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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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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顾云开都很清楚自己非常爱简远,可越发现简远走在音乐这条道路上留下的各种痕迹,他就越觉得自己深深陷入进去。
    这个年轻人身上的闪光点远不止他曾经看到的那么一点,这种感觉就好像他本以为地球已是一个奇迹,直到他进入太空,看到浩瀚群星,被这种存在所震撼,才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多么浅薄。管中窥豹,只见一斑,而当顾云开越深刻的去了解简远,他就越发感觉到自己对简远知之甚少。
    “我倒是还有首别的,不过只会弹几个简单的小节,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那我就换一下吧?”顾云开下意识询问道。
    剧组自然没有异议,倾听音乐总比聆听乱弹的噪音要来得好,如果顾云开真的不会弹别的,他们也可以听着《小星星》进入正式拍摄,就是可能辛苦爱丽莎要听熟悉的儿歌进入状态了。史密斯这才掐了镜头,重新拍摄,估计是打算把这条ng当做纪念。他又拆了片蔓越莓饼干塞进嘴里,示意场记开拍,神情不自觉温和了许多。
    尽管史密斯跟斯蒂芬都知道蓝瑟有点儿不怀好意,那家伙总是在别人那吃了瘪就跑到他们面前来显摆。可最开始的时候,史密斯的确并没怎么对顾云开这个人物上心,直到简远暴露出他追星的事情后,史密斯才开始对这个男演员有了点印象。
    不过想想也无可厚非,蓝瑟不是个无的放矢的人,斯蒂芬在圈子里混了这么久,脸皮早就磨炼的齐厚无比,自然也不是什么会因为老朋友的介绍而抹不开面子随便塞角色的人,史密斯早该意识到的。
    在确定合作之后,史密斯不管是出于对老朋友的支持,还是对自己即将合作的演员的好奇,都特意为此看了一遍《特工联盟》,顾云开算不上出众,却可以称之为出色。
    对于死神这么一个赶鸭子上架,几乎可以说是临时救场的角色,顾云开能有这么高的完成度的确足以证明他的能力不容小觑。演员对角色的诠释也是需要时间的,有天赋到夏普那种地步的,史密斯进入圈子这么多年以来也就见过他这么一个,其他的说什么老天赏饭吃的基本上多多少少都有些水分,更别提很多影后影帝私底下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努力琢磨角色,提出自己的想法,才能换来在屏幕上的一次次认可。
    至于那些在通告上忙着吹牛的所谓明星演员,就更是举不胜举了。
    这是娱乐圈的颓势,没有人会比史密斯更了解这些操作,他出品的不少商业片其实也是流水线工程加上本身的导演能力,这才造出一个又一个成功的口碑跟优秀作品,而现在的明星也在慢慢变成流水线商品起来,人们的容忍度慢慢被挤压变低,再也不会像当年那样苛刻。
    史密斯拍摄独立片,除了自己的梦想,也同样是不想被圈子所腐化。
    顾云开的表现的确不够完美,可是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实在是无可挑剔了。
    斯蒂芬是个实打实的处女座,倘若顾云开表现的不是契合他心中对死神的想法,那么就算砍掉这个角色,顾云开也绝对会被换下去。
    但凡一个人看中意了,对方只要不表现出过大的反差,自然就会越来越中意,史密斯对顾云开也是如此。他本身就不是什么天赋型的导演,跟斯蒂芬这种天才导演走得是两种不同的道路,对于顾云开这种认真勤奋的演员,当然也更为欣赏——与之相反的,斯蒂芬就比较喜欢夏普,可史密斯觉得夏普太跳了。
    大概是天才之间的脑电波总是与众不同的。
    而片场里的拍摄也进展了一小半,史密斯一直紧盯着监视器,确保得到的是自己想要的画面。
    “你一点都不生气?”
