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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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殊也不见回来,不然也能问问他了。本来这个点就没什么人,卖的品种还这么单一,怎么有生意?
    还有啊,身为老板,他的心也太大了,居然就这么把店给丢她一个新来的人。也不怕她起了坏心。虽说这里没什么现金,但楼上楼下的家具也能卖不少钱吧。
    晚上10点,正式开始营业。然而,直到2点多,还不见有人来。
    程小花也算兢兢业业,强打着精神守着店。眼见快要熬到下班的点了,忽然听到有推门而入的声音传来。
    她一转头,就看到个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子蹦蹦跳跳地走进来。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白色的长筒袜,脚上还踩了双白色带蝴蝶节的小皮鞋。长长的头发挽成了个可爱的丸子头。她寻了个座位坐下,清脆脆的喊了句:“两份馄饨,打包!”
    起初还以为她是和大人一起来的,可是门外也没见其他人。
    程小花又瞄了眼手机上的时间:凌晨2点45分。心里暗想:哪家的家长心真大,半夜三更叫个孩子出来买宵夜,也不怕出危险。
    不过这些事也不便多管,程小花道了一句:“稍等,马上就好”后跑到后厨煮馄饨。
    因一直没有客人,她没有事先在大锅里煮水,怕浪费煤气。只事先烧好了两壶热水,这会儿就直接热水下锅,不多会儿水滚,馄饨下锅。
    趁着煮的空档,她拿出个两个大的打包盒,想往里头加些配料,调个汤。然而,偌大的厨房里,不但没有配菜连盐都没有。没办法了,就直接用白汤配了。
    两份馄饨打包好之后,程小花拎出来放到小女孩的桌前,“好了。一共……一共就给20块吧。”
    一共该收多少钱?老板没说,她也不知道只能自己估了价。
    小女孩子掏出了两张钱放到桌上,拎起馄饨正要走,程小花忍不住开口说:“小妹妹,下回晚上不要一个人出来了。多不安全呀!想吃馄饨,可以让你家人出来买。”
    “没事,我走惯夜路了。”小女孩说着又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我哥那人,就是太懒了,自己想吃还总指挥我跑腿。连锁店总算是开到了这儿,我少跑不少路。要搁以前,我得跑到隔壁市买宵夜呢。”
    小女孩说完就蹦蹦跳跳地走了。
    隔壁市?买宵夜?程小花有点怀疑自己听错了。伸手拿起桌上的钱,刚才没在意,这一看吓得是连钱都拿不住了:竟是两张面值10元的冥币!
    这时,她才想起那小白孩的脸好像特别白,白得有些诡异。
    “啊!”她后知后觉地尖叫,按电视剧里的套路应该直接晕倒才是,但大概是经历过许来凤事件,胆量居然大的怎么都晕不过去。反而是叫了一声之后,自己都觉得有些尴尬。
    想逃离这里吧,可是外面更黑,还是这里亮着灯的感觉稍好些。
    3点半的时候,店门又被推开了。程小花打了个激灵,大着胆子抬头一看,还好不是什么古怪的客人,而是景殊回来了。
    景殊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已经下班了,你怎么还不上楼睡觉?”
    程小花走近两步,用颤抖的手把那两张冥币递给他,“你这个店到底是什么店?怎么会,怎么会有鬼来买馄饨?”
    “鬼?”他皱了皱眉头,接过钱放在鼻尖嗅了嗅,说道:“她不是鬼,不过也和差不多。她叫常小白,是地府司的公职人员,也是负责临江区这一片业务的鬼差。”
    “地府司?业务?鬼差!”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胆子很小,可是偏偏又喜欢灵异故事,不看心痒,看了好几天不敢睡。所以我就想,要不我写一个胆小女生也能看的鬼故事吧。不太恐怖,但是又有点阴森的感觉,我叫作“轻灵异”,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
    这个故事是我很久前就构思好的,由好几个单元的小灵异故事串连起来。男主是景殊,我很喜欢这个名字,此景有殊颜。
    第4章 地府司太欺负人!
    也是景殊方才走得急,没来得及说明。又或者是以为第一天开业,不太会客人,因此吓到了程小花。
    随着时代的变迁,地府也已经不再是往常人们记忆里那些阴森恐怖的地方。反而更像是一个庞大的公司,甚至连名字都改叫:地府司。老板就是冥王,底下还有判官,判官呢又分总判,省判、市判。等级分明。
    “那常小白是不是就是黑白无常?”
