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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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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女乎微微一笑,这还是龙格第一次见到她微笑,可是那笑容却是那般的苦涩,常着满满的沧桑和疲倦,女子声音淡远,轻飘飘的在大漠的夜空里回荡,缓结的说说道:“时间过的真快,一晃,都已经这么久了。”
    “那你一定去过很多地方了?”
    “是很多,”女子默算道:“乌孙、龟慈、西夜、温宿、西伯利亚、沙俄、安息、印度,很多很多了,好多我都记不住名字了。”
    “啊?”龙格大惊道:“你去那么多地方干嘛啊?看你年纪轻轻,不是骗人吧?”
    “我年纪轻轻?”女子突然转过头来轻笑道,“你多大了?”
    龙格一愣,挺胸说道:“二十有三了。”
    女子说道:“我今年好像是二十六,也可能是二十七,不太记得了。”
    龙格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她,然后摇头说道:“不像不像,我看你最多十八九岁。”
    “呵呵,”女子终于轻笑出声,说道:“虽然知道你是在胡说八道,不过还是要多谢你。”
    龙格笑着说道:“不必不必,相逢即是有缘,我们能在异域相识,更是大大的缘分,对了,你云那么多地方干什么啊?游历?做生意?我看都不像。”
    女子面容缓和了许多,点点头道,“恩,我在找人。”
    “找人?”龙格又吃了一惊,说道:“什么人值得你这么满世界的找?你知道你要找的人在哪吗?”
    “不知道,”女子摇了摇头,眼神飘渺的淡淡道:“那时候我还年轻,以为世界上没有双腿走不到的地方,我以为只要我想找,就一定可以找到。可是现在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我还是没有找到,想必,是他不想被我找到吧。”
    “那你还要继续找下去吗?”
    “不找下去,还能做什么呢?”小女子低低一笑,笑容苦涩,好似一笼烟雾一般,她坐在月光之下,半仰着头,眼神那般的迷茫,“一天找不到,我就再找一天,一年找不到,我就再找一年,走到一个地方,就会有人知道我的事,我想,这样慢慢的流传,渐渐的,他总会听到我在到处找他的消息,然后,也许就会回家去找我吧。一辈子,其实很快就可以过丢了。”
    龙格眉头紧锁,沉声说道,“你是在找你的男人吗?”
    女子一笑,点头说道:“嗯。”
    “你是白痴吗?这样的男人也值得你去找?”
    女子一愣,转过头去疑惑的看着龙格,年轻男子皱眉怒声说道:“他既然已经走了那么多年,音讯全无,明显就是不要你了,你还这样天南海北的追着他不放,有什么意思,就算最后给你找到了,想必他的心也不在你那了,你找回来又有什么意义?”
    女于摇了摇头,缓缓的躺在被太阳炙烤了整日,热乎乎的沙地上,沉声说道:“你不了解他,他只是没有办法,他的离开只是为了让我更好的活下去,我明白的。”
    夜里的风渐渐的变凉,连带着那些飘忽的思绪,渐惭的游离了很远,龙格嘟囔了两句,自顾自的云一旁休息,女子却缓缓的睁开了眼睛,看着月光下苍凉的大漠,一颗心,渐渐的飘荡了起来,好像是长了翅膀,飞的好远好远。
    秦之炎,你现在在哪里,能听得到我说的话吗?你是真的找到了商丘一脉的医看,还是走到了哪个地方,将我给忘了,或者,或者,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已经不在了,任我翻遍这个世界,也再也找不到了。
    这五年,我走了很多地方,江南水乡、南疆荒地、北地冰原,西荒沙漠,我去了好多好多的国家,见到了好多的人,我画了你的画像,一路的贴出去,沿着丝绸之路从玉门关,一路贴到了喀什湖,无法想象的,我竟然见到了精绝古城,骑到了精绝烈马,我翻过皮山,走到了最令我深恶痛绝的大夏,你不知道吧,那里在后世叫阿富汗,我好几次都差点在那里丢了性命,我甚至去了罗马,要不是因为当地居民在叛乱,也许就能到亚历山大城去看一看了,我还到了波斯湾,跟着商队去了印度河口,去了巴基斯坦,去了那么多那么多的地方。
    每一次,我都在想,不用再往前走了,他不会在那里的,可是刚刚想要回头,又会想,万一他就在前面怎么办呢,于是就继续走,越走越远,越走越远,渐渐连家的方向都不记得了。
    多可笑,我或许从来就没有过家,你都已经不在了,那座彭阳湖边的宅子,还能算是一个家吗?
