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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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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把桓修白的身体搬上马背,最后拢起手掌,对情人说着悄悄话:“你不会死。你早就没有心了。”
    没有心?那他的心……究竟去哪儿了?桓修白昏沉地想着,他意识不清,抬起沉重的眼皮看了一眼,席莫回背过身去,血染红了银色长发,随夜风飘拂,红得鲜艳无比,宛如烈焰,危险夺目。
    席莫回胸口开了个洞,面对家人的指责,在倒下之前,释然道:“你们认为我是个错误。可现在有人不这么认为了。足以证明,你们也不是完全的真理。”
    心脏停摆,他倒在了黄沙之中。席家人的面目逐渐隐没在无良镇的背景中,席莫回听着马蹄嘚嘚渐行渐远的动静,安心地闭上眼睛。
    他走了,他去找我了。
    有什么可遗憾的呢?对他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无法平行的时间,不该相交的两条线,命运在他身上反复作恶,他难道就要生生世世受制于规则,被尽情玩弄吗?
    他沉入了大地,和这个邪恶的镇子融为一体。他的躯体,血肉,意志,精神渗透进一砖一瓦,一墙一屋,每颗石子都是他的耳喉,每粒沙子都是他的眼睛。这座沉睡的死镇注入了灵魂的本质,它汹涌,它生动,在虚空无界中倏然睁开贤明的眸子。
    审判裁罚,制定规则,掌控平衡,纠正异端——贤者举起手中之杖。
    扭曲的时间,他现在就要从一团凌乱中揪出它的尾巴,重新捏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谁让他席莫回,是这空间的无上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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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帅哥外乡人,你从哪儿来?”
    女人清脆的发音吸引了人们的视线,他们看过去,是个少见的外乡人。他几乎是瞬间就抓住了路人的眼睛,不仅是因为出众的相貌,更因为这个人奇怪的年龄感。
    你可以说他很年轻,也能判定他正历经垂死。
    外乡人平静如死海,他黯然的眼睛停在姑娘脸上,眸中却倒映不出任何东西。
    这双眼睛,早就在直视银发染血之后,失去了目力。
    他眼中所见,俱是过眼云烟,再也没有任何事物能入他的眼。
    “我从这里来。又回到这里。”外乡人说完便走了。
    许爱莉奇怪地望着他的背影,那感觉倒不是郁郁落寞,而是……一种说不清的执着。
    明明对方有血有肉,许爱莉却觉得,走过去的是一副剥肉除血的骨架。
    五年之后,兜兜转转他终于找回了这个镇子。
    无良镇不欢迎你。
    他曾经在沙漠中漂泊,血液似乎流光了,麻木地感觉不到寒冷或炎热。他趴在马背上,眼中晃过的只有石子与黄沙,枯燥地充满整个眼球。
    真是奇怪,他怎么也应该死了,就算没死于贯穿胸口的洞,也该死于饥饿和艰渴,死于沙尘暴和暴晒。
    每当他以为自己要走到生命尽头时,手心里的发夹就会割破皮肤,让他痛,让他想起经历的一切。
    他嘴边念着那个人的名字,握紧珍珠发夹,活着走过了五年。
    ——你会认识年轻的我,并爱上他的。
    他早有预感,当来到那个熟悉的巷子角时,还是不禁崩溃地跪倒下来。
    没有水泥楼梯,没有小窗,连墙上的铁门都不存在。
    席莫回不在这儿。
    他没有就此放弃。席氏家族恢宏的角楼群还伫立在山巅上。那里一定有席莫回的踪影!
    他徒手爬上高楼,顶着烈日,晒得滚烫的木头渣子扎进手掌中。桓修白咬紧牙关,惊险地飞跃一道道窗栏。楼群威严高耸,它建于山上,自己本也就是一座楼山。桓修白几度以为自己会精疲力尽,就此摔下去,不知是什么样的力量冥冥之中庇佑了他,他几次踩空,随手一扒都能恰好抓住边栏,阻挡下坠趋势。
    他摇摇欲坠,一手扒在圆柱上,吊在半空休息了半晌。骨骼和关节酸痛地没有知觉,兴许已经断了几根,他也不清楚。
    赶在日落之前,他攀上了楼塔的顶峰。
    翻滚的红云卷起层层余晖,塔楼周围萌动着春意暖洋的风。沙漠的日落惊阔壮美,但要是比起窗边人,就瞬间黯然失色。
    那镌刻在他心尖上的名字,温柔地浸漫到舌尖,桓修白不禁喊了出来:“席莫回……”
    年轻的美人正当风华,支着手臂撑起脸,隔着小窗对他言笑盈盈:“你是来带我出去兜风的吗?”
    二十岁的席莫回,长发还是乌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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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开始第二轮回了,前面埋的糖都可以挖出来了呜呜呜呜
    是的我这是正经升级流文(被暴打),美丽和主任都会在能力上有大突破的
    今天努力加更的我配拥有一个大可爱的评论吗?!!(卑微抹泪. 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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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8章 两个小傻子
    此情此景, 我就是摔下高楼, 也值得了。
    小窗旁有个抻出的台子, 不足半米宽,它原本的用途可能是放置花草。桓修白估算了一下距离, 两臂青筋突起,抓住橼木的一端,在百米高空中把自己当做了钟摆,前后荡起躯体。松手的时机要掌控好, 需要在越过橼木偏转5度角的瞬间,腰腹绷紧使出劲力。
    席莫回饶有兴趣地瞧着陌生人的行为。看他凭借肉身,不惊不惧, 在坠落身死的可能下奋不顾身跃过两米的空档,一只手如钢铁般强硬,死死卡在平台边缘, 就靠着它承重, 一寸一寸将沉重的躯体提了上去, 稳稳落在台子上。
    “不错。”席莫回靠在窗边, 轻轻鼓起掌。
    感谢陌生人给他枯燥无味的生活增添了小小乐趣。
    桓修白遥望着窗沿,即便站在小平台上,离席莫回的窗口也有半臂距离。他要是探过去身体,很容易失去重心掉下去。而通向他这个平台的窗户, 被人早早用水泥封上了。
    “你还记得我吗?”桓修白凝视着他熟悉而陌生的脸庞, 问道。
    他说完这句, 心中顿感, 一切旧尘往事涌回脑海中。仅仅五年,怎么当他回到这里,感觉像是过完了一辈子?
