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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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快的键入,回复了一条:我问问simon啊!
    按下send键之后,我忽然觉得,自己错了。
    勋暮生给我发短信,似乎……大概……也许……好像……是要约会的意思,我给会错意了。
    过了一会儿,没有回信,我试着发了两个字‘牛肉’过去。
    10秒之后,他回我:好,下楼,我们去ruth’schrissteak。
    我:我不太喜欢吃牛排,我们去吃马花牛肉拉面好不好?
    安静,无回信。
    ……
    simon那种阴阳怪气的假洋鬼子声音说,“如果你那么有class,那么highlevel,你就不会写那么多的烂剧了。”
    廖安不以为然,“我是不是有class,我是highlevel还是lowlevel,我的剧本永远都有人买,我的故事永远都有观众看,现在我甚至有资本自己投资开戏,这就是实力!”
    simon还想要说话,我用一块奥利奥堵住他的嘴巴,然后大呼,“休战!”
    “有什么事,慢慢商量,我们大家都是文明人……”
    我正说着,电话震动,这一次只是一行小字,勋暮生给了我一道选择题:
    ——要么下楼,要么去死。
    好吧,我彻底的败了。
    ……
    我曾经以为,勋暮生此生都不可能踏足马花拉面方圆十里的范围之内,当然,如果这个范围内拥有一条bondstreet,或者是selfridges那个含有一溜白色罗马柱的石块建筑,在这样极端的限制条件下,我的假设才不成立。
    但是,现实是,我们的眼前只有一整条骡马市街,我的假设,还是不成立。
    这里也有名牌,但都是山寨的。
    barberry的格子围巾,ok的内裤,lu的包包,爱驴仕的皮带,cucci的红白蓝三色编织袋,应有尽有。
    骡马市里面各式小贩进货趸货,还有人推着小饭车买大锅炖菜和一块钱4个的馒头,再加五毛,还能再来一根双汇王中王。冬天是灰色的,来往的人也都是灰色的,几个人蹲在烤白薯的大泥炉子旁边,一边暖和手,一边用大瓷缸子吃新煮好的方便面。
    这么一个真实的世界中,有勋暮生的存在,它就玄幻了。
    拉面店门外停车场的大妈看着勋暮生从他那辆低调的、长的像升级版的帕萨特的volkswagenphaeton里面出来,就语重心长的对他说,“小伙子,你的帕萨特离人家宝马远一点,不然要是蹭破了人家宝马的漆,你可要赔钱的哟~~~~~你可赔不起哦~~~~~”
    勋暮生看了我一眼,我嘴巴弯起来,手指在嘴巴上画出一个笑脸。
    于是,他笑着回了大妈一个?。
    我知道他想要说什么——老子的车够买5辆华晨bmw啦!!!
    在马花拉面点菜的时候,人家不收卡,只收现金,勋暮生手中的金卡就好像《疯狂的石头》里面那个可以在香港的高楼大厦飞檐走壁却爬不过重庆一面土墙的高手神偷。
    收银大嫂撇了一眼七少,“哟,拿我们这里当银行了,我们可不给你提钱啊!收钱,我们这里只收钱!”
    我赶紧拿钱付了帐,“这次我请,一顿拉面我请的起。”
    于是在勋暮生那张似乎快要到世界末日一般的阴沉脸色中,我点了两碗拉面和一份炖牛肉。
    刚做好,旁边有几个小姑娘像三月的红杏四月的猫一般看着勋暮生,她们的眼光在勋暮生那张英俊致死的脸上扫来扫去,就好像她们正在吃甜筒的舌头在他的脸皮上舔来舔去一样。
    面来了,勋暮生吃了两口就吃不下去了,他快速走出面店。
    我连忙打包,追了出去,就看见他站在外面,似乎是一个活动着的美男雕像,我仿佛看见了像蜜蜂群一般的芳心在风中飘……
    勋暮生正要开车锁,就听见旁边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颤抖的手指指着勋暮生的车子,以无比艳羡的声音惊叫着,“天呀!快看!那是大众的辉腾!活的,辉腾!哦,我圆满了!”
    另外一个穿着校服的他的朋友风一般的飘过,只留下一个声音。
    “kao,真有sb买它!”
    31
    31、31...
    好吧,我承认,存在即合理。
    这个世界人有人路,蛇走蛇道,把一头狮子放在老鼠丛中,从头到尾就是一个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和餐具。
    勋暮生和我在马花拉面的约会属于彻底悲催性质的。
    我捧着两个打好包的汤面,和一罐炖牛肉回到公寓。
    哦,对了,我已经住上公寓了,公司给我在一个安静的小区租了一套公寓,两室一厅,不大,却可以看见美丽的镐水河,和外面的桃花。据说,很多很多年前,那里曾经是古都雍京外城的护城河,不过因为又过了许多年,因为现代城市暴力的扩张,镐水就在三环里,并且河畔的地产理所当然的属于黄金地段。
    我刚到楼下,就看见门口的停车空地上放着一辆黑色的宝马z4。
    这车是新邻居的车子。
    z4小小的,除了载妞其它的什么都不能做,出门去趟超市还得打的运东西回家的跑车的引擎盖子上凹下去一块,就好像一个男人原本漂亮立体的面孔揍成了柿饼子脸。
    这个……
    怎么那么像我刚从转轮台上下来的那天早上,扔下的闹钟砸扁的那辆宝马小跑?
    biu……biu……
    一个男人从车子里面出来,他用手中的遥控锁锁住了车子。
    我定睛一看,咦?……
    这个哥哥我见过,这么一说起来,勉强也算是旧相识。他就是simon张住院的那个病友(原四野的将军)的孙子。
    那个端着半生不熟的白菜汤的瘦白面团。
    像是感觉到自己被围观,他看了我一眼,向我请教了几个有关人类的终极哲学问题:“你是谁?从哪来?想干什么?”
