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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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这些人嫉妒自己而排斥自己,可这表现的也太明显了吧,一点都不知道收敛,
    “诶,你――”
    那人却拿着锄头走远了。
    齐弘阳的眼中飞快闪过一丝厌恶与不屑,面上却是一派温和,
    “你先上工去吧,赵队长叫我去他那儿商量一下事情。”
    王玉兰见他笑了,心里的不安总算去了,她没有多想,齐弘阳又聪明又能干还肯吃苦,向来为赵建国等人欣赏,再加上如今又考上了大学,更是被重视,时不时要找去询问一些意见。于是乖顺的应是。
    走出去几步,王玉兰又停下来,喏喏道,
    “弘阳,今天晚上能早点回来么?你这几天总是早出晚归的,瓶儿好久没见你,想爸爸了。”
    齐弘阳淡淡笑道,
    “赵队长那儿的事情只怕比较难办,既然人家信任我,我自然要做好,怎么能把个人利益得失放在首位呢。”
    这就是不能的意思了。
    王玉兰失望的点点头,只能转身离去,却没看见身后丈夫眼中的鄙薄。
    这样没主见的女人,怎么配的上他;这样浅薄无知的一家人,怎么配得上他。还有瓶儿――
    想到自己唯一的女儿,齐弘阳心底隐隐有些复杂的情绪。
    瓶儿、瓶儿――他之所以给女儿取名瓶儿,就是为了提醒自己,这里是禁锢他的瓶子。现在他考上了大学,就是放眼整个并城,也是佼佼者,他再也不是被齐家放弃却无力反抗的儿子,他真正拥有了掌控自己命运的能力。
    要不是顾虑到瓶儿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他怎么会现在还窝身在这偏远的小地方。只是,他总不能一辈子就这样被孩子困在这里。
    想到自己的打算,齐弘阳微眯了眯眼。
    ……
    等一家人把红薯秧子都下了,地里的活儿都忙完,好不容易闲下来,已经快九月了。
    在这段日子里,温向平不仅与苏玉秀及两个孩子渐渐亲厚起来,手头也摞了一沓《蜀山奇侠传》的稿子。
    “你是说――你要去城里?”
    手指嗒嗒的在桌上敲了几下,苏承祖沉吟半晌。
    “是,我想着去把手上的这些稿子投了,万一能成,家里也算是多个进项。”
    而且,再不把稿子送出去,只怕上头的铅笔字就要挥发干净了,那他到时候可没地儿哭去。
    “万一不成呢。”
    苏承祖反问。
    “一次不成不能说明什么,我可以多投几家,要是都没收,那就说明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改改稿子再投,总会有人欣赏我的作品的。”
    苏承祖点点头,
    “既然你有这个想法,那就去做吧,只一点,既然决定要写书了,那就得坚持到底,别写了一半撂挑子不干。”
    温向平没想到岳父这么简单就同意了他的想法,他本来还以为凭他之前的形象,怎么也要好好解释保证一番才行。
    当下欣喜的应声。
    是夜,一家四口洗漱睡觉,
    苏玉秀没上炕,站在地上擦着湿漉漉的头发问,
    “明早你多会儿起。”
    温向平接过她手里的毛巾,自然的替她擦拭起来,
    “天不亮就得走了,想着早点走,在镇上的时间能充裕些。”
    从这里到城里要做一个半小时的大巴,而从大河村走到发大巴的地方又要走半个多小时,来回一折腾,就是四个小时,而大巴最晚的一班晚上六点,温向平要是不想徒步走回家,又想在城里有充足的时间,只能早早的起床。
    苏玉秀起初身体一僵,但这些日子到底和丈夫亲密了一些,也就很快放松下来。
    “那你明天早晨想吃什么。”
    温向平温柔的擦拭着妻子的头发,
    “火房不是还有馒头咸菜么,我吃那个就行,别起来给我做饭了。”
    苏玉秀摇摇头,
    “坐大半天的车又奔波半天,早上不吃口热的怎么行。”
    温向平无奈,
    “好吧,那就谢谢玉秀了。”
    嘴上这么硬,心里头已经想着起的时候要更加轻手轻脚了。
    天色还挂着灰幕,温向平已经蹑手蹑脚起了床,空气中泛着凉意,温向平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他穿好衣服,将昨天苏承祖给他的两块五钱装在上衣内侧的贴身的兜里,又把自己攒下来的前五章稿子装进斜挎书包――这还是原身高考时苏承祖给买的。
    当然,跟那些纸笔书刊一样,全都便宜他了。
    整装待发,温向平正打算轻手轻脚的去火房拿上吃的走,苏玉秀却从被窝里爬了起来。
