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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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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养一个十七岁的大孩子可不是容易的事情,而楼至韦驮也选择最直接的方式,因为曼菲士就是个固执而倔强的死脾气,只能用揍的。
    第一次输给楼至韦驮,曼菲士好半天没回过神,然后就是接踵而来的接连打击,加上楼至韦驮用上天魔音淳淳善诱,总算是让曼菲士配合了。
    然后,楼至韦驮觉得自己也该有个皇子的样子,所以他把自己麾下的蛇卫派出去调查那个什么新王妃的来历,嗯,一个小国的公主。
    看完蛇卫传回来的消息后,楼至韦驮觉得,他该做点什么了,便去了神殿,将卡布达神官赶了出去,卡布达在他出生前就是神官了,不过自从他继任神官一职之后,卡布达就成为第二神官。
    他不在德贝城的这几年,因为他送给曼菲士的剑,如今已经有了铁器,只不过只配给了法老的鹰卫,以及楼至韦驮的蛇卫、曼菲士也拿到了几把,给了西奴耶一把。
    那些铁剑还比较粗糙,不过比青铜剑强多了。
    楼至韦驮看着手里的持珠,这是他惯用的,虽然他现在是转世在别处,但是他一早就发现,只要他愿意,依旧可以与自己的须弥芥子有所联系。
    他身上穿的,是尼普绿多王赏给他的丝绸做成的腰衣,虽然这里布料以亚麻为主,但是那种细的透明的纱也有,就像他现在披着的这件金线薄纱,这种布料是目前埃及最高级的布料,就算是曼菲士也没用多少,但是楼至韦驮一应用的几乎都是最好的。
    他什么也没有开口,尼普绿多对他几乎是如珠如宝的溺爱,或许,他也该稍微有点王子的样子,来回报一下这位父王了。
    曼菲士看着楼至韦驮,心里却是有些闷闷,这几天他一直被楼至韦驮管着,不过输了就是输了,他会乖乖听话,而且楼至韦驮这里的食物也很好吃,比他之前的饮食细致精细多了,虽然要求多了点,不过也不是不能接受,况且还有个这么养眼的兄长在,那点因为被管教而产生的不快早就烟消云散了。
    不过,他很明显的感觉到楼至韦驮似乎并不开心,为什么呢?
    其实曼菲士回想过关于楼至韦驮的事情,楼至韦驮进入神殿的时候,他才五岁,而埃及男子在七岁以前是跟着母亲一起生活的,到了七岁后才能与父亲兄长接触,所以七岁之前的曼菲士几乎是没见过楼至韦驮的,七岁之后也不过是仪式上见过几次。
    细细回想,除了他的割礼上的那次见面,曼菲士发现,他居然找不到与楼至韦驮相关的同年。
    尼普绿多的新王妃答依莉到达的前一天,楼至韦驮对曼菲士说道:“那颗星是灿烂的近乎妖异,曼菲士,吾有预感,这位新王妃带来的将会是不幸。”
    曼菲士一愣,摸了摸下巴说道:“为什么不告诉父王?”
