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24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甚至拿出一张名片,递给钟玉,见他撇过头,目光不屑,也不恼,笑着说:“收下吧。终有一天,你会需要的。”
    钟玉皱着眉头,觉得他非常自大。
    一种笃定的自大。
    他竟还莫名的信服,什么状况?
    中邪了?
    他瞥一眼烫金名片上的名字,沈长黎,沈氏影视集团的总裁,这没什么了不起,申市发达,街边掉个招牌,都能砸到几个xx总的,关键这个沈字,让他想起了那位常在电视里露面的溪云省省长。
    好像也姓沈。
    还叫沈长旭。
    巧合吧?
    他出神地想着,还是没去接那张名片,有点僵持的尴尬——
    就在这时,耳边突然响起了一阵美妙的歌声:“……暖阳下的桥头旁,有这样一姑娘,她有着长长的乌黑发,一双眼明亮……”
    简单的歌词,不简单的歌声。
    空气突然安静了。
    什么叫开口跪?
    几乎渔灵才唱第一句,整个喧嚷的人群都停下手上动作,专注看了过去:台子上,一个娇小的粉红身影,她海藻般的乌黑长发披散到腰际,歌声甜美温柔,不看正脸,都知道那一双眼睛分外明亮。
    真好听的歌声。
    哇哇哇,这谁家的桥边姑娘?
    简直是天籁之音啊!
    在场的男人根本抵挡不住这美妙的歌声,一个个眼神都变了,如狼似虎的,冒着绿幽幽的光。
    渔灵还不知道自己的歌声魅惑着人的心,甚至把钟玉都给魅惑住了。
    这是自家妹妹?
    唱歌怎么能这么好听?
    “姑娘你让我心荡漾,小鹿在乱撞……”
    歌声还在继续。
    不知道多少人心中的小鹿要撞死了。
    就是钟玉,也有点不行了:这歌声太好听了吧!他这个便宜妹妹竟然唱歌这么好听!妥妥的小歌神了!
    沈长黎给了钟玉名片,本来转身要走的人,听到这么好听的歌声,脚步也慢慢停了下来。他回头看向台子上的少女,羞涩紧张,俏脸飞出两片红晕,有种天然的明媚娇艳。
    确实很漂亮。
    还那么小,就这么漂亮,再长几年,不是要成小妖精了?
    小妖精还那么会唱歌。
    他活了二十八年,还没听过这么好听的歌声。
    身边两个保镖都迷醉了,这歌声有股魔力,让人忘忧、忘我,有那么一刹那,身上轻飘飘的,如坠天堂。
    可惜,天堂与地狱,一线之隔。
    当她的歌声渐止,众人意犹未尽,纷纷呼喊:“太好听了!/再唱一首!/快,再来一首!”
    群情激荡。
    渔灵站在台子上,握着话筒,有点不知所措:她不会唱陆地世界的歌,就这首歌还是在她之前的那位参赛姑娘唱的。她觉得挺好听,就模仿着唱出来了。至于别的歌,她就是唱出来,他们估计听不懂。
    “谢谢。”
    她学着之前的参赛姑娘向台下的人鞠躬道谢:“感谢你们喜欢。”
    主持人终于清醒了,走过来,眼神贼溜溜的亮:“小姑娘学过唱歌吗?这歌声太好听了。能不能为大家再唱一首啊?”
    他也多听听她的歌声。
    太享受了。
    人间竟然有这种歌声!
    不虚此生了!
    “谢谢。”
    “我没有学过唱歌。”
    “就随便唱唱。”
    渔灵不知不觉间,无形装逼了。
    众人不觉得有什么,可在她之前的参赛姑娘不乐意了。她十七八岁,画着淡妆,一头红色短发,穿的很单薄,深v的长款米色毛衣搭配肉色丝袜,勾勒的长腿细腰,很吸引人。
    她就是唱《桥边姑娘》的人,本来反响很好,可渔灵也唱了这首歌,分分钟高下立见了。
    俗话说的好,没有对比,没有伤害。
    相比渔灵的天籁之音,她的歌声就有些不堪入耳了。
    真自寻丢人!
    参赛姑娘性子也傲,气咻咻要下台,经过她身边时,还故意撞了下她的肩膀:“装什么装?整个一白莲花!心机婊!”
    渔灵:“……”
    她不妨被撞,手中话筒掉下去,肩膀也被撞疼了,小脸皱巴巴的,眼神懵懵的,还有点搞不清楚状况。
    白莲花?
    心机婊?
    什么意思?
    在场的人自然知道这几个词的意思,也看到了她被欺负的画面,纷纷指责那参赛姑娘:
    “这小姑娘看着漂亮,心思挺坏的!”
    “唱的没人家好听,就好好学学,怎么还撞人啊?”
    “就是!瞧把人家撞的,脸都白了!”
    ……
    他们声声维护着喜爱的小歌手,还嚷着让她再唱一首歌。
    渔灵摇摇头,不肯唱了。
    主持人见她态度坚决,便转向其它参赛人员:“让我期待一下其他朋友的歌声。”
    不用期待了。
    那些参赛人员在听到渔灵的天籁之声后,都直接弃权了:
    “我突然有点事,先走了。”
    “不好意思,我想上个厕所。”
    “不了,不了,我得回家给我娃崽喂奶。”
    ……
    他们躲开话筒和镜头,纷纷往台下跳。
    场面挺滑稽的。
    就这样,渔灵胜出了,拿到了那笔现金奖金——2000元。
    对于人生第一笔巨款,她很激动,下台后,找了商场一个僻静的角落,数了好几遍。
    真的是2000元!
    红色的毛爷爷,真可爱!
    她笑弯了眉眼,忍不住亲亲它们,表现得像个小财迷。
    钟玉靠着墙,看了个全过程,都有些不忍打断了。
    他错了,这年头,珠宝、衣服什么的,哄不了小姑娘。
    论哄人最佳法宝,只能是钱了。
    只不过,就这点钱,就把她高兴成这样,是不是太没出息了点?
    而且,为了2000元,就一声不响去跑去参加这种活动,还被人撞了下,是不是有点得不偿失了?
    得好好教育下了。
    “咳咳——”
    他手指点着下巴,咳嗽两声,吸引她看过来:“小渔,为了这点钱,你是不是把两个哥哥都忘了?”
    没有。
    渔灵摇摇头,把钱放回红包里,欢喜地扑了过来:“二哥哥,我挣钱了。你看,2000元呢,我也可以给你们买礼物了。”
    她自来到这个世界,几个哥哥都对她很好。
    她也想尽点心意,为他们做点什么。
    钟玉听她这么说,心里很感动,原来便宜妹妹在感恩呢,不过,面上依旧是傲娇的:“就这点钱,能买什么礼物?”
    “能的。”
    “礼轻情意重啊。”
    “而且,我以后还会挣钱的。”
    她本就是喜欢钱的,在窥探人类生活时,就觉得这种薄薄的一张红色纸可以买好多喜欢的东西,就觉得好神奇。而经过这件事,就更加喜欢钱了。尤其是挣钱。她有种人生价值得到实现的感觉。
    “二哥哥,你想要什么礼物,我买给你啊。”
    她仰起头,蹦蹦跳跳的,眼眸里是亮晶晶的笑意。
    简直要开心到飞起了!
    </div>
    </div>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