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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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人也纷纷上马,马场的工作人员裁决。
    哨声一响,八匹马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小洛小声在林彦初耳边说道:“放心,我会保护你。”
    一丝丝灵气从小洛身上缠到林彦初身上,将他整个身体护住。小洛以前御风都不怕,何况只是御马,双腿一夹马肚,马像是明白她的意思一般,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将其他马远远甩在身后。
    耳边是呼啸的风,周围是绿油油的草地,林彦初抓着缰绳,感觉着马上的速度,心里前所未有的畅快。本来以为能站起来,能正常生活走动已经是极限,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可以坐在马背上,在草地上驰骋。
    林彦初先是低笑,然后变成了畅快地大笑。
    身后方黎和他的几个同伴看着前面根本追不上的快马气急败坏,一定是这马有问题,之前就听说马场新来了一匹千里马,没想到跑这么快,根本不在同一水平线,这还比什么比,比谁视力好看得远吗?
    方黎停下来,愤怒地扔掉马鞭,其他人自然也停了下来。
    负责比赛的马场工作人员走了过来:“方少,有什么问题吗?”
    “那匹马速度那么快,你为什么不提醒我?”
    工作人员很无辜:“马能跑多快要看骑马的人能让它发挥出多少潜力,方少的马也是好马。”
    这话就差直接说是你技术不行了。
    方黎在林彦初那里吃了瘪,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工作人员也敢嘲讽他,心下不悦,但这里是江城最大的马场,也是整个华夏最好的马场之一,老板来头很大,俗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他不敢在马场闹事,只能自己将这份憋屈吃下。
    “我家里有急事要赶着回去,你和林少说,这次中途离开是我的问题,他今天的费用算我头上,我们下次再约。”
    方黎说完直接带着人离开了。
    工作人员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没忍住嗤了一声。
    都说方少是江城唯一能和林家大少爷媲美的人,要他看,这位方少爷和林少比起来可差远了。
    要比赛的人是他,愿赌就应该服输。结果输不起就找借口,明明手机都没放在身上,哪里来的急事,用意念发现的急事吗?还有那句费用记他头上,他都无力吐槽,人家林大少缺你这点钱?林大少可比你有钱多了。
    不过这些话他不敢当着人家方少爷的面说,也就在心里吐槽吐槽。
    这边,小白带着他们一路飞奔,小洛突然意识到身边安静得过分,似乎除了小白的马蹄声,再没有其他声音了,回头一看,身后一匹马就没有。
    广袤的草地一眼望不到头。
    小洛让小白放缓了速度,埋怨道:“他们好慢啊。”
    “有句话,其实我刚刚就想说……”
    林彦初的声音里含着几分不易察觉的戏谑,“小洛,我们走错路了。”
    “啊?”小洛傻眼了。
    虽说拉着缰绳的人是林彦初,但实际御马的人是小洛,控制方向的也是小洛。
    “不行,我们赶紧绕回去,没事,追得上。”
    小洛想要掉转马头,被林彦初拉住:“不用了,他们已经走了。”
    “啊?什么意思?”
    “方黎,我了解他,是个输不起的人。”
    一看状况不对,他就会及时止损,不然即使走错路了,十六个人,八匹马,不会一点声音都没有,唯一的解释是,他们已经走了。
    小洛努力地往后望,果然那批讨人厌的人一个都不见了。
    一个工作人员骑着马吭哧吭哧地追了上来,喘着气说道:“林大少,方少爷说他家里有急事,先回去了,这次他请客,下次再比。”
    “呵。”林彦初毫不掩饰他的嘲讽,“既然有人请客,这匹马的费用就记方少账上吧,马记小洛名下,顺便下次一定替我感谢方少的慷慨解囊。”
    这匹马可不便宜,有人上赶着送钱,不要白不要,估计方黎知道的时候能气死。
    不过以他对方黎的了解,这种亏他估计不会吃,会想办法推脱的,不过林彦初也不差这点钱,能膈应一下方黎就行了。
    工作人员擦着汗说:“好。”
    两人骑着马慢悠悠地走,林彦初问她:“像今天这样,对你不会有影响吗?”
    纵马的时候,林彦初感觉那团熟悉的暖流又包围了他,被护住的地方很舒服也很温暖,他记得第一次她握完他的手脸色有些白,说明对她并不是毫无影响。
    “那个呀,没事。”小洛摆了摆手,“偶尔一次没有关系,但是太频繁了就不行,我会被榨干的。”
    林彦初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觉得耳根子有点烫,训斥道:“以后不要乱说话。”
    小洛:???
    冤枉啊,她哪里乱说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彦初:满脸通黄……
    第13章
    晚上,在外面浪了两天的小洛回到原来的住所,得到了管家和佣人们的热烈欢迎。
    小洛则热情地扑向她的ipad,发现她离开两天,没有人宠爱的ipad已经没电了,小洛又到处找充电器。
    重新变回大魔王的林彦初说:“以后再发现你通宵看剧没收你的电子设备。”
    小洛:嘤,榨干她就翻脸无情的渣男。
    不过为了保住自己的手机和ipad,到底不敢通宵看剧了。
    第二天,小洛又开始了她的学习生涯,苏星敷衍地教了一下午,下洛敷衍地学了一下午,将书一合,大呼一声跑了出去:“学完了!”