    “有的时候,行动比语言更有效果。”楼至韦驮看着曼菲士扬起唇角,勾起一个完美的弧度:“吾会出席宴会,所以,汝不许捣乱。”
    原本还有些跃跃欲试的曼菲士瞬间就怂了……
    不过这货还是很聪明的,楼至韦驮不准他在宴会上捣蛋,于是他领着人在新娘队伍来的时候,弄了那些人一个灰头土脸。
    楼至韦驮错过了答依莉与曼菲士初见时的场面,但是也知道了曼菲士的手脚,因为这货很老实的自己来坦白了,于是楼至韦驮领着他一起出席宴会。
    爱西斯的妆容永远是精致而妖艳的,她就像是尼罗河上的蓝莲花一样美丽,晚宴上,楼至韦驮与曼菲士相谐着出场,引起不小的轰动。
    答依莉长着小嘴,很是惊讶的看着楼至韦驮,直到对方走到她面前才回过神来。
    “父王,恭贺汝,新王妃,希望汝能尽快的适应,父王的后宫已经很久没有动静了,吾期待着新的生命来临。”楼至韦驮微笑着,不动声色的给答依莉拉仇恨。
    于是伊姆霍德布看着新王妃的目光深邃了,爱西斯看着答依莉的目光火热了,而尼普绿多王只是微微惊讶了一下,依旧笑着让人送上美酒,招呼楼至韦驮,他不在乎答依莉是不是能生孩子,他其他的王妃没有生下孩子的原因就是尼普绿多王不需要太多的子嗣。
    下手的是爱西斯,但是尼普绿多默许了。
    爱西斯紧挨着楼至韦驮坐在床上,给他端上酒杯,楼至韦驮接过来喝了口,这酒的度数不高,倒像是果子酒,至于那些食物,嗯,楼至韦驮不喜欢吃肉,但是面包么,他可没兴趣去虐待自己,埃及的面包因为环境的关系,里面有很多细小的沙子,非常的咯牙,虽然在他改进了方式和用具之后,这情况变好了不少,但是,楼至韦驮还是不喜欢这种只是加了一撮盐的面包,尼玛,那味道口感还比不上隔夜的烧饼。
    拿了一串葡萄吃着,楼至韦驮苦逼着思考,他身边的爱西斯几乎半趴在他怀里了,而另一边的曼菲士则在跟西奴耶嘀嘀咕咕的说着什么,其实无非是去检查那些跟着答依莉之后而来的商队。
    鲁比的公主而已。
    “伊姆霍德布宰相。”宴会后半响,楼至韦驮离席,身边跟着是被成为埃及的智慧的伊姆霍德布。
    “奥里斯王子,我记得您说今天不会出席的,为何改变主意?可是有什么不妥?”伊姆霍德布问道,他毕竟是楼至韦驮的启蒙老师,也算是清楚这位殿下的某些习惯。
    “那位王妃,似乎将父王迷住了,让人关注一下,食物和饮水都要注意,吾记得鲁比似乎有种很特别的毒药,无色无味,并且效果也很好,想必她身为公主也会带些防身。”楼至韦驮答道:“这是婚礼,是庆典,吾不希望不久之后出现祭典。”
    伊姆霍德布一愣,随即点了点头:“臣会注意的,曼菲士王子他知道?”
    楼至韦驮伸出手,一朵金色的莲花绽放:“有的时候,吾真的不希望动用到这股力量,汝该知道的。”在他四岁时伊姆霍德布就得知了他的异能,原因就是他想试试这个国度是不是真的那样敬畏神名,显然,伊姆霍德布是敬畏的,也是从那时起他成为了楼至韦驮的心腹,虽然,楼至韦驮几乎不怎么找他。
    伊姆霍德布盯着那朵莲花,眼神炽热而激动,按耐住心绪,他答道:“臣会关注,但是殿下,您真的打算一直当神官么?”
    “有何不可,曼菲士暴躁了些,但是,有吾在,他不敢乱来,吾也会管教他,吾以前确实太疏忽他了。”楼至韦驮答道:“另外,卡布达不必留了,换了吧。”
    “是。”伊姆霍德布应下,等他在抬头,楼至韦驮已经领着人走了。
    曼菲士没多久也追了出来,但是楼至韦驮已经睡下了,只是他们谁也没有想到,这一睡就是七天,这七天,楼只为在昏睡中,通过梦境观看了一部真人版本的《尼罗河女儿》,看着那个叫做凯罗尔的女孩与曼菲士只见的纠缠,然后……
    楼至韦驮再一次森森的感觉到蛋疼了,靠!
    苏醒后,楼至韦驮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吩咐蛇卫往马其顿那边去搜集一些金发的女奴,只要十五六岁的,越是漂亮越好,他到要看看,被一群金发女奴包围的曼菲士还怎么因为凯罗尔的特别跟他闹腾。
    尼罗河女儿?汝确定不是尼罗河麻烦?!
