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9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栗芷到自家小区门口的那家宵夜店时,沈风和已经到了。
    还没进店门,栗芷就先看到了宵夜店门口停着的那辆显眼的白色车子。她虽然并不是很认识车子品牌,但中午碰见沈风和的时候不小心记住了他的车牌号码,此时扫一眼便认了出来。想到沈风和开着几百万的车子来找她吃一碗十几块钱的馄饨,栗芷觉得这画面有点崩。
    男人和她之间隔了一道玻璃窗,就坐在临街的角落里,修长的手指撑着额角,垂着眼睫不知道在想什么。
    栗芷脚步顿了一下,抬手推开宵夜店的大门。
    那人似是察觉到了她定定的目光,忽然抬起了头,漆黑的漂亮眸子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间亮了起来,正巧和他对视上的栗芷看到他唇边慢慢绽开了一个少年气的耀眼笑容。
    几乎是无法避免的,心脏漏跳了两拍。
    她最见不得他对她笑,偏偏在旁人眼里“性格冷漠”的他在她面前总是笑容干净明亮,单纯到有点冒傻气。
    以前栗芷的闺蜜就不止一次愤愤地跟她吐槽,说沈风和每次在人群中看到她以后就目不斜视地、笔直笔直地朝她走过去,好像眼睛里除了她就看不见别人了一样,眼里盛满了光芒,让栗芷管教一下沈风和,收敛一点不好随时随地虐狗。
    那时候不在意,后来想想,被那样一个男人好好地放在眼睛里,其实是很难得的事。
    栗芷就迎着这样的目光慢慢踱到了桌旁,“嗨”了一声坐下来。
    “你来了。”男人支着下巴说了句废话,微微敛起笑意,眼底还满是温柔,“才下班?”
    栗芷“嗯”了一声,因为和他太过熟悉,也就自动忽略了客客气气的寒暄,皱着眉将他打量了一番,心里合计了一下,不是说刚打了一架吗?看他衣衫整齐、脸上手上都好好的,莫非那个传说中的斯文败类完全没有什么战斗力?
    这么想着,栗芷便习惯性地眯了眯眼睛,“你可比以前长本事了,多大的人了还和别人打架?”
    这话说得一点都不客气,有点教训的感觉,但沈风和听得很受用,朝她认真地点点头应下来,“以后不打了。”
    栗芷被他乖宝宝一样的回答给逗笑了,歪了歪头在他对面微微收起脸上的笑容,“你今天到底怎么了,想说的话可以跟我说说。”
    沈风和回答得也很直白迅速,“不想说。”
    栗芷:……
    所以他干嘛特意跑过来见她?她长得这么好看吗?
    说着话,在小店各桌之间穿梭的服务员忽然举着托盘走了过来,“哐当”一声搁在了两人之间,“三鲜虾仁是哪位的?”
    栗芷被不知道哪窜出来的服务生吓了一跳,侧头看了眼对方摆了摆手,“应该不是我们这桌,我们还没……
    沈风和打断了她的话,朝服务生扬了扬下巴,“就是她的。”
    栗芷:哎哎哎?
    “先吃吧,你不是最喜欢三鲜虾仁馅了么。”
    栗芷“哦”了一声,抬手拿起汤匙。看来是沈风和贴心地提前为她点了餐,也是,这么晚约在这么接地气的地方见面,基本上就是来吃饭的,要是吃过了,应该选个b格高一点的咖啡厅。
    不过她以前虽然特别挑食,不爱吃的东西一口都不会动,但这三年漂泊的岁月下来,很多以前饿死都不会碰的东西现在也觉得味道不错了。
    “我现在来者不拒,不像以前那么挑食了。”栗芷喝了一口汤,顺口说道。
    挺普通的一句话,但不知道为什么对面男人温存的目光微微凝固了片刻。
    栗芷有点尴尬,咽下一口馄饨汤,“你的还没上啊?”
    她是不是有点太不把自己当外人了。以前和他一起吃东西的时候栗芷基本上就是放飞自我的状态,不然也不会把第一次约会的地点定在火锅店这种吃起东西来毫无形象的店。
    中学三年的同桌,大学四年的情侣,她们之间真的太熟悉了。
    沈风和却不以为意地摇了摇头,目光定定地望着她,即便和她对视上也没有错开视线,“我不饿,看着你吃就行了。”
    栗芷:……
    融资上亿的上市公司ceo,能不能不要这么心酸,看着她吃……看着她她还吃得下去吗?
