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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不解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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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俩人也不敢在外边多待。
    王子异能撞见,旁人也能撞见,人多口杂,指不定传出什么难听的话。
    他们两个尚未挑明的感情,从来是只有君子得知。
    阎良花嫌里头闷,便摆了摆手说:“你先进去,我在这站一会儿再进去。”
    白不厌不舍:“我在这陪你,等你散心好了再一起回去,不然外边天黑,我怕你害怕。”
    廊下拴着一溜的灯笼,红绸上光晕流转,整个丞相府都照耀的犹如白,哪里来的天黑害怕。
    阎良花有些无语,捂了捂自己的额头,好半天才说:“咱们两个得避嫌,不能一起回去。”
    其实在外头碰见,一起回去也很正常。可她心虚,也不知心的哪门子虚。
    白不厌乖巧的点头,淡淡月光泻在水上泄在树上,轻悠悠的波光涟漪荡在人身上,他浑身上下恍若镀了一层银,轻轻眨着的瞳孔透出了比月色还要温柔的光:“今日一别,不知何日相见。你要是有事儿,就去城东路找王子异。”
    阎良花嘴角稍稍一抽搐:“按理说,不是应该找你吗?”
    白不厌骚了骚头:“我一个从六品小官,说话不如他好使。”他忽而唇角一勾,眼皮挑起,一双眼睛凌厉有神,透着诡异的光:“不过,你要是想杀人的话,可以找我,我比他厉害。”
    阎良花简直想要惊叹,一个人变脸的速度怎么会这么快,上一秒纯真,下一秒残忍。
    白不厌一直都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干净,又嚣张。乖巧,又心机叵测。
    当初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他仗着一副好皮囊迷惑人,明明年纪比阎良花大,她却总拿对方当弟弟看,结果事实证明,狗养大了都是狼。
    阎良花抹了一把脸,“你是当官儿的,要讲律法。”
    白不厌立马恢复了乖巧:“你说的对。”他一时有些得意忘形,露出尾巴,赶紧藏好。
    阎良花有些不自在的说:“你现在变得让我很不适应,不会是在酝酿什么阴谋吧?”
    针锋相对的日子过久,一时温情到叫人有些不适应,反倒让人疑虑,在一片青草下,会不会有一个陷阱。
    白不厌慌张的说:“没有。”
    阎良花越发狐疑,可又觉得自己在这儿纠纠结结好没道理,挥了挥手赶人走:“你去吧。”
    “真没有什么阴谋。”他万分诚恳的说。
    阎良花:“行了,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
    白不厌心中七上八下,一步三回头的走了,回到殿内仍旧有些魂不守舍,坐在位置上自斟自饮。
    王子异瞧着他那副样子:“没出息。”
    白不厌心情正烦躁:“你有出息,你怎么还没娶娘子?”
    王子异不平:“何时有出息竟成了要娶娘子。”
    白不厌胡诌八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娶不到娘子,自然是因为人家姑娘眼睛不瞎……”
    “我那是有未婚妻。”王子异忍无可忍,两个人在桌子底下掐了起来,扳手腕,抠手指。
    “大哥。”突然插进来了一声,略显得欢快清脆。
    王希月脚步轻快地靠近,手中还端着酒盏,少女端丽明媚,眼中含笑:“我敬大哥一杯酒。”
    桌子下面的两个手瞬间松开,两个人都是端端正正的模样。
    王子异点头喝了一杯酒,声音没有一丝起伏:“小妹带着的碎石珠金桃心抹额可真好看。”
    王希月娇羞一笑,又看向了白不厌:“我敬白哥哥一杯酒。”
    白不厌同她喝了一杯。
    她的脸颊更红,视线垂了下去,忽而留意到对方的腰身,有些意外:“白哥哥身上系着的那青玉佩呢?”
    君子配玉,白不厌在帮忙料理寿辰宴的时候,不小心磕到了腰间的白玉佩,王希月便找出了暂时替代品。
    “不好意思,被我不小心弄坏了。”白不厌在怀里摸了摸,想找出点儿值钱的东西赔给人家,结果摸出来了五百两银子。定是阎良花趁着放烟花之际,悄悄塞到他怀里的。他心下涌出了一股甜蜜,直接将这五百两递了过去:“赔你钱吧。”
    王希月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期期艾艾送出来的东西竟是这个结果,脸登时就绿了。她看着那五百两,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最后挤出了一个笑:“都是一家人,不用赔不赔的。”
    白不厌不好和一个女孩儿撕扯,索性就将钱放到了王子异的桌上:“亲兄弟明算账,怎好让你吃亏。”
    这样条理分明的分开,让女孩子的心一阵酸痛。
    王希月握着酒盏的手捏的咯咯作响,垂下去,藏在了袖子里。有羞有恼,终是羞多。
    离开之际,只听王子异清飘飘地说了一声:“她赔你的?”
