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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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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麒麟脸儿一红,十分不好意思:“胡子叔叔,我饿了。”
    “饿了啊。”
    吴远山忙拍手,让外后候着的老管家张叔进来,带着麒麟去花厅那边用饭。等吃了饭,再烧水,给孩子洗个澡,从柜子里拿套干净衣裳换上。
    如此吩咐罢,吴远山起身,出门去往隔壁院子。
    他的小院和李明珠的小院相通,只隔了一道门。
    此时月光皎洁,温柔地洒在院中那棵老槐树上。
    吴远山面色阴沉,端着烛台,径直走向上房。他一脚踹开屋子,臊臭的味道登时扑面而来。
    抬眼看去,屋子很乱,地上到处都是撕扯烂的衣裳、碎了的胭脂、吃剩的鸡骨头鱼刺,还有歪倒的马桶,马桶跟前有滩恶臭的东西,让人闻之欲呕吐。
    吴远山将烛台放在桌上,慢慢地走向床,站在床边,冷眼瞧着上面躺着的李明珠。她其实没疯,只不过被关的时间太长了,当年又被翩红装神弄鬼地吓到,时而清醒,时而疯癫。
    这女人脸上胡乱抹着胭脂,看着可笑又恶心,身上只穿着条脏兮兮的肚兜,这几年并未给她断了吃食,她倒是胖了许多,肚子圆鼓鼓的,一身贱肉。
    这种母猪,自然和风华绝代的冬冬差远了,为何留着她?
    吴远山唇角浮出抹坏笑,他凑近了,一把抓住李明珠的头发,将女人扯下床,不由分说地打,拿脚踹她的头。
    那李明珠蓦然被打醒,瞧见丈夫那副残忍狰狞的面孔,下意识抱住头尖叫,求饶:“我再也不敢了,不敢了,别打我了。”
    吴远山哪里肯轻易停手,等瞧见李明珠口鼻里被踹出了血,这才停下,一把抓住女人的头发,狠狠地在地上磕。瞧着这母猪没力气叫唤了,好似快晕了,他这才松开。
    男人仰头,闭眼闻着淡淡血腥味儿,神情愉悦满足,他甚至在原地转了个圈。
    憋在心里的气,总算解了些许。
    第96章 大曾氏
    起风了, 柳絮漫天飞舞,有些许飘到人的发髻上,有些许飘进茶杯里, 有些许随水流, 无根之物,大抵无情, 飘到哪儿算哪儿。
    白云山脚下有个茶寮,由一对兄弟经营。
    茶寮边有间小小马厩, 只要掏几个钱, 就能让马儿美美吃顿草料。天儿闷热, 店主便在外头支了五张桌子,在墙上钉了好些木牌,上面写着酒食的名称, 譬如羊肉面、花雕鸡、阳春面、爆炒肥肠……还有自家酿的糜子酒,兑点水,喝了不上头。
    火炉上煮着低等的粗茶,香味十分放肆地飘散开来, 让人闻着心情愉悦。
    茶寮外头摆了六张桌子,坐满了人,大都是往来行客, 咥一顿饱饭,饮一壶茶,就能赶路了。可是在最里头,却坐着个神色凄然的美人, 她很年轻,明艳照人,穿着藕粉色的披风,发髻有些散乱,步摇都快掉下来了,竟也不在意。
    大家伙都好奇,她究竟是谁家夫人,为何如此悲伤,即使是掉泪,也犹如梨花带雨,叫人心疼。唉,若是能过去给她递上方帕子,听她娓娓诉说委屈,大概身子都能酥掉半边吧。
    可是不行,这位美人身后站着十来个穿着银鳞细甲的武士,手执着寒光森森的长刀,警惕地扫视着四周,怕是飞来只苍蝇,都会被这些凶神恶煞斩杀。
    这位大美人,大概是位身份极高的夫人吧,只不过,她怎会出现在这种荒山野地?
    沈晚冬呆呆地坐在长凳上,木然地盯着桌上的吃食,醋溜肥肠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可是她却闻不到。
    已经一天一夜了,麒麟还是没找到。
    她没合眼,可却没有半分困意,心总是揪地疼。
    怕啊,万一那些人毒打孩子,不给孩子吃饭,可怎么好。
    万一……孩子被卖到深山老林里,又该如何,那她岂不是永远失去了儿子?
