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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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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瑾华一直是克制的,可他现在却笑得非常恣意。
    柯祺止住了步子。
    阿黄是个苗条的小胖子,浑身上下都透着一种“老子天下第一”的霸气。“阿黄”这名字应该是从它的毛色来的。因为它背上的毛就是黄灿灿的。谢瑾华和阿黄听到了动静,动作一致地朝柯祺看了过来。
    谢瑾华的眼神亮晶晶的,仿佛眼中缀了漫天的星辰。
    阿黄的眼神中却带着不屑,看着柯祺就像是在看着一个愚蠢的人类。
    柯祺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
    这是一只猫啊!柯祺虽然喜欢狗,却有些怕猫。在他很小的时候,邻居家曾养过一只很凶的猫,那猫能吃蛇!吃完了蛇,它跑到柯祺的床上,吐了一堆碎肉。四岁的柯祺因此连做了好几天的噩梦。
    那时候,每当小柯祺不听话了,他奶奶都是这么吓唬他的:“大猫要来挠你的小叽叽了!”
    猫科动物简直就是柯祺的童年阴影!
    柯祺又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
    狗儿砸哎!你竟然和一只猫重名了啊!老爹对不住你,咱们还是忍气吞声改了名字吧。
    第十九章
    谢瑾华很喜欢猫。
    被禁锢在藏珍阁中的那些年,即使谢瑾华有书香为伴,可一个好好的人都被憋出了自言自语的习惯,可见他的日子过得极其寂寞。若不是他的性格颇为坚韧,只怕他早就被逼疯了不可。在那样的情况下,他便自娱自乐交上了三五知己。这三五知己当然就是那几只喜欢躲来藏珍阁晒太阳的野猫了。
    皇宫里也是有野猫的。
    藏珍阁位于内宫、外宫交接处,附近大片建筑群几乎都是用来储物的,根本没有主子住在这里。离着藏珍阁最近的宫殿是秋凉殿,也就是传说中的冷宫,因此大家若没什么事都不爱往这些地方来。
    于是这里就成了野猫们的安乐窝。
    有些野猫是从宫外翻墙进来的,有些野猫是宫里贵主们养得心肝儿溜出去偷生的,总之它们并没有合法的身份。若是被人发现了它们的存在,那么唯恐野猫伤到宫里的贵人,它们只有死路一条了。
    所以,这些野猫都十分机警。
    它们总是能轻易地避开那些消极怠工的扫洒太监们,也总是能轻易捕捉到老鼠、蟑螂等猎物。有一次,谢瑾华甚至还瞧见了一只三花的野猫在啃鱼头,估计是从御膳房里偷来的。这该多有本事啊!
    这些野猫也看不到谢瑾华,谢瑾华却能够看到它们。
    它们总是嚣张地过着自己的生活,有时候从窗户中跳进来,有时候只趴在窗台上,有时候自在地舔毛,有时候一睡就是一整天……有了它们,谢瑾华原本静如死水的日子中才多了一抹鲜活的气息。
    谢瑾华从中得到了慰藉。
    在那之前,谢瑾华从未养过猫。
    在那之后,谢瑾华却觉得自己与它们相见恨晚。
    正因为有了那些日子的陪伴,所以哪怕流浪猫儿有时候脏兮兮的,看上去很狼狈,有时候捕杀玩弄着猎物,看上去很残忍,有时候莫名兴奋又莫名炸毛,看上去很神经……可谢瑾华还是喜欢它们。
    阿黄不算是流浪猫,它是问草园中的常驻猫,但它并不是宠物猫,而是一只有正当职业的猫。
