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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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可以染红色的头发吗?像芭芭拉姐姐和妈妈一样的红色。”
    第35章 大都会西城学校
    黑暗骑士凭着一身血肉之躯, 能和一众有特异功能的超级英雄们并肩作战, 所倚靠的绝不仅仅是高科技和金钱堆出来的装备, 更在于他过人的机智和谨慎——永远不嫌多的谨慎。
    布鲁斯从直觉到理智再到潜意识,都认为让哈莉染红色头发不是一个好主意。
    但看着女孩儿倔强中带着点点期待的表情, 他这个“不行”就总是说不出口。
    女人这种生物不管是小的还是大的,都让黑暗骑士感到很难对付,就比如说他就老逮不到猫女。其实仔细想想, 猫女根本没有什么杀伤力, 但他就是经常性地失败。
    布鲁斯叹息一声, 思索着为什么拒绝那四个臭小子的要求就非常容易呢?他和阿福对视了一眼, 发现老管家也在为难。
    “好吧……”黑暗骑士就这样,因为一个小女孩儿的沉默攻击妥协了, “你可以染红头发,但必须是类似于芭芭拉姐姐那样的暗红色, 不能是你母亲那样的暖红*, 没有商量余地。”
    哈莉赶快点头,跟布鲁斯叔叔谈判必须见好就收。
    “以及, 你将要转学去大都会西城学校, 一个私立学校, ”布鲁斯在内心为自己给点儿好处后再来一发坏消息的哄孩子策略默默叫好。
    “嗯……我知道了, ”哈莉轻轻点了点头, 细声细气地回复, 任谁都能看出这里面的委屈。
    “达米安会和你一起去,”一个坏消息后当然需要再适时补一点好处, 布鲁斯不会承认哄孩子和审讯以及瓦解帮派成员有异曲同工之处。
    哈莉抬头,达米安注意到了女孩儿的视线,他随意地耸肩,“在哪儿上学都一样,都要面对教育水平远不如我的老师,和一群愚蠢的未开化儿童。”
    “达米安!”布鲁斯叔叔稍微提高了一些音量,“即使他们不如你,你也不能不尊敬他们。”
    “我尊敬了——表面上。”少年嗤了一声,“我已经尽力了。”
    布鲁斯表面上虽然没说什么,但在心里无奈地摇了摇头。达米安是个骄傲的孩子——他当然有足够的资本去骄傲,他聪明、杰出、果敢、冷静,仅论能力的话,远在同龄的自己之上。
    这是一个他自己都培养不出的优秀的儿子。
    然而,即使抛却他曾经嗜血的历史,眼前的男孩也依然太多棱角,时常在语言和行为上伤及他人。
    但退一步讲,从达米安刚加入这个家庭时到现在,布鲁斯能看到发生在自己儿子身上的巨大进步。他不是个不讲道理的家长,自己的儿子会变得更好,只是需要时间和磨砺——以及适度的宽容。
    在育儿这件事上,布鲁斯承认自己依然是新手,始终需要不断学习和进步。
    *********
    哈莉站在自己房间的穿衣镜前,看着镜中这个略显陌生的女孩儿——无框的眼镜,红色的卷发(阿福爷爷说她随时可以换颜色,如果染红染腻了的话)。
    以及,蓝色的校服上衣,深灰色的裙子,还有白衬衣领口下的红领带。
    这是大都会西城学校的校服,私立学校的规矩。
    对亏了阿福爷爷的牛奶攻势(以及天堂岛上的羊奶),和那些各种各样的体能训练,哈莉在短短半年不到的时间内长高了许多,终于达到了正常8岁女童的身高。
    哈莉注视着镜子里自己白袜子和小皮鞋之上的腿——快速的生长甚至让她关节处生出了一些白白短短的生长纹,莱斯利医生说这是正常的,未来会随着长大消除。
    “波特!”房门上传来了达米安哥哥不耐烦的敲门声,“你们女人出个门都这么麻烦的吗?”
    哈莉的忐忑感就这么被吵没了。
    “布鲁斯叔叔纠正过你很多次啦!你现在要叫我‘琳达’*,或者‘肯特’,看你心情,”哈莉拿起书包,最后扒拉了两下头发,也冲着紧闭的房门大喊大叫。
    “我才不要叫你‘肯特’,”达米安抄着手臂,烦躁地回答,身上这个校服已经让他感觉很蠢了,这个姓氏问题更是让他想踢几个沙袋玩儿。
    “快点儿!”达米安的话音还未落,哈莉就拉开了房门。
    达米安哥哥也穿着校服,蓝色上衣灰色裤子,当然领带打得比哈莉好看多了。
    女孩儿发色一夜之间的变化让少年愣了一下,眉毛微微地皱了皱。
    “不知道格雷森对红发诡异的执着是怎么形成的,”达米安哥哥撇了撇嘴,“就你而言,还是黑色顺眼一点。”
    “没办法啊,布鲁斯叔叔的决定,”哈莉抖了抖书包,“再说了,我觉得挺好看的。而且,不会再有人因为我们发色和瞳色类似,而非要怀疑我是你亲妹妹了。你不是最烦这个了吗?”
    “也没有最烦……”少年似乎因为哈莉的直白而无暂时无话。
    “走吧走吧,阿福已经在直升机上等我们了。”他正了正明明一丝不苟的领带,转身向外走去。
    “直升机?!”哈莉小跑两部跟上,“真的吗!没人跟我说要坐直升机上学!”
    这太科幻啦!
    达米安头也不回,“那不然呢?你以为我们怎么去大都会?”
    “唔,地铁?……”哈莉承认这个问题她没怎么想过,她只顾着纠结自己的发色了。
    “那你起码得再早起两个小时,”达米安的语气,听上去似乎觉得哈莉蠢哭了。
    他绝对想不到的是,未来哈莉使用幻影移形,可是能用一眨眼的功夫就从哥谭到大都会的,比直升机酷炫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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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都会是一个和哥谭截然不同的城市,它明亮、现代、耀眼,阳光像不要钱一样洒向大地。
    一海湾之隔的两个城市,是如何发展出如此大相径庭的两种气质?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们已经发表过这种各样的分析意见,但没有一篇论文能完全说服众多的读者,更无法让大都会人和哥谭人互相喜欢。
    对大都会人来说,哥谭就是个全美犯罪窝点,一部分极端的大都会人无数次的抗议封锁大桥,和对面那个罪恶之都老死不相往来;而对哥谭人来说,大都会包括它的守护者超人,都过于虚伪,浮于天上,以卢瑟为代表的激进企业家更是在消耗美国的经济潜力,总有一天会带领所有美国人走向灭亡。
    这种抵触情绪在每年的橄榄球比赛,以及互相比较各自城市的守护者时,往往会发展到极致。
    “这是上帝的杰作,他自有他的精妙,”这是牧师们和稀泥时经常用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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