    一想到这儿,沈晚冬就不由自主地落泪。
    昨儿她赶忙回大梁,恰好明海也回来了。他也是着急,但却比她要镇定许多。明海一方面暗中派人搜大梁的每个角落,另一方面从三大营里挑了上千精锐士兵,从外围搜查,尤其是白云山附近以及临近大梁的县,务必细细搜查。
    才刚士兵回报,说是百里之外的靖县有消息,明海赶忙带了人去查看。她也想跟着去,可明海不让,叫她在茶寮等着,用点饭食,他很快就回来。
    老天爷啊,求你了,让明海把孩子带回来吧,即使让她折寿十年,她也愿意。
    昨儿她跟着张嬷嬷去了秦氏的外宅,看门的下人不叫进去,她越发怀疑了,直接叫侍卫闯进去搜,可地皮都快翻起来了,都不见孩子的踪影,亦不见秦氏。
    问了才知道,秦姨娘今儿特别高兴,说是有喜事,特特带了丫头去瓦子看杂耍,一时半会儿且回不来呢。
    张嬷嬷听了这话,当即大怒,将花厅里的花瓶瓷器连摔带砸,嚎哭着破口大骂,无非骂秦氏心肠歹毒,麒麟丢了怎就那么高兴呢。你不就仗着棠哥儿么,一个身份不明的小杂种罢了,也配上得了台面?可别忘了,咱们夫人临终前明明白白交代下,不让这小杂种戴孝。
    听见这些没轻重的话,她忙拉了张嬷嬷走,没必要再逗留了,孩子根本不在秦氏这儿。况且而今棠哥儿是皇上身边的红人,就凭这个,也不能再闹下去了。
    从秦氏那儿出来后,她不知再去哪儿找。
    蓦然想起当年唐令与她发生过种种龌龊,那阉人心肠歹毒,怕不是记恨政敌吴远山,就将气撒在孩子身上吧。
    她忙叫下人准备了厚礼,亲自去唐府查探。谁知去了连门儿都进不去,楚楚拦在门口,站在高台阶上,将她准备的礼物扔远,不住冷笑:督主早都和你恩断义绝了,你若是还要脸,就别再招惹他了。
    末了,这个穿了紫衣的女人凑到她跟前,压低了声音,狠狠笑道:没错,就是我绑走的那小畜生,我已经将他化成了一滩血水,怎样,你敢不敢见?
    她听了这话,差点晕倒。
    就在楚楚得意洋洋地嘲笑她时,孙公公从唐府里小跑着出来了,这老公公狠狠地瞪了眼楚楚,将她拉在一边,小声说:老奴听说了麒麟的事,可孩子的确不是你小叔带走的,他问你,要不要他派人帮你找?
    四年了,唐令没有再见她,也没有再找麻烦,更没有给她带一半句的话,是啊,无恨无情,都淡了。
    她没有再说话,朝着唐府屈膝行了一礼,转身离去。
    一阵欢声笑语打断了沈晚冬的思绪,她用手背抹了下已经凉了的泪,朝前看去。对面那桌坐了三个平头老百姓,左边是个年长的妇人,约莫三十多岁,样貌秀美,气质婉约,虽说衣着简素,可却遮掩不住风姿绰约;这美妇对面坐着个和她样貌神似的女子,年轻些,可能是她的妹妹吧;而在美妇跟前坐了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大约是她儿子,长得粗粗壮壮,皮肤微黑,袖子挽起,正恭敬地给她娘倒茶。
    真好,如果麒麟能长这么大,给她倒一杯茶,她肯定会高兴的哭,可是孩子究竟在哪儿?
    不知不觉,沈晚冬又掉泪了。
    正在此时,那美妇人似乎瞧见了她,身子一震,眸中惊艳之色难以遮掩。美妇人好似在犹豫,终于,起身朝她这边走来。
    “站着!”一个侍卫站了出来,拿刀指向那美妇,喝道:“吃你的茶,吃完赶紧滚!”
    美妇人平白被吓了一跳,又被这狠厉言语臊到了,俏脸发红,低着头往自己的那桌退去。
    “等等。”
    沈晚冬哽咽着,朝着侍卫挥了挥手,看着那美妇人,道:“你想对我说什么?”
    那美妇人欠身道了个万福,快步走过来,从袖中掏出方月白色的帕子,递给沈晚冬,柔声道:“妾身方才瞧见夫人在哭,也不知您遇到什么为难的事,如此伤心。”
    沈晚冬示意美妇人坐到跟前来,她并未接过那方帕子,轻叹了口气,道:“怎么称呼你?”
    “妾身姓曾。”
    那曾氏猜到眼前这位绝美的夫人身份高贵,并不敢失了礼,莞尔笑道:“那边坐着的男孩是妾身的儿子,另一个是妾身的妹妹,家乡人都叫她小曾氏。”
    “你儿子是个好小子。”
    沈晚冬低着头,暗自神伤,若放在平时,她是绝对不会和陌生人说半个字的,可今儿不知怎了,就是想和这曾氏说话,大抵,都是母亲吧。有些伤情,别人不会懂,只有母亲能懂。
    “这位大姐,你问我为何哭,我,我儿子丢了,我找不着了。”沈晚冬泣不成声,双手捂住脸,身子颤抖不已。
    “哎!”