    “你别这样,随便点,今天姐请客。”栗芷叼着汤匙皮了一下,“一碗馄饨姐还是请得起的。”
    沈风和果然被她逗笑了,点点头招来服务生,真的点了一碗馄饨。
    栗芷本来以为他是在开玩笑,没想到他真的什么都没点,好像皮了一下并没有很开心,反而是这个没钱点宵夜的人更开心?
    “你不是真没钱吧?”
    沈风和认认真真地点了点头,一点都不像开玩笑,“钱包和手机落在刚刚的酒吧了。”
    栗芷:……
    “那如果我没带钱,咱们俩是不是要吃霸王餐了?”
    虽然按照可行性来说,她们更有可能是刷盘子刷到天亮。
    男人摇摇头,默默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张二十块钱的纸币放在了桌子上。
    栗芷终于石化了。
    这意思是沈风和用他身上仅有的二十块钱请她吃了一碗“巨额”宵夜?她是不是应该谢谢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她花了?
    “沈风和,你不是在逗我吧?”
    男人摇摇头站起身来,作势要掏兜,“不信你自己看,真的没有了。”
    亲自端着馄饨过来的老板娘乐了,“小栗和男朋友过来吃宵夜啊?”
    因为栗芷常常过来,和老板娘已经很熟了,这会儿见她亲自过来送馄饨,栗芷就忘了站起来准备掏口袋的沈风和那茬,把他晾在那儿了,“他不是我男朋友。”
    老板娘笑了笑压根没相信,直接忽略掉了栗芷的解释,“差不多行了,人家长得这么帅,就多给点零花钱吧。”
    她这远远看过来,人家都站起来准备掏兜了,这还不是男朋友,嗯,确实不像男朋友,像结婚多年的老夫老妻。
    门口那车怎么着也得几百万吧,看他的衣着打扮也像是有头有脸的人,没想到兜比脸还干净,这小栗虽然看起来温温婉婉的,没想到管得还挺严。
    栗芷被她噎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沈风和,还没反驳,老板娘已经乐呵呵地端着托盘走了,留下栗芷一句话堵在喉咙里一脸尴尬。
    不过好在栗芷心大,注意力很快就转移到了别的地方, “你刚刚说你的钱包手机落在哪里了?”
    没看错的话,门口那辆白色阿斯顿马丁是他的吧?喝了酒还开车?
    “酒吧。”沈风和见她相信自己确实已经身无分文,这才重新坐下来,开始吃栗芷请他吃的那碗馄饨。
    就说他今天不对劲,栗芷抬手按了按眉心,“你怎么来的?”
    男人没正面回答她,只是弯起唇角低笑了一声,叹了一声,“我就知道,你的道德感还是这么强。”
    这根本就不是道德不道德的问题,他这是拿自己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栗芷刚想开口,又听见他更加不对劲地说道:“我喝酒了,不能开车,身上也没有钱,今晚可以借宿在你那儿吗?”
    作者有话要说:  栗芷:这特么是要赖上我了……
    第14章
    沈风和说这话的时候一只手拿着汤匙在馄饨碗里搅和,另一只手撑着额角,显得可怜扒拉的,好像如果栗芷不收留他,他就无处可去了一样。
    栗芷被他这个模样搞得有些心软,拿出手机划拉了两下,又放下。
    她刚换了手机,通讯录里干干净净的,一个能帮得上忙的都没有,可眼神不经意间飘过沈风和撑在额角的修长手指,却像是被扎了一下一样,突然之间清醒了过来。
    “不可以。”拒绝得斩钉截铁。
    氲着一点笑意的黑眸大约没想到她会如此无情,也是愣了一下,声音有些喑哑,“为什么?”
    栗芷看着他在馄饨碗里瞎搅和的那只手忽然停下来,狠狠心继续说道:“以后你也别找我出来吃饭了,就跟以前我说过的一样,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男人听到这终于整个人都静止了下来,眼中再疏无笑意,黑得发亮的眸子定定地望着她,好半晌才艰难地从喉咙里发出声音,“你就这么讨厌我,连见都不愿意再见到我了?”