    凯莉的声音有些尖锐,她涨红了脸,难以理解的打量着坐在琴凳上的罗曼,对方空洞的目光毫无神采的落在虚无处。这个可悲的小人物,这个可笑的孤芳自赏者,他竟然不为所动,连拿正脸对着她都做不到。
    她几乎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尽管凯莉的确是个平庸的女人——她自己也承认自己毫无定性,爱慕虚荣;可她并非是个恶毒的女人,也极少诅咒谩骂他人。凯莉脸上又很快露出了羞愧的神采来,那点善良又再冒出头来,她知道罗曼的缺陷,这是她最不该攻击这个男人的地方。
    尽管罗曼一无所知,可凯莉还是在心里为此致歉。
    对方比凯莉所以为的要更从容和善的多,他的手落在冰凉的琴键上,顺着声音变动着身体,可仍然微微偏着身体,于是凯莉就改变了自己的站位,让他们俩面对面着,并且跪坐了下来,仰视着这个曾用音乐征服她心灵王国的男人。
    她刚刚让虚荣心吞噬了自己,只因为罗曼压根没为她的新男友吃醋这事儿而感到无名的怒火,对魅力的自信受挫这事儿让凯莉几乎想要口出恶言,然而她依旧克制住了。
    “别这样,罗曼。”凯莉捧着这位音乐家的手,柔声道,“你不必掩藏自己的情绪,我真挚的为此感到愧疚,但你应当明白……”
    她依旧不能相信罗曼是真的不为之所动。
    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一旦陷入对自己魅力的盲目自信之中,他就变得毫无理智起来了。
    “凯莉。”音乐家轻柔的说道,他的声音低哑而冷淡,“我爱你更胜过自己,你的陪伴对我已是恩惠,我还能再奢求什么呢?请相信我,我绝没有任何隐瞒。我并非聪慧明智之人,也不是学识渊博之徒,我很清楚自己,实在是个枯燥乏味的生物,我明白自己最引以为傲的音乐对你而言实为一文不值,假使你选择更好的人,我也没有什么可责怪的。”
    爱丽莎几乎从内心深处弥漫出了悲伤,她怔怔的看着顾云开,对方模仿瞎子模仿的惟妙惟肖,那目光空洞洞的,好像落不到任何一样事物的身上,他那般温和的贬低自己,像是做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坦坦荡荡的将自己的内心完全剖析给眼前这个恶毒卑劣的女人,全无半分保留。
    几乎让爱丽莎的心都碎了。
    凯莉显然也猛然生出同情与怜悯的感情来,她内心渴望得到关注与爱意的那部分被满足了,因此就有心情去欣赏跟关切别人了。凯莉也许并非是个好女人,将来却说不准会成为一个好母亲,她紧紧握住罗曼的手,自心头涌出那种对无辜稚童的怜爱与关切来,对方那体贴温顺的性格成功引起了她内心最深处的歉意与不安。
    “可千万别这么说,罗曼,你再好不过了,你只是……”她说不下去了,那目光落在罗曼的双眼处,对方一无所觉的聆听着,于是凯莉匆匆的改了口,“我可喜欢你的音乐了,你放心吧,我依旧照顾你,什么都不会改变。”
    罗曼轻柔的抚摸着她的脸颊,他的手摸索着,落在凯莉充满魅力的脸上,然后摸索着用掌心困住她的脸颊,神态既不刻薄,也不冷酷,只是温和的祝福着:“凯莉,假使他愿意与你结婚的话,你便真正幸福了,那我也便会幸福的。”
    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结束的凯莉欣喜若狂的拥抱他。
    没注意到罗曼担忧而理智的表情。
    她也从未意识到,罗曼比她所以为的更早“看”穿她与那名情夫自私软弱的本性,这会儿凯莉还沉浸在被理解与被谅解的幸福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章的思路,小远那句话其实灵感出自孟子的典故,大家比较清楚的俗话: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那里面大概是这样的,孟子问宣王爱好音乐的事,宣王闻之色变,说我不喜欢雅乐,喜欢俗乐。(我觉得宣王闻之色变就可以看出大家其实都是差不多的,喜欢雅乐的diss俗乐的)
    孟子却说了句:古乐与今乐是差不多的。
