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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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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头在家里干活的李兰兰还不知道婆婆在外面狠狠吹了一番她是怎么对儿媳妇好的,恐怕就算是知道了她也只会配合着一起吹。
    她正在认认真真的给林时恒纳鞋底,马上要远行,鞋底不厚实可不行。
    正认真干着活,外面过来了一姑娘,她也没进门,也没上前,就是探头探闹去看,等到真的看到李兰兰耳朵上的金耳环后,眼里一瞬间充满了嫉恨。
    这人正是周大丫,她今天听说了林家买了金首饰,李兰兰还有金耳环,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
    怎么可能呢,虽然她喜欢林秀才,但是林秀才不就是一个书生吗?怎么可能赚那么多钱。
    可等到她回了家,之前还在反对她喜欢林秀才的娘正一脸后悔的念念叨叨:
    “真是没想到,林秀才居然还有这个本事,早知道娘当初就不拦着你了,之前还道林秀才什么都不会干,家里公婆年纪又大,嫁过去不好过日子,没想到林秀才会赚钱又体贴,林婶子还对儿媳妇那么好,诶,也是咱们没有这个命。”
    周大丫当时就觉得好像一股惊雷劈在了头上。
    她不相信,所以她亲自来看了。
    然后她就被现实狠狠甩了一巴掌。
    居然真的是金耳环。
    李兰兰坐在太阳下,阳光照在金色上,反射除了耀眼的光,这光直接刺痛了周大丫那颗敏感脆弱的心。
    恰巧林时恒看书累了出来晒太阳,李兰兰听到动静抬起头,冲着他一笑:“相公,喝不喝水?”
    “不了,你也累了吧,不如我们一起出去逛一逛,散散心?”
    李兰兰向来不会拒绝她的相公,想着现在距离饭点还有一阵,就放下手里的东西站起来,“好啊。”
    两人站在金色阳光下,一个俊逸,一个漂亮,相视一笑,说不出的美好般配。
    正携手要往外走,却恰好对上周大丫红了的眼眶。
    见到林时恒看过来,满腹委屈的周大丫伤心的看了心上人一样,低头就开始嘤嘤嘤。
    她也没跑开,林秀才一看就是那种跑不动的人,万一追不上她怎么办。
    她就在这里站着,等林秀才问了,再楚楚可怜的抬起头。
    这法子还是在戏文里看来的,周大丫娘疼她,平时上镇上也都带着她,她听了一耳朵戏,人家那样干了,男方就会心疼询问。
    男方林时恒沉 默。
    不得不说,看着一个穿的五颜六色花衣服的女人嘤嘤嘤,这画面还是挺让人觉得震撼的。
    周大丫在村里是属于漂亮类型的,但当她扎着红头绳,穿着花衣服时,那颜值就……
    李兰兰却是没觉得周大丫穿的衣服不好看,她警惕起来,没嫁过来之前她就听说过村里不少姑娘喜欢相公,只是那时候她万念俱灰,也没想别的,现在看见周大丫这一副相公负了她的样子,心里顿时有了些许吃味。
    周大丫之前针对她,难道真是之前和相公……
    她心里发酸,又不敢问,相公这么好,她能够嫁给他本来就是一种幸运了,何况周大丫家里情况的确是比她好。
    李兰兰越想越低落,不得不说,之前村里人因为李父而不敢跟她提亲的事,还是让她有些自卑了。
    而就在她自卑又失落,又担忧的时候,林时恒开口了。
    神情温和,态度自然。
    “兰兰,这是谁,你的朋友吗?”
    李兰兰简直可以感受到空气中一瞬间的静默。
    就连之前还在嘤嘤嘤的周大丫都停下了嘤,不敢相信的抬起眼看向林时恒。
    “你不认识我?”
    林时恒一脸莫名,“我该认识你?”
    周大丫:“……”
    就连李兰兰都有些懵。
    好歹是一个村子里的人,她之前看周大丫那副做派,还真的以为他们之间有点什么。
    但细细想想,相公只爱在屋里看书,又不时常出门,就连她,之前没嫁过来之前,明明是一个村子里的人,都还没见过面,相公不认识周大丫也正常。
    这边周大丫懵着看了林时恒好几秒,见男人眼中的茫然与生疏不似作假后,哇的一声哭着转头就跑。
    她跑的很快,这次可是不去想什么林秀才追不追的上了。
    早知道林秀才压根不认识她,她之前冲着李兰兰使什么劲啊!