    可是秦之炎,为什么我走了那么多的地方,仍旧没有找到你?我听人说,商丘一脉是从西方发起的异族部落,于是我一路找过去,我甚至找到了商丘一族曾经的居住地,可是却还是没有你半点消息。
    五年了,到底还要多少个五年,我才能再见到你呢?你不是说想要和我扬帆出海吗?你不是说要和我游历天下吗?你不是说想要看看大海那边的国家是什么样子的吗?你知不知道,那一天在波斯湾口,我看到一个穿着汉人长袍的青衫男子,我以为我终于找到你了,于是我大叫着冲上前去,那人转过身来却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那是我决定开始找你之后第一次哭,所有的希望好像一下子都破灭了,我跪在沙滩上,痛哭了两天,醒来的时候半个身子已经泡在了海里,险些就被海浪冲走了,我想,若是就这么冲走了,想必也是好的吧,那样,也许老天会开眼,将我冲到你的身边去。
    秦之炎,最后的那一晚你曾经说过,你说我是世界上最坚强的人,无论发生什么都会坚强的挺过去,可是你不知道,只有在你身边,我才会坚强。因为我知道,无论我怎么的伤痕累累,总会有一个人在我的身后等着我,在夜里为我擦眼泪,为我脱靴子,为我穿上厚厚的衣服,起风的时候,可以挡在我的面前,下雪的时候,可以抱住我,天黑了的时候,会在夜里为我掌灯,等着我回家。
    现在那个人不见了,我失去了所有,于是,即便被海水泡的发白,即便几次在大漠里被黄沙掩埋,也不会有人心疼的皱一下眉了。
    秦之炎,秦之炎,我好想你,好想看看你、好想听你说话,好想闻你身上的味道,我想看看你,无论是哪里,是生还是死,想跟着你,在你身边,哪怕是战战兢兢,痛苦的绝望,也好过这样茫然失措,等待着渺茫的希望。
    大漠里一片死寂,天空中盘旋着黑色的巨鸟,火把的浓烟高高的升起,在半空中划出一道道悲伤的痕迹,女子的身体那般的瘦弱,像是一棵伶仃的小草,眼角渐渐的温润,可是却没有眼泪流下来,她睁着眼睛,侧身躺在沙漠上,眼神那般柔和的看着那座飘荡的灵幡,如果真有神佛的存在,那么,就请保佑他健康的活着,然后等着我,等着我去找到他,总有一天,我会找到的。
    五天之后,青夏和龙格终于走出了龙牙沙漠,往北,就是朔北部的匈奴人地界,往东,就是中原。两人站在玉门关外,青夏将属于他的东西通通还给了他,只牵着自己的白骆驼就要进去。
    “喂!”龙格突然叫道:“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青夏回过头去,看着这个一种结伴走来的男子,说道:“你叫我阿夏吧,西边的那些人都这么叫我。”
    “阿夏,”龙格突然咧嘴笑了起来,说道:“我叫阿术,龙格阿术,若是有什么事,就来草原找我,若是有一天,你找不到你的男人,就来找我吧。”
    青夏看了他一眼,转身就要离去。
    “阿夏!”已经进了关,远远的,还听到龙格在那里大声的喊道:“希望你能早日找到他。”
    三年没有回来,关内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仍旧是人头熙攘,摩肩接踵。青夏牵着骆驼行走在人群之中,蒙着面纱,看起来就好像一个番邦的女子。行了大约半个时辰,路过一间饭馆,青夏将骆驼交给门口的小厮,自行进去找道一张相对安静点的桌子,随便的点了几样饭菜,就静静的坐了下来,顺着窗子向外随意的看。
    “听说了吗?西川大皇殁了,他的三个侄子为争皇位都造反了,乐王和红王已经打上了京城,鲁王也占踞了白鹿原一代,好像要和北秦联军呢。”
    一个粗壮的声音突然响起,惊动了青夏的思绪。
    男人的声音好像压得很低,但却是巧妙的控制在旁边的人都能听到的程度上,话音刚落,果然吸引了大多数人的注意力,只听别外一名灰布衣裳的男人说道:“真的?和大秦继元帝结盟,那不是找死吗?”
