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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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一花店时,他想买束火红的玫瑰花,发动猛烈攻势,瞥见角落处一盆清新淡雅的百合花,又改变主意了。心想还是慢慢来吧,要是吓坏了奕宁,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
    “谢谢。”奕宁眼睛亮了一下,从曹澄手里接过百合花,低头闻了下花香,问他觉得苏恬怎么样。
    曹澄倒在沙发上,唉声叹气地说苏恬立志嫁豪门,看不上他一个打工仔,“奕宁,我被伤自尊了。以后别这样了。”
    “对不起。苏恬这几年吃了太多苦,才变成这样。我代她向你道歉。”
    曹澄撅着嘴,扯出可怜兮兮的表情,又喊道:“奕宁,我饿了。”
    奕宁带他去超市,让他自己挑选中意的食材,然后破天荒地烧了一桌好菜。见他吃得津津有味,觉得时机已成熟,语气诚恳地拜托道:“有件事我想求你。我想见周公子。你能帮我想个法子吗?”
    曹澄没想到奕宁也是拜金女,重重地放下筷子,一言不发地瞪着奕宁。
    “我好几年没见到他了。我真的,好想见他。”奕宁特意加重了最后半句的语气。
    曹澄冷冷嘲讽道:“人家周公子贵人事忙,才不想见你。”
    奕宁闻言,激动地站了起来,反驳道:“不会的,哥他一定也想见我。”见曹澄仍无反应,失望极了,起身去整理曹澄乱糟糟的房间。
    “周小夏!”
    “什么事?”奕宁不假思索地转过头,看到了曹澄那张无比开心的笑脸。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三。
    某日,明珠四少在酒吧碰面。
    周起暄:我怎么还不出场,cao!
    曹澄:老周,你是在叫我吗?(奸笑)想知道答案吗?因为我是男主,你是男配!
    周起暄:切~~你知道现在有多少妹子一边骂我,一边想着没搞错吧,这渣货居然是男主!论存在感你比得上我吗?(不屑)你不过是仗着小果喜欢你。
    曹澄:老周,嫉妒羡慕恨吧。哈哈哈~~(飘走)
    周起暄:cao!
    曹澄(停下脚步,转过身):又叫我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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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话,灰姑娘的舞会,谎言的序曲
    正文 第39章 舞会与王子
    位于海滩旁的一家法式西餐厅环境幽雅,服务贴心,法国大厨做的红酒蜗牛和鹅肝酱更是让不少人慕名而来。周起暄便是其中的一个。
    “谢谢。”周起暄对着端来甜点的服务员笑了一下,摊开报纸,继续看财经新闻。
    伴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门口出现了一个身穿卡其色棉衣,戴着白色围巾的女孩。周起暄一下子就被她吸引住了,心跳不自觉的加速。那张清秀的脸,还有那清冷的气质,有点像,小夏?
    奕宁不理睬服务员的询问,板着脸,走到曹澄面前,端起桌上的一杯冷水,泼到了他的脸上。
    “好你个曹澄,我让你陪我去医院堕胎,你居然跑这里相亲来了。你要是不想娶我,就不要不停地让我怀孕。我一年打十次胎,我容易吗?”
    曹澄对面那位妆容精致的名媛淑女脸色大变,连招呼都不打,径直离开了。周起暄顿感失望,付完钱后,再次看了奕宁一眼,也离去了。
    曹澄抹去脸上的水花,哭笑不得,拉着奕宁坐下,说:“你演技也太差了吧。还有,有必要向我泼水吗?一年打十次胎?就算你是金刚不坏之身,那我难道是种马?”
    “我不管。总之我帮你破坏这场相亲,你也要遵守约定,带我去见起暄。”
    “知道你们兄妹情深啦。为什么不直接去福生珠宝的办公大楼找你哥?”曹澄柔声发问后,叫来训练有素的服务员,说可以上菜了。
    奕宁放在桌上的手握紧再松开,松开再握紧,声音低低的小小的,告诉曹澄,当初被赶出去后,就不想再见到周家人。当然,周起暄除外。
    曹澄轻轻地拍掉她衣服上蹭到的白灰,语气越发的温柔,带着无尽的怜惜,劝慰道:“别难过。我已经让阿史去打听周起暄的行程,一定会让你们兄妹重逢的。这顿我老妈会买单,我们就尽情吃吧。”
    曹澄很绅士地把鲜嫩多汁的肋眼牛排切成若干小块,放到奕宁面前。在给她酒杯倒上红酒时,他侃侃而谈,浓郁的菲力要配合清淡高雅的勃艮第红酒,甜美的沙朗则用成熟的纳帕红酒来均衡。至于这柔软的肋眼,它的最佳伴侣当属年轻简单的新世界红酒。
    然后他提到了bloody mary,提到了那次打赌,提到了自己的无礼,郑重地向奕宁道歉,希望那时的口不择言不要给奕宁留下不好的回忆。
    他开始闲扯,说起自己的成长经历,自己的闲余爱好,自己多到数不完的优点和少到可以忽略的缺点。
    他又谈及了自己的爱情观,坦诚不讳地供认自己之前确实花心,但也厌倦了放浪形骸的生活。看着奕宁,意有所指地说今后会专情于一个女孩,为了她,会开始认真地生活。他又孜孜不倦地谈到自己的家庭观,说很有信心,一定会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
    “打住。”奕宁听着他不间断的自卖自夸,停下了手上的刀叉,“这些话不是应该对刚才的那个女孩说吗?我会拭目以待,看看哪个人有如此本事,让澄少甩掉花花公子的帽子。”
    那个人还不就是你。曹澄将两只手肘支在桌上,托起双腮,一双桃花眼脉脉含情地看着奕宁,眼神似醉非醉,朦胧而奇妙。可是,奕宁简直就是绝缘体,在他千万伏的放电下依然安之若素。
    酒足饭饱后,曹澄带着奕宁来到一家高档的鞋店,挑了一双棕色的雪地靴。他把奕宁按在沙发上,蹲下|身,脱去她的帆布鞋。在奕宁的目瞪口呆下,亲自替她穿上靴子。
    “合脚吗?”曹澄抬起头,望着奕宁,笑着问道。
    “这很贵的。”奕宁不安地看着标价,摇了摇头。
    “虽然被老板扣了不少钱,但我跑堂赚的钱够买了。奕宁,你上次因为救我,丢了鞋子。我想赔你一双。不要拒绝。你只要告诉我,穿得舒服吗?”
    “嗯。很暖和。”奕宁低下头,看着曹澄,微微一笑。真的很暖和,就像起暄一样,身上全是阳光的味道。
    坐公交车回去的路上,奕宁收走了曹澄的钱包。指责他花钱大手大脚,预测他迟早又要变成穷光蛋,在他回饭店之前,自己会替他管账的。她看着脚上胖乎乎的靴子,不停地对对碰,打开了话匣子:“曹澄,我以后想做出像这么温暖的鞋子。”
    “想当女鞋设计师吗?”曹澄仔细地听着,小心地问着,因为这是奕宁第一次对他敞开心扉。
    奕宁点了点头,眼里却泛起了忧伤,失落极了,“可我只有高中学历,没有一家公司会要我的。其实我很想读大学,可是——曹澄,你会不会看不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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