    林时恒压根没再去看跑远的周大丫一眼。
    拒绝人就得干脆利落,他多看一眼,那就多一分麻烦。
    还是赶紧考试,取个功名回来吧。
    第155章 古代农家子(12)
    古代的路十分的不好走。
    如果说坐在装备齐全的马车里, 那只能说是一般不好走, 如今坐在简陋驴车里,坐在里面的人一天内就能被来回上下抛一千次。
    林时恒还好, 他仿佛有种“任他东南西北风, 我自巍然不动”的淡定。
    即使驴车内颠的人能飞起来,他照旧能拉开窗户, 就着外面的阳光看书。
    而与他同行的那位就惨了。
    与林时恒一道走的这个, 当然不是早就商量好了要和他一起进省城考试,而是坐着自家的马车, 身边有伺候的仆人和行礼钱财, 本来应该舒舒服服去省城赶考的秀才。
    这就是和林时恒完全不一样的舒服版赶考了。
    他自称自己有后台, 与朝廷三品大官孙大人出自同族,一直住在老家,也就是林时恒他们县隔壁, 从小就是锦衣玉食, 要上京赶考了,不用他忙活,家人就会给他准备好银两仆从马车。
    可惜这位秀才是个倒霉蛋, 原本一切都安排的妥妥帖帖了, 结果走到半路上, 那么巧遇见劫匪,直接把他们的钱财抢了个一干二净, 这位秀才若不是长得好看, 又立刻能屈能伸的表示他可以娶劫匪的女儿为妻, 恐怕也保不住自己和仆从的小命。
    他们在被压回去的路上趁乱跑掉,和仆从失散,又身无分文,自己还是个一点野外求生能力都没有的小少爷,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天字第一号倒霉蛋。
    不幸中的大幸是,他逃出来后碰见了林时恒,可以跟着一块去省城赶考。
    可惜,身娇肉贵的孙秀才晕驴车。
    这一路上,他几乎要把自己的胆汁都快吐出来了。
    人吐了,口里难受,当然想喝水,他自己没带水,就去求林时恒。
    往往这个时候,穿着朴素,手拿书籍,面带温润笑意的书生就会体贴的从自己包袱里拿了水出来,递给原本素未平生的同路人。
    可谓是十分善良了。
    “一两银子。”
    孙少爷毫不犹豫抱着水囊漱口,漱完口了,一脸生无可恋的靠在窗边,“林兄,我欠你多少了?”
    “不多,整八十两。”
    林时恒冲着他露出了一个纯善的微笑,看的孙秀才牙就是一疼。
    现在的读书人,大多都是满嘴的礼义廉耻,不屑沾铜臭之气,要不然那山匪也不会被孙秀才上下嘴唇一碰就忽悠的放过了他。
    毕竟在天下人的印象中,读书人嘛,都是不屑说谎的。
    至少孙秀才见过的读书人都是以上那种,没想到,竟然还能遇见林时恒这朵大奇葩。
    “林兄,有没有说过,你这样很不像读书人?”
    林时恒和善一笑:“并无。”
    “身为读书人,更应该让家中亲眷过得好,如今我合理赚钱,有何不可?”
    孙秀才与他相处这么多天,也算是相处出了些许感情来,虽然说偶尔会被这位的厚脸皮狠狠噎上一下,但比起那些平日里恭恭敬敬十分体贴,关键时刻在背后放冷枪的人,还是林时恒这样直接明码标价更让他觉得安心。
    虽然他死要钱,好歹他还要钱。
    两人一路艰难的到了省城……哦,不对,是孙秀才一个人艰难,林时恒一路上可轻松的很。
    在看到城墙上挂着的匾额时,孙秀才眼眶刷的就红了,他如今也只不过才十几岁,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吃过苦头,如今倒好,把半辈子的苦头都吃够了。
    他迫不及待的就要回到自己的地盘,当即跳下驴车,对着林时恒道别:“这些时日多谢林兄照顾,我在这城里有亲人在,现下只需要去寻他们就好,还望林兄给我落脚处,待我安定下来,就让人将欠你的银子给你。”
    林时恒掀开帘子,回头看了看城门。
    “你年纪不大,别再又被人骗了去,要不要再送你一程?”
    孙秀才摇头,他要去的地方,是不方便别人去的。
    “那好,我们就此别过。”
    林时恒笑着就要放下帘子,孙秀才一愣,连忙叫住他:“林兄,你还未告诉我你的落脚处。”
    不告诉他位置,他怎么派人把银子送过去。
    车上的俊逸书生摇头失笑,“不必了。”
    见孙秀才一脸茫然,林时恒笑道:“你我相见时,你浑身是伤,又一脸警惕,对我的东西碰也不碰,饿的肚子咕咕叫了还不肯吃东西,是怕我下毒?”
    被说中了,孙秀才眼眸猛地眯起,浑身紧绷,手悄悄按在了腰侧。
    “我观你手总是放在腰侧,那里放着一把匕首吧?”林时恒却丝毫没拿他现在这警惕的模样当回事,反而还一派轻松地道:“若是我路上有什么不对,恐怕这匕首现在应当出现在我的心脏处了。”
    “而且你也不是来考试的秀才对吧?马上开考,你身边一本书都没带,居然一点也不着急,停车修整时,也从未提过跟我借书。”
    孙秀才僵硬着身子,他还以为自己伪装的天衣无缝,没想到居然这么多破绽,明明才十几岁的少年,声音却晦涩极了:“你到底是什么人!”
    “不早就告诉过孙兄了吗?来赶考的秀才。”
    孙秀才不信,不光不信,他还在脑海里不停地思索着,这到底是哪一路派来的人,既然有机会害他,为什么又一路没下手。
    “既然看出来了,为什么装傻充愣?”
    车上书生洒然一笑,“我若是不这么做,你会吃我的东西,喝我的水?恐怕不等走到省城,就先饿死渴死了。”
    孙秀才脸一僵,这倒是真的,要不是林时恒明码标价,让他觉得这是个图财的人,他就算是饿死也不会去碰他的东西。
    可这人为什么要帮他?
    他图什么?
    孙秀才在这边深思,车上的林时恒却是抬眼看了看天色,“既然你到了安全地界,我们就此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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