    问草园很大,日常住在这里的人却不多,就算仆人们勤加打扫,也免不了会有耗子出没。于是大家就在园子里放养了一只猫。平时不怎么管它,但等到主子们来住时,它就被禁止靠近正屋大院了。
    作为一只需要自己养家糊口的正经猫,阿黄身上带着显而易见的野性。
    刚发现阿黄时,谢瑾华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和它交流感情了。然而厉桑作为随侍,肯定不能让主子接近凶物。只是见谢瑾华实在喜欢,厉桑只好小心翼翼地走上前进行试探,结果阿黄迅如闪电地对他挥了爪子。哪怕厉桑反应快,迅速把手撤了回来,手背上并没有被挠破皮,但还是留下了一道红痕。
    阿黄转身就跑。
    谢瑾华情急之下学了猫叫。他不是简单地“咪咪”或“喵喵”叫唤两声,而是学得惟妙惟肖。阿黄跑到一棵树下,又转身看向谢瑾华,开始默默地观察起来。厉桑都惊呆了,想不到主子还有这样的技能。
    谢瑾华蹲下身,慢慢地接近阿黄。阿黄并没有特别怕人。每到寒冬腊月,它都会溜到厨房里去取暖。下人们有时候还会给它准备一点点吃食。谢瑾华表明了自己的无害,阿黄也就允许了他的接近。
    当柯祺找过来时,谢瑾华刚把阿黄抱在怀里没有多久。
    阿黄表示已经可以了,这就是给你的恩赐了。好了,你们这帮愚蠢的无毛两脚兽可以退下了。它在谢瑾华的怀里挣扎了两下。厉桑一直提着心,见状便说:“少爷,快把它放下吧。莫要被它挠到。”
    “它……它挠人?”柯祺看着阿黄的眼神已经带上了警惕。
    厉桑把自己左手上的红痕亮出来给柯祺看,道:“比不得驯养好的宠物听话。”厉桑是个左撇子。
    柯祺再次往后退了一步。有关大猫会挠叽叽什么的童年阴影,即便他早已经知道那是奶奶哄孩子时的玩笑话。可是他曾经因为这个玩笑话多次做过噩梦,于是此刻的柯祺还是忍不住觉得……蛋疼。
    谢瑾华松开了手,阿黄在他的膝盖上借了下力,动作轻盈地跳到了树上。
    柯祺看着阿黄,想着另一只阿黄。
    谢瑾华想着阿黄,看着这一只阿黄。
    在此时此刻,两个人的脑电波十分完美地重合了。
    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尽管都叫阿黄,果然还是阿黄更可爱啊。
    谢瑾华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桃园。不得玩物丧志,要给柯祺做好榜样,谢瑾华心里有着身为大人的责任感。因此当柯祺练字时,谢瑾华就在一旁默书。墨是好墨,纸是好纸,笔是好笔,字是好字。
    谢瑾华前世在藏珍阁中看到的很多书其实都是孤本,除了皇宫中有收藏,世间再难得一见了。尽管谢瑾华对于自己的记忆力很有信心,但他还是想要把孤本默写出来用于收藏。这让他很有成就感。
    不过,默写孤本的事需要瞒着谢家人。
    倒不是谢瑾华想要藏私,只是若大哥问起他是从哪里看到这些孤本的,谢瑾华要怎么说?他只能在日后找准时机再一样样拿出来。所以此时就柯祺一个人知道谢瑾华在默书。在谢瑾华看来,柯祺对于谢家的事情知之甚少,只要他表现得坦然,柯祺就会理所当然地以为他默出来的都是谢家的藏书。
    因为这些原因,谢瑾华和柯祺一样,也觉得住到问草园后轻松不少,行事时不用再束手束脚了。
    更何况这里还有猫儿呢!
    至于柯祺说的要置办私产的事,谢瑾华仔细考虑了下,觉得此事大有可为。他骨子里带着谢家人的骄傲,所以并没有什么危机感,只是想到以后当他要买字画时,那千八百两银子难道真的要去公中支取吗?身为庶子,如此就太过僭狂了。但若都指着他那一点月例银子,他一共只够买几幅字画的?
