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60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高雨笙打开酒柜,目光在几瓶高度数的洋酒上流连片刻,最后取了一只低度数的红酒。端着水晶高脚杯走过去,却见翟辰在茶几上摆上了毛豆、花生、小烤串。
    “……”
    翟辰瞧见他手里的酒,再看看自己手里的烤串,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哈哈,毛豆配红酒,讲究!”
    拍拍自己身边的位置,示意高雨笙坐过来。
    他一只胳膊还搭在沙发靠背上,坐在旁边的位置上,就好似被他圈在怀里了一样。这样的诱惑,是高雨笙难以抵挡的,立时乖乖坐过去,将一杯红酒递给他。
    翟辰接过酒杯,左右瞧瞧:“给我喝这么贵的酒纯属浪费,我又不懂。二锅头就行,配毛豆、烤串刚刚好。”
    高雨笙轻轻晃了晃手里的高脚杯,让红酒的香气慢慢漾出来:“哥哥值得最好的。”
    “……”辰哥刚准备好的促膝长谈,瞬间忘词了,勾过靠背上的手扯他耳朵,“我说,你最近这些奇奇怪怪的词儿,都哪儿学来的?”
    “奇怪吗?我只是在赞美你。”高雨笙无辜地看着他。
    “赞美我干什么,我是黄河母亲还是中华大地啊?”
    “你是星星。”
    “……行吧。”
    两人就着烤串喝红酒,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翟辰思索了一下午,发觉自己对高雨笙确实了解的不多。有些问题一直回避不忍心问,比如叶阿姨是怎么死的,比如高家的复杂亲属关系。以至于如今牵扯到复杂的案件里,他想替高雨笙辩解也不知从何说起。
    “那天你姐姐提起大哥,你还有个大哥吗?”早年在山里,小天赐偶尔会跟他说起家里的事,提的最多的就是妈妈和爸爸,甚少提及兄弟姐妹。也许以前说过关于哥哥姐姐的事,但翟辰完全忘了。
    “嗯,跟高闻筝是龙凤胎的大哥,13岁那年就过世了,”高雨笙抿了一口红酒,放松身体靠在沙发上,“叫高忆箫。”
    “箫筝笙笛,都是你爷爷统一取的吧?”翟辰记得高雨笙说过,这名字是爷爷取的。
    “嗯,”高雨笙似乎很高兴跟翟辰聊这些,悄悄靠近了些侧头看他,“我很小的时候,是跟爸爸妈妈单独住的,5岁那年突然换了房子,才知道还有大哥和姐姐。”
    他与高忆箫相处的时间很短,只记得是个很温柔的人,脾气跟爷爷相似,不像高闻筝那么任性。刚住在一起的时候,姐姐经常尖叫哭闹不肯接受同父异母的弟弟。但高忆箫就没吵过,还把自己小时候的玩具给他玩,对叶蓉也很有礼貌。
    “后来他俩一起出了车祸,高忆箫死了,高闻筝没了条腿。”
    翟辰瞎打岔:“我看她是两条腿呀,以前是三条?”
    高雨笙被他逗笑了,摇摇头:“左腿是假肢。”
    翟辰恍然:“难怪她要拿个拐棍。”
    这兄妹俩是高雨笙被拐的那两年里出的事,具体发生了什么年幼的他也不清楚。只记得自己从山里出来,再次回到高家的时候,大哥就已经死了。高闻筝一条裤管是空的,扶着栏杆在屋里复健,每天歇斯底里的,甚是恐怖。
    “叶阿姨,没跟你回高家?”翟辰听到了重点。他一直以为,叶蓉把他送去孤儿院之后,是带着天赐一起回高家了,怎么现在听起来,像是就天赐自己回去了。
    “没有。”高雨笙缓缓把杯中红酒饮尽,脸上的笑意渐渐消退。
    “她……”翟辰有些不忍心说下去。
    “我不记得她是怎么死的了,”高雨笙深吸了口气,知道翟辰要问什么,“记忆就是在那个地方出现了缺失,前后的事都不记得了,包括我们两个住的那个家属院。”
    第76章 洋娃娃(45)
    翟辰的心尖突然抽了一下, 疼得他差点拿不稳红酒。那么小的孩子, 突然失忆。
    先前雨笙说高家人以为他自闭, 其实不是以为,是真的自闭了吧。完全可以想象,当时是个什么场景。
    小小的孩子, 整日不说话。别人问他,就颠来倒去地说着那几句。
    “星星哥哥在哪儿?我要找他。”
    “我妈呢?”