    “谁说不是呢?”之前说话的黑衣大汉皱眉说道:“继元帝继位之后,把北边匈奴都杀成什么样子了,要不是骨力阿术在北匈奴那边撑着,估计匈奴一脉就要灭亡了,寿王当初不过是削了大秦世家氏族的权,继元帝继位不到三年,就将氏族杀个片甲不留,比南楚大皇手段还狠啊,我看啊,咱们就等着当亡国奴吧。”
    “嘿嘿,”另一人接口道:“管他谁做皇帝谁管天下,我们只要过我们的日子就行,只要他们不封关,不阻断西域路径,就是翻上天去老子也管不着。”
    话音刚落,众人立马哈哈大笑了起来,那名黑衣男子说道:“就是那些大人物爱怎么折腾跟咱们没关系,只要别像东齐那样打的不可开交,连年战乱,强行征兵,爱怎么打都没事。”
    “不过我看呐,这仗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打起来的,xx将军还坐镇东部大营,一般人估计冲不垮吧。”
    “这也难说,”黑衣大汉说道:“那得看谁来打了,你忘了两年前西黑草原的会战了,燕回将军二十万大军,愣是被楚皇黑衣卫不到五万人冲杀了两个回来,一直追到了偏事城,最后活着回来的不到两千,那就一个惨啊,虽说是因为鲁王延报战情,拖了燕将军的后腿,但是天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燕回能力不足,对付些小股游兵神勇无匹,对上人家南楚大皇就歇了菜,也难说啊。”
    “南楚大皇这两年风头太盛,大军深入南疆腹地,冲杀了几个来回,将南疆人杀的片甲不留,国土增大了两倍有余,又借着东齐战乱的便宜,收复了白玉关一带的大片领土,不简单啊。”
    另一人说道 :“我看当今天下,也唯有继元帝能和楚皇一较长短了。”
    “小二,”青夏突然站起身来,拿着包袱走了过去,说道:“把东西包好我要带走。”
    “啊?”店小二一楞,识道:“姑娘这天可就要黑了,方圆百里,除了我们这再就没有别的客栈了,你不如在这里休息一晚,明个再上路吧。”
    “不用,”青夏沉声说道,店小二无奈  只好包好吃食,给她带在路上。
    青夏先去了一趟车马行,看店的老板已经换了人,听青夏说完,翻账本翻了好长时间才找到,大惊下说道:“姑娘竟然一去就是三年,卢老板走的时候还特意关照过我,没想到能等到姑娘,真是太好了。”
    青夏答谢道:“店家有心了。”
    然后老板就带着她去后院牵马,远远的就看到那匹黑马站在马厩里,歇了三年,肥了一大圈,远远的听到青夏的声音,就扬起蹄子欢声长嘶了起来。
    青夏走过去拍了拍它的脖子,终于轻轻一笑说道:“胖成这样了,还能不能跑啊? ”
    黑马摇头晃脑,不断的用蹄子刨地,很是气恼的模样,似乎打算马上跑一个给她看看,老板在一旁说道:“我们也想没事的时候将它牵出去溜溜,只可惜您这匹马性子太烈了,我儿子被它踢了好几回,再也不敢过去了。”
    青夏一笑,解下黑马的缰绳,拿出一锭金子递给老板说道:“店家,我外面那匹骆驼,麻烦您好好照料,我将来也许回来取,也许就不回来了,但是千万不要亏待它,也别买给过往那些驼队商旅,三年之内我若是不来,就牵到关外放了吧。”
    店家是个老实人,见这么大一锭金子,顿时慌了手脚,连忙说道:“不成不成,您这一锭金子,都能把我这店买下来了,我养一个也是养,养一群也是养,再说您上次已经给了不少了。”
    “您就收下吧,我这马你们养的很好,就当是我谢谢你。”