    我连忙拿出自己的门卡,“我是住在这里的住户。我住4楼。”
    “哦,你好。我住你楼下。”
    然后他也不多说话,反身从车子副驾的位置上拿出来一个大牛皮纸包,里面装着西红柿、茄子、柿子椒、还有一包米和一个塑料量杯。
    见我还不走,他又问,“怎么了?”
    我连忙笑,“没事,我就是看您的车,比较有个性。”
    我看着那个塌了一块的地方。
    他看了眼自己的引擎盖,“哦,是我以前住的地方,楼上的一个sb扔的闹钟砸的,没事。”
    “你怎么不修一下?”
    他抱着东西刷卡上楼,“没钱。”
    我不信,穿prada怎么会没钱!不过,这好像是我做的孽,我百年不遇的好心发作,“不然,我帮你修一下吧。”
    在楼道中,他狐疑的转过眼睛,“你不会就是那个sb吧。”
    我马上否认,“我从来没有去过bt市,不可能认识你!”
    白面团咧着牙齿,笑,走廊过道上的灯光照着他,白牙森森的,“我好像没有说过我原来住在bt市。”
    他冷笑着用空着的手一把揪住我,“好,我终于抓到你了!”
    瘦白面团像一只抓住老鼠的猫,邪恶的笑着,意图在将我彻底咬死之前,展现他那鳄鱼般的仁慈。
    “是我自投罗网。这得算自主投案,要宽大处理!”我说,“再说,你的车子我马上给你修,一定修的跟原来一模一样。”
    他加了一句,“给老子斟茶认错。”
    “没问题!”
    做人,绝对不能有亏心事,我很相信那句话,出来混的,早晚是要还的,所以,我想要能少一些业障,就少一些。
    我要开始积福。
    廖安和simon张还在为选择《世界的尽头是杨村》和《雍正爷在承德》作为我的一下部戏而喋喋不休,他们的争吵上达天听,勋暮生一锤定音,让simon张协调时间,两部戏同时轧。
    “这个市场好片都是烂片中挑出来的,谁也不知道一下部戏究竟是烂片,还是经典。观众的口味瞬息万变,他们可以把亿万投资变得一钱不值,也可以把草台班子一样的投资捧成摇钱树。”
    于是,早就筹备妥当的《雍正爷在承德》在避暑山庄正殿澹泊敬诚正式开机。
    山庄的‘澹泊敬诚’殿的大匾是康熙爷的御笔,这里的地板全是太湖青泥烧的金砖,那可是几个世纪留下来的世界级的文化遗产,等闲的人根本进不去。
    就连当年不可一世的电视女皇琼瑶奶奶拍《还珠格格》的时候,都没有进得去这里,只是在山庄湖泊旁边的镜水云岑、石矾观鱼和西岭晨霞晃了晃,取了风和日丽、草木葱葱的镜头就回台湾了。
    开机记者会上,所有演员都要扮上,主演雍正爷的是一个国内新红的小生余灏,一直都是酷酷的表情,异常不爽。其实,他刚从和七少的对阵上败下来。
    一开始,他抵死不剃发,据说他的头发上还有百万广告合约。
    结果投资方et执行总裁勋暮生一个电话过来说了那句十四贝勒多尔衮的经典名言:
    ——‘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还顺带着发了一个著名发型师和一张一百二十万的支票(本金加上20%的违约金),一个小时之后,那个号称头发价值百万的小生当即就范,乖乖的剃光了头发。
    廖安也是这个剧本的联合撰写人,余灏剃头的时候她也在,当然,我也在。她抚摸着她那个vivienwestwood的几何拼装手袋,叹气说,“真悲壮。”
    我点头,“是的。”
    “我想到了半首诗词。”
    我点头,“我也是。”
    于是廖安在她手中那个ipad2的手写程序上刷刷刷写道:六万人同生死义……
    我在后面接着写道:存大明三百里江山。
    廖安侧眼看了我一眼,“不错嘛,你还算有点常识,不是个用ipad只会偷菜,读红楼只看刘心武的姑娘。”
    我抱拳,“多谢夸奖。”
    她瞥了我一眼,“我没夸奖你,我只说你还是有点常识的。”
    我点头,“那也是夸奖。这个尘世上充斥着不学无术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变种价值观,或者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摇晃却好为人师的普世精神。有常识的人,反而显得卓尔不群,上辈子都是被钱砸死的天使。”
    “……”
    “好吧……随便你。”廖安随即沉思,“呃,下一个剧本应该换个时代,明末清初是个好选择。”说完,还抚摸了一下余灏的光头,满意的点头,“不错,很圆润,很饱满。”
    似乎,她手下的是一个珠圆玉润的大西瓜。
    一代当红小生余灏,霸气尽失。
    余灏讨厌et的执行总裁,于是连带着,他也讨厌et的女艺人,也就是不才在下、小女子我本人。记者会上,他仗着自己身高脸小,就拼命抢镜头,许多拍照角度异常刁钻,试图让我看起来蠢如鹿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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