    “把曼菲士给吾叫来!”楼至韦驮忍着嗓子的不适吼道。
    玛莎被吓了一跳,连忙让人去请曼菲士王子。
    第十四章
    李清和看着李慈华跟夏侯云两个在哪里相谈甚欢,又看了看身边睡得香甜的李清秐,窗外的天气阴沉,自从四天前开始就一直是阴天并且雨也是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
    李清和喜欢雨天,但是如果面前的人少点就好了。
    司马珍泽就在李清和的面前,人家大大方方的送上了名帖,他虽然不想接,但是李慈华那个混蛋接了!
    司马珍泽看到夏侯云的时候惊讶了一下,但是掩饰的很好,不过接下来看着两张一模一样的脸,饶是他自诩好定力也不由的呆滞。
    这还让不让人活了,那样绝美的容颜居然不是独一无二,司马珍泽真是不知道该喜还是该忧。
    李清秐睡在李清和身边,而两人面前却有着一道透明的卷帘阻隔。
    司马珍泽只能确定两人在那帘后,却不能确定,面对他的这一位是哪一个。
    “司马先生来此所为何事?”李清和缓声问道,但是熟悉他的人知道,这是他不满的表现。
    “哈,只是那日在书店所遇,难免惊愕,所以想交个朋友。”司马珍泽直接而巧妙的忽略姓名,没有说是遇到的哪一个。
    而李清和则答道:“没必要,吾不过是路过此地,此间事了便会离开,司马先生可以省下了,子都,送客。”
    “即使如此,那么我便先离开了,只是那位公子,可是阁下的朋友?”司马珍泽看向夏侯云问道。
    “不,只是巧合中救下,谁知他身中剧毒,却又因为药物想冲而失忆,只是暂留于此。”李清和答道:“或许汝认识,只不过,吾的船,不是攀亲的时候,请便吧。”
    接连两次赶人,司马珍泽脸皮也没那么厚,只得故作洒脱的走人。
    司马珍泽前脚刚走,李清和就开始发作了:“李慈华!”
    冰冷而低鸣的银色以一种不疾不徐的语速、夹杂着忍耐的怒火,李慈华不由得浑身一抖,看着眯着眼笑得一脸温柔的李清和,李慈华深深的感觉到了一种苦逼的情绪,让你丫的在手贱随便接帖子!
    于是苦逼的李慈华眼抽抽的淹没在了一堆bl文里面,嗯没有错,自从上次伏婴师被月神带走之后,那段时间里,月神常干的就是让伏婴师写自身的bl配对文,饶是蛇蝎心肠的伏婴师也是被整的想吐了啊!
    只能说,月神,你实在太有才了。
    于是这次放回伏婴师,月神就顺手把伏婴师写的那些小说也送来了,什么伏婴师x螣邪郎,什么赦生童子x伏婴师,什么银鍠朱武x伏婴师什么九祸x伏婴师之类的狗血配对。
    现在,李慈华全拿去给李慈华看了,好好学学,虽然是bl文,但是伏婴师文笔很不错的,至少里面关于他自己的阴暗心思足够给李慈华洗洗脑子。
    “夏侯云,汝有两个选择,一是留下,吾会给汝留下一个两个护卫和一些钱财,二是跟这吾一起离开,但是选择第二项之后,汝的未来就不允许违逆吾的觉得,如何?”李清和问道,他实在是不耐烦继续呆在这里了。
    “我留下。”夏侯云想了想答道:“已经打扰你很久了,我不想成为任何人的包袱。”
    “秦宫,选两个护卫给他。”李清和吩咐道。
    秦宫应下。
    于是第二天夏侯云就领着人走了,而李清和则吩咐人再一次的起航朝着罗浮帝国前进。
    ……
    路西华最近很苦逼,在月神的灌输下看了n多耽美文之后,这货深深的囧了,原因无他,尼玛,全是他主角。
    坑爹啊!
    居然还有人把神写成阴谋家,路西华为什么败在神的手里,因为那货是名副其实的阳谋啊!
    所以他才败的凄惨。
    再看看,几乎都是跟米迦勒的配对,我擦!
    他路西华在胜任天国夫君一职的时候,米迦勒只是大天使长,后来还是被他任命到力天使长的,路西华向来骄傲,怎么可能会跟个地位比自己差那么多的低阶天使爱个死去活来!
