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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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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蓁蓁这才明白了,原来绵羊油里面,还有那么多的讲究。看来她以前买到的那些,并不是真正的绵羊油,至少也是勾兑过的。
    不过,杜克老爹的话,她却不是那么赞同。
    她扬了扬手里的瓶子,委婉地说:“杜克老爹,这种绵羊油应该不便宜吧?外面卖的那些,好歹能让更多人,享受到绵羊油的好处。”
    杜克老爹的眼神闪了闪,终于点头说:“你说的没错,我们牧场,一年满打满算,也就能生产出1000瓶,绝不会超过1000瓶,每一克的价格都超过黄金。”
    他说着说着,忽然伸出自己的双手,骄傲地说:“看看我的手,嘿嘿嘿嘿……”
    李蓁蓁低头看去,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杜克老爹的脸看着沧桑,没想到他的双手,却是那么娇嫩!
    什么叫做婴儿般的皮肤?这就是了!
    杜克老爹笑得一脸得意,喜气洋洋地说:“剪羊毛就有这个好处,我们羊倌的手,都是这样的,你觉得好看吗?”
    李蓁蓁惊讶极了,没想到这不起眼的绵羊油,竟然如此值钱,功效还如此神奇!
    她若有所思地说:“看来经营牧场,还是很多前途的。”
    没想到杜克老爹却说:“我们的绵羊油不外卖,每年一出来,都被周的母亲拿去了,分一分也就没有了。”
    周然也笑着说:“我妈最喜欢擦这些东西,我也给你留了,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的。”
    李蓁蓁不由得回忆起周然的母亲,怪不得对方看起来那么年轻,想必这里头,也有绵羊油的一份功劳。
    这种神奇的好东西,堪比驻颜丹,她当然不会拒绝了,当下就给周然投去赞赏的一眼。
    牧场风光秀丽,住在这里的日子无忧无虑,每一天都有新奇的事情发生,让李蓁蓁乐不思蜀。
    他们来的正是时候,刚好赶上了大麦丰收的季节。种植大麦的地方,距离别墅很远,在牧场的另一端。他们到达那里的时候,工人们正在收割,准确地说,是用机器收割。
    这片麦田一望无际,颜色金黄,绵延到了天边。微风拂过,麦浪翻滚,就像一片装满黄金的海。
    麦子大约半人高,麦穗弯弯,种得很整齐,一排排收割机犁过去,自动完成收割、脱壳等工作,身后只留下一片光秃秃的黄土地。
    剩下来的麦草,被机器压缩成块状的干草砖,从机器的另一头卸下,自有工人驾驶着车子前去搬运。
    看李蓁蓁好奇,周然笑着介绍说:“那些干草是牛羊的饲料,可以放很久,一般在冬天的时候吃。”
    李蓁蓁了然地点了点头,就听到周然继续说:“澳洲这边的麦子,一般是做成啤酒。”
    空气中弥漫着麦子的芬芳,想必酿成啤酒,质量也是上佳,李蓁蓁很感兴趣地说:“你们也打算自己酿啤酒吗?”
    “嗯,”周然含笑点头,心领神会地说:“走吧,我带你去看。”
    他们坐上车子,片刻之后来到了一处陌生的厂房,刚到门口,李蓁蓁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麦香。
    进到里面才发现,那股香味,是从一堆正在发酵的麦芽中传出来的。厂房里的温度很高,发酵中的麦芽不断冒出白烟,表面还有气泡翻滚,隐隐带着酒味。
    发酵堆的底部,安装了机器,麦芽的汁液就从那里流出,不过接下来的步骤都在机器中完成,李蓁蓁也看不出什么来。
    她在里面待了一会儿,就已经感觉到熏熏然,不敢再待下去,赶紧拖着周然离开了。
    谁知,临到傍晚,周然就告诉她,第一批啤酒已经酿制完成,今晚将要举行啤酒宴会。
    李蓁蓁有些吃惊,忍不住说:“这么快?”