    如此,置办私产就迫在眉睫了。
    只是谢瑾华到底不擅长这些事,因此就都托付给了底下的管事。
    柯祺练完了大字,跑去厨房里弄了一支做工粗糙的炭笔。他用这炭笔在木板上起稿着指甲钳的设计图。他并没有受过这方面的专业训练,因此设计图画得不算专业,但他记得其中简单的物理原理。
    “这是什么?”谢瑾华问。
    柯祺倒也不瞒着,实话实说道:“这是一个用来剪指甲的小器械。喏,你在这里轻轻一按,这里会往下压……”古人其实是很有智慧的,见过鲁班锁的设计图,柯祺便觉得自己画个指甲钳真的没什么。
    没有用过指甲钳的谢瑾华想象不出来指甲钳带来的便利。他只觉得柯祺的设计图看上去很稀奇。
    国画中虽然有时也涉及了透视和光照阴暗面等内容,但比起西画在文艺复兴时期对透视、光线的研究重视,国画中的透视是非常粗糙的。柯祺作为一个绘画界的门外汉,如果让他来总结传统国画和西画的区别,他始终觉得国画需写意,西画要求真。而他所画的立体设计图当然不同于此时的画风。
    柯祺见谢瑾华似乎对他的画风很感兴趣,便随手在木板上画了个立方体的透视图。
    谢瑾华盯着那立方体看了好一会儿,喃喃地说:“我似乎有些懂了……”如果他只是画些静物,当然不需要研究这种新奇的画法,毕竟此时的人不重技巧而重意境。但如果他想画夜宴图呢,要把诸多的人物、摆设融入到同一张画里面,又让他们看上去无比和谐,似乎就可以把这种画法运用进去呢。
    柯祺要给谢瑾华跪了!如果让柯祺来仔细讲讲透视,其实他讲不好,毕竟这些不是他专业内的东西。结果,现在谢瑾华却说他有些懂了,尽管懂了不同于能运用了,但这悟性也实在太过惊人了吧?
    谢瑾华就像是一个天生的文人。
    若是给了谢瑾华充足的机会,柯祺觉得后世人在谢瑾华这名字后面肯定要加上“大文学家”、“大书法家”、“大画家”等词语。不过,站在这样的谢瑾华面前,柯祺倒也不会觉得自卑,因为柯祺擅长的东西,谢瑾华就不擅长了。考虑到谢瑾华的性格,即使他日后能考上状元,他也完全不适合去做官呐。
    “我想要做这个生意。”柯祺对着谢瑾华直言道,“等我把数据再计算完善一下,就让匠人按照图纸先做一个试验品。如果真的好用,到时候可以和剪子、锉刀、眉夹、挖耳勺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套装。”
    谢瑾华从未关注过生意上的事,但他知道孩子是需要多鼓励的,于是笑着说:“这想法不错。”
    “小生意罢了……好在多少会有些进项。”柯祺很有自知之明。如果他不曾进入过上等交际圈,那么他的指甲钳根本卖不动。不过,既然他已经一脚踩进来了,那就趁机拉着谢瑾华多赚点钱吧。后世用于吃喝玩乐的小东西那么多,要是他能把各种小东西一样样琢磨出来,应该够他开个“奇珍阁”了。
    但如果真要弄什么奇珍阁,那么还需要把谢三拉下水。
    作为京城中很出风头的纨绔,没有人比谢三更适合当推广代言人了。
    想着谢瑾华那么喜欢猫,柯祺考虑着要不要给他做个逗猫棒和猫爬架出来。嗯,有了逗猫棒这种猫眼中的圣物,猫是绝对不会挠叽叽的了。从现在开始偷偷地讨好猫主子,应该还来得及的……吧?
    果然还是狗狗最好了,柯祺决定要去信让舅舅给阿黄加两根肉骨头!
    第二十章
    柯祺一共写了两封信,一封信是给舅舅刘谷的,一封信则是给柯祐的。
    给刘谷去信,柯祺当然不是真的为要叫舅舅给阿黄加两根骨头,而是想让问草园的侍从去落泉村认认门,这样一旦柯祺遇到点什么事,就能第一时间联系上舅舅一家。给柯祐的那封信则是为了表示感谢,感谢柯祐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帮他照顾了亲人,顺便再委婉地提醒柯祐日后不用亲自上门了。
    等到柯祐收到信时,已经是两天之后了。柯祺在信里先问候了嫡母宋氏一番,半客套半真心地叫宋氏保重好身体,也感激柯祐身为兄弟能够替他在母亲身边尽孝。总之,柯祺在礼节方面毫无差错。
    柯祐攥着信纸,连鞋子都来不及穿好,就衣衫不整地跑到了宋氏的院子里。
    “娘!娘!小九的信!”柯祐气喘吁吁地说。柯祺在柯家排行第九。
    宋氏放下了手里的账本,道:“莫急,有事慢慢说。他如今可好?信是叫谁送来的?是庆阳侯府的人,还是别的什么人?那人现在可还在?你有没有叫底下的人仔细招待?”便是个下人,只要是从庆阳侯府来的,柯家都不能怠慢了。当然,柯家也不必太过谄媚,因此犯不着让主子们亲自去陪客。
    “这还用说?我如今也长进了。那人原本把信送到就要告辞的,我特意把他留了下来,叫人上了茶也端了点心,只说我要立即回封信,好请他帮我带回去给小九。”柯祐觉得自己的做法值得表扬。
    宋氏的眉目间难掩疲惫,但在心爱的小儿子面前,她很努力地把心中的愁苦压下去了,说:“那你快去回信吧,莫要叫人多等。你再给他封个赏,不需要特意多加银子,咱们家平日是什么章程,你给那人封赏时还是照着什么章程。”太多的柯家也给不起,他们要维持的仅是一种众所周知的礼貌。
    柯祐心里却装着事情,回信不急在一时。他好容易喘匀了气,挥手叫留在屋子里伺候的那位大丫鬟下去了,才凑到宋氏面前扭扭捏捏地说:“娘,小九都主动给我们来信了,那我们是不是可以……”
    宋氏的脸一下子就黑了下来:“不准!”
