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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鸣西风_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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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三十五
    二月正是草长莺飞的时节,山间的野花野草都争相冒出头来,也正是辛夷花开的时节。
    如果没有亲眼见过的人,万万不会相信世间会有这样壮丽的花海,红的,白的,粉的,紫的辛夷花怒放在十余丈高的枝头,如同彩色的云,飘满了整个山野。
    每到辛夷花开始打花骨朵的时候,山民们的劳作就开始了。他们先是用带着长把的镰刀将这些花蕾收割下来,再制成药物和香料拿到山外去买,都能买上个好价钱。
    但辛夷花树实在太高了,无论多么勇敢矫健的小伙子也不可能将上层的花蕾都采摘下来,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变成那一朵朵美丽的鲜花。
    “凌大哥,你可真是贤惠,连干活动带着孩子。”说这话的女人多少带着些羡慕。
    “没法子啊,家里还有两个小的,都得有人照顾不是。”凌仲把土敲散,看了看在田边打闹的两个小子和一个丫头,还有山坡上吃草的羊群。
    凌仲是个流浪汉,两年前来到这里,那个时候他虽然很落魄,却十分勤快,在村子里帮人做些短工为生。大家以为他会过去来的那些流浪汉一样,不久就会离开,没料到他却在村口搭了间茅屋住了下来。
    凌仲虽然穷,长得却非常俊,村长到过州府做生意,他说即使大燕州府的贵公子们都没有凌仲一半的漂亮贵气,于是村里的闺女们就动了心,没事找事地往凌仲的茅屋跑。
    直到有一天,大家发现凌仲居然是个残废,小腿一下都安着木头做的假肢。但姑娘们并不放弃,残废有什么大不了,凌仲干起活来一个顶俩,一点都不比常人差。
    凌仲对这些姑娘都很有礼貌,也很温和,却故意躲避着,他又穷又残废,不能拖累了人家,这一点他是知道的。
    思娘住在村子的东头,丈夫死了,留下三个孩子、几亩薄田和一群牛羊,孩子都还小大的才四岁,小的不过一岁,思娘又要照顾孩子又要照顾田地和牛羊,忙不过来就请凌仲去帮工。
    思娘可怜凌仲残废又无依无靠,凌仲可怜思娘年轻守寡,一个人拉扯着孩子不容易。就这样互相可怜着,互相帮衬着,凌仲在思娘家住了下来,一来二去短工帮成了长工,反正西羌也没有那么多的忌讳,后来两个人一合计,干脆就合成了一家人。
    成婚这天没有媒人也没有宾客,只是知会了大伙一声,凌仲把铺盖卷往思娘屋里一抱就算办了喜事。一年后,思娘就给凌仲生了一对双胞胎小子,孩子诞生时,凌仲双手各抱着一个儿子,欢喜得呆了。
    现在思娘只管家里,她身体本来就不太好,生孩子的时候又受了些寒气,经常卧病在床。凌仲心疼她,从不让她下地干活,也不许上山放羊。大伙都说思娘好福气,二嫁还嫁了个这么知冷知热的好男人。
    凌仲带着三个孩子回了家,把羊赶进羊圈就进了厨房,看四娘正在做饭,两个小儿子在一旁“哇哇”大哭。
    “你怎么起身了?身子不好就多躺会吧。”凌仲说着,坐到灶边架了几块柴。
    “我今天感觉还好,饭马上就好,你干了一天活,还是休息会。”思娘边说话边忙活。
    凌仲闻到锅里已经冒出香气,答应一声抱起两个奶娃出去了。
    门外就是两棵大辛夷花树,辛夷花正在怒放着,清香入脾,春日的暖阳透过树枝照到院子里,舒服得让人想打瞌睡。
    两个奶娃不哭了,一个瞪大亮晶晶的眼看着父亲,另一个则毫不客气地揪住父亲的头发拉扯。三个大的在一旁跑来跑去,追得鸡飞狗跳。
