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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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民虽然幼年体弱,但也跟随父亲一道出去走南闯北过,因此有幸比旁人多了些见识。”
    “那根据你的了解,这背后的人是用什么样的法子给蓁蓁下的蛊?”秦禄的眼中深沉如海,开口问道。
    “草民家中的一位客人曾被这虫叮过,因此草民知道个大概。”
    “这虫名叫鎏金赤炎虫,与寻常的蛊很有不同——它并不是蛊,而是蛊的后代。”
    众所周知,在制蛊时,人们会将百余只毒虫放到一个极小的瓦罐中,让毒虫们因为拥挤和饥饿相互争斗吞噬。最后胜出的那只便叫做蛊 。
    刘子佩接着说道:
    “下蛊之人会将那只蛊的卵,放置在受害者的皮肤破损处 。虫卵一遇到人的体温便会破卵而出,钻入体内,直至长成成虫,将五脏六腑吃空。”
    “蓁……秦小姐体内的蛊虫因为年纪尚幼,还无法完全钻入体中,才会被我们发现。”
    秦禄虽不曾见过那蛊虫到底长什么样,但是也听见熏风描述过,那蛊虫是极为细长的一条。
    就这样还只是幼年,若是成虫该有多大?!
    秦禄又惊又惧,一怒之下将杯子猛地挥落在地。
    到底是谁如此阴毒?!用这种下作的手段来害他的女儿!
    作者有话要说:  女儿奴发怒了……(手动狗头)
    作者君差点被码字软件锁住出不来了。
    嘤嘤嘤……看在我这么可怜的份上,就给作者君一个收藏和评论吧~
    ☆、取蛊虫(已修)
    到底是谁如此阴毒?!用这种下作的手段来害他的女儿!
    秦禄心中又惊又惧。
    他突然又想起了死去的赵六,那个抢先一步毒死赵六的人,是否与这次给秦蓁蓁下蛊的人,有所关联?
    “蛊的卵是不是必须要放置在伤口上,才能孵化寄生?”秦禄沉思片刻问道。
    “是。”刘子佩的目光闪烁了一下。
    这几天,有机会能够接触到秦蓁蓁伤口的,无非就是她房中的丫鬟以及胡太医和清溪。
    难道幕后之人就在这些人中?
    可是若是幕后之人就在这些人中,那么他完全可以用一种更加快速的方法杀/死秦蓁蓁,完全没必要用下蛊这种费时费力的法子。
    况且,杀死秦蓁蓁又什么好处?秦禄眉头紧锁。
    “蛊虫会钻入伤口,初期因为蛊虫身体细长,又只是盘踞在伤口处,所以被寄生的人不会有什么感觉。”
    “后期……”刘子佩停顿了一下,道:“后期因为蛊虫钻入体内……”
    “被寄生的人会痛不欲生。”
    刘子佩说这句话的时候,是从喉咙里硬挤出来的,他的身子微微有些颤抖。
    若是秦蓁蓁伤口上的蛊虫没有被人发现,后果会有多不堪设想?
    ——被蛊虫一寸寸生啃掉五脏六腑,身体的每一处都被虫子侵占
    光是联想,就让人觉得痛不欲生。
    他喝了口茶水,平息了一下内心翻滚着的后怕与担忧。
    “痛不欲生……”秦禄心中的怒火愈加汹涌了几分,却有了另一个猜测。
    若是幕后之人,不是想要杀死秦蓁蓁,而是利用秦蓁蓁身上的蛊虫来要挟自己,那么他下蛊的目的就能成立了。
    众所周知,秦蓁蓁是秦禄唯一的女儿,自然是受万般宠爱于一身的。
    就连秦禄自己也不知道,若是有人拿秦蓁蓁来要挟自己,他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秦禄忽然想起他在过来前与秦乙的一番交流。
    秦乙是秦府的暗卫,擅长用毒,对于蛊也有所了解。可是不论是赵六身上的毒,还是秦蓁蓁身上的蛊,他都不曾见过。
    秦乙曾经说过,赵六身上的毒无论是配方还是制作的方法,都不像是中原的手法,那么这次的蛊,是否也和那毒来自同一处?
