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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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勉的脸变了又变,他现在真的是一点儿笑容也挤不出来了。
    霍清辉说:“我本来没打算追究,可是没想到,你们还有脸过来,想要点好处。”
    陆勉的嘴张了又张,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霍清辉低头,从旁边的笔记本上扯下一张纸,潦草着写了几个字,递给他:“拿着,去英娱以后找赵导演,一会我给他打电话,问问有没有什么你可以参演的小角色。”
    他咬重了“小角色”三个字。
    陆勉表情不安地接过那张纸。
    “记住,从今以后,你和你叔叔,都不要再来找皎皎了,我都替你们害臊,”霍清辉轻描淡写地说,“这一次,就算是清了之前你们对皎皎的帮助。”
    陆勉脸烧的不行,他干巴巴地站在那里,虽说目的是达到了,但他感觉,自己的尊严都被面前这人踩在了脚下,无情地践踏。
    他问:“您为什么不处置王谦?”
    “不处置?”霍清辉重复了这三个字,像是听到了好笑的话一样,扯扯嘴角。那张英俊的脸上,满是不屑,“我有说过不会处理他吗?”
    ——想要伤害皎皎的人,他一个也不会放过。
    沈皎皎躲在被窝里玩了会手机,竖起耳朵,一听见门响,立马把手机藏在了身体下面。
    霍清辉不许她经常看手机,说是对眼睛不好。
    对这一点,他无比地坚定,丝毫没有商讨的余地。
    她只能趁他不在,偷偷地玩一会。
    霍清辉一个人走了进来。
    沈皎皎伸长了脖子看他:“陆勉呢?”
    “他还有事,先走了。”
    霍清辉给她调了调床的倾斜度,好让她半坐起来:“怎么样?还看电视吗?”
    “不想看了,”沈皎皎说,“刚才我妈妈还打电话过来,说我在里面演的太凶了。弹幕都在骂我,她想骂回去,可惜打字太慢,还没发出去呢,就换镜头了。”
    这还是沈皎皎第一次主动在他面前提家人。
    从受伤住院开始,她家里人没有一个过来探望的。
    但沈皎皎依旧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
    先前在安山镇的时候,霍清辉只见过她父亲几面,是个又高又壮实的人,皮肤晒的黝黑,也不知道做什么生意,常年在外,一年也就过年的时候回趟家。
    这让霍清辉误以为,皎皎和他一样,也是单亲家庭。
    而沈皎皎的妈妈,在镇上开了家小店,卖卖布料,也做被罩枕头一类的床上用品。见人常带笑,总是乐呵呵的,一副没有烦心事的样子。
    那后来他们家为什么又突然去美国呢?现在沈皎皎自己孤身一人,腿也摔坏了,他们都不过来看看的吗?
    还是说,他们根本不知道?
    霍清辉犹豫着问:“你没和家里人说吗?”
    “对啊,”沈皎皎在吃一个削了皮的苹果,咔擦一口,嚼了嚼,就吞了下去,“他们知道了以后肯定担心,可这么远,来回一趟太麻烦了。”
    “我们家有一架私人飞机,”霍清辉提议,“要不要……”
    “不要,”沈皎皎想也不想,果断拒绝,“太奢侈了!”
    她扭头,瞧见霍清辉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倾身过去,拍拍他肩膀,语重心长地说:“你可千万别通知他们,我爸爸那性格,知道之后,还不得过来揍我一顿。”
    “好。”
    沈皎皎这才松一口气。
    她爸爸早些年走南闯北的,发过不少财,也出过不少意外;只可惜老家里一群吸血鬼,一赚钱了就迎上来,一到需要借钱的时候就跑的无影无踪。
    来来回回几次,沈爸爸终于痛定思痛,闷声发大财,对外只说是出去躲债,实际上带着一家人就跑去了别的城市定居。
    离家之后,沈爸爸戏精上身,还特意花钱请了几个凶神恶煞的人上门“讨债”,把戏做全套,果真没有再联系他们的亲戚。
    只是不曾想到,霍清辉也多次去寻找过她。
    霍清辉在给她削苹果,他敛着眉,手中的刀不停,恰好从苹果皮下穿过,一圈又一圈的红色果皮从他指缝间滑过,连绵不断,仿佛在雕刻一般。
    “当时还是你教的我这样削,”霍清辉削好苹果,递给她,“当时我笨,连苹果也削不好,坑坑洼洼的。我一直想削一个完整的给你吃,喏,你瞧。”
    沈皎皎夸他:“真棒。”
    霍清辉只是抿着唇笑。
    “其实,这么多年来,我不止学会了削苹果,”霍清辉轻声说,“还有其他的事情。”
    “嗯?”
    “以前一直都是你在照顾我,现在也是我回报你的时候了。”
    霍清辉握住她的手,沈皎皎一颤,没有躲开。
    她嘴里还含着半块苹果,嚼了嚼。
    腮帮子移动,像极了一只仓鼠。
    她脑子里突然蹦跶出一个成语。
    ……乌鸦反哺。
    妈耶,都说雏鸟情结,霍清辉该不会是把她当娘了吧?
