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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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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屋内突然传来一个弱弱的声音,“还是麻烦你家侍卫,去姚家替我取一套换洗衣物吧,你这个,太长了。”
    国师大人噗嗤一声,忍不住笑了出来,他倒是忘了,他比那只小刺猬的人身要高出两个头,想象一下小刺猬穿上自己那件素色锦缎内衫的样子,一时觉得好笑,一时又觉得浑身莫名的有些燥热……
    打发了人去替小刺猬寻衣裳,国师大人也没有走开,而是守在门外,负手看着这处因为主人家搬走而荒废了的小院,突然就想,如果,有一天,白丰霖不再需要他的扶持了,他是不是,可以把这座小院买下来?这样,就可以和那只小刺猬住在隔壁了呢,想想就觉得很轻松。
    国师大人向来是个想到就要做的性格,当下就隔着门问姚亦昕:“朱神医搬到你们家住了,他这处宅子卖不卖?”
    “你在问我?”门内,姚亦昕沉默半晌回答道。
    “这里除了你我,还有别的人吗?”国师大人斜靠在门柱边慢吞吞地说道。
    众侍卫:“……”原来在主子眼里,我们竟然都不是人?好吧,想了想自己的真身,好几个侍卫忍不住摸了摸鼻子,好像,自己确实不是人来着?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像是骂人的?
    “朱爷爷家的宅子,我也不知道他怎么打算的,不如我帮你问问吧,看看他要不要卖掉,不过,皇城离这里那么远,你在这里买个宅子做什么?”
    “这里离边城大营近。”
    “好,我回去就帮你问。”姚亦昕回道,虽然他没有什么爱国心,但是,既然他生活在大元朝,自然也要为大元的和平努力,国师大人想在这里买个宅子,虽然他没说,但是,姚亦昕总觉得应该是和边城大营那边的事情有关的,想必是有些事情不方便在军营里做,而姚家村的位置又十分隐蔽,想来他是看中了这里的地形环境吧。
    朱爷爷听说竟然还有人想买他那个破院子,毫不在意地摆摆手:“五百两银子,愿意就卖。”
    五百两……您老人家真把人家国师大人当成冤大头了啊?姚亦昕一脸无语,就他们姚家村这旮沓,朱爷爷家那个小破院子,顶破天也不过二十两银子,还得带着地皮一起卖那种,您开口就要人家五百两?姚亦昕觉得,国师大人肯定不会这么人傻钱多的。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土豪们要想做一件事情,是不会去考虑钱的问题的,也或许是在国师大人看来,二十两和五百两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就像对于身价数百亿的富豪来说,一百块钱和十万块钱也没什么区别一样……
    最后的结果,就是朱爷爷真的以五百两的天价,把他家那个破破烂烂的小院子,卖给了“人傻钱多”的国师大人。
    姚亦昕:“……”这真是槽多无口!早知道国师大人这么好坑,他当年还没和他离婚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趁机捞一笔呢?
    寿宴结束后,国师等人又趁夜重新搬回了姚家老宅,大概是因为那五百两银子的缘故,这一次朱爷爷对国师大人的态度好了许多,姚亦昕暗搓搓地想,这个蔫坏蔫坏的老头儿,大概是想把国师大人发展成长期客户(肥羊)吧?
    果然!第二天,姚亦昕就从小八那里听说,国师大人已经和朱爷爷谈好了,今后由朱爷爷供应国师府上一应解毒救命的药丸,这样算来,每年光是制药这一块,朱爷爷就能狠狠赚一笔了,这可真是“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的稳妥买卖啊!
    不过,国师大人也没有吃亏,要知道,朱神医隐退之后,市面上已经很少能买到他老人家亲手制的药丸了,更别提还是有特殊功效要求的,这几乎等于是大师订制级别了,国师大人觉得,一年八千两银子买全府上下(包括墨竹山庄)的人身安全,还是非常划算的,毕竟,他们苏家最不缺的就是银子了。
    “所以说,有一技之长多么的重要!小八,你和阿竹一定要好好跟着朱爷爷学好医术,知道吗?”姚亦昕语重心长地拍了拍小八瘦弱的小肩膀,“咱们姚家以后能不能发家致富,就靠你和阿竹了!”