    周然笑了,告诉她:“几天前就开始收麦子,这边时不时要下雨,麦子不经放,索性全酿成啤酒。现在都是机器在做,几天时间就足够了。”
    晚上的宴会,依然是大家喜爱的篝火晚会。牧场这边没有什么等级制度,工人们都简单而快乐,他们最喜欢这种吃吃喝喝的聚餐了。
    不过,今天的宴会却很特别,工人们在会场的正中间,垒了一个巨大的灶台,上面铺着一块大石头。石头被打磨得很薄,火一烧热,立刻放上牧场的牛羊肉,“滋滋滋”一通乱响,香气扑鼻。
    李蓁蓁看得傻眼了,这么巨大的石板烧,她还是第一次见。
    另一个土灶更牛,它被垒成高高的锥形,里面除了一整头牛,还塞了各种各样的蔬菜。等烧好了之后,一打开,那味道简直了,香气冲天,肆无忌惮。
    一堆一堆的篝火被点燃了,啤酒直接用桶装,谁想要喝,就用大杯去接,管够。
    篝火堆与土灶的中间,人们围成一个圆形,席地而坐,谈天说地,好不欢快。
    李蓁蓁东张西望,看哪都觉得稀奇,她夹了几块羊肉放在石板上面,羊肉事先腌制过,不一会儿就能吃了。
    她夹起来尝了尝,入口即化,滋味醇厚,没有一丝一毫的膻味,只有纯纯的肉香。
    周然端着两杯啤酒走过来,递给她说:“尝尝。”
    啤酒杯是最大号的,李蓁蓁小心地接过来,浅浅地喝了一小口,只觉得清爽甘洌,除了大麦的天然香气,还有一丝丝甜味,却没有多少酒味,伴着肉吃正合适。
    她吃得文雅,旁边的人却都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吃得香甜,专心致志。
    突然,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呼嘞”“呼嘞”的喊声,原来是烤全牛出窝了,瞬间香气四溢。
    一个厨师模样的人,站在这头牛前,趁热切割,只见他手起刀落,速度快得惊人,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一头牛就被他分割得干干净净。
    牧场里的妇女也来帮忙,她们把牛肉按照部位,放在一个个大盘子里,又去取灶台中的烤蔬菜。
    李蓁蓁也拿了一些过来吃,牛肉已经被烤得酥烂,似乎放了很特别的佐料,吃起来风味独特,焦香可口。
    那些烤蔬菜,看起来卖相不怎么好看。但奇怪的是,吃起来味道竟然出奇地好,似乎把牛肉的香味都吸进去了,肉香菜香一起,口感一流。
    李蓁蓁细细品味,觉得蔬菜里也放了同样的佐料,它们的味道有些相似。
    她不由得好奇地说:“这是什么菜?它们的烹饪方式好特别。”
    周然放下手中的叉子,微笑着说:“好吃吗?这道菜是澳洲土人发明的,里面放了很多本地的香料,我也不知道应该叫什么。”
    “澳洲还有土人?”李蓁蓁瞪大了眼睛,她知道美洲有印第安人,却不知道澳洲还有土著。
    “有的,不过已经不多了。”周然微微点头,他望着远处的黑暗,悄声说:“几十年前这里还有土人,现在已经搬走了,这道菜,就是牧场的工人从他们那里学来的。”
    李蓁蓁大为惊奇,她也压低了嗓音,神神秘秘地说:“真的吗?土人长什么样子?”
    周然莞尔一笑,摊开手说:“我也没见过。”
    不过,他的眼睛闪闪发亮,很快又说:“我知道这附件有一个土人的遗址,你要去看吗?”
    那必须的,品尝过土人的美食之后,李蓁蓁心里对土人的好奇心,简直到达了顶峰。
    她不停地追问关于土人的信息,但周然所知不多,只好找来了牧场年龄最大的杜克老爹。
    杜克老爹已经喝得醉醺醺了,他听到李蓁蓁的提问之后,大着舌头说:“让我想想,我小时候好像见过……”
    他点了点自己的脑袋,慢吞吞地说:“哦,我想起来了,有一次,我去树林里撒尿,看见了几个土人。”
    杜克老爹的脸上满是沉思,一边回忆一边说:“他们长得像黑人,皮肤黑得发亮,不穿衣服,身上有很多纹身,也不懂英语。”
    李蓁蓁就像听故事一样,紧张地追问:“那他们后来怎么样了?”