    第26章
    一直到秋风转凉, 沈皎皎才重新回了剧组。
    这一段时间以来, 霍清辉几乎做了所有护工该做,以及不该做的事情——未拆石膏的时候,推着她去晒太阳,给她按摩肌肉。
    出院之后, 诊治的医生感慨,沈皎皎这面色红润,精神奕奕的, 一点儿也不像久卧床的病人。
    ——因为沈皎皎大病初愈, 又有着伤筋动骨一百天的说法,应桂帆说什么也不同意让她自己吊威亚。
    那些打戏,在沈皎皎离开的这段时间内,应桂帆已经找了个替身,替她拍完了。
    霍清辉很满意, 而沈皎皎十分沮丧。
    在她看来, 除非一些高难度动作,其他的,还是得演员本身来完成比较好;不然,什么都让替身做了,还要她这个人做什么?只是一张脸吗?
    也是在这时候, 沈皎皎才得知了丁听春离开剧组的消息;而替代丁听春的丁思夏,已经和剧组众人打成一团。现在她和英娱签了约,在王谦手下。
    沈皎皎衷心地祝福她。
    在娱乐圈里,没有背景没有相关学历的人, 本来就难以往上爬;沈皎皎自己是走了狗屎运,先是有唐涟提拔,后来又遇见了霍清辉。
    而丁思夏孤身一人,没有人脉,没有背景,只有一股子向上冲的劲儿。她之前做丁听春的专职替身时,拍了不少戏,都不能露脸;而现在,丁听春因意外不得不放弃《花雨路漫漫》,丁思夏才捡了这么个角色来演。
    别的且不说,丁思夏演这个角色,才算是真真正正地踏上了成为演员的道路。
    在沈皎皎重回剧组拍戏之后,霍清辉又回了公司——住院期间,沈皎皎不止一次地看到霍清熙过来找他处理公务。
    她与霍清熙,也勉强算的上是熟识了;霍清熙性格比霍清辉开朗的多,每次都乐呵呵的,可惜两人说不了几句话,霍清辉就会沉着脸把他赶走。
    这两兄弟的关系还真的算不上融洽。
    接下来的戏拍的就比较快了——毕竟是男主戏,沈皎皎这个女主角色,其实和花瓶没什么区别。
    就是男性梦中常意淫出来的那种——美丽,温柔,坚强,善解人意,武艺高强。
    感情戏占的比例并不算多,先前读小说的时候,沈皎皎就偷偷吐槽过——一看就是直男眼中的爱情,男主对女主一见钟情,后默默守候,女主察觉后,感动到以身相许。
    争吵?误会?不存在的。
    女主如此善解人意,怎么可能会有误会这种事情发生?
    等看到万安之后,沈皎皎就明白了。
    ——这大概就是他所期许的爱情吧。
    忙忙碌碌又是一个月,最后一个场景,沈皎皎身着鲜红嫁衣,与同样一身红的安新知相视一笑,顺势倒入他怀中。
    镜头定格在两人紧紧相握的双手上。
    “卡!”
    声音一响起,安新知就迅速地松开了手。
    有那么一个醋坛子在,他可不敢在拍戏外对沈皎皎有过多的亲密接触。
    美黛激动地冲了过来,给沈皎皎一个大大的拥抱:“恭喜杀青!”
    虽然中间有不少小插曲,可这剧也算是顺利地拍完了。
    应桂帆满面红光,旁边有工作人员,抱着两束花过来,分别递给了沈皎皎和安新知,笑着说:“恭喜沈小姐,恭喜新知,成功杀青!”
    沈皎皎弯着眼睛笑,抱着花束,一一地冲着周围的工作人员鞠躬:“谢谢你们,这么多天,麻烦你们了。”
    有摄影师在录像,叫她的名字,沈皎皎冲着摄影机笑了一下,眼睛亮晶晶。
    应桂帆拍拍沈皎皎的肩膀,悄声问:“今晚的杀青宴,你还过不过来?”
    沈皎皎面露难色:“我今晚得去医院复诊……”
    “不过来也没关系,”应桂帆笑着说,一点儿也不恼,“毕竟身体要紧,也就吃顿饭。以后机会多着呢。”
    沈皎皎回去卸了妆,换好自己的衣服。
    离开酒店的时候,她在电梯间里遇到了丁思夏。
    丁思夏是昨天就杀青的,据说是感冒了,才在酒店里多留了一天;美黛先沈皎皎一步下楼,去买东西了,此时电梯间里静悄悄,只有两人。
    丁思夏还是那样沉默,她脸颊是不正常的潮红,但因为本身肤色黑,所以不怎么明显;还是那样瘦瘦弱弱的,仿佛风一吹就能倒。
    仔细看,沈皎皎发现丁思夏的眼睛其实并不是那么像丁听春。
    虽然两人都是桃花眼,但丁听春看人的时候,总是含情脉脉的,楚楚可怜;而丁思夏却是沉静若秋水,不卑不亢。
    应桂帆私下里点评丁思夏,说她是一个有野心的人。
    沈皎皎很是认同这句话。
    她不觉着有野心是件坏事,就像她,还梦想着拿到牡丹花视后的奖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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