    “嗯!我们一定会的!朱爷爷说了,等我们把一整本的本草纲目都背熟了,能自己进山采集他指定的药材,就收我们做徒弟呢,不是学徒咯!”小八激动的脸都红了,能被神医收为徒弟,对他们这样的农家子弟来说,简直和考上状元一样。
    “真的啊?那你们可要用心些,争取早点拜师,到时候我给你们准备拜师礼!”姚亦昕闻言也替他们高兴,心里默默想,等到小八和阿竹正式拜师的时候,就去官府替他们消了奴籍,再给他们在村子里每人分两亩地,正正经经做个良民。
    说完了正经事,小八忍不住给自家少爷爆了个猛料——
    “少爷,昨天,我和豆娃去后面菜地抓蛐蛐儿的时候,看到那个苏先生把白总管按在墙上,亲,亲嘴儿……”小八越说脸越红,六岁多的男孩子都知道,已经知道男女有别,更知道同村那些夫郎之间的一些事儿了,连过家家都要分清楚谁是夫谁是郎呢。
    姚亦昕目瞪口呆。
    从朱爷爷家回来的时候,他确实去找了白十三和苏立春,苏立春本身就是国师的人,自然他们家国师怎么吩咐他就怎么做,不过是伪装未婚夫郎,又不是让他伪装成小娘子,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可是,让姚亦昕怎么都没想到的是,他们家白总管,只是低头思考了不到三秒钟,竟然也点头答应了这个近乎荒谬的要求。这会儿他还不知道他们家白总管是潜伏在他身边的地下党呢,还以为他是担心惹怒国师府,让自己不好做,还特意在苏立春走了之后,单独找他聊了一次,让他不要因为慑于国师府的权势就委屈自己。
    没想到白十三却十分淡然地摇摇头,告诉他:“属下并不是慑于国师府的权势,只是觉得那位苏大人确实不错……”
    这下子,就连姚亦昕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人家自己看上了,他做主子的总不能棒打鸳鸯吧?
    只不过,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家白总管勾搭男人的本事竟如此厉害,这才几天啊,都亲上了?如果不是确定白十三是凡人之躯的话,他几乎都要怀疑这位白总管是狐狸精变的了。
    “那,你听到他们说什么没有?”仿佛想到了什么似得,姚亦昕眼前一亮,急忙蹲下来看着小八。
    第29章 和离第29天
    “呃~我, 我们不敢出来, 就躲在豆角架子里,听到白总管呜呜呜的好像在哭, 然后~”
    “然后怎样?”
    “然后苏先生就把白总管压在墙上, 狠狠亲了一口, 不对,是好几口, 亲玩还咬了白总管的耳朵, 白总管好像哭了呢,后来白总管就推开苏先生跑掉了,苏先生后来也走了, 我们就出来啦。”
    “啧啧~难道真是假戏真做?”姚亦昕挑眉想到, 也不知道他俩到底谁是夫谁是郎呢?
    得到了这么一个超级猛料, 姚亦昕晚饭都多吃了两碗。
    反观绯闻双方当事人,白十三从早上开始就一直呆在养鸡场那边,连吃饭都是让回来换班吃饭的瓜娃带过去的, 还煞有介事地说是担心养鸡场那边会有黄鼠狼……呸!他们姚家村有黄阿婆坐镇, 哪个不长眼的黄鼠狼敢来他们村偷鸡?
    还有苏立春,自从承认了和白十三未婚夫夫的关系之后,这厮简直正大光明地出现在姚家村众人面前了,遇到有八卦人士询问,还不忘隔空表白一下,声称白十三一天不答应他,他就一天不离开姚家村。
    “你也不管管他?”姚亦昕谴责地看着正在屋檐下吃着茴香豆的国师大人。
    “你想让我怎么管他?不让他去骚扰你家那个小管家?这个容易!”国师大人拍了拍手, 忙里偷闲养伤养了十来天,身上的余毒已经清理干净,他也该去干正事儿了。至于这只小刺猬?