    然后就是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孟子其实说得是治国之道,跟宣王明说你喜欢音乐的时候,百姓也与你一同欢乐,这就是众乐乐;假如宣王奏起音乐,百姓却民不聊生,痛斥宣王骄奢淫逸,那就是独乐乐【大概是这样,不详解了】
    其实跟音乐概念不太相关,但是我觉得孟子的态度很有意思,他说雅俗是差不多的,我想了想,从里面衍生开了一个概念,也就是雅俗之分,不管是雅还是俗,人们听音乐本来就是为了快乐,这玩意说实话不能吃饱穿暖,每个人的审美不同,不必过分要求别人与自己相同,也不必刻意贬低别人的品位【当然话是这么说,可我还是要diss一下乾隆的农家乐审美╭(╯^╰)╮】
    然后上一章看回复说前几章有些拖沓跟重复,还有些是直接说我水过一章。
    这个我不知道是读者跟作者的思路不同,还是怎么样,其实就如同这一章所说
    云开为了饰演音乐家而观察小远,从而发现简远更多不同面,也是在完善简远本身的塑造,工作穿插在爱情里。
    正如我所说,我的文笔控制力只能到此为止,剧情节奏怎么样算快怎么样算恰到好处,怎么样又算慢,我对这个概念真的不太强,只能说我写我自己今天想写的,我写了我觉得有必要写的东西。
    跟看了新章觉得失望和拖沓的读者们道个歉,因为总是很难平衡的,像小远不出场塑造薄弱,出场了又觉得太多,过于拖延;想看事业的不想看爱情线,想看爱情线的又觉得事业过多,我没法满足所有人的想法,只能尽可能的希望大家看得开心。
    总之不好意思,是我能力有限。
    第105章 真面
    “你的袜子在那里。”
    洛璇顺了顺待会儿简闻要穿的大衣放在了衣架上,往床底下指了指, 她的丈夫在除了音乐以外的任何事情上总是笨手笨脚的, 又怕冷的要命, 天知道这会儿才刚到十月份中旬,他就把自己穿得像是个圣诞老人。
    简闻微微撅起嘴, 嘟嘟囔囔了几句让洛璇听不明白的话,穿着他的麋鹿棉袜——这本来是洛璇买给简远穿得,不过简远更中意大头猫, 所以剩下来的麋鹿留给了简闻, 他还因为这事儿发了脾气, 不过最后抗议无效,还是老老实实的穿上了。
    至于洛璇有几次看到简默也穿着同款的麋鹿袜子, 那就不可深究了。
    打理完简闻待会儿要用的东西之后, 洛璇这才穿着睡袍走到了梳妆台前给自己梳起头来, 她刚刚洗漱过了, 头发不知道是不是睡觉的时候没注意到,打结打住了, 梳下来的时候顺不开, 只好拿小剪刀剪掉, 而简闻在她身后叠被子。
    这个早晨跟往日没有什么两样, 直到简闻忽然开了口。
    “简远还没回家?”简闻把穿好了袜子的脚塞进棉拖里头, 老实的像个幼稚园刚午睡醒来的小孩子,他将窗帘拉上,又把窗户推开来, 早晨的冷空气让简闻下意识皱起了眉头,不过屋子里太闷了,他需要点新鲜空气。
    “是啊,他不是说了嘛,这几个月都不回家。”洛璇正在梳妆台上瓶瓶罐罐里翻找自己的眼霜,漫不经心的指了指简闻身后的桌子上,“热水在你后头的桌子上,哎呀,你不要老是简远简远的全名叫他嘛,听着都不亲热,你就不能叫叫他远远,小远,阿远什么的吗?就算儿子大了,也不用这么拘谨啊。”
    简闻转过身站在桌子前,一只手抄在裤兜里,另一只手端着水壶倒热水,衬衫掀出来小半角,被他又重新塞了回去,确保自己整整齐齐了之后才皱着眉端起热水杯,淡淡道:“他现在已经不是个孩子了,你老是这么喊他,要是被人家听见了,他在同事面前会没有威严的。”
    “我们又不是什么外人。”就算是跟简闻生活了这么多年的洛璇,有时候也实在是忍不住想撬开丈夫的脑子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她无奈的叹息道,“而且现在是私底下,你这么叫叫有什么关系,远远自己又听不见。”
    简闻对她这套说法嗤之以鼻:“你都喊成习惯了,哪止是私下喊喊。”
    “好好好,你说得最有道理了。”洛璇也有些无奈,索性不与丈夫较真,加上她的确喊习惯了,于是又问道,“你对顾云开怎么看啊?”
    简闻真是纳闷,怎么谁都问他对顾云开怎么看,难道现在跟顾云开交往并且打算结婚的人是他而不是他的儿子吗?
    为什么所有人都要多嘴问一句他对顾云开怎么看。
    还是说现在的人类除了用眼睛看人之外,还发掘出了其他器官的妙处,而现在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不知道了?
