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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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西云回过神来,冲着李副官瞪大眼睛。
    “你怎么能管我老丈人叫陆大头呢?”
    封少帅的汽车绝尘而去,一直到天擦擦黑,陆夫人才乘着黄包车从南春坊回了自家的宅子。
    进宅院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抓了女儿来问。
    “今日与封少帅谈的如何?可还融洽?”
    陆沅君端坐在椅子上,手中托着一个盖碗,江西的瓷,上头烧着水墨山水画。
    用盖子将杯中的茶叶和沫沫拨到一边儿,吸溜了一口香片茶,陆沅君把下午的事给母亲说了个大概。
    陆夫人听了气不打一出来,当即扔下自己大包小包买来的东西,就要上手去揍自己的闺女。
    “沪上的裁缝你就给赶跑了?”
    陆沅君:???
    “还跟我装无辜!”
    陆夫人一掌落在了女儿的胳膊上:“难道你不想穿貂去学校教书么?”
    作者有话要说:  沪上裁缝:“我们不做貂,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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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惯例前十,以后就不说了哈哈哈
    第9章 第九章
    封西云走了,连个信儿都没留下。陆沅君对此颇为不屑,男人果然都是大猪蹄子。前脚还说要娶自己,后脚便杳无音信。
    还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呢?可扯犊子吧。
    不过他走了也好,陆沅君也乐得自在。
    封少帅走后的第三日,按新历来算是个礼拜一,是陆小姐去冀北大学上课的日子。
    抢了季泉明的工作之后,她收到了洛娜的谢礼,上头夹了个小条子,写着泉明没了教授职位,那女学生也不搭理他了。
    季泉明也因着怕见着熟人,一连几日没敢出门。
    二十银元薪资的工作,对于家族数代为官的季泉明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
    丢人才最要紧。
    陆司令是个大老粗,家里头住宅院,点煤油灯,根本不晓得洋玩意儿的好。
    不管陆夫人怎么劝,说汽车那能跑的铁疙瘩是被洋人大仙施过法的,死活不肯买。
    故而来往陆宅的人都乘着汽车不假,唯独陆宅的人出入仍需搭坐马车或是洋车。
    这天陆沅君早早起来,在门口叫了辆人力黄包车往冀大的方向去了。
    地方来过一次,轻车熟路,陆小姐毫不费力的来到了季泉明的小教室。
    对门儿的大教室里不见那日的大力教授,只有零零散散几个学生在上自习。那边安安静静,一个走廊之隔,小教室里吵吵嚷嚷。
    人比人,气死人。
    她也想去大教室,想教好学生。这些抽大烟,逛窑子的混账纨绔,合该去戏园子,来学校做什么呢。
    陆沅君沉着一张脸,抬脚踏进了门槛。而在她进去的瞬间,小教室安静了下来。
    安静的太快,以至于对门儿大教室里静心读书的学生们,都抬起头朝这边瞧了瞧。
    咋回事儿啊?对门儿今天不吵不嚷还挺不习惯的。
    小教室里的学生不多,来上季先生课的人本就没几个,季先生被校长给轰走了,便更没几个人了。
    剩下的人里,有一半见识过那日陆沅君的强硬,瞧见她进门,真得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你才敢吵嚷。
    而那日没来上课的人,则是因着陆沅君的穿着。
    近几日虽说天气稍稍凉了下来,可也还没到冷的时候。南春坊的洋人,摩登一些的女郎,还有穿半截裙子露小腿的。
    怎么这位从门外进来的姑娘,穿着长旗袍不说,上身还披了件极其蓬松绵软的貂皮围搭。
    有一位前周没来上课的学生站了起来,环顾教室一周:“这是你们谁的姨太太啊!还不赶紧领回去,搁这儿浪什么呢?”
    秋老虎尚未散去,便迫不及待的穿上貂啦?可是钱多烧的慌不?
    陆沅君脚步一顿,扭过头来冷冷的盯着这位学生。
    她脖颈里早就裹了一层薄汗,都怪娘亲,非得说什么如今上大学的都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可不能让他们门缝里看人瞧扁了。
    非得穿的极尽奢华才成。
    现在好了,被当成姨太太了吧?