    国师大人表示,正所谓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既然都想在这里造个庄子了,想必一时半会儿也不会跑到别的地方去,再说了,他还在姚家隔壁买了个宅子呢,虽然老旧了些,修补一番倒也能凑合着住,来日方长~
    他也不知他这副命格未来究竟会怎样,可是,皇帝外甥早晚会长大亲政,到时候,他便能功成身退。距离那传说中的天劫也不知还有多少时日,如果可以的话,他还真想把剩下的时日都留在这有山有水、民风淳朴的姚家村,还有隔壁那只小刺猬。
    小肚鸡肠如国师大人,自己情路不顺,最恨的就是有人在他眼皮子底下撒狗粮!
    当天下午,苏立春就被国师大人打发去了边城军营,对村里人就说跑商去了。
    实际上,这一次苏立春还真可以算得上是“跑商”去了。边城军营是皇室嫡系部队,有什么好东西自然都先紧着他们,这油泼辣子如此美味还能暖和身子,自然是要先给陛下的嫡系部队享用的。
    作为现代人,姚亦昕自然不能理解他这因为嘴馋而随手捣鼓出来的玩意儿,对于北地的边城守军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可是,国师大人知道。
    往年,每年入冬后,边城军营都有因为北地苦寒而冻死或者感染风寒而白白丢了性命的士兵,朝廷也没有办法,就算是陛下的嫡系部队,也不可能各种米粮炭火不限量供应,只能尽量把供给北地的被褥棉衣之类的做的厚实一些,然而,北地动辄零下二三十度的极寒天气,依然让没有空调没有火炕没有暖气的北地军营成为令人闻风丧胆的苦寒之地。
    这也是为什么国师大人说姚亦昕的油泼辣子不愁卖的主要原因。
    别看那油泼辣子不起眼,稍稍用筷子挑一点放到嘴巴里,整个人从舌尖一直辣到尾椎骨,然后,就是一股热腾腾火辣辣的感觉蔓延全身,简直比身边放了十个火盆子还管用。一个百人队,一个月只需要供应两罐油泼辣子,说不定就能让这些士兵免于被极寒天气冻死。
    国师大人让苏立春去军营,就是带了一罐子姚家特制的油泼辣子过去的。
    两天后,苏立春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五大三粗、背着一个包袱的中年男子,苏立春先是带着这名男子去见了国师大人,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出来就直接带着人到了姚亦昕面前。
    “这个月就开始供应?”听完男子的要求,姚亦昕有些吃惊,“可是,现在才刚过麦收……”这种天气吃辣椒,你们就不怕上火吗?
    “姚公子有所不知,边城军营并不只是边城一处,还有更北边的一些驻地和哨点,北方昼热夜凉,白天可能还穿着薄衫呢,晚上就得裹上大棉袄了。守军们日子艰苦,也没法子讲究饭食,都是啃些馒头果腹,这油泼辣子吃了可以暖身子不说,还可代替菜肴,好歹给那些馋嘴小子们改善改善伙食不是?”那壮汉朗声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那行,不过做这个也需要耗费几日时间,订做装辣油的罐子、磨辣椒粉什么的,这样,你给我十天时间,我先给你准备一千罐油泼辣子,可以吗?”姚亦昕在心里算了算,开口问道。
    “十天二十天都无妨,最要紧的是够辣!”那壮汉挥挥手,顺便将自己拎着的包袱拿出来放在茶几上。
    “咱们驻守边关的也没时间去城里换银票,这些是往常分下来的,将军说先拿来冲抵买油泼辣子的银子,不够的话,下次我们来取货的时候再带。”说着就解开了包袱。
    只见那包袱里都是一些缠在一起的金银珠宝,约莫是战利品之类的,也没有分类,宝石项链和银镯子缠在一起,纯金头面又散落在各处不知道是不是一整套,姚亦昕忍不住扶额,果然不愧是性格粗犷的军营汉子们,这日子过得,一个字,糙!