    菲菲端着水果过来:“小洛小姐学得好快呀。”
    小洛抓了一块自己最爱的哈密瓜放进嘴里:“当然,我是天才。”
    管家笑眯眯地走过来:“等少爷晚上检查完,合格了就不用上课了。”
    “万岁。”小洛将菲菲的果盘一整个端走,一边吃一边问:“少爷什么时候回来啊,真是超级想少爷呢。”
    “想我什么?”林彦初出现在门口,一边换鞋一边问道。
    小洛嘴巴张成了o型,看了眼墙上的挂钟,才四点:“你怎么现在就回来了?”
    “怎么,不行?”
    最近精神比以前好,工作自然完成得快,要是以前,就算工作完成了他也会呆到下班时间,但是今天鬼使神差地就直接回来了。
    “当然行,非常行。”小洛放下果盘,从苏星手上将课本拿过来,双手递给林彦初,“学完了,随便问,老师明天不用来了。”
    苏星以为她在开玩笑。笑话,这几天小洛学得怎么样没人比她清楚,怎么可能学会。
    本来以为林彦初会呵斥她,没想到林彦初直接将课本接了过去,随机考了几个,小洛都答对了,然后林彦初就判她通过了。
    苏星:“……”
    这是在逗我?
    “小洛果然厉害。”管家真情实意地夸她,又对苏星说道,“明天开始你不用过来了。”
    苏星觉得大家对这件事情太儿戏了,小洛刚刚肯定是蒙对的,不然怎么可能,即使她通宵达旦地记,也不可能一下子记住这么多生词。
    苏星勉强笑了一下:“今天刚教完,是不是还要巩固一下。”
    “应该不用。”管家笑眯眯地说,“小洛过目不忘,见过的东西不会忘的。”
    苏星:!!!
    早知道她就每天只教五个,剩下三小时全给她睡觉……
    最后,心有不甘的苏星还是被管家送走了。
    小洛现在对各种电子产品和应用还是新鲜期,每天抱着ipad不离手,于是每天的日常就变成了吃饭,玩ipad,吃饭,玩ipad……林彦初要回来了,赶紧将东西收起来,装模作样煮个茶或者喂个鱼,总之,相当乖巧。
    林彦初:“今天在做什么?”
    小洛:“加强对这个世界的学习。”
    在上了两天课以及在家里众人的耳濡目染之后,小洛已经完全改掉了自己的口音,现在的声音听起来就正常也讨喜多了,于是林彦初难得的没有寻根问底,让小洛轻松过关。
    在网上混得如鱼得水的小洛现在不但会追剧、注册了微博账号,甚至在论坛、贴吧,字母站等很多地方都有账号。
    学好了拼音的小洛现在打字飞快,比以前一笔一划写字快多了。
    而且小洛发现,其他地方比追剧还要好玩,比如她最近沉迷在字母站看剪辑视频,她原来追的偶像剧被大手这么一剪辑,变成了女主角和女二号相恋,男主角是她俩中间的男小三,小洛每天抱着ipad笑出猪叫,菲菲看到了不免有些忧心,和管家商量道:“小洛她……没事吧。”
    管家看得很透彻:“只要她不和少爷吵架,那多大的事都不是事。”
    菲菲:有点道理。
    于是没人管的小洛彻底放飞了自我。
    这天,小洛照例打开字母站的视频,发现首页给她推送了一个男爱豆的唱跳合辑,小洛顺手就点开了,然后刷地蹦了起来。
    这个男爱豆——这双喜欢到处勾引仙娥的桃花眼,这欠扁的表情,不是衡木还能有谁?
    衡木,他还活着。
    震惊、欣喜、忐忑……各种情绪轮番出现又轮番冷静后,小洛将视频反反复复看了无数遍,最后确认,真的是衡木。
    视频里的人画着妖艳的眼线,一双桃花眼仿佛能勾魂摄魄,灰白色的头发,配上冷艳的银色耳钉。
    小洛怔怔地望着视频里的人,突然想到,衡木他……该不会是入魔了吧。
    这舞跳得,相比魅魔都不差了。
    嗯,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在长生壁上的名字会消失。
    小洛自认为窥到了真相。
    不过,现代社会,仙也好,魔也好,根本没有差别,反正都要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得知衡木还活着的小洛心情大好,晚上多吃了两碗饭,被林彦初拽着衣领拉出去消食。
    小洛哀嚎:“以我强大的消化能力,消食根本没……必……要……”
    最后两个字消失在喉咙口,因为小洛发现外面草坪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一架阔气的直升飞机。
    “这是……”没记过世面的小洛呆了呆,“这是……直升机?”
    林彦初点头:“今晚y市潞宁街有个花灯会,本来打算带你去那边逛一逛,顺便消消食,不过既然你不愿意……”
    “我!愿!意!”小洛喊得超大声。
    林彦初了然地笑:“那就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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