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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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封建典范式的自制力——
    余初懒洋洋的睁开眼睛,正打算调侃几句,对上的却是楚小哥发红的眼眶。
    她愣了一会儿,摸了一把左脸,后知后觉才发现,有什么刚好滴在自己的脸颊上。
    这是余初第一次看见叶楚哭。
    ***
    后面的日子又恢复了平静。
    买菜、做饭、运动、看电影逛街、买买买,余初拉着楚小哥,将情侣之间应该做的,都补了一边。
    余初去上课时,楚小哥在家学习电脑,或者去学校图书馆呆上半天,等她下课一起回家。
    当然,练字画画是楚小哥的日常爱好,时不时也会练几张。
    有一次她看着楚小哥抱着画拿出去,有些好奇的问起来:“这字画?”
    叶长谦解释:“处理了。”
    这三个字所包含的意义太多,可以是送人的意思,也可以是扔进垃圾堆的意思,还能是找个地方存起来的意思。
    两室一厅的格局,客厅挤了张餐桌和沙发后,空间有些局促,楚小哥都是在屋子里练字。
    而余初没事儿基本上不进楚小哥的屋子。
    见楚小哥说要处理了,她才伸手拿了一卷字打开,熟悉的字体,熟悉的落款。
    她如醍醐灌顶,恍然大悟。
    ——林定。
    楚,林定。
    这么简单的拆字,她之所以没想起来,是受了“林定”成名多年的误导,并没有想到刚从保护区出来的叶同志身上。
    没想到,谭宪的对国师大人的包装,居然跨区了。
    既然林定的字会出现在展览会上,那么叶同志口中的“处理”,应该拿去变现了。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叶楚时,他正在大街上给人写信,左手书,字里皆是风骨。
    没想到右手字,这么出色。
    余初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字——
    “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她露出个微妙的笑容,她讲字幅重新卷起来:“叶同志,这幅字能留给我么?”
    叶长谦伸手想去拿字:“我还是写幅更好的给你。”
    上次拍卖会回来,他特地上网查了这首诗的意思,这诗的延伸意义,非常有指向性。
    再说习作的水准,怎么能拿来送给她呢?
    余初手背到身后,将画藏了起来:“不用麻烦了,这幅就挺好的。”
    叶楚压低了嗓子:“余初,乖。”
    她视线落在叶同志的右手上,一见他右手往前移动,往后蹿了几步,边退边说:“这幅就挺好的,我回去找个画框给裱起来……”
    只是她背后没有张眼睛,刚好撞在了沙发扶手上,整个人失去重心往后倒去。
    她左手拿着画,倒下的时候,右手下意识的想去抓什么,却只抓到了个茶几上晾衣服剩下的衣架。
    然后她就觉得眼前一黑,某人在她额头上落下一吻后,迅速的抽出余初手中的画。
    一击成功,扭头就走。
    喂喂喂,这字不想给还能理解,但是用美男计就过份了哈。
    余初从沙发上爬起来,走到了门后,楚小哥刚好换好鞋子,见她一幅显然并没有放弃的样子:“我先走了。”
    他说完,手握在门把上,打开了大门就想往外走。
    却对上了一张熟悉的脸。
    门外的男人身形劲瘦,五官精致,若不是气质太过刚硬,着装也十分粗狂,这乍一眼看去,有些雌雄难辨。
    封肃视线先是落在一幅想要落荒逃走的小国师身上,随即又落到了抄着金属衣架的余初,勾了勾嘴角:“哟,家暴现场呀。”
    这一次,封肃找的是两个人。
    余初和肃美人并排坐在沙发上,而楚小哥从餐桌旁,搬了把椅子,坐在了余初身侧。
    “上次拍卖会后也两个多月过去了,你们没有旁人打扰,俩人小日子过的安静舒服。”封肃从果盘里抓了个苹果,送到嘴边,咔擦一声咬了一口,“若是按照我自己的想法,我是不愿意走这一趟的。”
    这开头就腔调的说话方式,非常的封肃。
    余初在肃美人的话中没抓到关键信息:“嗯?”
