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246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辛格的脸上露出愉悦的笑容,指着地上的虎尸说:“算你运气好,李小姐,这一片都是孟加拉虎。”他指了指李蓁蓁身后的山林,玩味地说:“你在这里待了两天,竟然没有被吃掉。”
    “可能是我运气好吧。”李蓁蓁就快要笑不出来了,既是因为辛格的话,也是因为辛格的态度。
    她跟对方只有少数几次贸易往来,根本不了解他的底细,现在她又在人家的地盘上,不得不防。
    好在辛格似乎也并不想为难她,他摸了摸嘴上的胡须说:“李小姐,你的朋友应该急坏了吧?不如你先到我的庄园里休息,我帮你联系你的朋友。”
    虽不明白他是什么用意,但李蓁蓁却别无选择,她迫切地需要和外界联系,而她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唯一认识的人只有辛格。
    因此,她灿烂地笑起来,忙不迭地点头说:“那真是太好了,谢谢你,辛格先生。”
    辛格满意地笑了笑,他朝身后勾了勾手指,一个身高两米的壮汉,忽然从他背后窜到李蓁蓁的跟前,四肢着地俯趴在地上。
    李蓁蓁被他吓得直往后躲,吃惊地说:“这,这是干什么?”
    身边的印度人俱都大笑起来,叽里呱啦地说着她听不懂的土语。
    辛格莞尔一笑,主动解释说:“不用怕,他是我萨尔玛家族的奴隶,你可以骑在他的脖子上,让他驮着你。”
    李蓁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么大个的壮汉,竟然是奴隶。而且让他驮着她走路,听起来怪怪地。
    但是周围的人,都是一副理所应当的表情,就连地上的壮汉也目露祈求。李蓁蓁担心横生枝节,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看她走过来,壮汉趴得更低了。她小心翼翼地跨上他的背部,却无论如何也坐不下去。
    “哎哎哎哎……”还没等李蓁蓁调整好姿势,这个壮汉就猛然站起来,他的肩膀轻轻往上一耸,李蓁蓁就自然而然地坐到他的脖子上。
    他的双手没有触碰到她身上的任何地方,却能够稳稳地走路。
    李蓁蓁僵直着身体,她觉得浑身都不得劲。壮汉的身高再加上她的坐姿,让她一瞬间杵在半空中,不仅没有安全感,还窘得满脸通红。
    坐在象背上的辛格与她打招呼:“不要怕,李小姐,邦顺是最好的奴隶。你要是觉得不满意,可以揪住他的耳朵,他听得懂英语。”
    “呃……好吧。”李蓁蓁觉得奇怪,邦顺被人当面说是奴隶,也并没有什么不满,仿佛他生来就是如此。
    她不由得联想起印度的种姓制度,看来传说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他们说话的功夫,地上的虎尸已经被随从们收拾好了。他们把老虎的四肢按前后爪绑在一起,从中间串过一根树枝,像抬死猪一样地抬着老虎。
    碰见了她,辛格也不打算继续打猎了,他吹了吹口哨,右手像挥舞鞭子一样地挥了挥,威风凛凛地呼喝:“收工!”
    坐在他身前的车夫,立刻调转了象头,邦顺也驮着李蓁蓁跟了上去。
    等所有队伍整装出发,李蓁蓁这才注意到,原来他们猎到的老虎,居然不止一头,而是三头!
    其中的一只老虎,比刚才袭击她的那只老虎还要大,身长至少超过四米,体型壮硕。即便已经死了,还是能让人感受到恐怖的气息。
    李蓁蓁心里悚然一惊,这才明白了辛格话里的深意。这个地方看来真是老虎的领地,她能平安活到现在,说不定真是佛祖在保佑。
    但她心里还藏着疑虑,忍不住旁敲侧击:“辛格先生,前几天我们坐在直升飞机上,好像看到那边的那一片,都是原始的雨林。”
    她遥遥地指着她逃难出来的丛林,好奇地说:“那也是你的领地吗?”
    辛格想也不想地摇了摇头,扭过来说:“我的领地只到塔克布诺森林,你说的地方,应该是格那拉邦的原始丛林,很多年都没有人进去过了。”
    李蓁蓁这才暗暗释怀,怪不得她一连半个月,都没有在里面看到人影,原来那个地方竟然是无人区。
    辛格见她不说话,终于按捺不住了,他高昂着头,忽然骄傲地说:“李小姐,我们萨尔玛家族,历代都是塔克布诺山区的土王。我辛格萨尔玛,就是第35代领主。”
    李蓁蓁知道,现在印度已经废黜了土王,只有印度联邦。她看了看他的肤色,有些不解地说:“辛格先生,原来你是土王的后代,那你一定是高贵的刹帝利,我说得对吗?”