    柯祐拖长了声音,说:“娘……我上回见着小九时,他说他的日子过得还不错。这回也不需要小九多做什么,哪怕他只是支使个小管事过来呢?有了侯府的面子,很多事情说不定都不叫事情了。”
    宋氏伸出食指,在柯祐的额头上狠狠戳了一下:“你还说你长进了!我瞧着你是越来越糊涂了!”
    柯祐不服气地看着宋氏。
    当宋氏怀着柯祐时,在这个年代算是高龄产妇了。那时柯主簿就已经暴露了他贪色寡恩的本性,什么香的臭的都往自己屋子里拉。柯祐只比柯祺大了一点,结果柯祐排行第四,柯祺排行第九,这中间还有好几个庶子庶女!宋氏那时忙得心力憔悴,以至于柯祐出生时,身体并不如他的兄姐们健康。
    对于柯祐这个小儿子,宋氏肯定是宠着他的,总舍不得他吃苦,也舍不得让他过早见识人性的丑恶。于是,柯祐的性格中颇有些有一说一的直爽。他总是大方地表现出自己的喜好,没什么小心思。
    宋氏叹了一口气,说:“小九从小就是个懂事的。若你是小九,就算过得不怎么好,难道还会直白地说自己过得不好吗?他就算说了,又能改变什么?总不能顺顺利利地从贵人府里挣脱出来吧?”
    “哎呀,我和娘说不清楚。小九是真的过得不错,我瞧着那府里的管事对他很是恭敬。”柯祐说。
    “这就是娘接下来要对你说的了。”宋氏一点一点耐心地教导柯祐,“哪怕他真的过得很好,那你有没有想过,他在侯府中没有什么仪仗,他为什么能够过得好呢?无非就是因为他有自知之明,在贵人面前安分守己。可是,如果你拿着咱们府里的事情去麻烦他,让他借着侯府的名义帮了我们,这在贵人们看来就是不安分了。那他以后的日子该如何?娘晓得你和他关系好,难道你舍得让他为难?”
    柯祐觉得庆阳侯府真是太没有良心了:“那小九还救了谢四爷的命呢!他们怎么敢对小九不好?”
    宋氏故意忽略了这个问题,又说:“再有一个,我们如今便算是已经和小九分家了。你平时爱和他玩到一处去,这个我不拦着你。可是,若他得了什么好处,你就别总是想着要去沾光。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你那个死掉的爹当初要拿你去冲喜,我就是拼了这条命也要把事情拦下来。可换作了小九,即便那时我为他觉得可惜过,却也只是这样了。他的日子是他自己挣的,我们的日子也要自己挣。”
    就算庆阳侯府真是个厚道人家又如何?那也只是柯祺一个人的福气而已。
    因为,如果柯祺现在的日子过得生不如死,宋氏很清楚自己也没法帮到柯祺什么。
    既帮不上忙,又何必死皮赖脸去沾光。
    柯祐觉得无比沮丧。
    他忽然想起了一些小时候的事,其实柯祺刚到柯祐身边时,柯祐对柯祺并不好,还狠狠地捉弄过柯祺几回。从小见惯了父亲为了些通房、庶子呵斥母亲,柯祐心里是极其厌恶庶出弟妹们的。可是,宋氏那时已经瞧出了柯祺本性不坏,私底下曾叫柯祐要善待柯祺,柯祺也用自己的表现征服了柯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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