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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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躲在下水道里,随时抓起一只老鼠放进了嘴里,柳暮景显得意犹未尽。
    他很饿,明明死不掉,可是饥饿难忍的这种滋味,他熬了上千年,再也熬不下去了。
    他不得不逃出来,指望迷花一族的那些废物找到遗失的三颗佛珠,还不如他自己出去找。
    年复一年,等了一千多年,还没等到灰飞烟灭——他实在是等不住了。
    他嘲弄地弯起了唇角,老鼠体积不小,但是填不饱肚子。不过聊胜于无,他躲在这种暗无天日之地,能有老鼠吃已经算大餐了。
    逃出生天已经五天了,外头的世界他依旧不熟悉。从囚禁的深海之中逃出后,他随波逐流,见到很多白脸黄发的怪人,也见到了很多和他一样黄脸黑发的,最可怕的还是有种黑脸黑发的,远远看不清样子,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
    总而言之——都是奇形怪状。
    他知道他被关押得太久,外面的世界总归是变化的。
    可是变得也太可怕了,可怕到他觉得自己是正常人,外面跑动的反而都是妖怪。
    凭他身手,想要钱并非难事。
    可是拿到钱又如何?他躲在黑暗中窥视过,这里的世界天翻地覆,嘴里讲的话他一句也听不懂,他说的别人也不明白。
    何况——饿了上千年,虽然不死,可是他身子都枯萎成了空洞的树桩,徒有其表,伸出手来既没有血也没有肉,皮搭骨头上像套了层紧身衣般惨不忍睹。
    他真是活腻味了,其实他都不算活,不过是一具行尸罢了。他被关在深海地牢的时候就很想被金轮乾坤佛珠打得魂飞魄散。
    可是等啊等,等得他心浮气躁,等得恨不得直接吞了佛珠一了百了,还是没等到那群废物凑齐佛珠。
    既然指望不到迷花一族了,他只好自己出去找。深海的地牢确实机关重重,深不可测,兴许关得住别的不死之人,却关不住他。
    他,乏善可陈,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能耐好炫耀。
    唯一和别的不死之人与众不同的就是他死而复生所以才会不老不死。因为他身子里头空空荡荡,没心没呼吸地过了一天又一天,他连日子也懒得数了。
    求生的能耐没有,求死的机会又等不到,柳暮景觉得自个儿就像广场里头晒的谷子,来了风就跟着跑,空空荡荡,反正没有个着落。
    因为没有呼吸没有心跳,故而任何监控的方式对他而言都是失效,从一千多年前迷花一族就没意识到,若不是他无意离开,早就消失无踪。
    估摸着现在迷花一族正一片恐慌地到处逮捕他吧?
    正待柳暮景面无表情呆坐之时,从上头砰地摔下不明之物,溅起了地下水道污水一片,还不轻不重发出了一声闷响。
    柳暮景没有动弹,他无意去探究掉下了什么东西。他从进入地下水道起,就凝视目测过,里头五花八门什么玩意都有——腐烂的尸体,阴魂不散的凶灵,或者其他污秽之物,反正总归不会是好东西。
    柳暮景不打算搭理掉下的玩意,不过那玩意却会发声,片刻断续的呻吟后,最后发出了一声气息奄奄的求救声:“救我——”
    救?都被扔进这下水道了,还想活下来?
    柳暮景无声地咧嘴冷笑,笑过后却后知后觉地发现对方说的话他听得懂。
    他没有同胞意识,不过终于有个说着他熟悉语言的活物如此近距离地接触,柳暮景动了动身子,慢慢腾腾地走到了那人边上,居高临下地俯视,抿嘴一言不吭。
    对方似乎还有些知觉,但只限于求生本能的求救。
    除了低声喊着救命外,再无他话。
    柳暮景顿时失了兴致,正要转头走人,眼角瞥过顿时亮了亮光彩。
    他干脆蹲下身子,下水道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却丝毫不影响他的目视能力。人的能力有限,鬼的能耐也有限,他这种不人不鬼的反而本事无限。
    若有所思盯了半天,柳暮景伸手探向对方胸口摸索起来,半晌掏出一方正皮夹。
    “邵敬锡。呵,名倒是不错,可惜命却不好。短命。”
    皮夹里头东西倒是很齐全,钱财不少。
    经过几天的观察,柳暮景已经多少了解如今世道用的钱财模样,还有一些好像能够证明身份的东西。
    他听人喊过叫做证件。
    柳暮景垂眸看了眼奄奄一息的邵敬锡,无声一笑后,将手慢条斯理地伸向了对方后颈处,闭目,信息如泉涌般冲向柳暮景的脑海。
    邵敬锡从幼时到之前,源源不断、色彩绚丽犹如画卷般摊开合拢,一点不漏地全被柳暮景棉花吸水般彻底吸光,连着对方的容貌也一丝不差地幻化成形。
    “原来是富家少爷被暗杀。”
    吸光了邵敬锡的记忆后,柳暮景习惯性撇了撇嘴,扣在后颈的手微微一施力,只听“喀”的一声轻响,邵敬锡断了呼吸。
    顶了邵敬锡身份的柳暮景一不做二不休,扒了对方里外衣物穿上,然后又有模有样地比对着对方头发的长短,翻出地下水道半锈半好的刀子,一刀割下,坑坑洼洼勉强弄了个短发。
    出了下水道,夜色深沉,不过人行道上还不算空旷无人,柳暮景并不知道自己遁水游到了俄罗斯,离着他梦寐以求的故里,有着说短很长、说长又直飞的距离。
    凭着邵敬锡的记忆,柳暮景轻车熟路找到了邵敬锡的住处,高耸拔尖,四方占地,是个很欧式风格的城堡,甚为气派。
    城堡灯火通明,人来车往,门口大敞着,各个脸色肃穆紧张。
    没等柳暮景开口,就有眼尖的看到了他。
    “是少爷!天——少爷回来了!”
    这么一喊,顿时激起千层浪般,朝着柳暮景涌来一批人。
    托邵敬锡记忆的福,柳暮景终于听懂了那些叽里呱啦的鸟语,原来这个叫做俄语。
    俄国在哪里他曾经的记忆中没有半点痕迹,不过走在来时的路上,他把自己的记忆和邵敬锡的一一作了比较后,终于明白了自己曾经所在的故国他乡——大唐王朝已经变成了个叫做中国的国家。
    叫什么无所谓,叫国中都行,只要那地方在,他想他一定找得到那三颗佛珠。
    改头换面变成了邵敬锡的柳暮景就这样顺顺当当地成了邵家大少爷,亚洲最大军工集团Gazprom   Oil的首席执行官。
    三天后,一架高级私人飞机从莫斯科出发飞向中国。
    飞机之上,脱胎换骨的邵敬锡闭目养神,手中挂了一串通体晶亮的佛珠,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摆弄着。
    即使闭目他依然能够感受到四周空气的流动,眼睛对他而言可有可无,有时睁眼倒不如闭眼来得感受更真实。
    乾坤金轮佛珠,这一次一定要凑齐全部。
    灰飞烟灭,光是想到就让他整个人热血沸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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