    曾氏叹了口气,回头瞧了眼自己的儿子,竟也红了眼。她知道自己身份卑微,大约是不配碰这位夫人的,可是……曾氏鼓起勇气抬手,轻抚着沈晚冬的胳膊,柔声道:
    “若是有人抱走妾身的孩子,妾身肯定会疯。这种事,不是他人能劝慰得了的,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平日里有个病病灾灾的,都让人焦心不已,更别说母子分离了,妾身只愿夫人能早日找到孩子。”
    “多谢你。”
    沈晚冬从手腕上将戴着的一串玉珠取下,塞到曾氏手里,哽咽着,哭道:“你说的没错,别人都叫我别担心,可我怎能不担心?大姐,你的话说到我心坎里了,这手串送你,愿,愿”
    说到这儿,沈晚冬泣不成声:“愿你儿子以后好好的,别和你分开。”
    曾氏叹了口气,皱眉,轻声问道:“恕妾身多嘴,孩子的爹呢?为何不与夫人一起找寻?”
    “他爹去了靖县,”
    沈晚冬的话刚到口边,忽然猛地站了起来,她怎么忘了麒麟的亲爹是吴远山,说不准就是这男人派人带走的孩子。吴远山这几年性子大变,行事阴沉难测,就连明海都没法猜到这人的心思,直言当初留了个祸害。
    难不成……
    “来人呐!”沈晚冬端起桌上的茶碗,一饮而尽,没有再理会曾氏,直接对手下们说道:“留两个在这儿等国公爷,剩下的跟我回大梁。”
    曾氏痴痴地看着沈晚冬远去的香影,才刚这位夫人说了句:国公爷?她的身份果然贵重啊。
    忽然,曾氏感觉手里沉沉的,低头一瞧,她手里此时正攥着串翡翠玉珠,珠子个个圆润饱满,水头出的极好,是异常贵重的东西,唉,她这种身份的人,怎敢收夫人这般重礼?罢了,等去大梁安顿好后,让儿子外出打听打听,亲自上门,将手串还给夫人。
    *
    吴府
    虽说是在白天,可府里安静得很,院子里连个鬼影子都见不到,大人吩咐下来了,他近来头疼的紧,听不得半点声音,连往来的脚步声都不想听到。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待在屋里,不许乱走,否则家法伺候。
    家法?轻则拔掉手指甲,重则断手指头,以及阉割。
    所以呵,大家还是缩在屋里睡大觉,不用出去做活儿,求之不得呢。
    吴远山换了身干净直裰,他从水盆中拧了个手巾,仔细地对着镜子擦脸。昨晚上贴了许久的胡子,脸有些痒,不过能和儿子那样亲近,这张脸就算烂掉,那有何妨?
    昨儿晚上儿子睡着后,翩红来了,这女人说沈晚冬急的在大梁到处跑,还去了泼茶香酒楼找章谦溢,让公子在市井赌坊各处留意着。
    他听了这话,反手打了这贱人一耳光,登时就将这贱人的鼻血打出来了。
    怎么,当婊.子当上瘾了?居然敢私下里留心章谦溢的动静!当老子是死人?
    还记得这贱人用手捂住鼻子,吓得连忙跪在地上,一个劲儿磕头,末了,小心翼翼地问他:是不是妾身说错什么了,又惹得大人生气。
    他冷笑,没说话。
    不错,这贱人当初是对她有恩,变卖家财,在他入狱后到处奔走磕头。其实也不能说有恩,原本就是这贱人自己贴上来的,他是她丈夫,她的天,她就该为他做事,天经地义。
    他垂眸看这贱人,闭眼,将衣裳脱光,让她去打盆水来,他要净身。起初,这贱人十分恭敬地帮他擦身,可当擦到大腿根时停顿了下,头越发低了,连看都不敢看。
    好么,果然是风尘里出来的,一刻都离不了男人,怕是觉得他没了根,嫌恶他吧。
    他登时就恼了,一把将这贱人推倒,撕扯掉她的衣裳,从桌上那起根红烛,朝着她底下猛……等瞧见血了,这才停下。
    对付不安分的荡.妇,他的法子太多了。
    想到此,吴远山冷笑了声。
    他从抽屉里拿出个锦匣,打开,取出大胡子,对着镜子仔细贴。待会儿他想和麒麟玩躲猫猫,这小子今儿早上说想回家,想二娘和弟弟了。
    哼,国公府姓荣,哪里有麒麟的容身之地,他舍不得让儿子寄人篱下,慢慢来吧,他觉得很快麒麟就会改口叫胡子叔叔为爹爹,很快。
    正想入非非间,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外头响起。
    吴远山抬头看去,原来是老管家张叔。
    “怎么了?”吴远山对着镜子按压假胡子,淡漠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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