    “我说不用,她非得要给我,可能是怕我吃亏吧。”白不厌说的时候有些骄傲,有些羞涩,还透着丝丝甜蜜。
    王希月的身形就像是被钉在那,她意识到,不解风情的白哥哥,似乎把他的风情展现给了别人。
    ……
    阎良花在外头欣赏了一会儿夜色凉如水,身子整个靠在了红漆柱子上,眼瞧着廊下的花从里面飘出来,几个淡淡的光晕,是为数不多的流萤。
    她忽然生出了点怅然若失的感受,《礼记·月令》篇:“季夏三月,腐草为萤”。是说,萤是从腐草和烂竹根而化生。
    实际上,萤火虫是产卵在水边的草根,多半潜伏土中,次年草蛹化为成虫。
    所有人看见的,只是表面而已。
    那萤光点点,扑面而来,阎良华抽出了自己怀中的秀帕,忍不住去抓。她知道自己什么都抓不住,但是哪怕是扑空的动作也足以让人觉得欢喜。
    “轻罗罗小扇扑流萤,从背影上来说,也算得上是位佳人。”这一声从身后传来,充满了戏谑,那有些浪荡轻浮的声调,很容易就让人想起一个人。
    阎良花回过头去,不咸不淡的说:“陈公子,如果我是你的夫人的话,一定会在你的酒里面下毒。”
    陈平之脚步微微踉跄,一只手捏着一个酒壶,他徐徐靠近,随意的靠在栏杆边,眉头一挑,十分挑衅的说:“如果我悲惨到是你的夫君,我会毫不犹豫的喝下去。”说罢,将自己手中的酒壶,对准张开的嘴,猛地到了下去,清酒溢出来溅的满衣衫都是。
    按理说,这应该是个非常恶心人的一幕,可偏偏对方做的风流潇洒,甚至让人觉得有几分快意。
    阎良花讥笑道:“你这辈子都没这个机会。”
    陈平之意味深长地说:“一辈子还长,谁说的准。就算是你嫁给了白不厌,若是有个旦夕祸福,还不是要当小寡妇。”
    阎良花脸色骤然难堪起来,紧接着恢复从容平和的状态,眼就眯了眯,很有攻击性,就像是一只炸了毛的猫。
    他缓缓的靠近,忽而伸手托住了阎良花耳朵上戴着的耳坠,吐着热气:“看来你父亲回来,你的日子好过多了。”
    阎良花用力一甩,耳坠从对方的脸上打过,她后退一步,面无表情:“有没有人告诉你?喝醉的样子令人恶心。”
    陈平之:“没什么的,宿醉总会醒,而你这张脸永远不会改变。而宿醉多么好,它能让我看见两点,你收起了毒牙,寿星砰的掉进湖里被淹死。”
    阎良花一直都有一个排行榜,白不厌居于榜首,王子异屈居于第二,现在前两位都可以挪一挪地方,给陈大公子让位置。
    她说:“很遗憾,无论哪一点都无法达成。毒蛇一直在,府内的寿星会长命百岁的活着。”
    “长命百岁?”陈平之歪了歪脑袋,不见得吧,似笑非笑的说:“只盼着我明年也能祝贺他的生日。”
    阎良花饱含恶意:“你看上去身体还算强壮,应该能撑到明年。”
    陈平之的身子忽然一动,微微弯腰,距离阎良花很近:“你是不是真的以为白不厌护着你,我就不能把你怎么样。”
    阎良花毫不示弱的直视对方:“你不如去问问白不厌,我是不是靠着他护着的?”
    陈平之忽而一笑,伸出那修长的手在对方的额头上弹了一个脑瓜嘣,阎良花头冒青筋,正准备还手,他已经先行离开,边走边晃手说:“我方才瞧见你们两个约会了,不要这么不避人。真有什么不好的流言传出去,于他而言只是一段风流韵事,于你可是后半生的污点。”
    “……”
    知心大哥哥的这个人设,可不适合他。
    阎良花只觉得莫名其妙,揉了揉脑门,再去看那廊下的萤火虫已经藏得不知踪影。她没了兴致,索性就返回宴会厅。
    里头正热闹着,扑面而来一股热气。
    她回了自己的座位,桌子上的酒菜已经换了新的,故而又慢慢的自斟自饮。
    歌舞还在继续,但是看着让人不禁觉得有些乏味,果然是一打眼的最新鲜。
    直到夜色浓郁,明月高悬,人人都带上了疲倦之色。
    再热闹的酒宴,终究有散席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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