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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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觉得嫂子多心了,庄户人家挑媳妇实在,看爹妈也要看,但是更重要的还是看闺女本身,知春丫头模样性子样样出挑,我就不信张家人没这个眼力劲儿。”
    “我总得替闺女多考虑考虑才放得下心。”
    宋梅子急道:“哎呀,我是个急性子,你就说你这边成不成吧,吊着我的胃口,我晚上睡不着呢。”
    李氏笑道:“又不是你嫁闺女,你急什么,再说,咱知春到底是闺女家家的,难道我还亲自去张家问,你家小子要不要我闺女,咱们可等的急死了。”
    宋梅子笑道:“那就是答应了呗,所以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下次我让张家小子别紧张,你未来丈母娘稀罕你呢。”
    “梅子你可别闹,我是寻思着,等三年孝期一过,知春也满一十四了,正当时,张家要是有这个意思,自然会上门来提,他们要是真的来了,就给他们两个定下来吧。再等知春及笄,看着时辰嫁出去,我也了了一桩心事了。”
    二人是在李氏的卧房商议着,甄知夏原本打算去自己的箱子里取个东西,她怀里抱着个雪团儿似的奶兔子正要踏进去呢,不意外听了这一耳朵,顿时高兴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她小步挪到门外,撒丫子就跑去厨房找甄知春报喜去了。
    秋季的时候,好多农户都会把晒好的红辣椒绞干做辣椒粉,家里好些人都喜欢吃辣,所以桌上的辣菜是越烧越多。甄知春今天做麻辣野兔肉,甄知夏一步抢进来,见了锅里红呼呼的兔头,吓得连忙遮住怀里小兔子的眼睛:“别看别看,太残忍了。”
    甄知春又气又笑:“出去,别捣乱,这又不是家养的,是小姑夫今天新抓来的。”
    甄知夏捂着兔子眼睛不松手,兔子略微惊恐的在怀里蹬了蹬脚:“物伤其类啊,就算不是一家生的,看着也受不住啊。”
    甄知春作势那铁勺敲她:“行,我记住你这话了,中午的麻辣兔肉你别吃。”
    甄知夏坏笑着刺溜一声钻出厨房,把兔子放窝里又跑回来,冲甄知春扬了扬空着的双臂:“现在可以了,它看不见了。”
    甄知春笑骂一声,不理她,甄知夏拿瓦缸里的水舀了洗手,又黏黏糊糊蹭过去,也不怕烫,夹了一根鲜红还粘着红椒的腿骨就往嘴里塞:“熟了熟了,可以盛起来了。”
    甄知春又笑又皱眉,用力拍开她的手:“没规矩,大家都没吃呢,你丢人不丢人,猫儿狗儿都不会像你这样的。”
    甄知春趁姐姐不备,又偷了一块小些的兔肉塞嘴里:“别告诉猫儿狗儿,会学坏的。”
    甄知春觉得简直没法和她沟通,只得把人往外轰:“赶紧走,不然我叫娘了啊。”
    “姐,我来是有正事告诉你的。”
    “你能有什么正事。”甄知春怕她偷吃,冲她背过身子才小心装盘。
    “我刚刚听见,娘和小姑说,等守满三年孝期,就把你和青山哥定下来。”
    甄知春的呼吸有些急促,嘴角怎么也忍不住的往上弯,甄知夏站在身后看着她的背:“姐姐,我可要恭喜你咯。”
    甄知春欢喜了一阵,又不愿意当着妹妹的面表露出来,于是低着头把满盘的麻辣兔肉往外端,甄知夏晓得她不禁逗,也就不再跟过去,顺手拿起个土豆开始切丝。
    甄知春再转回来的时候,脸上的喜色已然淡了许多。
    甄知夏手执厚重菜刀,面带错愕道:“姐,你怎么了?”
    甄知春低着头顺过她手里的刀:“我听小姑说,咱们没啥家底,她要帮着娘置办我的嫁妆。”
    甄知夏松口气:“就这事儿,你忘了我们有这个。”她拍了拍衣服里的木牌牌:“小姑还不知道咱们有保命钱,她只是好心而已。”
    “我晓得的,但是这钱是娘拿了那么重要的东西换的,我用的会心安么,而且娘那个性子,这钱定然大半都留给咱们,那娘以后怎么办,她这辈子过的太苦了。”
    甄知夏点点头:“姐你别担心,簪子最后的赎回期限和你定亲的时间都还有两年半,我们能赚到钱的,不过现在和你说,你以后得在娘面前帮我。”
    甄知春疑心道:“你要做啥?”