    而高家的人,连外公的存在都不肯告诉他, 更不可能告诉他妈妈是怎么死的。小孩子对时间和空间的概念还不是特别清晰, 缺失的记忆会造成他长久的混乱,陷入谎言编织的噩梦里。那年他才八岁, 该有多害怕!
    他一直在找真相,何尝不是在找自己丢失的记忆。所以找到了高远, 找到了叶逢秋这个外公,只是找到的时候人已经没了。
    “我记住了所有能记的地图, 就是记不起回家的路。”不知道是不是喝酒的缘故,高雨笙说话带着点鼻音,很是可怜。
    记忆的残缺, 造成了对现实世界认知的不真实感。总觉得自己在迷路, 而高家更像是走错方向误闯进去的鬼屋。
    “天赐……”翟辰勾手,捏住他的肩膀。
    高雨笙抬眼,跟翟辰轻轻碰杯。
    翟辰喝了一大口,咂咂嘴,还是没品出个所以然来:“外公没留下什么话吗?”
    “不知道。”高雨笙摇摇头, 唯一跟叶逢秋有联系的只有路长华,如今那人还关在看守所里。
    “你之前,没跟路长华接触吗?”按照高雨笙的性格,既然找到点线索,肯定会查到底的。但是上回捐款的时候,两人明显是第一次说话,而且说得也很克制,完全没有要接近的意思,这让翟辰有些费解。
    高雨笙晃着酒杯的手瞬间停了下来:“你是想问,在事发之前,我对孤儿院的事知道多少,是么?”
    “啊?”
    “哥哥觉得是我做的?”高雨笙直直地望着他,眼中的温柔笑意像花瓣上的朝露一样渐次消散。
    翟辰赶紧解释:“没,不过这事确实跟你各种牵扯,我觉得……”
    “你觉得我是顺水推舟借机害高牧笛?”高雨笙自己把话补全,嘴唇轻颤。在警察当着所有董事把便宜弟弟抓走的时候,他就知道,别人会怀疑这是是他做的。但他从没想过,这个别人,也包括翟辰。深吸一口气,起身就要走。
    翟辰一把将人按住,却忘了手中还端着酒。暗红色的酒液泼洒出来,沿着他的脖子一直灌进了居家服的衣领中。两人贴在一起的衣服,更是湿了个透彻。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知道你不会做这种事,我是担心为什么好像都跟你有关系,这事太蹊跷。”
    “所以你要跟我喝酒,是想灌醉我好听实话吗?”高雨笙扔掉手里已经空了的杯子,任由它掉在沙发上。残余的酒,把洁净如新的沙发也染上了污渍。反手扣住了翟辰那只举着杯子的手腕,冷眼质问他。
    翟辰另一只手还在高雨笙背后,这样一来,就好像是他被动把人禁锢在了沙发上。不过他急于哄孩子,没注意这些:“哎,不是……”
    他没法解释,喝酒这事其实是他顺嘴说的。
    “是,我早就知道叶逢秋是高远的前院长,我也是故意带你去高远的。我参加公司的企划案会议,就是为了给他们找不痛快,你也看到我怎么对付高牧笛和高闻筝了。甚至我还买通了关系,等过几天侦查结束就去见路长华!”
    高雨笙像个赌气的小孩子,故意夸大自己做的“坏事”,张牙舞爪虚张声势。而攥着翟辰手腕的力度却越来越大,生怕他跑了似的。
    翟辰被他这番话给激怒了:“我跟你好好说话,你在这里打什么别扭!”
    “我说的就是实话!”
    “放屁!”
    “……”
    翟辰叹气:“你带我去高远,是自己不敢去吗?”
    那些茫然的、不知所措的童年,明明有亲人却不得相认的过往,都藏在那个孤儿院里。只有拉着这个人一起去,才不至于被那种“没有人要”的窒息感淹没。
    高雨笙愣怔了一下,慢慢垂下眼睛:“如果我说有人在针对我,故意把所有的事情与我牵扯在一起,你信吗?”
    “我信。”翟辰毫不犹豫地说。
    高雨笙松开攥着他的手,顺着那只胳膊一路滑下去,用极为磨人的速度抱住了他。枕在那微凉的肩膀上,特殊质感的肌肉让人粘上就不想离开。斜眼盯着那白皙的脖颈,红酒沿着皮肤蜿蜒没入衣领,一路上留下了湿润的印迹。
    翟辰回抱住他,坐实了刚刚微欠的身子,把人往怀里带了带。突然,脖子上感到一阵湿热,有柔软的东西划过,不由得身体一僵:“你在干什么?”
    “这里有酒。”高雨笙又舔了一口,很是坦荡。
    “……”翟辰想笑他,却笑不出来,麻痒与羞耻感随着那柔软舌头的触碰传遍全身,呼吸有一瞬间的凌乱,半晌才找回声音,“你是狗吗?”
