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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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打量她,眼神纷纷落在她手上那枚粉色鸽子蛋上。
    手上那颗粉钻,都快比她的手指大了。
    果真是老板娘!
    安静才意识到,星海的员工们这是认出她来了,她想到季时说的,他所有的员工都在传他们是塑料情侣,脑子灵光一闪,这是绝好的机会啊!
    她微微勾起唇,大大方方地抬起右手,自然而然地翘起兰花指,再不着痕迹地抬起无名指,将脸颊的发丝捋到耳后,顺便将黑色玛瑙耳钉显摆了出来。
    黑色玛瑙耳钉,是季时夜会女郎拍下的顶级珠宝。
    都是职场上的千年的狐狸,老板娘这一举一动代表了什么,她们一个个心知肚明,不过将显摆做得这么行云流水和清新脱俗,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气场,不愧是老板娘,服气。
    可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刚进公司的新员工对善良的美人印象格外好,凭着一张朝气蓬勃的脸就开始搭讪:“小姐姐,你是哪个部门的?可以加个微信吗?”
    旁边的人咳嗽声此起彼伏。
    “我不是你们公司的人。”
    众人:“……”可我们公司的老板是你的人。
    “哦?那你是来办事的嘛?你去几楼?”
    这时,季时拨开人群走进,站在安静身边。
    安静吓了一跳,这货从哪里冒出来的?
    职场精英们褪下方才的市井气息,一副‘业务选我我最强’的严肃姿态,纷纷打招呼:“董事长早。”
    “老大早。”
    “总裁早。”
    季时看了小鲜肉三秒钟,他这款式和那些选秀节目上的那些小屁孩长得还真有点像。
    他看了他足足有三秒,然后牵起安静的手,侧过头问她:“干嘛不坐专梯?”
    安静:“额我密码忘记了。”
    “给你的卡呢?”
    “掉了。”
    “……”
    “对了你怎么比我还晚?”
    “堵车。”
    “你们公司电梯不行,太少了。”
    “北面还有两部,坏了。”
    “那怎么不修?”
    “在修了。”
    众人盯着两人离开的背影,竖起耳朵,将他们的对话一字不落听得清清楚楚。
    那个耐心十足温声细语的男人,真的是那个一脸寡淡懒得应付的季总裁?
    等等,不是说他们是塑料情侣吗?
    自从各大八卦论坛上爆出季时夜会女郎之后,安静和季时的感情变得扑所迷离起来。
    豪门的恩怨情仇错综复杂,所有的人津津有味吃瓜。
    可这阵势,不像啊。
    刚才搭讪的那个小男生一脸菜色,鼓起勇气说:“小姐姐们,这什么情况?”
    有人语重心长道:“小伙子勇气可嘉,打算撬老板的墙角。”
    “......”
    众人沉默了一阵之后,终于还是有人忍不住八卦了。
    “网上不是说她们是塑料情侣的吗?”
    “我瞧着他们好像挺恩爱的啊。”
    “老板夜宿女郎买下的玛瑙耳钉出现在女朋友身上,塑料?”
    “不过这个老板娘打扮得也太随意了吧,像个学生一样,站在董事长旁边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随意吗?身材不好敢这么穿?她身上那件外套至少这个数。”
    “……”
    一路上,季时一直牵着她的手,直到走进电梯也不放手,他总是习惯将她的手包紧,手心被一个硬邦邦的东西咯了一下,他稍稍松手,低头看,她带了他送的那枚戒指。
    季时将她的手抬起来看,问:“怎么想着带了?”
    安静嘿嘿笑,说:“酷啊。”
    季时跟着笑了声。
    张大彪看了眼玻璃倒映着两人绞在一起的手,识趣就近按下最近的楼层,说:“老大,我忘了点东西在车上,我下去拿。”
    张大彪才出去,电梯门才关上,季时立刻将人扯进怀里,深吻。
    电梯是专梯,除了季时,不会有人擅自来乘坐,从一楼到三十三楼,再从三十三楼回到一楼,又从一楼到三十三楼。
    安静有点晕。一开始,他跟惩罚似的,用力吻她,而后越来越温柔,到最后似乎有点情难自已,染上了渴念。
    安静首先回过神,轻轻推开他,说:“季时,这里是你公司!”
    季时微眯着眼睛,又啄了啄她的唇,说:“我知道,不然你还能好好站在这?”
    安静恼了,说:“你能不能冷静点?”
    季时轻轻拥着她,说:“好。”
    可她哪里明白,她站在他身边,什么都不做,他都无法冷静。
    “静静。”
    “嗯?”
    “我们总裁办一个22岁的小伙子都结婚了。”
    “这么快的吗?”
    “我们也是啊,只是后面离婚了。”
    “......”他倒是挺直接。
    “所以,我们尽快去登记?”
    “啊?为什么这么快?”
    “嗯?你不想?你是想加刚才那个小伙子的微信,还是要追你的崽崽?”
    作者有话要说:  当然是追崽崽啦~
    小可爱们出门要戴口罩哦
    第66章 番外四表白
    猝不及防地, 邓扬要结婚了。
    季时盯着办公桌上裱着金花的红色请柬,陷入了沉思。
    这人要结婚, 还真的没什么预兆。
    明明前不久还一起吐苦水, 现在却要结婚了,居然比他还要快, 真让人不快活。
    刘高明半个小时之前进来汇报工作时, 季时是这个姿势,过了半个小时,他还是这个姿势, 一动不动,似乎要将请柬看出花来。
    刘高明说完工作上的事, 正要走出办公室, 就被季时叫住了, “刘助理,你当过伴郎吗?”
    刘高明明白了, 原来老大要给人当伴郎去了, 不过谁的胆子这么肥, 让季时去当伴郎, 颜值能hold得住么,季时这性格,去当伴郎……
    好像还挺有看头。
    他说:“老大,这你就问对人了,我还真当过三回。”
    闻言,季时终于换了个姿势, 朝他点了下头,再扬起手摆出一个‘请’的姿势,说:“过来,请坐,说说。”
    刘高明郑重其事点头,说:“我一定会知无不言的。”
    “嗯。”
    “伴郎主要是去接新娘子,过伴娘团的关接到新娘子,宴席上帮伴郎挡酒。”
    “就这些?”
    俗话说得好,成年人都好为人师,季时一副乖乖听讲的样子,激起了刘高明的教学欲望,他理了理逻辑,拿出倾囊相授的气势,又说:“哦,好处就是,提前熟悉一下婚礼的流程,熟悉一下伴娘团的套路,以后轮到自己的时候游刃有余。”
    季时扣了一下桌子,认同点了点头。
    “还有一个好处,伴郎团会有一个大红包。”
    季时没什么反应。
    “不过民间对伴郎伴娘这回事有个说法,不知道老大你信不信。”
    “说来听听。”
    “就是伴郎伴娘不能当单数,否则找不到对象。”
    季时嗤了声,毫不在意道:“无稽之谈。”
    成年人一旦好为人师之后,就上了瘾,最讨厌学生反驳。
    刘高明说:“老大,你还别不相信,我已经当了三次伴郎了,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对象呢。”
    季时顿时收起玩味的神色,一本正经看着他。
    刘高明从心底腾升一股满足感,这回你还相信我的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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