    “我还能做坏事么?就说这养兔子,我问过小姑夫了,一张兔皮起码八十文,家养的兔肉比野生的便宜些,也起码二十五文。咱们把那些个兔子再养三个月能赚四两多银子。不过我想的更远,之前咱们卖卤鸡,一个月就能赚四两多银子,这次我打算把兔子肉也卤了,再去中山楼好好和掌柜谈谈,肯定要比卤鸡卖的贵。”
    甄知春听得目瞪口呆:“妹妹,我觉得你好聪明啊。”
    甄知夏得瑟无比的睨她一眼,纤瘦的身板儿迈着方步往外走,到了门口又故弄玄虚的扭过身来:“姐,你的嫁妆,包在我身上。”
    白驹过隙,岁月如流,不知不觉已经时至十二月,后山顶层白雪皑皑,山脚下的天气也已经冷的让人有些难以忍受,宋梅子家的堂屋,都要提早在屋角将火盆暖上烧个一盏茶时间才能进人。
    每每这时,宋梅子总要抱怨一回:“我小时候在北方,家里要么是火墙要么是地龙,之前找匠人盖这屋的时候,就想这么做来着,谁知道找来的匠人都是南方人,啥都没见识过,害的咱们没到过年就受罪。”
    甄知春盛了一碗高辣的兔肉豆腐汤端给神色不太好的甄知夏:“喝了暖和暖和身子。”
    甄知夏怏怏的接过喝了一口,又香又辣的又鲜美,她却觉得满嘴不是滋味儿。
    甄知春道:“别难过了,咱们第一次养兔子,总有照顾不到的地方。”
    甄知夏低低的嗯一声,眼看再过两天就能拿去卖的兔子,也不知道是冻着了,还是笼子做的不透风,活活给闷死了,反正活生生的竟然死了一半。
    其实就算把兔子卖出去,也是死路一条,但是眼睁睁看着死掉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李氏见小闺女难得的无精打采更担心:“知夏,我替你做了双皮手套,你待会儿试试。”
    这个时代的手套鲜有分开手指的,好在李氏的女工实在过硬,甄知夏只是提了提,她居然真的做了出来,还教着宋梅子替她当家的也做了一副,等再外头打猎的时候用得着。
    这一日,甄知夏伤心兔死,李氏一时心软,便依允了小闺女天寒地冻的日子,还要随华铜上山的事体,却没想到因为这一念松动导致的后果,差点把自个儿的魂都吓没了。
    后山山 腰处已渐有雪痕,甄知夏和华铜穿着特制的厚重皮靴,小心的踏在已经走过无数次的山路上。捕绳索铺就的野地上雪土混杂,处处有野物奔走的痕迹,可惜几个捕绳索都是一无所获,甚至有几个明显有挣扎逃脱的痕迹。
    甄知夏跟着小姑夫继续再往山上的方向徐徐前行,忽然见前方雪白反光的雪地里,忽的出现大片黑漆漆的凹陷,凹陷处还有数道挣扎的爪痕,那说明……
    二人疾步上前探头一看,粗壮四肢,棕黑毛发,突出的吻部以及外露的獠牙,甄知夏周身一震,惊多余喜,华铜却已经哈哈大笑起来。
    这个凹陷的深洞自然也是华铜挖的,不过他挖这陷阱的初始目的可没打算能捉到这大家伙。
    这应该还是一只没成年的野猪,估摸着有七八十斤重,姿势别扭而僵硬的倒着栽在陷阱里,可能费劲挣扎过,后腿骨有折断的痕迹。猪这类生物,脖颈只有一根连续的脊骨,没有转头的能力,估计还是饿晕了追食物才会误入陷阱,因着头部先着地,又因洞口挖的狭窄,它折腾半天还是没爬出来,竟然被十二月的山里天气活活给冻死了。
    华铜兴奋的摩拳擦掌,这么头野猪运到镇上的饭馆,没有五两银子可下不来!他以往不是没猎到过野猪,但靠挖陷阱捉到却是头一次,不费一弓一箭这般好事委实不多。
    华铜把随身的弓箭和布袋子往一旁的雪地里一方,招呼甄知夏走远些,自己一脚一边踏在陷阱两侧,弯下腰身,沉闷的一声大喝,竟然是想空手将野猪给提起来。
    但是这洞挖的显然有些深了,若是平地上,区区七八十斤的重量何足挂齿,一旦有了落地差,明显抓起来就不容易了,何况野猪浑身的鬃毛,碰到就扎手,你揪着它腿吧,不着力,将它抱起来吧,又扎的脸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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