    凌仲忽然想起“有子万事足”这句老话来,心中顿时充满幸福感。过去的一切都已烟消云散,只有这一刻和孩子带来的希望才是最真实的。
    他把儿子放到摇篮里,拿起一块小木头在手中雕刻,不一会一只活灵活现的木猴就出现了,凌仲把它打磨光滑,又雕了几只鸡、几只狗和几只猪。
    院子里晾晒着才采摘下来不久的辛夷,本来辛夷制好了最值钱,但思娘病了这么久,家里的积蓄已经不多了,说不得也只有先卖一些。现在没有药商进山来收,他得自己下山去卖。
    几十里外就有处集镇,但这里的价格会低上很多,凌仲决定明天到一百里以外的边市去,顺便卖点自己做的小玩意,多挣几个钱给孩子们买点糖吃。
    生活是有些劳累艰难,凌仲却充实而满足。
    凌仲跟思娘说了一声,第二天就赶着家里的驴出了发,还带上了两只羊和一批山货,也打算一起卖了。
    边市其实已经不是边市了,一年前燕军占领了方圆几百里的土地,山里虽然没有经历战火,却也知道天地变了。
    燕军今年又突袭了西羌,西羌没法防御,向后退却,于是大燕的领土又向西扩展了几百里。
    这些消息都是村长从山下带回来的,那个时候好些热血沸腾的年轻人下山投军,结果都没回来,也不知道是战死了还是跟着主力退到了西边。
    山里人跟草原的部族不同,不会游牧,大伙虽然担心也没法离开。好在自从这里变成大燕的地方后,并没有受到额外的骚扰,反倒减了几年的税,骚动的人心这才安定了。
    一百里的山路走了整整一天,到边市的时候已经掌灯了。凌仲知道自己太显眼,进城前特有把头发弄得乱糟糟的,遮了些脸。
    为了省钱,他住了最便宜的通铺,晚上居然有三拨人来查夜,其中一拨是本城的差役,两拨是燕军。
    “军爷,这段出什么事了,查得紧啊。”终于有人忍不住开口问。
    “少问东问西,老实点就好。”当兵的没有买账。
    燕军走后,有人压低了嗓子道:“我有个表哥在衙门里当差,听他说好像是有什么大人物来了。”
    躺在角落里的凌仲听道这话不由心中紧了紧,璇即笑自己多虑,大人物多的是,也不止那人一个。
    第二天一大早凌仲就起了床,把货物摆开,到半上午时就卖掉了一大半,这样下去到中午就能把货卖光,下午就去给把思娘的药抓了,再给孩子们买点东西,明天早上回程。凌仲正盘算着,一锭银子咚地掉在面前。
    “大爷全买了。”
    凌仲抬头,见面前站着几个衣冠楚楚、酒气熏天的人,后面还跟了一群跟班。
    “大爷可有零钱,这锭银子我找不开。”凌仲拾起那锭银子掂了掂,足有二三十两。
    “找不开就不找了,你陪大爷们玩玩就当找零。”一人说着就要拉他。
    凌仲知道今天遇到了麻烦,略一侧身让了过去:“大爷,小的又粗又脏,怕脏了大爷们的地方,大爷们要是喜欢这些东西,拿去就是了,不要钱。”说着拉起驴转身就走。
    那人没料到他会躲,扑空后顿时大怒:“大爷要你的破东西做什么,想跑,今天你不陪还不行了。”说着一挥手,身后的人呼啦啦便将凌仲围住。
    那人伸手要摸凌仲的脸,凌仲有些变色,反手叼住他的手腕,顺势便丢到了一旁。
    “没看出还是个练家子,有味道。”
    看他会功夫,这些人纷纷集中了精神。
    凌仲暗暗叫苦,他知道自己显眼,已经很注意低调,没想到还是遇到这样的事。一个大男人被人当众调戏,这本来就够让人哭笑不得的了。
    这时十几个人已经一拥而上,凌仲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定了心神左右抵挡,竟然接连摔翻了好几个。
    为首的几人显是吃了一惊,拔出各自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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