    秦禄暗自沉思着,突然听见内室中秦蓁蓁一声短暂而尖锐的叫声。
    原来里头已经开始了。
    *
    秦蓁蓁咬着嘴中白色的帕子,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她能清晰的感受到蛊虫在伤口附近翻腾,但是因为那蛊虫还是个幼虫,体型纤细,所以倒是不疼。
    她是被浇在伤口上的酒给刺激的。
    那酒一浇上去,秦蓁蓁就觉得伤口仿佛被火灼烧了一样。突如其来的剧烈疼痛使她整个人都在不停颤抖。
    她死死的咬住了口中的帕子。
    该死!到底是谁给她下的蛊?秦蓁蓁的疼的泪眼朦胧,把嘴中的帕子当作那下蛊之人,咬的越发使劲起来。
    熏风为了不让秦蓁蓁太过于关注胸口的疼痛,千方百计的和秦蓁蓁说话。逗她开心。
    只是她向来是不善言辞的,想了半天才道:
    “小姐,要我说这蛊虫,也算是全天下待遇最好的蛊虫了。”
    秦蓁蓁痛的两眼发黑,勉强睁开眼睛看向熏风。
    “小姐是丞相的女儿,除了女帝和皇太女,京都中最尊贵的女人就是您了。”
    熏风伸出手,细心的将秦蓁蓁汗湿的头发拨开,接着说道:“这蛊虫吃了您的血肉,说不定等它死了就能成精了。”
    秦蓁蓁眨了眨眼睛,示意熏风自己在听。
    她明白熏风这是急中生智逗她开心的,因此也不为熏风粗糙拙劣的笑话感到恼怒。
    “小姐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酒?”熏风见有效果,接着搜肠刮肚的胡诌道。
    “这可是御酒,老爷听说那虫子要酒才能引出来,马上吩咐奴婢从带来的酒中挑了一罐上好的酒。”
    “这酒别说是平民百姓了,就算是在朝中为官的那些大人们,除了过年过节宫中设宴,寻常也是喝不到的。”
    “小姐你说,这虫子是不是极好的造化?”
    秦蓁蓁已经疼得快要昏死过去了,她微微抬起眼帘,在模糊的视线中找了半晌,才找隐约到了熏风的眼睛。
    熏风的眼睛极黑,就像黑曜石一般。
    “出来了出来了!”清溪一阵惊呼,赶紧拿起一旁的纱布。
    只见一对纤细的触角从血淋淋的伤口中探了出来,接着是一个黑的发亮的脑壳,隐约还能看见它赤红色的足。
    那虫似乎是醉了,连怎么爬都忘记了。
    它一会蠕动着身子,一会傻呆呆的趴在伤口上。好不容易往前爬几步,就和醉汉一样东倒西歪。
    清溪小心翼翼的隔着纱布,将那蛊虫捉住,再一点一点的往外扯着。
    力度必须得把握好,要是一不小心断里面了就糟糕了。
    清溪的精神高度集中,薄衫很快就被后背的汗水湿透了。
    熏风凝神垫着脚望去,只见那蛊虫一节又一节的被清溪从从伤口中扯出来,仿佛永远没有尽头似的。
    她抱着双臂,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那蛊虫被完全拉出来时,足足有婴儿手臂那般长,清溪狠狠的将其甩在地上扔在地上。
    她替已经昏睡过去的秦蓁蓁穿好衣服,又拉上罗帐,才抬起脚作势要踩烂蛊虫。
    “哎!”哪知胡太医就和遇到宝贝似的,“这可是好东西!”
    他小心翼翼的将醉死过去的蛊虫,放到瓦罐中封好。
    他见到秦蓁蓁已经没事了,心中一松,抱着罐子笑呵呵指点清溪上药。
    刚好可以送去给秦乙那小子,好让他下次孝敬自己点珍奇的药材。胡太医看着清溪的身影,笑的意味深长。
    ☆、交锋(已修)
    待阿史那奎回到营帐时,天色已经微微泛黑了。
    腾格里极为罕见的下起了毛毛雨,集地的营帐零零散散亮起了灯,灯火摇曳,细雨拂面,连夜色都温柔了几分。
    阿史那奎的碎发被雨水打湿了,贴在了他的隐居坚毅的脸上。
    他深吸了一口湿润的空气,脱/下濡湿了的外套,遣散下人后慵懒的躺在榻上。
    “大皇子。”暗色的人影自黑暗处走出。
    “是你啊。”阿史那奎面不改色,像是早就已经意料到了一般。
    “你上次和我说的事情,我还没有想好,因此今日不能回复你。”阿史那奎把玩着手中小刀道。
    那刀的做工极为精致繁杂。它的刀鞘是金黄色的,还镶嵌着绿松石和红玛瑙。
    “我此次前来,并不是因为上次的事情。”那个人影动作一滞,又快速恢复了冷静淡定的样子。
    “那又是什么事情?你们安排在老狐狸那的内奸暴露了不成?”阿史那奎并不去看他,只是嗤笑道。
    “这就不劳你操心了。”他像是没听到阿史那奎的挑衅。
    “我们早就处理干净了,大皇子放心,秦禄查不出来。”
    “不过,那内贼真不是你?”阿史那奎看向缓缓走出黑暗的人影,颇有兴趣的挑了挑眉:“我今日去汉人营地时,听说你可是老狐狸的女儿放在心尖子上的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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