    辛格满意地笑了笑,自豪地说:“没错,我的先祖一直都是塔克布诺的王,现在我的家族,还在格那拉邦政府拥有席位。”
    李蓁蓁忍不住有些吃惊,在统一的斗争中,多少土王都失去了势力,而辛格的家族,却能拥有政治席位,这就比较厉害了。
    辛格带来的人熟悉路况,他们在这片密林中穿梭,丝毫不亚于林中的动物。
    李蓁蓁渐渐也习惯了坐在高处看风景,她唯一需要苦恼的就是,虽然他们走在林中的小路上,但是道路两边的小树枝时不时伸出来,扰乱了李蓁蓁的视线。
    她不停地跟路边的树枝作斗争,终于烦不胜烦,忍不住看向辛格,发现他也有同样的苦恼。
    更有甚者,辛格的大象比邦顺高,越往高处树木越茂盛,但他却能做到泰然自若,真是不容易。
    好在这段路并不算长,他们在林中七拐八拐,终于在一个拐弯之后,看到了一片疏朗的矮灌木。
    这是一片小山坡,灌木都朝着一个方向生长,地上有一条明显的土路。李蓁蓁顺着这条土路望过去,终于在远处的山下,看到了建筑物的痕迹。
    她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她一开始选的路线果然没有错。如果中途没有遇到老虎,她最后也能找到出路。
    不过,辛格毕竟救了她,这个恩情,她一定会找机会报答。
    望山跑死马,李蓁蓁虽然看到了山下的人家,但要穿过这片山林,还需要耗费两三个小时。
    这一带的山林都是缓坡,气候湿润,阳光和煦,把这片山坡照得通透。
    李蓁蓁看到了一排排低矮的小树木,它们被修剪得整整齐齐,看上去非常眼熟。
    她凝神细看,发现它们居然都是茶树。看来辛格的庄园,是以种植茶叶为生了。
    但是两个小时之后,李蓁蓁就否定了这一看法,因为她看到了另一种奇怪的植物。在山脚下,种满了叶子肥厚的蔬菜,它们密密麻麻,一棵排着一棵,仿佛无边无际,非常壮观。
    这种蔬菜的植株很高,叶子很厚很宽。有些植株的顶部,还开着喇叭状的粉色小花。
    李蓁蓁从未见过,不由得好奇,指着它们说:“辛格先生,那是什么植物?”
    辛格看了一眼,随意地说:“烟草,是制作香烟用的烟草。”
    看李蓁蓁似乎感兴趣,辛格也来了兴致,“这些烟草是我们庄园的头牌产品,拥有较少的尼古丁和焦油。你听说过万宝路吗?我们的烟草,就是专门供应给他们公司的。”
    “哦,原来是这样。”李蓁蓁表面上很平静,心里却有些惊讶。这看起来平淡无奇的庄园,居然跟世界上的烟草巨头也有合作。看来辛格的实力,远远不止他表现出来的那样。
    经过这片烟草,李蓁蓁又看到了一大片水稻,这里地势平坦,隐隐形成平原。但是偌大的稻田,却看不到一个人影。
    她抬头望了望天,烈日当空,也许这就是原因。
    从山上下来,天气越来越热。不同于雨林中的闷热,这里的热气比较干燥,晒得人生疼。
    她被晒得头昏眼花,又不好从空间里拿水,只好把薄外套脱下一半,胡乱地蒙住头脸,以躲避猛烈的太阳光。
    他们又走了很久,终于看到了一户人家,紧接着又是一户,最后连成一片,原来是一个村庄。
    这个村庄很破,说是棚户区也不为过。天气酷热难当,村庄里只有少数几个人在外面走动。
    李蓁蓁一群人走进来,就好像天外来客,瞬间打破了村庄的宁静。
    几个路人发出呼喊,突然之间,从各个屋子里,眨眼间走出来一大群人。这些人的身材都很矮小,肤色也很黑。他们无论男女老少,都穿得破破烂烂,浑身脏兮兮地,脚上也没有穿鞋子。
    奇怪的是,那些大人全都畏畏缩缩,不敢直视李蓁蓁这些人,隔着大老远,就紧紧贴住墙根,站得笔直笔直。
    只有那些天真烂漫的小孩子,啃着拳头躲在大人的背后,静悄悄地偷看着他们。
    辛格的豪华队伍在人群中穿行,享受着众人的注目礼,他似乎习以为常,一点眼角的余光都没分给他们,大摇大摆地就走过去了。
    李蓁蓁回头看,一直等他们走过去很久,那些村民还站在原地,丝毫不敢乱动。
    她心里有了一丝明悟,不由得询问说:“辛格先生,他们是你的奴隶吗?”
    “当然,”辛格回答得趾高气昂,他伸出四根手指,得意洋洋地说:“我有四万个成年的奴隶,他们替我种植烟草和大米,当然,也种植茶叶。”
    他的眼里闪过一丝奇异的光,微扬着下巴,说得志得意满:“我是一个心善的领主,愿意收留这些无家可归的狗杂种,他们都过得很好,不是吗?”
