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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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时隔多年还肯搭理那种变态啊,赵清嶺人也太滥好人了吧……”
    “呵呵呵,心地善良,当心被肛啊~”
    声音不慎没收住,被赵清嶺听见了,转头一道眼刀冷冷杀过去。
    艹,还有完没完了?!
    看人家内向寡言又傻傻的好欺负,就这样随便肆无忌惮?
    正想说要不要干脆怼回去,但毕竟又是同学的婚礼,得给新人留点面子。正巧身旁新上了菜,蒜蓉大虾。
    “哎呀,虾!”
    赵清嶺果断起身,完全夸张地连动作带吆喝夹了一大筷子,殷勤狗腿状全夹进程彻盘子里。
    “小程小程,记得你最喜欢吃虾了不是吗?来来来,给,多吃点~”
    程彻:“……”
    周遭:“…………”
    “你看我干什么,吃啊!”
    程彻:“你……记得?”
    记得什么?
    “你还记得我喜欢吃虾。”
    程彻抿了抿唇,看起来似乎有些高兴,只可惜没几秒钟,他便强迫自己从那样喜悦的美梦里回过神来,“不是,我没有别的意思,这种事也不是什么重要的……”
    确实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按说,赵清嶺也不该记得。
    但巧了,他还真记得。
    那应该是高二下半学期时候的事,那天他跟程彻一起在学校食堂吃晚饭,因为满脑子想着吃完要赶回家看nba所以扒拉得很急。
    奈何,对面程彻那天偏偏吃得巨慢无比。
    赵清嶺暗中观察了一下。
    慢,主要是因为程彻在吃虾,笨手笨脚剥得贼慢。
    “我说,不会剥你买它干什么?”
    程彻缓缓抬起头,表情有点无辜。
    “因为,我喜欢吃啊。”
    之所以至今清楚记得这一幕,是因为在赵清嶺的认知里,程彻这人向来是从来没意见、没个人喜好的“都行先生”。
    自打开始在一起混,都是大家要去哪玩就去哪玩,大家要干什么就干什么,问他,他总是一脸呆呆的“没意见”“我都行”。
    正因如此,那天才让赵清嶺印象深刻。
    无欲无求的“都行先生”,原来其实……还是有喜欢的东西的啊?
    有点过于新奇,赵清嶺便顺口逗他:“别吃了,你吃那么慢真心耽误我回家,咱走吧。大不了虾你没吃,虾钱给你报销。”
    程彻却摇头,直接把碗端着护了起来。
    “我要吃。”他小声,但很坚定、很明确地说。
    赵清嶺:o△o+果然好神奇!
    “都行先生”平常明明什么都行的,今天居然为了几只虾,破天荒露出了努力认真争取脸!
    ……
    那天那场nba比赛,赵清嶺最后是和跟程彻一起在食堂壁挂电视看完的。
    就着汽水和新买的一大份油爆大虾,边吃边闹腾。时至今日,赵清嶺还记得那场比赛很精彩,他支持的休斯顿火箭赢了。
    只是没想到,十年后的程彻居然毫无长进。
    还和当年一样笨,把虾剥得坑坑洼洼的。
    赵清嶺简直看不下去,干脆把手里刚剥好的虾蘸了醋,丢进他面前盘子里。
    “吃。”
    程彻抿了抿嘴唇,整个人一秒僵硬。
    片刻后有些迟疑,脸颊微微泛上了一丝浅红。
    而旁边之前各种不怀好意看客脸上的表情,也已经完全陷入“天啦噜,天啦噜,天啦天啦天啦噜”的纷呈凌乱。
    赵清嶺则悠悠然,理所当然脸从程彻碗里又拿走一只没剥壳的,开始给他专职剥虾。
    “好吃?”
    “嗯。”
    “那你就吃快点行不?小鸡叨米似的,吃的还没我剥的快,一会凉了!”