    “哥哥。”
    “嗯?”
    “没有你的世界,一定是灰色的。”
    “打住,”翟辰听不得这种奇怪的夸赞,一听就浑身起鸡皮疙瘩,推推还想继续吟诗舔脖子耍赖的狗崽子,“走走走,睡觉了。”
    第二天,高爸爸叫高雨笙回家,商量弟弟的事。
    目前查到的状况是,弟弟在国外认识一个沙漠那边的富商,想借他的卡给这边打钱,还他美金连带一些好处费。高牧笛倒是不缺那两个钱,只是知道对方的身份想交个朋友,就把卡借给人家用了。
    “什么时候的事?”高雨笙问哭个不停的后妈。
    “就上上个月,他出国玩那几天。”后妈在高震泽面前向来是温柔大方的,回答得十分及时,还眼泪汪汪地看着高雨笙,似乎期待他能给个什么主意。
    “他几岁了,还把卡借给不熟的外国人用?编谎话也编的像一点,”坐在一边的高闻筝冷笑,“这话咱们能信,人家警察信吗?”
    高太太气得直哆嗦,还是克制住了反驳的欲望,勉强维持住表情,对高震泽说:“那个富商的名字什么的,倒是跟中介那里的资料对上了,警察也认可小笛没撒谎。虽然证明不是以他的名义买孩子,也没法洗清同伙嫌疑。”
    而因为对方是外国人,且还没有买成,警察无法追究那位“来自沙漠的土豪”,只能追究高牧笛。
    高震泽没有问小儿子现在关在哪里,也不说接下来该怎么做,目光在两个儿女身上巡视一圈:“那天,是谁给警察领的路?”
    偌大一个九逸大楼,他们开会在最顶层。那些警察穿着制服,如果出现在大堂,前台和保安肯定会知会上层。可他们一群人,谁也没接到通知,直接被警察闯了进来,当着全体董事的面把高牧笛拧走。
    “我没有大楼权限。”高雨笙凉凉地撇清关系。
    “我领的。”高闻筝嗤笑,承不承认都一样,只要查监控就能看到,也没必要瞒着。她迟到那一会儿,就是在安排警察。
    后妈不可思议地看向她:“你怎么可以这样,那可是你亲弟弟!”
    翟辰站在门口,听着这台词有点耳熟,昨天她就是这么质问高雨笙的——那可是你亲弟弟!
    “警察让我配合调查,我是守法公民,当然要配合了。因为我的配合,人家还好心让弟弟把企划案讲完,要不然开场就抓人,他这一周不就白准备了吗?”高闻筝振振有词,好似高牧笛还欠她个人情似的。
    “你就是这么当姐姐的?”高震泽脸色极为难看,抬手就是一巴掌。
    高闻筝及时躲了一下,没打到脸,但被扇掉了头上的帽子。她顶着一头乱发站起来,正面对着父亲提高了嗓音:“他自己犯罪,是我让他犯的?我不放警察进来,警察也会硬闯,到时候更难看。”
    高震泽冷眼瞪着她:“怎么才能不难看,你不知道?当着所有董事的面,让他们知道我这个小儿子不成器,就好看了?”
    “我就是看不惯你重男轻女的样子!那个废物点心有什么好,”高闻筝的手杖重重地跺了一下地面,“你要是叫他继承家业,那还不如让高雨笙继承!”
    突然被点到名的高雨笙,面无表情道:“当不起。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
    事情已经很清楚,不关他的事。如今高牧笛官司缠身,还在警局置留。只能等到侦查结束,关到拘留所去,再想办法取保候审。这点事轮不到高雨笙操心,没必要夹在那父女俩中间撕扯。
    翟辰看得目瞪口呆,不是很懂这种豪门争夺家产的心情。像他们家,翟建国就留下了一套房子,不到十万块钱的存款。另外附带一只嗷嗷待哺的幼儿,一位受刺激过度痴呆了的老婆。他跟方初阳没得到什么财产,只担了满肩膀的责任。
    “是高闻筝做的吗?”出了高家,翟辰小声问高雨笙。
    高雨笙点头:“她一定参与了,至少她是知道高牧笛帮人换钱这件事的。”
    所以高震泽才会那么生气,他也猜到了。
    “这怎么操作,雇个外国佬吗?”技校水平翟老师,不懂这些金融上的弯弯绕。
    “她只需要,介绍一个地下钱庄的人给高牧笛。”别人不知道,高家人心里清楚,高牧笛那个败家玩意儿,出国是去赌场玩的。赌场要现钱,外汇现在管控严,他就需要地下钱庄给弄外币,直接在当地提钱。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