    “呃……”李蓁蓁不知该作何评价,她第一次面对这种残酷的现实,却又无能为力。只能说,辛格确实是一个高种姓的印度人,居然能把奴役他人,说得这么清新脱俗。
    他们又经过了四五个村子,无一例外,都是相同的情形。那些村民的脸上尽是麻木,看着辛格的眼神恍如他是天神,就连面对他的随从也是恭恭敬敬,好像辛格他们才是人类,而他们是没有思想的野兽。
    李蓁蓁悄悄地观察辛格,发现他虽然长得黑,但是样貌却跟那些村民迥然不同,跟随从们也不相同。
    这么说吧,那些村民长得就像黑人土著,而随从们都是典型的阿三长相,辛格的相貌确实要比他们好看一些。
    这样说虽然直白,但确确实实反映了阶级的差异。
    未免接下来发生麻烦,李蓁蓁还是委婉地问了,“辛格先生,我听说印度有很多个民族,也有很多种宗教。我到你家里做客,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辛格指了指自己的五彩头巾,得意洋洋地说:“萨尔玛家族一直都是塔克布诺的王,这就是我们的民族。我是高贵的白人,只信奉高贵的婆罗门教,不过我们并不吃素,哈哈哈哈……”
    李蓁蓁听得满头黑线,就他这个肤色,也好意思说自己是白人。别以为她不知道,婆罗门教其实就是印度教。既然信仰印度教,却又不遵循人家吃素的传统,看来这个辛格,也是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家伙。
    她点了点头,心领神会地说:“辛格先生,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我只需要在你家里打扰一两天,等我联系上我的朋友……”
    没想到辛格却摆了摆手,万分热情地说:“李小姐,你是我的贵客,你一定要在庄园里多待一些日子,让我好好招待你。”
    “呃……不用了吧?”李蓁蓁看不透他的用意,有些迟疑地推脱道:“辛格先生,你太客气了。”
    辛格依然笑眯眯地,好像丝毫听不出她的话外之音,还热络地说:“这是我们萨尔玛家族的传统。李小姐,等你跟我们相处之后,你就会知道,我们是一个心善虔诚、热情好客的家族。”
    李蓁蓁总觉得辛格别有目的,却又看不出来他有恶意。她之所以敢放心地跟着他们走,一来是为了求救,二来也是有空间作为倚仗。要是辛格敢对她不利,她大不了往空间里面一躲,保证谁也找不到她。
    她怕那些未知的灵异事物,却不怕活生生的人。
    将近黄昏,一行人终于走到了辛格家的庄园,看着不远处那栋金碧辉煌的城堡,李蓁蓁彻彻底底地松了一口气。她跋涉了这么多天,终于找到了一个落脚点。
    现在看来,这个落脚点似乎还不错。
    门外有人在把守,远远地就打开了大门,一排排佣人从里面冲出来,在城堡外面排成两排,等到辛格的队伍走近了,这才整整齐齐地大吼:“老爷好!欢迎老爷回家!”
    啧啧,这排场还真大呢。
    到了这里,李蓁蓁也没必要让邦顺继续驮着了,她捏了捏他的耳朵说:“放我下来吧,邦顺。”
    邦顺听话地把她放下,默默退回到辛格的身后。
    李蓁蓁走进大门,首先看到一个巨大的喷泉池子,中间竖起三层莲花宝座,不停地往外喷水。池子里种了睡莲,开出一朵朵紫色的花,晚风吹过,带来一阵清雅的幽香。
    就在这时,一只蓝色的大孔雀,忽然从池子的上空飞了过去,远远地落在草坪上。
    看到辛格带了一个女人回来,一个仆人悄悄往后退,飞奔到城堡里通风报信去了。
    过了没一会,一群身披纱丽的女人,就从城堡里走出来。为首的一个,身上穿着艳红镶金的真丝纱丽,皮肤白皙,长得特别漂亮。
    她快步地迎向辛格,挽住他的手说:“你终于回来了,老爷,快让我看看今天的收获。”
    她东张西望,似乎才看到李蓁蓁一般,惊讶地说:“咦?这位是谁?”
    辛格拍了拍她的手,似笑非笑地说:“好了,阿鲁娜。”
    他与阿鲁娜交换了一个眼神,就笑着说:“让我来为你介绍阿鲁娜,这位是李小姐,她是我在香江的合作伙伴。我们家的电风扇,就是她的公司生产的。”
    他指了指身旁的美人,有些无可奈何地说:“李小姐,这位就是我的妻子阿鲁娜,她来自北部的卡穆里家族。好了,你们女人之间比较有话题聊,你们不用在意我,就当我不存在。”
    他虽然这么说,却还是站在一旁,含笑地等待。
    果然,阿鲁娜听完他的话之后,心中解除了警报,立刻表现出了城堡女主人的优雅气质。她亲热地挽住了李蓁蓁的手,惊喜地说:“原来我们家的电风扇就是你生产的!我非常喜欢!”
    她捂住自己的胸口,显得非常陶醉,春风满面地说:“你叫做什么名字?我可以直接叫你的名字吗?”
    “蓁蓁,”李蓁蓁也笑了,她指了指自己,“我的名字叫做蓁蓁,那我就叫你阿鲁娜,你介意吗?”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