    “翟家大少爷要出院了,跟驻点提了个要求,要见你一面。”封肃想了想补了一句,“考虑到你在休假,且尊重感情自由,驻点派我询问询问你的意见。”
    说白了,他就是个传话的。
    至于去不去,一个人去还是两个人一起去,的他们自己商量。
    ***
    上海郊外。
    一座私人的中式庭院中。
    “大人想要见余小姐一面的要求,冼姐已经跟上面申请了,说不定过个一两天就有消息了。”
    柳夕将手中的棕色药丸递给窗边坐着的男人:“先吃药。”
    九制芝麻丸里加药片,省时省力。
    翟翎羽接过药丸,送进口中,嚼了几下吞咽下去后,侧过头看向柳夕:“今日柳姑娘当值,那冼姑娘呢?”
    这里两个侍女轮流当值,今日应当轮到那个稍矮的冼姑娘。
    “她回去成亲了。”柳夕经过专门训练才被选出来的,遣词造句都十分的专业,“我们这男女成亲,有几日的婚假,算上叠加休沐的日子,大概五六天不会回来了。”
    在柳夕的认知中,这位古代区的病人还算比较好相处,脾气不错,也配合治疗。
    就是有些沉默了。
    这三个月中,他除了要了箱书之外,什么要求都没有提,整日不是看书,就是看着窗外思索着什么。
    一天到晚,跟她们其实也说不上几句话。
    所以她回答后,就倒了一杯水放在翟翎羽身边,然后转过身,收拾床铺和桌子。
    只是今天的病人,一改往日的沉默,突然开口询问了:“你们——域外,成亲的风俗,和我们有何不同?”
    这种问题,也不是什么要紧的。
    “若是说两地成亲的差异,可能需要从其他开始说起。”柳夕组织了下语言,“域外男女一视同仁,女人不需要三从四德,也不需要女子无才便是德。”
    “男女可以同窗,上一样的学堂,参加一样的科考。你可能也发现了,我们这有女大夫,女大夫和男大夫一样,都是寒窗苦读二十年,才有了一身精湛的医术。”
    翟翎羽愣了下:“寒窗苦读……科考?”
    “是。”柳夕抖了抖被子,语气平和,“不仅读书,还能参加工作。去研究精巧机关,去悬壶济世,甚至是去衙门……男人能担任职位的地方,女人基本上都能去。
    “这样一来,男女就平等了。”
    “所以,我们这没有木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妁之言,相互恋慕便可以成亲了。”
    “夫妻双发相互尊重,一夫一妻。”
    ……
    翟翎羽手中的书页被窗外的风吹得呼啦啦直响,他半低着头,默念着“一夫一妻”四个字。
    时隔多年。
    他才隐约明白,阿初做好了成亲的打算,到底放弃了什么。
    而那一日,她跑上门质问时,得到自己的回答后……
    又是何种心情。
    第九十七章
    吃过早饭, 换好衣服。
    余初对着镜子折腾自己的头发。
    可能是她前些日子剪了头发的原因, 发长有些不够, 她换了几个盘法也没能把头发端端正正的盘好。
    叶长谦看着她半低着头折腾,放下手中的书,走到余初身前,接过她手中的梳子。
    他将余初几乎折腾的有些打结的头发重新梳理开, 然后一点点的握在手中,束起, 扭转穿插, 盘发。
    小的时候, 他进戏班, 学的是旦角, 描眉、涂粉、盘发……这些都是要学的。
    所以手艺还算不错。
    他看着余初盘成型的发髻:“簪子。”
    余初将手中的银簪递给楚小哥:“会唱戏, 会写字,会做饭, 会带头搞封建迷信, 现在还会盘发……国师大人,你还有什么不会的?”
    她说完自己笑起来:“对, 你好像不会生气。”
    他的性格, 无论什么时候的都是一副神棍样,风轻云淡, 说什么做什么,都不会生气。
    “我也有脾气,会嫉妒, 会厌恶,会害怕 ,自然也是会生气的。”叶长谦用簪子将她的头发固定好,“比如今天。”
    余初摸了摸盘好的头发,回头看向楚小哥,见他低眉垂眸,依旧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伸手戳了戳他的脸:“你是不是改变主意,跟我一起去了?”
    叶长谦抓住她捣乱的手,没有说话。
    她现在有能力处理好自己的事情,不会受到伤害,也不会再动摇。
    他视线落在余初的发髻上:“这个簪子太素了,你等我一下。”
    叶长谦从屋子里拿出一只木盒,打开盒盖,拿出里面的翡翠簪子,走到余初的身后,替她换上,声音温和:“中饭回来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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