    将金子塞到店家的手里,青夏牵着马就走出了马行。
    边城并不大,一会儿的功夫就出了城,走上了官道,这马还是当初在咸阳城外,从楚离的大营里骑走的,青夏后来骑着它在关内找了两年,彼此之间已经很有默契了。
    想起客栈里那些客人的话,苍白女子的眼睛微微的眯了起来。
    终于,还是成了一个雄才大略的君主,他这样的人,想来就是应该站在高处被人仰望的吧,听说他在五年前就已经立了后,并遣散了后宫,也许真的找到了心爱的女人吧。
    有些东西,终于还是成为了过去,这五年来风餐露宿,四方行走,已经让她的心渐渐的沉淀了下来,那些年轻时的彷徨,犹豫,无助缓缓的远离了她的生命,也许,真的只是年少轻狂吧,大浪淘沙之后,作为一代君主的他,又怎会执着于曾经的那段过往呢?
    庄青夏,已经渐渐的不再年轻,尽管仍旧是那张脸,可是那颗心,却已是那般的沧桑了。
    她俯下身子轻轻的拍在黑马的脖子上,轻声说道:“我们回家。”
    战马长嘶一声,蓦然扬踢,风驰电掣的向着东方奔去。
    仍旧是五月的天气,柳枝发芽春回大地,正是当初秦之炎离开的时候。
    越接近彭阳城,青夏的心越发的忐忑了起来,她在想,或许秦之炎已经治好了病,现在正在湖边的宅子里等着她回去,或者清鹏七部的人已经找到了秦之炎的下落,传递消息的信件就放在家里,再或者连舟碧儿等人有人回采找过她。
    六合归一 第一百五十八章 尘缘再续
    在青夏还在军部训练的时候,就听教官说过,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崩溃点,很多在外执行任务的特工,无论受了多么严重的伤,都能够顽强的坚持回到祖国,但是却往往在看到军情处同事的那一刻死掉。那个时候,青夏还并不了解,一个人的信念究竟可以支撑到什么地步。但是现在,看着秦之翔那张酷似秦之炎的脸孔,五年来的疲惫和海潮般无法掩饰的失望,终于呼啸而来,将他整个人轰然吞没。
    青夏手扶着门框,紧紧的咬着下唇,苍白的脸颊没有半点表情,只是眼泪一行又一行的流了下来。门外的风吹起她绑成一束的长发和束发的白色飘带,像是一只破碎的蝴蝶的翅膀,在清冷的空气中来回的飘荡着。有什么东西,仿佛在心里寸寸破碎,那是怀揣着巨大的希望之后的死亡,一颗心一点一点的,渐渐的沉了下去。
    在波斯湾的那一次,她生了很大的病,险些撒手人寰。可是几次在死亡边缘挣扎的时候,她都仿佛听到秦之炎悠扬婉转的萧声,看到他站在明阳湖畔,一身淡淡的青衫,眼神温和笑容暖容,像是三月的湖水,宁静微凉,淡远出尘。于是她想,或许,秦之炎已经回到了彭阳,正在静静的等待着她回去。就是这样的信念支撑着她,让她踏遍万里沙漠,一步一步的走了回来。
    “你,你回来了。”秦之翔站起身来,颇有些局促,这个五年来威震北疆,收复大片山河的继元大帝此时此刻,就好像是当初在太和大殿上第一次相见时一样,局促不安的对着他的哥哥说,“弟弟只怕做的不好。”
    青夏的眼神在他的脸上一一的扫过,轮廓很像,可是秦之炎没有这样健康的肤色,他的脸总是略略显得有些苍白,好像很少见阳光的书生,眉毛很像,只是秦之炎的稍稍带着一丝清俊的气质,不像是他,这般的野性和倔强,嘴巴很像,只是秦之炎的嘴角总是微微牵起的,带着一丝暖暖的笑。眼形很像,只是秦之炎的眼睛总是温和的,那般的温暖,不像是他,里面有着太多她无法看懂也不愿看懂的锐利的光芒。
    终究不是他,不论怎样的相像,这个世上只有一个秦之炎,走了,找不到了。