    杜克老爹睁开朦胧的醉眼,摇了摇头,含含糊糊地说:“不知道,听我爸爸说,以前他们还跟我们买过东西,后来走了,不回来了,不回来了,呼嘞……呼嘞……”
    见杜克老爹醉得不轻,周然只好让人扶他下去,无奈地对着李蓁蓁耸了耸肩膀。
    他们做了万全的准备,一直到了第三天才出发,杜克老爹也一起跟来了。他们声势浩大,坐着越野车,携带着枪-支箭矢,车斗里还有猎犬。
    这架势,不像是去寻找土人遗迹,倒像是去打猎。
    越野车一路呼啸,来到了牧场的边缘,一头扎进茂密的丛林,刚开始还有路,到了后来,连路也没有了。
    好在他们开的是越野车,又有大批战斗人员,一路上披荆斩棘,遇水架桥,还算比较顺利。
    不过,越野车再怎么能干,遇到山脉也只能投降。望着眼前绵延的山峰,众人只能遗憾地弃车步行。
    这么大费周章,李蓁蓁也有些愧疚,她很不好意思地说:“为了我,让大家这么奔波,我真过意不去。”
    周然还没来得及说话,杜克老爹就嘻嘻地笑开了,他拨开一支挡路的树枝,说:“李,托你的福,其实我也想去看看。我小的时候,土人还救过我,我还去过他们的家。”
    见众人的目光都看向他,杜克老爹的脸色难得有些发红,他讪讪地说:“其实没什么大事,就是不小心掉进粪坑里,被一个路过的土人救了。”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哎呀,哈哈哈哈……”众人齐声大笑,把树林里的野鸟,也惊得四处逃窜。
    “笑什么?笑什么?”杜克老爹气结,却又无可奈何,只好大声为自己辩解:“我说的粪坑,不是人的粪坑,是蝙蝠的粪坑!哎呦,别提多臭了,就像皮克曼那家伙的臭脚丫子!”
    他说的皮克曼,是牧场里的一名工人,向来以邋遢著称。
    这话一说,众人更是笑得前俯后仰。杜克老爹意识到自己越描越黑,索性不再说话,快步地越过众人,走在最前面开路。
    刚才趁着说话的功夫,保镖射下几只乱飞的野鸟,这时候刚好捡起来,欣喜地说:“哟,黑背喜鹊!少爷,我们有口福了。”
    这几只鸟很肥,通体雪白,只有背部和翅膀尖,带着几抹黑色。
    杜克老爹又走了回来,把这几只黑背喜鹊,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笑眯眯地提醒:“这种鸟的肉好吃,蛋更好吃,这附近肯定有它们的老巢。”
    他招呼上几个保镖,呼啦啦地就冲进了树林,众人只好停下来等候,趁机休息一下。
    周然从背包里取出水壶,递过来说:“蓁蓁,喝点水,歇一歇。”
    李蓁蓁喝了几口水,感到喉咙里终于滋润过来了,才缓缓地说:“还有多远?”
    她体质比较弱,爬山的运动量对她来说,有点大了,这会儿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小脸潮红。
    周然的眼里划过一丝心疼,安慰她说:“应该很快就到了,杜克老爹说,在这座山的后面。”
    他凝视着她,不容拒绝地说:“蓁蓁,让我来背你。”
    李蓁蓁还在想措辞拒绝,就听到树林的深处,传来一声枪-响,紧接着是熟悉的呼喊声,是杜克老爹的声音!
    “不好!他们遇到危险了!”保镖们立刻把两个人团团围住,枪-口朝着外面。
    带头的保镖直接下达命令:“小五,你带一队人马去支援他们。”
    他转身对周然恭敬地说:“少爷,我们先在这里等。”
    周然沉吟片刻,吩咐说:“要是五分钟之后还没有消息,你们就去救人。”
    带头的保镖猛地抬头,一脸倔强地说:“少爷,我们不能离开你!”
    “嘘,你听。”周然抬起手,止住了保镖未尽的话。众人凝神细听,只听到枪-声忽远忽近,似乎战况很激烈。
    这片林子里,草木繁茂,遮天蔽日。刚才只觉得风光秀丽,这会儿却有一股说不出的阴森。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尽管他们理智上明白,时间并没有过去很久,心里还是有说不出的担心,一个个都紧张不已。
    就在这时,前方的树林里,忽然闪过一丝光亮,是信号灯!
    就连李蓁蓁也松了一口气,这分明就是他们事先约好的信号,她期待地说:“已经赢了吗?”
    那个带头的保镖,在信号灯亮起的那一刹那,就已经飞快地窜到树上观望,这时候他从树干上溜下来,酷酷地说:“少爷,我们的人胜了,你看……”
    “过去看看。”周然果断地下令。
    他们这段日子以来的训练,在这个时候发挥了作用,只听带头的保镖一声断喝:“注意警戒!缓步前行!”
    其他的保镖就围绕着周然和李蓁蓁,以标准的行军姿势,看似缓慢,实则快速地往树林里挺进。
    走了没多久,李蓁蓁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她相信其他人也闻到了,因为他们的脸色,都变得很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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