    年轻的席莫回,历经岁月摧残的席莫回,不管哪个他,都是桓修白情之所钟。
    认识年轻的我,并爱上他吧……桓修白难以想象席莫回是以怎样的心情说出这句话的,其中饱含绝望,又携有希望,只不过那份希望永远也回不到老席莫回的身边了。
    “记得你……”席莫回小臂交错,松松搭在窗沿上,身子前屈,表情真挚而好奇。
    桓修白不敢置信地抬起眼睛,眸中迸发出欣喜。难道——
    “记得你?怎么可能。”
    两片薄唇动了动,毫不留情把桓修白推回无望境地。
    逐渐降温的山风袭来,从桓修白耳边呼啸而过。他低下头颅,自胸腔压迫出一道笑声:“那我们重新认识一下。”
    当年,在铁窗之前,他心哀老去的情人见到他时,那句“你终于来了”中,浓郁深厚的感情原来是真的……真的是,对他所说,向他倾诉的。
    桓修白从来没有这么痛恨过自己。
    他是怎么回答的?他说,你认错人了。
    席莫回认错人了。
    可席莫回怎么会认错人呢?他就是老眼昏花,身体虚弱,拖着病腿和锁链,也不可能认不出等待了两辈子的情人啊。
    桓修白在他们“重逢”时,用一句话否定了席莫回爱人的心。
    他不敢再去回想那个铁窗里的“怪物”是怎样艰难吞下话语,假装陌生人,仅仅是因为害怕惊吓到他。同时又忍不住和他亲近,向他无形中示好。
    那些看似荒谬毫无道理的依恋,仿佛是随口说出的等待和期盼——
    全都是真的。
    就连那个辜负了老男人的外乡恋人,也是真的。正是他自己,是他桓修白!
    心绪激荡惹得桓修视线模糊,贴在墙上悄声用手背蹭着眼睛。小席莫回瞧不见他的脸了,变换了几个角度,凑到了窗子边角转动眼珠子,终于瞥到了男人覆着青色胡渣的下巴。
    “你不是认识我吗?都知道我的名字。”
    桓修白哽了哽,深深喘出几口气,强行控制住声调,让它听起来没那么抖:“我……我认识你啊,你不奇怪吗?”
    “这有什么奇怪的。”席莫回轻轻笑出声,“这镇上不论来的人,还是去的人,都应该认识我,不为别的,就因为——”
    桓修白手指握紧了,以为他接下来要说自己是个怪物,坐起来正想温声反驳,只听到年轻貌美的青年矜傲地说:“因为我比他们长得都美。”
    桓修白一脸纵横交错的泪痕,面对窗子,傻傻愣住了。
    席莫回转眼看到了他正脸,禁不住欢笑起来,“你哭什么?傻子。”
    桓修白赶忙遮住脸胡乱蹭了两下,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是傻,爬山忘了带护目镜,风沙吹得眼睛过敏了。”
    他的确傻,但总没有傻傻舔了情人的伤口,又傻傻守在窗边日日盼他来的那个人傻。
    席莫回挑起眉毛,奇异道:“你又流眼泪了。”
    桓修白笑着,任泪水滑落脸庞,“这是病,好不了了。”
    席莫回低下头,百无聊赖地抠着窗台的木屑,那里已经被他用指甲挖出两个拳头深的大洞,也不知道经过了多少个年头。铁钢筋是整根埋进墙里的,他也知道,除非他把整面墙皮抠开,否则是出不去的。
    出去又能怎样?这面墙之后是百丈高崖,出去也是死路一条。
    “你想从窗户出来?我下次带工具来。”这话承诺得干脆利落。
    指甲剐蹭木头的吱吱声停了,席莫回蜷起手指翻开手掌,侧着脑袋看了眼裂开小豁口的食指指甲,用拇指按住,将它包藏在手心,“没用的。”
    “你没试过,怎么知道一定没用?铁钳总比手指省力。”
    席莫回笑了下,回眸道:“我试过,试了很多年。”
    他记忆模糊,不断轮回的生命让他的记忆越发混乱,但隐约能记得,有一阵子,或者说那么几辈子,他试过偷来叉子抠挖水泥,也试过纯拿指甲一点点挖掉墙,经过几十年,浪费了一辈子,他发现这个小窗口露出的钢筋只是冰山一角。
    这个囚禁他的牢笼,和整个山体,牢牢焊接在了一起。
    不过也说不上浪费时间,他一无所有,最多的就是时间,不做这个也没别的新鲜事可做。
    “你的头发……”桓修白从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他漆黑的发色。
    他一直以为席莫回是天生银发,上辈子的席莫回与他相遇时还不到六十岁,头发丝从顶到尾没有一根杂色,完全不像是因年老而枯白的样子。
    现在看来,恐怕事情没那么简单。
    “你喜欢这头发?”席莫回问得直白。
    桓修白脸颊发烫,明知道对方是半开玩笑在问,还是认认真真回答了:“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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