    “等一下,我去给你下碗面。”
    苏玉秀飞快的套上衣服去了火房。
    温向平当然没拦住,他看着妻子单薄的背影,心里的感动、温热汩汩流动。
    温向平坐在火房的小马扎,看妻子为自己做一碗早饭。
    苏玉秀的手相当麻利,散乱的面粉和杂粮粉很快就在她手下揉成光滑的面团。
    揪了一点剤子按上去,放在灶旁边让发着,苏玉秀又洗了个土豆和西红柿咵咵咵咵切成丁,切了一块老南瓜下来切成块。
    拿筷子沾了一点油抹在锅底,苏玉秀把土豆和老南瓜下锅,吱哩哇啦――水油在火焰上碰撞的声音随着瞬间爆发的白雾在空气弥散,苏玉秀翻炒了几下,等南瓜微微变色,倒了一点水让闷着,把锅端到了灶口靠里的小灶口上,把烧着热水的锅换过来。
    苏玉秀又拿出先前的面团,摁了摁觉得软硬差不多,于是拿起铁片,唰唰唰唰开始削面。
    每一条被削下来的面都别无二致,至少温向平是没看出来差别,中间略厚略高,边缘略薄略低,表面隐隐泛着光亮,光看着都能想象到当这样的面条入口时,该是怎样的劲道滑韧。
    面团越削越小,苏玉秀却丝毫不怵,手上飞快的按揉几下又削,最后整个面团都被削成了面,温向平在一边暗自叫好,原来他的妻子,竟还是个庖厨高手。
    苏玉秀打开后面的锅盖,一股浓郁的香气已经散发出来,席卷了温向平所有的味蕾和嗅觉。锅里头的汤汁泡咕嘟咕嘟,翻滚着咸香的泡泡。
    老南瓜成了似糊非糊的状态,呈现着金黄的色泽,已经可以预料到它在口中流动却又粘稠的口感,本身带有的绵甜加上人类赋予的咸香,那滋味――
    把剩下的西红柿倒了进去,苏玉秀搅动几下。面很快也熟了,苏玉秀把两口锅抬到灶台上,捞了一搪瓷海碗的杂粮面条,慷慨的浇了满满一勺的菜在上面。
    整个过程根本没有温向平可以插手的余地,他唯一需要做的,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里等着享受这碗出自苏玉秀之手的面条。
    苏玉秀舀了两碗面并两碗面汤,
    “快吃吧。”
    苏玉秀手脚很快,这么一通下来天色仍尚早。
    温向平应了一声,挑起一筷子送入口中,瞬间瞪大了眼睛。
    “唔――”
    温向平也算是去过不少的地方,吃过高级餐厅出自世界名厨之手的顶级饭菜,也吃过路边摊的风味,吃过各个地区国家的特色佳肴,也吃过家乡最朴实的土菜。其中,惊艳有之,平庸亦有之,两者的差别除了用料和手艺这种硬件条件,最重要的是,烹饪者是否有真切的情感注入其中。听起来很玄妙的东西,味道却会如实的反应给食客。
    而苏玉秀的这碗面,让他吃出了惊艳。
    可这不对啊,这和他平时吃的可不一样啊。
    “玉秀,平时是你做饭吧?”
    苏玉秀摇摇头,
    “不是,都是妈做的,我只帮她打个下手。”
    温向平一噎。
    得,他懂了。
    家里活计多,除了一日三餐洗衣服,还要割猪草、喂猪、纳鞋底、做衣服补衣服,所以向来是分工做的。
    洗衣服伤手,纳鞋底做衣服伤眼睛,这些苏承祖平时都极少让李红枝做,他和李红枝的衣服都是他洗的,有时也会把外孙的衣服包揽。
    至于女儿洗衣服会不会伤手,苏承祖也不是没考虑,可苏承祖总不会把女儿一家的衣服都洗了,说出去要让人指着脊梁骨骂的。
    相较之下,做饭算是最轻省的活计了。
    至于割猪草啥的,苏承祖虽然也不想让李红枝做,可两个小的外孙都上了,苏承祖再怎么想也没开这个口,只能让苏玉秀和自己尽量多揽些活儿。
    虽然苏承祖疼爱女儿,可女儿也是比不上媳妇儿的。
    稀里呼噜的干完一碗面,温向平满足极了,胃袋里温热充实的感觉让他充满了干劲。
    “我走了,晚上会尽快赶回来的。”
    温向平在妻子的秀发上微微印下一吻,
    “等我回来。”
    “…嗯。”
    苏玉秀站在原地,目送丈夫离开。
    等温向平颠簸一路到了镇上,天色已经大亮。
    城里虽然和乡下相比现代化很多,可在温向平眼里却并没有什么不同。
    温向平进了一家杂货店,店里没什么人,老板正在看报纸。
    “老板,想请问一下邮局在哪里?”
    老板不耐烦的摆摆手,
    “不知道不知道,我这儿只卖东西。”
    一连问了两三家,家家都没搭理他,反倒附赠一对对白眼。
    温向平自讨了个没趣,讪讪的摸了摸鼻尖。
    这会儿的服务行业都这么凶的么?
    温向平没招,他来这儿可是有任务的,总不能把时间都浪费在这种事情上。只是路上大多数人行色匆匆,想必是赶着去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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