    “坐下。”
    陆沅君的声音响起,带着几分不容置疑。
    那站着的学生被她冷眼一瞧,还真缩回了座位上。
    即便如今新式思想涌入,女子能够出门,进学了,可也还没见过有胆子这么大的丫头。
    陆小姐脱下了身上的貂皮围搭,将其甩到了讲台上。抬脚迈了一个台阶,把手中小包放下,从里头翻出了英国文学的课本。
    “我不是谁的姨太太,是你们的新教授,陆沅君。”
    小教室里有见识过陆沅君那日风采的,生怕她再掏出枪,一个个战战兢兢的掏出课本,谁也不敢造次。
    “姓季的讲到哪儿了?”
    陆沅君随手翻了几页,朝着下头的同学们问了起来。被方才那学生搅了自己的好心情,陆沅君也懒得与他们寒暄,开口语气不佳。
    “to a waterfowl!”
    陆沅君低着头,底下座位上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
    “讲到致水鸟了呀?”
    陆沅君快速的翻起了课本,试图找到这一页。
    但找着找着,她好像听到了笑声。
    抬头一瞧,底下的几个学生正捂着嘴窃笑个不停,满脸满眼皆是嘲讽。
    陆沅君立刻回过神来,把书本一合,扔到了地上。
    “致水鸟,布莱恩特。”
    窃笑的学生住了口,将捂着嘴的手放了下来。
    讲台上这位年岁与他们相差无几的女教授,似乎有点本事,并非如穿着一般庸俗。
    “是姓季的在英国文学课上讲美利坚的诗人么?”
    陆沅君拿过自己的小包,伸手往里掏了掏。
    “抑或是说,你们在笑话我?”
    沉默。
    陆沅君的手一刻不从包里拿出来,底下的学生便一刻不敢说话。别的教授上课要钱,这位陆小姐掏出枪来,可是要命的。
    那日从教室离开的学生们都去打听过她的来历,陆司令的独女。陆司令虽然死了,可军阀的女儿仍旧叫人不敢小瞧。
    “算了。”
    陆沅君什么也没拿,空手从包中伸了出来,走到了黑板前,捡起一根粉笔。
    “那就讲致水鸟好了。”
    “这是一首典型的咏物诗,托物言志。”
    陆小姐将错就错,干脆在英国文学课上讲起了美国文学。
    “诗人,古今中外都是一套路子。托物言志,借景抒情。刘熙载的艺概里头说,咏物隐然只是咏怀,盖个中有我也。就是这个道理。”
    陆沅君捏着粉笔的手上下飞舞,写下了几个关键字。
    “布莱恩特这个致水鸟吧,是借水鸟说自己不知该归向何方……”
    讲着讲着,她回头瞧了一眼,座下的学生们没有一个在听的。
    陆沅君将粉笔扔到地上,干脆便不讲了,转身回到了讲台旁,半边身子斜靠在上头,眯着眼睛往学生身上瞧。
    “怎么?致水鸟可是你们要听的,这会儿怎么没人记笔记啊?”
    学生们依旧沉默,谁也不敢搭话。
    陆沅君走下讲台,停身在了最近的一位面前,指关节敲了敲他的桌子。
    “说说。”
    这位被陆沅君点到的学生,是个县里富户家的大儿子。光是考上冀大便已经费了老劲,再没有别的精力来进学了。
    反正他毕业后回老家,还是春日里管着长工播种,秋日里管着长工麦收,也就是为了说出去好听,上过大学而已。
    难不成还在地头给长工讲英文诗啊?长工也得乐意听不是?
    故而这位学生梗着脖子道出了实情:“枯燥,英文没求意思。”
    陆沅君听了,环顾众人:“你们也是这么以为?”
    众人点头,季教授光让他们背背背,哪里能有趣味。
    陆沅君摇摇头,半蹲下身,捡起那根她扔下的粉笔,重新走到了讲台旁。伸手几笔勾勒,画了一个唇型。
    又在里头涂满了颜色,因着陆沅君站在那里,这简单几笔不由得让人联想到了点过绛唇的女子来。
    任何一门语言,都有它独特的魅力,比如……
    “这个m型的上唇峰,各位看看像什么?”
    漂亮女先生提问了,还是一个与学习毫无关联的问题,学生们终于来了兴致。
    这个说像山,那个说像驼峰,一时吵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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