    “用不了这许多,有这两个就够了。”姚亦昕走过来,从那一大堆乱糟糟摆在一起的战利品里,挑出了一个红宝石戒指,外加一块品相不错的玉佩,将剩下的依旧推了回去,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开口提醒到,“金银珠宝这么卖不行的,会亏死的,你们平日闲着无事,也抽时间把那些战利品好好归置归置,再买些檀木盒子装起来,整套的卖比这样混在一起价格要高出许多。”
    “还有,像这种做工粗糙的宝石戒指,那银托子不但不值钱,反倒连累得宝石也掉价了,你们不放都拆开来,宝石擦拭干净单独卖,拆下来的银托子都攒起来,找个银铺子融了换成银锭,比就这么拿出去卖划算得多。”
    “还有这许多讲究?哎呀!亏得老子还以为走得匆忙带的少了呢。”那壮汉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看着剩下的那些,也不好意思收回来,索性又给推到姚亦昕面前。
    “都放在这里吧,姚家公子,你是个厚道人,和那些去咱们军营里收东西的商贩都不一样,这些东西都给你,你看着该给多少那甚么油泼辣子好了。”
    “额~那好吧,那这些就算是你们给姚家铺子的预付款,回头我给你登记一下,往后发出去多少罐油泼辣子,我就给你们减掉一笔,直到用完为止,这期间的账本,我也会让白总管妥善保存好,你们随时都能来查账。”
    “哎呀不用查!再说俺们军营里也没几个识字儿的,姚公子您看着办好了。”
    姚亦昕还是第一次碰到做生意这么“坦诚”的人,他就真不怕自己卷了钱财跑路?这包袱里的金银首饰,好好捯饬一番再转卖出去的话,可是值不少钱呢。
    那壮汉还真不担心这个。国师大人亲口指定的,再说了,不过就是供应些辣油,能有什么?他们也不是笨的,尝到那油泼辣子的味道后,立刻便明白了国师大人的一片苦心,这是给他们这些北地军营的大好处啊!有了这油泼辣子,不但那干巴巴的杂粮馒头变得好吃多了,连晚上守夜巡逻也不冷了呢,苏立春带过去的一小罐子油泼辣子,当场就被十几个将官瓜分一空。
    辣椒他们倒是不稀奇,可是,这辣椒和豆油混合在一起,怎么就能那么香呢?
    一揭开盖子,整个帐篷里都是那种又香又辣的味道,馋的人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恰好当时正赶上饭点,就着大灶上做出来的干巴巴的馒头和两个清汤寡水的菜肉,众人恨不得直接倒一碗油泼辣子,蘸馒头、蘸菜简直不要太好吃,吃完之后,整个人浑身暖洋洋的,比喝了什么十全大补汤还管用!
    最关键的是,苏大人说了,这油泼辣子可不贵呢,那么一罐子才五百文钱,省着点吃,一个人可以吃两个月呢,别人他们不管,反正他们自己,从今往后,每个月起码要买三罐存着才好。
    军营的饭难吃到什么程度呢?
    杂粮馒头里吃出石子儿已经不算是新闻了,还有人在里面吃出一块搭帐篷的毡布碎片呢,还有那菜肉,他们算是陛下的嫡系部队了,待遇比别的部队好得多,每隔几天都有一顿菜或者肉。
    可是,那菜和肉,从大灶上端下来之后,就仿佛和“菜”、“肉”这两个字不太像是一家人似得,肉要么没熟透,还带着血丝,要么煮的太老了咬不动,青菜更是直接在水里煮了一堆,连着黄叶子都没摘就一起端出来了……
    不过,这也怪不得火头军,这么上万人的一支大军,拢共就不到一百人的火头军,哪里还能给你仔细择菜洗菜啊?能把肉切均匀了,就算臂力不错了。
    听到那壮汉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着军营伙食的难吃和可怕,姚亦昕好笑之余,突然想到了他们农场蔬菜的另一个去处:军营啊!
    大军没有那么多人分出来料理食材,可是,他们可以啊!雇佣一些村里的佃农,把农场里出来的那些雪里蕻、豆角、辣椒、大蒜头之类的,腌成咸菜,然后按照后世定食配菜的方式,按照一定的份量装在一起,这样不就可以直接拿出来吃了吗?
    想到这里,姚亦昕看向那大汉,笑眯眯地邀请道:“若是边城无事,这位将军不妨在我们姚家村住上一晚,明日再走,鄙人让庄子上杀了新鲜的鸡鸭,还有上好的五花肉,再来一坛子高粱酒,如何?”