    程小花小时候听过一些鬼故事,里头经常有黑白无常的身影。而常小白又自称有个哥哥。
    “算是其中之一吧……”
    世界很大,每天死去的也多。如果只有黑白无常两位,又哪里应付得过来呢?所以,每个市、每个区都有专职的鬼差负责勾魂。
    像常小白就是其中一位。属于地府里老牌的鬼吏,为地府司服务已有好几百年了,今年还和她哥常青一起,被评为地府司年度优秀员工。他俩主要服务的地区就是望江市瞎下的临江区。
    这些鬼差白天在地府,夜晚到人间界上班。工作中,少不得也需要吃点宵夜什么的。去寻常的店里买不太方便,且不说营业时间了,付钱的时候突然掏出几张冥,那不也得把人吓死?万一遇到胆大的,认为是用假钞报警抓人也不好啊。
    这年头经营企业都讲究关怀职工,以减少员工跳槽。地府司在这方面反应要迟钝些,近五年内才陆续在人间开出了连锁馄饨铺。“444”开头的,就是地府司的意思。这也是为什么只在半夜营业。
    而程小花所在这家是望江市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444号馄饨铺。
    “那‘—1’又是什么意思?”
    “编号。”
    简洁明了,这就是地府司的做事风格吗?
    “那你,你是不是人?”
    乍一出口,怎么像是在骂人呢?
    好在景殊也没在意,说:“我是地府司正式职员,这家店的店长,级别a5。你现在的级别应该是a1。a代表的是后勤人员,数字代表的是级别。”
    提到地府司,程小花忽然想起手机上的那个app ,掏出手机问:“这个什么地府之家也是你们的系统吗?”
    景殊瞄了一眼,“是。你不是都已经做过一次任务了吗?我还以为你都知道了。”
    那叫什么任务,简直就是惊悚好吧!
    “那个,我能不能不做了?”天天和这些东西打交道,程小花很担心自己早晚被吓出精神病。
    景殊淡淡地说了句:“不能。”
    程小花欲哭无泪:“不带这样玩的!我要是知道你们都不是人,我才不会千里迢迢跑到这儿来!”
    景殊说:“怎么后悔了?可惜,世间没有后悔药。你的信息已经被地府司采集到,现在属于是实习人员,实习期为一个月。”
    打开地府之家的app在个人资料里,果然看到职务一栏写着:实习店员。
    “那,如果实习不合格呢?”程小花还存着一丝侥幸。
    景殊斜了她一眼,刹那间,她只觉周身如置冰窖,不寒而栗。
    “万鬼噬身的滋味,我劝你还是不要轻易尝试。”
    程小花抖了抖,心中暗骂: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
    尽管心有所恐,可已经上了贼船也就只能认命了。
    程小花自小父母早逝,寄养在舅舅家中,舅舅性子冷漠万事不上心,舅妈为人刻薄,表姐、姐弟都是自私的性子。在这样的环境下,程小花的独立性很强,适应能力也不错。
    算了,地府司就地府司吧,就当是普通的公司也一样,反正有工资领就行。
    回到宿舍,她倒到床上就呼呼大睡了,也没有因先前的事影响到睡眠。
    一觉睡到中午12点左右,起来洗了个澡换了个身衣服,又把楼上楼下的卫生给搞了一遍,肚子这时已经很饿了。
    翻开冰箱,除了馄饨还是馄饨。她是好养活的人,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并不挑食,何况这些馄饨的味道还不错。
    锅里的热水咕噜噜地翻滚着,她正往锅里下馄饨时,见景殊从楼上走来就顺口问了一句:“店长,吃馄饨吗?”
    “不吃,你多吃点。”
    程小花正想,店长看着挺高冷的,人倒是不错,还让她多吃点。她在老家的时候,只要盛第二碗饭,舅妈的脸就要挂下来。要不是每次都不敢吃太饱,自己的个子估计也不会只有155,和景殊这个180的高个站在一起,实在太有压力了。
    心里刚刚滑过一丝感动,景殊不冷不淡地补了一句:“反正都要扔,吃不完也浪费。”
    程小花:“……”
    程小花吃了大碗馄饨,肚子里是又暖又饱,十分舒适。
    她收拾下桌子,洗干净了碗,又跑过去问:“你刚才说冰箱里的馄饨要丢?既然吃不完,为什么要包这么多呢?”