    嗯?
    栗芷被他这突如其来的质问问得一愣。她刚刚有说过讨厌他、不想见他吗?这根本不是她愿不愿意见他的问题,这是她能不能好好当一个前任的原则性问题。
    “沈风和,女孩子就算再大度,也不会喜欢自己男朋友和别的女人走太近的,尤其是前女友。”栗芷双手叠在桌子上,刻意给“前女友”三个字加了重音,恨铁不成钢地解释道,“别让你女朋友不高兴。”
    沈风和指间那枚戒指提醒了她,他就是真的没地方去,也不该借宿在她家,最多借个电话给他女朋友打个电话就够了,她记得以前沈风和对她的号码倒背如流的。
    又或者他今天这样不对劲就是和他女朋友有关。如果真的是这样,不管是吵架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栗芷都觉得她不仅不能留他,连见都不应该见他。
    方景洲有一句话说得对,分手后还继续做朋友,这事对两方的现任来说都是挺“日了整个动物园”的事情。
    “女朋友?”沈风和像是没听懂她的话,疑惑地重复了一遍,才沉下声音,眸色渐深,“谁说我有女朋友?”
    栗芷想起那天小包拿着卷宗感叹他名草有主,挑了一下眉毛,但话到嘴边就变了样,“大家都这么说。”
    话一出口,对方就飞快地进行了反驳,“我只有你一个女朋友。”
    这时候栗芷不想咬文嚼字地纠正她“只有一个”和“只有过一个”之间的区别,她的关注点在其他方面。
    “戒指挺漂亮的。”
    沈风和先是微怔了一下,继而恍然大悟地笑了起来,连眼角都带上了笑意,放下手看了一眼那道银色的金属环,“嗯”了一声。
    “我没有什么女朋友,但戴着它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比如说采访过后数次联系他说想请他吃饭的那名财经女记者,或者是公司总办有事没事就喜欢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的新入职的小姑娘。
    这三年这枚戒指帮了他不少忙,就是没想到也差点给他掐断了最后一点希望。
    栗芷是真没想到会得到这样一个答案,但转念一想,也无可厚非。
    沈风和的确是事业型的男人。c.n科技对于他来说似乎并不仅仅是他白手创业的第一家公司,很多时候更像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执念。
    栗芷还记得他跟她说“我要让所有人记住‘沈风和’这个名字”时眼底的光芒。有些人愿意背靠着太阳折射一点光辉,也能毫不费力地成为耀眼的存在,可沈风和不一样,他要自己做太阳。
    现在他做到了,栗芷是发自内心地替他高兴。
    “那你总记得住几个朋友的电话吧?”像沈风和这么聪明的人,一串数字而已,对他还不是小菜一碟。
    然而男人冷静地摇了摇头,“我从来不记无用的东西。”
    栗芷:……
    “那……我给你叫个代驾?”看样子沈风和很有可能就是叫代驾把车开过来的,不然也不能这么气定神闲地跟她说他喝酒了。
    “你知道我从不叫陌生人碰我的车。”沈风和想着方景洲给他送到馄饨店之后被他撵走、嘟嘟囔囔地拿着他的手机钱包站在路边打车的模样,心安理得地回答道。
    早晚有一天他要叫小栗子看看方景洲恶劣的本质,免得她被那人道貌岸然的虚伪模样迷上。
    这个拒绝的理由也很合理。
    栗芷知道他从前确实有这个避讳,只是没想到至今仍根深蒂固地留在他身上,也不好再说什么。
    都可怜到这个份上了,栗芷自然不可能叫身上只有二十块钱的沈风和付账——反正全付他也付不起,见沈风和没有再吃下去的意思,便起身将那二十块钱塞回他的手里,拍拍沈风和的肩膀去结账了。
    某人不动声色地将那二十块钱放回口袋,认真地看了一会儿收银台的老板娘怎么苦口婆心地教育栗芷不要管人家管的太严、栗芷怎么百口莫辩只好无奈地应下,等对方在门口朝他招手,便立刻迈开长腿跟了过去。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