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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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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落云拨通了童秋水电话。未响两声就接通了,李落云微怔,下意识问道:“老婆,你在哪儿呢?”
    “在家啊。怎么了?”童秋水低柔轻缓的嗓音从手机另一端传来。
    李落云哑了声,倏忽之间开口问道:“吃过早饭吗?”
    “吃过了。刚出去吃好回来呢。你呢?工作忙好了?”
    是一个人吃的吗?
    这句话李落云没敢问,他下意识回避了这个问题,不想知道答案。
    “忙好了。老婆——我想你了,等一下就回来陪你,好吗?”
    “好啊。那赶紧回来吧。”童秋水声音一如平常,低声柔和有种令人安心的气息。
    挂断了电话,李落云还未喘出口气,手机叫魂般响起。
    看到手机来电,他立刻接通。
    “族长,你没事吧?”
    “我没事。你知道我女儿在外地读书,昨日半夜接到她同学电话,说她急性盲肠炎送院,我赶了过去,连手机没电了也没留意。谁料想这一晚居然会发生如此重大事情,他们寻我不得,找我女儿也没找到,还当我发生意外了。”
    “原来如此。也是凑巧,若是平时族里也不会如此惊慌了。”听得族长安全,李落云放心不少。
    “不过这确实很不寻常。之前跑了个柳暮景,眼下居然会全部跑光。我族恐怕有场恶仗要面对了。”
    李落云心思一动,想起了邵敬锡的情况和他刚才的话,凝神探问了一句:“族长,我们迷花一族放在地牢镇压的法器,是不是只有对不死一族有效?”
    “当然。自古以来我族辈辈就是为了将不死一族消灭殆尽,当然是只为镇压不死族了。”
    看来这群不死族真是变成了尸虫人,才能够光明正大不被发现地走出去。
    李落云心头一凛,转而又微微松了口气。
    想来邵敬锡说得没错,对方如此大手笔,压根不会把迷花一族放在眼里。
    至于变成尸虫人后的不死族出去后是否为非作歹,就跟他毫无关系了。他又不是救世主,犯不着事事操心。
    “族长,这事情看着悬,但是未必对我们迷花一族是坏事。现在我也没有个具体眉目。族长你先让全族人戒备小心,我再打探打探,如何?”
    李落云这话其实是托词了,只要后面平安无事,随便他打探出什么结果来。
    族长不知他心思,想来想去唯有此法妥当,当下嘱咐道:“那你自个儿小心,乾坤金轮佛珠在你手,想来一般不死族都伤不了你的。”
    “知道了,族长。你最近也要注意安全。”
    两人相互关切一番后,挂断了电话,李落云对着手机摇了摇头。并不是他有意撒谎,实在是提不上这份闲心去做大英雄。
    他是平头老百姓一个,守着自个儿小家平安即可。如今老婆都要守不住了,哪里还有心思拯救世界?
    匆匆回了家,开了门就看到童秋水正在拖地板。上午的阳光很暖,透过窗明几净的玻璃折叠成条条影子浮现在地板之上。
    童秋水扎起了长发,穿着宽松的棉质睡衣,卡通小熊的图案在胸前,随着她的动作也在跳跃。
    哼着小曲,拖着地板,童秋水的心情似乎一直很好。
    温暖的阳光,温暖的画面,温暖的人。
    李落云的心也暖暖的,轻声而愉快地在童秋水身后唤道:“老婆——我回来了。”
    童秋水闻声,莞尔一笑,笑的时候露出洁白前牙,像盯上萝卜的兔子,小巧灵活又楚楚可爱。
    “这么快啊,先别踩到客厅,等我拖好地板哦。”
    李落云充耳未闻般跨步向前,双手大展,从身后拥抱住童秋水。
    “老婆,咱们很久没出去旅游了。要不计划出去玩好不?”
    童秋水感觉到李落云的心跳得很快,头埋在她的脖颈间,呼吸有些急促,一下一下或轻或重,惹得她有些奇痒,开口都带着笑:“当然好啊。可是你工作不忙吗?”
    “我有了长假,可以安心好好去玩。你想去哪里呢?决定以后我们明天就出发。”
    明天就出发?显然不是出国了。
    国内要去哪里呢?
    童秋水沉吟了一下,数十年来她嫁东嫁西,走南又走北,全国各地都待过不少。想来想去,似乎只有三个地方没去过。
    西藏和新疆,她并无向往。唯有厦门似乎记忆中从来没去过。
    “去厦门吧。天气也好,正适宜的时候。”
    “厦门?好啊,你想去咱们就去那里。那地方小,我们还可以再去广东玩。”
    广东。童秋水想起了三十多年前,她嫁给了一个潮州人,在汕头住了几年。广东几乎跑遍了。不过三十多年的变化应该也不小,确实值得看看。
    主意拿定后,李落云就开始忙碌。他先是在电脑前找了几处酒店比较,接着开始订机票。又查看了不少旅行攻略,打算为自由行做好详细计划。
    童秋水则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双脚翘在茶几上,整个人懒洋洋地抱着垫子陷在里面,毫无形象。
    她无意去帮李落云,对于所谓行程安排、计划攻略都没有兴趣。她即无需省钱,又无需省时间。钱和时间她都有,她有无际人生路,可以随便蹉跎。
    盯着屏幕上光影斑驳,童秋水又生出些许寂寞来。她要是终有一日将这世间风景都一一看过却依旧不死,难道要重复沧海桑田一次又一次?
    时间流水不停息,日落不久,整个城市开始逐渐亮起万家灯火来。路上行人匆匆,或是归家或是去下一个地点,每个人在夜幕中想着自己的心中事,来来去去。
    顾文休坐在这个城市最高点俯瞰四周。这座大厦四四方方,高耸入云,从下往上照射的投光灯四处游走,打出一道道冷凝的光芒,似乎就要飞升成仙一般。
    顶楼平台空无一人,狂风肆意,呼啸席卷。顾文休很安静地坐着,单手拿着一个陶瓷大碗,旁边还摆了硕大酒坛。
    一口饮入,醇厚连绵,酒很香,随风飘散,渲染得四周都醉意朦胧。
    论到喝酒,他看不上现代人所谓的红酒品位。靠金钱堆砌出来的酒,假模假样地在那玻璃杯里头倒上这么几口,然后晃悠晃悠,嘴巴咂吧这么一点,就算是高雅人生,品尝美酒了。
    喝酒,就应该白碗配白酒,干净纯粹,一大口闷,畅快淋漓,即使心再凉,身子都会因为这股爽快而沸腾。
    他想起了早上童秋水那句话。
    “你叫顾文休。文乃问也。问世事何时休,问沧海何时逝,问此情何时了。这个名字——感觉很沉重。”
    他的名字取得很沉重吗?
    他轻声笑了笑,脚底是万丈红尘,下面灯火通明,唯有此处一片黑暗。
    童秋水腹中有青翎的命魂。童秋水滋养着青翎,青翎融合着童秋水。难怪能够如此神似,她说那句话的时候偏过脑袋,带着和煦和轻盈,一如当年他初遇青翎时候的样子。
    在青府花园的假山边,青翎正在捧着碗,弯着身,偷喝酒。听见他走来的动静,抬头相对,红晕染着脸颊,笑意藏在眼底,她手指靠嘴摆出轻声的动作,然后偏着头,轻声细语相问:“汝饮否?”
    饮,自然饮。青翎你知不知道,我为你饮下了千年难忘的勾魂酒,从此长醉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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