    那大汉听得口水直流,只不过,军规森严,他还是不由自主地看向一边站着的苏立春。
    “明日再回去吧!”苏立春好笑地点点头。边关清苦,他也知道,能趁着出来的机会打打牙祭,这种事情也很常见,再说了,五花肉和高粱酒什么的,他也有点馋来着……
    第30章 和离第30天
    这天晚上, 姚亦昕让白十三去河对岸的佃农家里, 花钱买了三只肥鸡,四只本地的黑麻鸭子, 又去镇上买了二十多斤上好的五花肉, 两坛子高粱酒, 木柴大叔做了满满一大桌子好菜,让姚亦昕招待姚家的第一位正经的采购商。
    “阿昕, 明日我便和他们一起回军营去了, 还是那句话,有什么事情就派人去找我,或者拿着我的信物去找知府大人。”酒席散后, 国师大人停下脚步, 看着跟在身旁的姚亦昕。
    “啊?那个, 谢谢啊。”离了婚还不忘照顾前任,这位国师大人,也没有他想象中那么渣嘛。
    “那, 你在边关, 也要注意安全,别再被甚么狼妖给挠啦。”半晌,姚亦昕实在找不到什么寒暄的话了,只能干巴巴地来了这么一句。
    国师大人一张云淡风轻的俊脸,瞬间黑了。
    “啊哈哈,那就这样吧,你们都早点休息哈, 我去厨房吩咐一声儿,明天给你们准备点路上吃的干粮。”姚亦昕也察觉出国师大人的脸色有点不太对,瞬间就溜了。
    苏立春和那大汉站在后面,憋笑憋的差点内伤。被只狼妖给挠了一爪子什么的,应该是国师大人长这么大以来,最大的黑历史了吧?
    五花肉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食材了,最起码,姚亦昕是这么觉得的。
    小时候因为家里穷,他爸妈要把钱省下来给他们姐弟上学,一年到头也吃不到几次肉,自然是馋的。后来上大学了,家里条件也好转了,每次回家,爸妈依然会买上好的新鲜五花肉,给他和姐姐做家乡传统的梅干菜扣肉和米分蒸肉。
    只可惜,这个时空还没有出险梅干菜,做米分蒸肉的米分也没有,姚亦昕想了想,决定利用厨房里现成的卤汁,给国师他们做些卤五花肉带着路上吃,再烙一百多个香葱大饼,厨房里剩下的一些鸭爪鸡脚鸭头之类的,也一股脑的或卤或酱,里面加了二十多个卤蛋,又凑了一大包卤味给带上。
    这个姚亦昕太有经验了,前世他每回上大学的时候,他妈还有他奶奶都会做许多路上吃的干粮给他带上,生怕他为了省钱一路饿到学校去。从农家常见的红糖锅巴,到卤蛋卤肉,再到路上吃的水果,都洗干净分别包起来,给他塞到背包里,所以,姚亦昕一直都不觉得他比那些家境富裕的孩子差到哪里,或许,他的爸爸妈妈不能给他官二代富二代的身份,也不能给他解决就业买房买车,甚至连大学学什么专业,他爸妈都两眼一抹黑。
    可是,他的父母,和全天下大多数父母一样,把自己最好的东西都给了他。看着一包一包迅速成型的路菜,姚亦昕心情沉重地勉强笑了笑,虽然他好像再也回不去了,可是,大姐比他能干,姐夫也很孝顺,而且那样一场事故,肯定会有一笔赔偿金的,相信爸妈的晚年,应该不会太难过吧。
    “少爷,您这是?”一大早,天还没亮,看到木柴大叔拎着满满两大篮子,没错!是那种农村打猪草的大竹篮子,两大篮子的干粮送到国师一行人的马车上,白十三瞬间就惊呆了。
    “穷家富路,咳!我的意思是出门在外什么都不方便,万一赶路的时候遇到客栈客满呢,多带点干粮,有备无患,而且他们人多,一路走一路吃,吃到军营正好把篮子一扔,多方便!”姚亦昕准备路菜的时候,只想着当年他妈和他奶奶给他准备的那些好吃的,一不留神就做的有点多,也不好意思和木柴大叔说是自己走神了,只好全部都装上了,看起来,好像是有点多了?
    何止是“有点多”啊!这分明是“特别多”!
    苏立春也傻了眼,想到他们一路过来,每天就给他们家国师大人几个白面馒头充饥,顿时心虚地对视了一眼,低下头去。心里还想着,果然到了年纪就应该成亲啊,看看人家国师家的夫郎,年纪不大,做事却如此稳妥,连国师大人出个门,都要准备两大篮子的路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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