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换身姻缘GL_137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可是现在不同了,新房里出现了徐锦这个外人,且不论这场戏成了几分, 徐锦只要把今日之事往外一说,那么整个洛城的人便都会知道, 他周启彦头顶冒了绿!
    阴沉着脸, 周启彦脸上的怒气比之前假装的真实了许多, 他眼神恨恨的盯着秦易背后的文璟晗,满脸愤怒的质问道:“今日是周某大喜之日,前面喜宴未散,不知表弟和弟妹缘何出现在这新房里?”他说完,又看了一眼旁边的徐锦, 目光更是冷厉:“还有徐公子,你似乎不该在这儿吧。”
    徐锦看得出来,周启彦是真怒了,可他几乎经历了全程。从文璟晗被周家的仆从带走,到秦易一路从西院客房找来,要说其中没有阴谋算计,那他这二十来年就真活到狗肚子里去了!
    冷笑了一声,徐锦摆出一张纨绔脸,淡淡道:“今日月朗星稀,景色不错,我喝酒喝多了出来散散酒气,不小心走到这里来了,不成吗?!”
    这说辞都不是敷衍两个字可以形容的了,周启彦差点儿被气出内伤来。可他心里清楚,徐锦只是个计划外的人,他没必要在这个时候浪费时间在他身上。于是狠狠地瞪了后者一眼,周启彦又怒气冲冲的将目光投向了没说话的秦易,再次道:“表弟和弟妹擅闯新房,总得给我个交代吧。”
    他话音落下,还没等秦易反应,屋里担惊受怕了许久的吴小姐却是冲了出来——她好端端的新婚之夜闹成这样不说,这会儿屋里包括那俩家丁可是有四个外男在!这等情形落在新婚夫婿的眼中,她的清白和名节只怕都已经被污了,这会儿简直是欲哭无泪了。
    吴小姐拎着裙角从秦易身边跑过,泪眼婆娑的一头冲进了周启彦的怀里,嘤嘤的哭诉:“夫君,夫君,你终于来了……”
    周启彦被这一打岔,强撑起来的气势都被压回去了大半,可现在已经这样了,他也只能抬手将吴小姐揽进了怀里,一边拍着她的背安慰,一边意有所指道:“娘子放心,为夫一定为你讨回公道。”
    装过愤怒又扮可怜,这人演起戏来可以说是很用心了,就是有些恶心人。
    徐锦勾了勾嘴角,面上尽是讥讽的模样。不过碍于自己到底是个看热闹的外人,便没有多开口,而是将目光投向了一旁的秦易——刚见识过对方的彪悍,他这会儿可对这秦家少夫人好奇得紧,更想看看她如何回击。
    秦易的回击简单粗暴,眼皮子都没多抬一下,张嘴便道:“滚!”
    据说涵养极佳的“文家小姐”竟然爆粗口了,而且是带着火气相当不客气的一句粗口!徐锦和周启彦不由得都呆了呆,前者再一次在心中感叹“人不可貌相”和“传闻不可尽信”,后者心头却是涌出了一丝窃喜来。在他想来,对方的怒火起码有一半该是冲着文璟晗去的!
    然而事实显然和周启彦所想相去甚远。事实上秦易如此愤怒,一半是因为见着了罪魁祸首,另一半却是因为周启彦一直挡着大门不让她走。她如今这身娇体弱的,背着个人很累的好吗,就连那一个“滚”字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说完还得喘三喘。
    所幸,面前挡路的人呆住了,秦易顿时不客气的背着文璟晗就闯了出去,路过周启彦时,还特地从他脚上踩过。也是她现在担心文璟晗状况,急着把人带回家去请大夫,否则她这会儿撕了周启彦的心都有了,哪里还能只用踩脚这种幼稚的方式报复?!
    踩脚指这种事幼稚归幼稚,可也是真的疼。前一刻周启彦还护着怀中的吴小姐安慰,后一刻他就把人从怀里推开,然后捂着脚跳了。
    秦易理都没理,拖着千斤重似的步子继续往外,倒是落在后面的徐锦挑了挑眉,饶有兴致的多看了两眼。而后他迈步追上了秦易,问她:“这事儿就这么算了?”
    两人出了新房没几步,还没踏入庭院,秦家的仆从便迎了上来——这到底是新房,他们之前没敢跟着闯,也就徐锦大胆肥跟了进去——这些人都是跟过秦易的,对于主子的规矩最是清楚,扶人时小心翼翼,根本不会触碰到什么不能触碰的地方。
    秦易走这几步已经累得半死了,这会儿自然也不逞强,便将文璟晗交给了这些人。她喘了口粗气,累的浑身都有些发软,听了徐锦的问话却是眼露凶光,咬牙道:“算了?他想得美!”
    放完话,一行人便毫不耽搁的走了,徐锦却明白,这是要秋后算账了!
    ……
    小少爷醉酒被下人抬回家是常事,秦家从门房到下人,丝毫没觉得意外。只不过少夫人那冷若冰霜的模样却是吓到了不少人,而后秋水居甚至又请了徐大夫来,倒是引得众人诸多猜测。
    万幸,徐大夫给文璟晗检查过后并无大碍,便对秦易道:“少夫人莫要忧心,小少爷只是中了迷、药,暂时昏睡而已。”安抚完,又解释道:“这迷、药名唤三日醉,下在酒里,饮一杯便足够使人昏睡三日,而且药效发作时表现的就跟醉酒一样,旁人很难察觉有异。待到三日后醒来,中药的人也会跟醉酒似得,不记得前事。”
    秦易听完徐大夫解释,提了许久的心总算是放回去了些许,她问:“她要睡三日?”说完又敏锐的察觉到了什么,另外问了句:“三日醉一杯可醉三天,如果喝多几杯会怎样?”