    “燕回杀了鲁王,兵发西川京都,看样子好像要自立为王,取云凉氏而代之。楚皇约联,不,是楚皇约我在边境相见,商讨对策,我来的早了,知道三哥曾在这里住过,就想过来看看。”
    青夏缓缓点了点头,提着包袱缓缓走了进来,坐在椅子上,将包袱放在桌子上,脚步有些沉重,行走的似乎十分艰难。
    秦之翔站在屋子里,想了想,终于还是坐了下来,轻声说道:“我听如云楼的老板说,你已经走了三年,我派人四处找你也没有一点消息,最后只找到你出关的记录,这几年,你去哪里了?”
    青夏闻言,突然抬起头来,问道:“你有之炎的下落了吗?”
    秦之翔一愣,低低的叹了一口气,说道:“没有,你还在找三哥吗?”
    桌子上有微微飘着热气的清茶,想必是秦之翔来这里,有人给准备的,青夏拿起来喝了一口,点了点头,也不说话。
    “你……”秦之翔欲言又止,想了想还是沉声说道:“你还是别去找了,你我都该心知肚明,就算是找到了,也不过是青冢一座了。”
    啪的一声脆响登时响起,白瓷的茶杯顿时被青夏生生捏碎,锐利的瓷片插进她白皙的手掌之中,鲜红色的血缓缓的流了出来,染红了她白色的亚麻衣袖。
    秦之翔眉头一皱,刚想为她包扎,却听女子声音低沉的冷冷说道:“出去。”
    女子的眼神顿时凌厉的可怕,带着不肯面对事实的倔强,秦之翔叹息一声,缓缓摇了摇头,站起身来就走了出去。
    青夏坐在桌子旁,等到那些隐藏在暗处保护皇帝的暗桩全部走远,她的眼泪才一行一行的流了下来,在苍白的脸上划过蜿蜒的痕迹。
    秦之炎,他们多坏,你才走了不过五年,他们就将你完全忘记了。你明明是去治病了,他们却总是说你已经死了。
    秦之炎,全天下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知道你总会回来的。
    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明阳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已经成了彭阳的禁地了,很少有人涉足,安静的像是一片死寂的沙漠。第二天,青夏收拾了东西,锁上门,牵了马又去了如云楼。
    上次回来的时候,程筱就已经成了亲,连舟和程筱毕竟认识不到半月,然后就那么一声不吭的走了,杳无音讯,天涯海角,终于还是没有了这个缘分。
    程筱看到青夏的时候,很是兴奋,拉着她的手说个没完,她挺着大肚子,身形也丰腴了不少,这是她第二个孩子,之前的一个儿子现在已经会走了,一直在她们两人身边玩着弹珠。前面酒楼的生意仍旧很好,程筱的丈夫姓杜,是个很忠厚老实的男人,每次看到青夏,都会腼腆的笑,然后很是热情的去后厨张罗饭菜。
    听程筱叽里呱啦说了大半个时辰,青夏始终淡淡的笑。见到老朋友的感觉真的很好,在关外的这些年,即便是见到汉人的几率都很小,更不要说相熟的人了。
    说了半天,程筱终于停了下来,不好意思的说道:“你别怪我啰嗦,实在是太久不见你了,你这个没良心的,也不知道经常寄封信回来,让我担心。”
    青夏笑,说道:“在关外经常一连几个月见不到一个人影,到哪里去寄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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