了手上。这个动作其实有些不雅,但在玩闹时是可以被忽略的。谢瑾华能够接受柯祺的这个造型,但他想象不能自己也要做出这般样子来。
    “先叫厉阳他们陪你玩着……”谢瑾华说。
    维桢阁内的下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临时也能凑出四五个暂时没什么事做的仆从陪着柯祺一起玩。毽子其实是平民玩具,没钱的孩子撸一把鸡毛自己就能做个毽子了,因此小厮和侍女们其实在私底下都玩过毽子。只厉阳除外,他从小跟在谢瑾华身边,谢瑾华从来没有玩过毽子,于是他也没有。
    笨笨的大个子在阳光下卖着蠢。
    谢瑾华看着厉阳,就仿佛看到了自己踢毽子时的傻模样。
    日头高了,还是让柯祺写大字去吧!
    为了调动谢瑾华的积极性,柯祺故意装出一副玩得很开心的模样。不过,他很快就真的沉浸其中了。运动使人心胸开阔,柯祺觉得自己的心态都跟着年轻了。他很久没有觉得这么畅快了。其实踢毽子本来就不只是小孩子的运动,他念大学时,四五十岁的老教授们还扎堆踢毽子、跳绳、练太极呢。
    阳光下,柯祺笑得就像是一个真正的十四岁少年。
    谢瑾华忽然有些意动。
    侯府里的孩子都是三岁开蒙,四岁上学。即便是越长越纨绔的谢三,他在小时候也是很乖巧的。不光是女孩要恪守礼节,其实男孩同样需要守着一大堆的规矩。他们刚学会说话时,就有嬷嬷们来教导他们礼仪了。吃饭要守礼,走路要守礼,坐着要守礼,站着要守礼……大家都像是没有童年一样。
    所以,此时见柯祺带着下人们嬉闹,这一切对于谢瑾华来说非常新奇。
    人们缺乏什么,往往就会渴望什么。
    谢瑾华觉得自己若是真的踢了毽子,姿态肯定要比厉阳优雅些。厉阳不会踢,他肯定能行的!毕竟他学什么都很快!只不过,他现在不想踢而已。对,就是他自己不想踢!不然他肯定能踢得很好。
    于是,谢瑾华又淡定地取了一块糕点,坐一边慢慢地吃着。
    柯祺回头看向谢瑾华,见谢瑾华一脸认真,竟觉得谢瑾华十分可爱。
    因为谢瑾华那样子仿佛不是在看着大家玩闹,而是在故作成熟地研究什么,果然是小大人啊!
    “来啊,一起玩!”柯祺对着谢瑾华招了招手。
    谢瑾华有些不自在地端起茶水抿了一口,然后表情严肃地说:“你该去写大字了。”
    “好的。”柯祺非常配合地说,“我这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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