    徐大夫哑然了一会儿,才在秦易逼视的目光中说道:“三日醉一杯是迷、药,让人昏睡。三杯是□□,使人沉眠。一壶是剧毒,无药可解。不过少夫人可以放心,老夫仔细检查过了,小少爷应该只饮了一杯,最多昏睡三天,醒来就没事了。”
    秦易却是被他前半段话吓得几乎肝胆俱裂,脸色更是“唰”的一下就白了——她都不敢想,如果不是文璟晗不喜饮酒,换了她这般有些贪杯的性子,今日是不是就得喝死在周家喜宴上了?!
    往日争归争,怨归怨,秦易再不喜欢周启彦也没想过要将他如何。上一回让人拿着扫帚把那母子俩赶出秦家大门,她便觉得多年怨气已出,再加上这些日子过得顺心,她甚至都没想过再追究周启彦贪墨秦家的钱财!然而有些人不仅没良心,那是真的心都黑了,连下药这种事也做得出来。
    徐大夫与秦家也是老交情了,见着秦易脸色难看,便多劝了一句:“少夫人莫要忧心,小少爷是真没事,睡三天就好了。”
    秦易听到徐大夫再三保证,心头的惊慌才散去了些许。可后怕还是有,以至于她藏在袖中的手都有些微的颤抖,她勉强稳了稳心神,对徐大夫道:“徐大夫,还请您在此稍待。”
    说完这话,也没等徐大夫再反应,秦易转身便出了房门,直往主院而去。
    其时天色早黑,戌时都已过半,寻常也是秦夫人准备安寝的时候了,今日却是生生被秦易从主院拉到了秋水居来——以秦易如今的身份这般作为,其时相当逾越,但秦夫人是个软性子的,看着秦易那冷得掉冰碴的脸,竟也不敢多言,真就在这时候被拉过来了。
    秦夫人根本不知道秦易这么晚拉她来秋水居是为了什么,见到徐大夫时还有些懵,再回头看看依然没有解释的秦易,终于忍不住问道:“这么晚徐大夫怎的来了,可是阿易又出了什么事?!”
    冷不丁的,秦夫人想起去年女儿醉酒摔破了头的事,她也是大半夜被人从主院叫过来的,看见的就是女儿躺在床上生死不知的模样……她心里猛的就慌了起来。
    未等徐大夫说什么,秦易便先道:“徐大夫,还请您将之前与我说的关于三日醉的事再说一遍吧。”
    徐大夫不知前因,不过他当大夫也有几十年了,深宅大院里的阴私早见得多了。只是秦家人口简单,孤儿寡母的,他也想不出有谁会对秦家这唯一的小少爷下手。不过文璟晗中了三日醉是事实,凭着多年交情他也不会瞒着,当下便将三日醉的事都与秦夫人细细说了。
    听完之后,秦夫人的脸色不比秦易之前好多少,惨白着张脸,身体都抑制不住的微微颤抖。任由徐大夫如何解释文璟晗现在没事,也没能让她缓过来多少。
    等到秦易将徐大夫送走,秦夫人方才颤着声音问道:“璟晗,你和阿易,你们今日是去了周家赴喜宴,那酒,那酒……”
    此刻的秦易显得有些冷酷,她直截了当的说道:“在周家喝的,周启彦亲手斟的!”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周启彦没想让人喝死,毕竟是在他自己喜宴上来着
    PS:求花花,求热情,求二更动力~
    第140章 夜半登门
    抛却最初时的惊吓, 秦易很快也猜到周启彦即便用了三日醉, 也不敢真的对文璟晗下毒。不提今日本就是他的喜宴, 就说在众目睽睽之下给人下毒这种事, 周启彦又不是傻的,怎么可能去做。他用三日醉, 大抵只是看中了这药与醉酒极度相似的药效吧。
    然而想明白归想明白,秦易也被这表哥的作为闹得寒心不已, 再想想家里还有个偏听偏信对侄儿念念不忘的亲娘, 秦易索性直接将人拉来吓一吓了。
    秦夫人是真吓着了, 尤其是在秦易说出那三日醉是周启彦亲自给文璟晗斟的之后,她不仅惊吓, 更是整个人呆愣在了原地。仿佛不可置信, 她一直低喃着:“怎么会,怎么会……”
    怎么会?怎么不会!财帛动人心,古来多如此!
    不过秦易也知道, 周启彦在秦夫人面前装了十来年乖,要她一时半会儿接受这件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秦易也懒得再多说什么, 只道:“阿娘, 我不管你怎么想, 这三日醉的事我不会就这么放过的!”
    秦夫人闻言抬起了头,她愣愣的看着秦易,嘴唇张了一下,最后道:“我,我去看看阿易。”
    秦易见此不由得叹了口气, 不过她也知道自家亲娘到底是个什么脾气,压根也不能指望她怒而拍桌,亲自领着人杀去周家讨个公道。只望经此一事,她能真正对周启彦死心,再不要信那人花言巧语挑拨离间,否则她恐怕就要对这个亲娘死心了。
    想罢,秦易也不管秦夫人匆匆起身,往床边去探看文璟晗情况。
    她站在原地略一沉吟,还是觉得今晚这事儿让人光火,便又对秦夫人道:“阿娘留在此处看顾阿易片刻可好,我需得出门一趟。”
    秦夫人这会儿心里乱七八糟的,见着女儿毫无知觉的躺在床上,心头更不是滋味儿。她握着女儿温热的手,摇晃了好几下也没能将人唤醒,心里顿时更乱了,哪里还管得着秦易要做什么?她听了秦易的话,连脑子也没过就随口应了声:“好。”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