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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干件大事[快穿]_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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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另一些民夫扯下外层粮车的罩布,暴露出其上运载的东西。
    那是如山一般的、捆绑好的箭矢与长弓
    “立起墙来”
    敏捷的民夫将箭矢与长弓拿了下来,从车的最底部搬起厚实的木板,插在车中部留出的缝隙之中眨眼间,这松散可欺的运粮车队,就成了一个个牢不可破的圆形堡垒直到此时,民夫们才一把抓下身上碍事的衣服,从车上物资里抽出庆军衣甲,迅速穿好他们竟是早已埋伏好的庆军
    而正是此时,蛮族骑兵已然彻底冲出山林,冲到这一个个圆形堡垒之侧他们射出的弓箭被木墙挡住,劈下的刀剑砍不中墙内的人,分明是一场埋伏战,却硬生生打得像是攻城战蛮族失策了
    莫日根王子险些呕出血来
    这样下去,别说抢粮食了,就连杀人都做不到
    可他这次行动若是失败,父汗为吸引越城注意的攻城之举就毫无意义了要走吗要留下来吗
    莫日根王子抓着长刀,咬得牙根出血
    他狠狠的问自己。
    留下来,他能不能在越城援兵未到之前抢先攻下运粮队逃走,他要怎么和父汗交代
    但是
    不能留
    他带来的都是大单于亲兵是格尔斯大单于最信任也最强大的部队,这支部队要是折损在这里,会直接损伤格斯尔王族部落的实力北方,大草原某处。
    “哈欠”
    顾言蹊突然掩住口鼻,小小的打了个喷嚏。
    “着凉了”
    穆璟关切的看了过来,目光从他冻得通红的鼻头上略过,不经意的显露出些许心疼。
    顾言蹊却毫无所觉。
    他骑在马上向远处眺望,盘算着此时的位置。
    “殿下,明天我们就应该能到了。”
    仔细算一算,他们进入大草原竟已经有半个多月的时间,五六百人的小部落打了二十几个,千人以上规模的大部落也打了不下十五六个,平均一天的时间,就能打下两三个部落。
    井重锦兴致勃勃的凑了上来:“顾公子,这回到了地方,我们是不是又能大喝一顿了”
    顾言蹊歪头看他,闯进目光里的却是一张黝黑的面孔,平时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也乱糟糟的束在脑后,身上穿着的早就不是大庆护甲,换成了蛮族最常见的服饰。
    乍一看,还以为是哪里漏网的蛮族人。
    顾言蹊对此却颇为适应。
    百年来大庆在对蛮人的战争中泰半处于劣势地位,就连国土都丢了一大半,这不但让庆人仇恨蛮人,也让庆人畏惧蛮人。
    顾言蹊第一次带他们打仗,靠的是穆璟的威慑力,后来靠的是复仇之心,现在靠的却是人类本性里的一股子狠劲。
    五千名骑兵,经过大大小小四十多场战斗,每个人手底下至少有三五条蛮族战士的人命,这一连串的胜利已经彻底激发了他们心底的凶性,也令这些之前还不擅长野战的骑兵们,如今一个个都成了骁勇善战的蛮族勇士。
    这不是贬义词。
    他们的确像是蛮族人。
    因为没有军粮装备的支援,吃喝都靠着抢夺,护甲穿坏了直接换成蛮人的,皮肤被晒得黑黝黝的,就连马匹也从一人一骑,变成现在一人双骑。
    他们已经成了草原上的狼群,所向睥睨。
    顾言蹊很满意这个结果。
    因为他与穆璟的约法三章,直接夺取了整个军队的控制权,也令他成为让这支军队运转的核心。
    他确信,每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每一晚酒肉充足的晚宴,都足以令这些战士们忠心自己甚于穆璟。
    “酒肉管够,但只有这一天。”顾言蹊笑道,“明天晚上,我们要给这片草原留下一些永远不会磨灭的痕迹”
    “噢噢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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