    “哦。”
    程彻吃虾时一小口一小口,略微垂着眼。
    近乎机械状地面无表情,看起来甚至有点痛苦,完全不像在品尝美味。
    大概换成稍微眼神不好点的,大概都只会觉得他这人无可救药了吧。
    并不会如赵清嶺一般,注意到他在细嚼慢咽的同时,眼睛里、唇角边,缓缓沾染上的一抹若有似无的明亮和暖涩。
    ……好在,赵清嶺本来就不是一般人。
    眼神很好,天生观察能力巨强!
    程彻此刻,明明就很雀跃。
    只是表现得过于不明显,实在是太过于不明显了,而已!
    赵清嶺看着这样的他,莫名也有点飘飘然地雀跃了起来。因为,程彻之所以能这么高兴,应该不仅仅因为虾好吃的缘故吧……
    毕竟,婚宴合菜的虾,再好吃能有多好吃?
    ……是因为他给他剥了虾,所以才那么开心的吗?
    这么点小事而已,就能让他那么开心吗?虾剥完了。赵清嶺托着腮,默默继续观察着他。
    时隔十年,只是稍微靠近而已,这个男人就会开始不安、开始慌乱、开始手足无措。
    只要稍微逗逗他,就更会露出泫然欲泣的模样。
    那么多说不出口的东西,却只需要随手帮他剥几只虾的回应,对他来说就已经足够了,是吗?
    对他来说,那么容易……就满足了吗?
    ……
    后来的日子,赵清嶺经常会想。
    如果那一天,他没有在洗手间碰巧听见那两个贱人的叨逼叨。
    又或者是,如果他当初毕业后,选择一直在美国待着,从此没有再回国发展。
    再如果,他脑子是正常的,没有间歇性作死的神经病。
    那么身为一个性格开朗、人见人爱的高富帅,他说不定早早跟某个扑上来的狂蜂浪蝶私定终身,结婚生子。
    如果是那样,程彻这个傻子要怎么办呢?
    高中毕业后,赵清嶺自打出国,便把国内的一切、曾经的朋友,包括程彻一起打包抛之脑后。
    如果不是机缘巧合,他永远不可能会知道程彻对他的感情,说不定一辈子不会再有交集。
    也许数年后、数十年后,会在老家的街上擦肩而过。
    可能,他都不会多看程彻一眼。
    如果是那样,程彻要怎么办?
    毕业十年,明明早早断了联系,但程彻这傻瓜……居然在这十年之间没和任何人在一起。
    自顾自地就断送了一切可能得到幸福的机会,那么认死理一样等啊等,就这么吊死在他这一棵树上,等一个几近不可能的希望。
    这种程度的固执和坚持,是赵清嶺几乎不能想象的。
    真的,如果他不回来了呢?
    这个人还要抱着没有终点的希望,偷偷等他多少年?
    而如果他没有听到那番话而主动向他靠近,即便能够重逢,这个傻瓜又还要藏着掖着、偷偷看着他多少年?
    而他没有再遇见程彻他,又会变得怎样?
    会不会也同样永远孤独下去,找不到这样一个亲昵的、完美的、真心喜欢的恋人,最后如学弟所言,孤老终生。
    “……”
    赵清嶺这么一想简直后怕。
    这么说来,他还要感谢那两个不怀好意、喝多了之后在洗手间嘴碎的男同学,要不是他们心怀恶意贱兮兮又嘴碎,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有个笨蛋喜欢了他那么久。
    所以,如果有朝一日,让他再碰到那两个家伙。
    他大概率会骂人。
    但是骂完之后……大概是会给那两个贱人红娘补个红包什么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啊,六点就更了,六点十分系统依旧说,不,你没更。
    第6章
    “沙——”。
    恋爱一百天的日子,被荧光笔从日历上被依依不舍地划去,第一百零一天的太阳升起来。
    今天的赵清嶺依旧非常乖。
    作为一只合格、温暖的犬系男友,一大早就起床围上围裙转圈圈做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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