    景珠一边刷着手机,一边道:“地府司的人配送的,前几天人员不齐,店没开就攒了这么多。”
    他用的手机是最新款的iphonex,屏幕又大又清晰。再看看自己这台屏幕上几道闪电形裂纹的老款手机,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
    程小花费力地把目光从他的手机上挪走,小声地问:“馄饨还没用完又要配送,真是太浪费了。”
    景殊不屑地道:“浪费什么?反正炼狱里那些罪业未清的鬼魂们,无聊了上百年,现在能包点馄饨他们开心着呢。”
    “你是说……”程小花一想到刚刚自己吃下的馄饨是出自鬼爪之下,胃里顿时就翻腾了起来,“馄饨是地府里那些受刑的鬼魂们包的,那馄饨里的肉会不会是……”
    景殊说:“想什么呢?地府司的公职人员不允许吃人肉。馄饨里的肉正宗的猪肉。”
    程小花轻吁了口气,幸好幸好!
    眼见景殊又开始刷手机,程小花凑过去问他:“这手机买的不便宜吧?听说要八九千呢。”
    她自己的这个手机去年买来时才花了一千一,饶是这样,还是她省吃俭用存下的钱买的。本来用着也不错,但是屏摔碎了影响观感。
    景殊:“不知道。你们人间界旁的不行,科技玩意倒是挺有意思的。怎么你也想买?”
    居然连多少钱买的都不记得,难道八九千在他眼里真就那么不值一提?看来店长的薪水挺高。
    “我买不起,太贵了。我这旧手机还能,等发工资了换个屏就行。”在程小花的消费观里,手机只要好用就行,没必要买太贵。说罢她又顺口问了句:“店长,咱是几号发工资?”
    景殊说:“每个月1号。”
    程小花暗自高兴,现在15号,再过半个月就能领薪水了,真好!她以前打过工的地方都是15号才发工资,等于要压半个月工资。地府司不愧是万年名企,就是大气!
    紧接着又听景殊补了句:“不过都是冥币,你在人间用不了。”
    “咳”程小花正在喝水,一听这话一口水直接就从口鼻里呛出,好半天才稍稍恢复了些,她急吼吼地嚷道:“不带这么欺负人的!说好的工资啊,怎么就变成冥币了?冥币我怎么用,难不成还要攒着到死了再用?”
    景殊两手一摊,用一种无奈却又理所应当的口气说:“地府司只有冥币的发行权,印不了人民币,否则就是违规。你把钱攒着用倒是也可以,地府司也有银行,我可以帮你代存。”
    “不要啊!我的手机还等着换屏呢!””程小花掩面悲呼一声,突然她脑子一转,问:“地府司有没有什么系统是可以把冥币换成人民币的?肯定是有的是吧?
    景殊认真的想了想,“这个倒是可以向上级提下建议,确实有些不方便。”
    言下之意就是没有了。
    程小花不甘心地问:“你怎么有钱买iphone x呢?你的薪水难道不是冥币?”
    景殊说:“你说这个手机啊,别人送的,我看着好玩就用了。”
    “……”程小花:“还有没有人能送我一个手机?”
    这一天,程小花都很郁闷。好端端的出来打个工吧,居然应聘到冥界开的馄饨店里,还是只进不出的那种。最为关键的是,薪水给的是冥币。那不就相当于做白工嘛!
    天一黑,景殊连声招呼都不打就走了,直到晚上10点店铺开始营业依旧没见他回来。
    “吱!”开门的声音忽然传来,程小花吓了一跳,以为又是哪个奇怪的客人。这才看清,进来的是位五大三粗的男人,捧着个纸箱进了店门就把纸箱往地上一搁,喊道:“货到了,谁来签收下!”
    程小花走过来瞅了一眼箱子,问:“是什么?”
    那汉子说:“馄饨啊!我们炼狱工厂也只有馄饨。到底签不签收啊?我这还有好几个地方要送呢!”
    程小花想起景殊走之前确实说过会有快递把新鲜的馄饨送来,只是“炼狱工厂”这名听着有些膈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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