    路西华森森的觉得蛋疼。
    他真心想说一句,他宁可跟梅塔特隆搅基也不会喜欢上米迦勒啊!
    而月神还弄来一系列居然是神暗恋他,然后……总之狗血的可以,路西华差点就吐了啊!
    月神现在基本就住在幻月宗的主殿,而神空眠、阙纯雪和灵尘沙都是知道他的,每天都在他眼前蹲着,月神把路西华带回来的时候,这三个人很是惊讶,然后当赦生童子送来一头独角兽的时候,别说神空眠了,连路西华都傻了。
    独角兽这可不是谁都能抓的,这禽兽能够看到灵魂的色彩,灵魂不够纯粹那么它不会受到吸引,一辈子都别想见着,就算是天使也很喜欢这种灵兽,但是,物种稀少啊。
    而路西华的悲催还没有结束,月神还真就找到了一只契约恶魔,只不过那契约内容让那位恶魔立刻的溜了。
    月神的契约内容时,让他尽情的玩弄十年的路西华,十年后他付出代价。
    路西华一口血差点吐出来啊,尼玛,要不要当着我的面这么黑人!
    于是那位可怜的恶魔,名为玛帕的七十二魔神之一的大魔神,看着两个大boss,很有眼力价的闪了。
    折磨玩了路西华,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月神疑惑的问道:“路西华,西方有什么科学研究么?吾很好奇呢。”
    “……”路西华摸了摸下巴想了想说道:“其实你可以去进修一下魔剑士的。”
    尼玛,诸神在他,他真是开个玩笑而已啊,可是为什么第二天他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在格尔城了!
    而且尼玛的,月神居然去了魔法学院报名,还把他的名字也报上去了,嗷嗷嗷这是强买强卖!
    苦逼的路西华很是蛋疼。
    而月神则摸着下巴看着镜子里面的,拿出颜料和笔墨在脸上写写画画,直接把自己的左眼用花纹遮掩了起来,连容貌也改变了不少,不得不说,化妆真是一门神奇的技术。
    “那我这样就行了。”路西华稍微改变了下面目说道,他真心不想化妆。
    “哦,好。”
    第十五章
    古埃及人每日两餐,后来改为三餐。早餐多为奶酪、面包及咖啡。午餐和晚餐较为讲究,常用肉食、米饭、面食及水果。他们很重视就餐前洗手,而且还要默诵“以大慈大悲真主的名义”。吃饭习惯用右手抓食,吃完还说“一切赞颂全归万物之主安拉”。
    生活在尼罗河畔的人大都是农民,他们以大麦、小麦等谷物为主食,也吃禽类和牛肉,同时人民也会出外捕食尼罗河的各种鱼类。妇女会制作啤洒和面包(古埃及人很早就知道如何酿造啤酒和葡萄酒)。
    喝热汤及饮料时禁止发出声响,食物入口后不可复出,而且忌讳用左手触摸食具和食品。
    在埃及,不同的宗教节日里有不同的节日食品,如斋月里要吃焖蚕豆和甜点;开斋节要吃鱼干和撒糖的点心;闻风节吃咸鱼、大葱和葱头;宰牧节要吃烤羊肉和油烙面饼。
    埃及人还特别喜欢吃甜食,这些美味食品不仅是斋日必备,而且平时朋友聚餐请客时也必不可少。其中最著名的是“库纳法”。其做法是把白面调成糊状,把大盘子或平底锅上放好奶油,然后放在火上;再把调好的面糊放在漏勺里,均匀摇晃,震动勺把,使面糊从勺孔中下落成细丝,落在加热的平底锅上,将面丝煎至微脆,就制成了“库纳法”。斋月里受欢迎的另一甜食叫“盖塔伊夫”,这是类似我国饺子的食品,不同的是它的个儿大,3倍于我国的饺子,而且“饺子馅”是由葡萄干等干果制成的,包好之后不蒸不煮而是下油锅炸。
    埃及菜以烧烤煮拌为主,多用盐、胡椒、辣椒、咖喱粉、孜然、柠檬汁和善茄酱调味,口感偏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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