    “他跟我有什么关系。”最终简闻只是这么说道,他不太清楚妻子什么时候跟他的兄长简默的脑电波忽然同路了起来,这让他多少有点忧心忡忡,生怕向来甜如蜜糖的爱妻提前就进入更年期,其他倒没有什么,只不要变成像是简默那样蛮横不讲理的性格就可以了。
    至于简默本人,他早已经对弟弟七弯八拐的脑回路彻彻底底的死了心,自然也不会像是洛璇那样非要问出个黑白是非来。
    洛璇险些要尖叫起来了,她难以置信的转过头,打量着丈夫毫无所谓的面容,脸上温情款款的笑意几乎挂不住,她把梳子一下子拍在了桌子上,那声响吓得简闻差点打了个哆嗦——他生来是要欣赏曼妙的音乐的,因此讨厌噪音,可又不能对妻子发火。
    “你刚刚说什么?”洛璇的脸色发沉,她差点就要嚷起来了,“这事儿跟你没有关系?他可是小远喜欢的人,你作为小远的父亲难道不应该发表点意见吗?”
    谢天谢地,洛璇正是这点远远胜于他人,假使简闻说错或是做错了什么,她起码会叫简闻清清楚楚的明白跟意识到究竟是哪句话惹得她勃然大怒。尽管知道了也无从帮助简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过他好歹可以从这些地方入手分析。
    “你在大惊小怪什么?”简闻责怪的看着她,然后他抬起了手表看了看时间,时间还充裕得很,脸上于是露出那种让洛璇无法抵挡的不以为然来,他平静的说道,“你刚刚的嗓门真是把我吓了一跳。”
    洛璇深吸了口气,克制住自己的怒火,咬牙切齿的说道:“好了,别说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了,这怎么就是大惊小怪了,你跟我两个人的孩子决定未来要携手一生的人,你对他没半点想法,觉得他对你无关紧要,唯一的想法就是我刚刚的嗓门吓了你一跳?”
    “好吧,那我就说得更清楚些好了。”简闻不经意的叹了口气,他放下那个喝了一口烫得舌尖发麻的热水杯,走到了洛璇的椅子后头,伸手微微环了过去,而洛璇则往后稍稍倚靠了些,极自然的靠在他怀里。每当简闻决定服软些的时候,他总是会这么静悄悄的向洛璇示好,他平淡的开口道,“不管他是脱俗还是庸俗,我都不喜欢他,可那又怎么样,会改变什么吗?简远会因为我的主意跟那个男人分手吗?”
    洛璇略微吃惊道:“你为什么不喜欢他?咱们俩去看电影的时候你不是还很喜欢他演的死神那个角色吗?”
    简闻从善如流的改口道:“好吧,那么我喜欢他。”
    “你不是刚刚说不喜欢他吗?”洛璇简直是要糊涂了。
    简闻扶着她的肩膀询问道:“你瞧,这一切会有什么变化吗?我喜不喜欢他,对他怎么评价,怎么看待他,会影响任何事情吗?你询问我的意见毫无意义,你应当询问的是简远,看他能不能确保自己一辈子喜欢那个男人而不后悔。”
    洛璇终于反应过来了,她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简闻,无奈道:“可你是远远的父亲,如果你也喜欢顾云开的话,远远心里当然也会高兴些啊。”
    “是吗?我倒觉得未必吧。”简闻冷淡的说道,“顾云开对我来讲本就是外人,简远是我的儿子,但凡他有什么冒犯与失礼的地方,我最终只能选择原谅他,可顾云开不同,他冒犯了我,我没有必然的原因要原谅他。他与简远建立的是另一个新的家庭,我们的意见很重要吗?假如知道我的想法,简远又不得不为我们之间费尽心机,希望修复这段关系,何必自寻烦恼呢。”
    “那你为什么不喜欢他啊。”洛璇得到理由后就变回了原先的模样,她将手枕着桌子,侧着头看向丈夫,疑惑道,“他这么漂亮,能力也很优秀,对远远又好。”
    简闻像是听见了什么荒诞无比的言辞一样见鬼了似的看着洛璇,也疑惑道:“那又怎么样?按照你的说法,简默长得也是人模狗样,地位又高,对远远也很好,难不成我就该喜欢他。”
    洛璇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拍了下简闻的手道:“你怎么能拿咱哥说事儿啊。”
    这下简闻是真的想不出来妻子脑子里在想什么了,他困惑的看着自己的手,最终摇了摇头,决定放弃沟通,不再浪费精力回复她。他知道妻子的脑海里总是装着一大堆古古怪怪又显而易见的浅薄问题,这些问题绝大多数时候都没什么价值,有时候回答的不够详细还会激怒她,还是不要继续话题比较适合。
    其实比起妻子所担心家里人对顾云开的看法,简闻倒是更在意简远对顾云开的想法。
    顾云开对于简远而言,究竟是一时忽然生起的兴趣——就像骑马绘画之流,一时珍爱要紧如命,过段时日却会立刻消退的小爱好;还是会让他发狂生气,可是怎么也罢休不了的挚爱。
    后者倒还好,假如是前者……
    简远从小就备受宠爱,他这一生顺遂无比,唯独只有音乐叫他吃尽了苦头,其他的东西即便没有天赋,他也不会过分纠结,只要体验到这项爱好带给他的乐趣就足够了,等到劲头过去,万事皆休;唯独只有音乐,他从小到大,花费了不少心力在这方面,比玩乐甚至是钻研其他艺术的时间都长,可对一切都只有三分钟热度的简远唯独没有放弃过音乐。
    比起溺爱简远的妻子跟兄长,简闻要更理智也更清楚的认识到那个孩子骨子里倔强的狠劲。
    他可不是什么温顺无害的纯情乖宝宝。
    ……
    拍摄还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简远虽然忙碌,但是有时候也会抽空拨冗来看看剧组的情况。看得出来史密斯的确是很喜欢简远,每次简远来到剧组,简直都像个小皇帝驾临这小小的剧组,爱丽莎跟顾云开也能因此获“利”,稍微喘口气。
    在剧组里头的时候,为了照顾史密斯的心脏,顾云开跟简远总会互相装作不认识,这本来就是个大乌龙下形成的巧合,他们不想让这位导演觉得他们俩是在故意戏弄人,所以将错就错,毕竟突然解释太过刻意,这件事最好在拍摄期间就这么维持原状下去,等到拍摄结束了,之后他们如果有合适的时间再宣布的话,不管史密斯怎么看,总归都算不上故意戏弄了。
    然而这样相处的方式又带来了另一种全然不同的感受。
    顾云开慢慢意识到,每当简远会来到剧组里头,无非是他创作完的那段时间,迫不及待的想跟自己展现他的天赋与优秀,因为他们俩虽然眼下姑且算是同居,但事实上依旧是聚少离多,好在还有剧组可以合理的见面。
    正好剧组里也有钢琴。
    剧组的人都挺喜欢简远的,尽管他到来的时候大家总要听一场钢琴独奏,不过毕竟是休息时间而不是工作,更何况也不强制性。史密斯倒是对简远的音乐相当有热情——热情到如果顾云开不知道他们俩是忘年交,就会怀疑史密斯对简远有意思的地步,之后简远还小小赚了笔外快,他有几首即兴创作的曲子相当适合电影,史密斯跟他议价买了下来。
    先觉得史密斯态度有问题的是爱丽莎,她思前想后,女人八卦的天性战胜了谨慎与礼仪,慢悠悠的在顾云开身后站定了,似乎是笃定了男朋友的好友绝对不会出卖她,这才微有些警惕的开口说道:“你觉不觉得史密斯先生对简远先生有点过于热情了?”她的眉毛自然而然的皱起,又开口道,“不过说起来……”
    “什么?”顾云开微微一笑,倒没太在意爱丽莎的反应,只是一心一意的看着正在跟史密斯讨论曲谱的简远,他最近ng了不少次,史密斯觉得他饰演盲人的目光太过灵动了,有几次甚至恨铁不成钢的说不需要他的眼睛那么会说话。
    顾云开差点没分辨出来对方是在骂自己还是在夸赞自己。
    “你也很在意简远先生。”爱丽莎目不斜视的微笑道,她端起桌子上的饮料就着吸管小小喝了口,“请放心,你知道的,我与你合作的很愉快,也并无意在感情上指责些什么,更不是卫道士,你是我跟亨利共同的好友,我自然不会做什么使你不愉快的事情。只是我从亨利那听闻,你似乎是有一段稳定关系在的。”
    她的声音低沉而喑哑,可每个字都吐露的相当清晰,它们组合在一起,就成了一句委婉又犀利的暗示跟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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