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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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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上牛王庄干活的城里人,有的干一两天,又的干三五天,在离开的时候,无一例外都要从牛王庄上买些杨梅桃子带回去,这也是上牛王庄当老周家的廉价劳动力的福利待遇之一。
    上牛王庄的城里人都是来干活的,所以一般很少带宠物,就算带了,也都会紧紧看着,生怕它们一个不小心跑丢了。但是,总会有那么一两个粗心大意的。
    这一天,就有一只小鹿犬在主人不注意的时候,逛到了杨梅林,一进这片果林,它马上就流连忘返起来,竖着两只大耳朵,在草丛里寻找那些刚刚掉落还很新鲜的熟透了的杨梅,牛王庄的杨梅很甜很甜,特别是那些因为生长的位置比较偏,没人注意到的熟过头的果子,简直甜得跟蜜一样。
    “唔……汪!汪汪汪!”牛王庄的动物军团很快就发现了入侵者,丫丫第一个跳出来向它示威,对方体型较小,看起来像是很好欺负的样子。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没想到这小鹿犬脾气还很火爆,不仅回以尖锐的吠叫,还主动向它逼近,摆出攻击的姿态。
    “汪汪汪!汪汪!”果林里,狗狗们顿时群吠而起,纷纷向这只外来入侵犬亮出了雪白锋利的牙齿。
    “吼!!!汪!汪汪!”尽管敌强我弱,小鹿犬依旧毫不示弱,大有要豁出命去干一仗的架势。
    “啊呜啊呜!”大宝气得一口咬向自己身前的那几根野草,上回它把一只城里人带来的宠物小香猪给咬死了,被老周断了整整两天大骨头,这回这家伙再嚣张,跟它的大骨头比起来,大宝还是觉得大骨头重要些。
    “哞……”这时候,不远处传来了二郎的叫声。
    “吼……”牛王庄众犬纷纷停止了吠叫,只是依旧气势汹汹地向那只小鹿犬展示它们的牙齿。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这只小鹿犬还当这些怂货都怕了自己,顿时叫得更得意了。
    “哞!”二郎埋着粗壮的四条腿,一步一步穿过丫丫大宝他们,向那只得意洋洋的小鹿犬走了过去。
    “呜……”看清楚对方的体型以后,小鹿犬顿时缩了脖子,悄悄向后退了两步。
    “噗!”二郎把牛头凑到这只小狗跟前,晃了晃头上坚硬的牛角,又对着它打了个响鼻。
    “汪呜……”小鹿犬被吓得浑身一颤,夹着尾巴掉头就跑,沿着牛王庄上的土路,飞快地逃出果林,又爬上对面的山坡,消失在了那边的一片丝瓜地里。
    “汪汪汪!汪汪!”下次再来你就死定了!
    “啊呜啊呜啊呜……”这城里来的土包子肯定没见过水牛。
    “哈~哈~”这家伙长得真奇怪。
    “汪!”不好看!
    “哞……”成功驱逐外来者之后,二郎就不在杨梅林里待了,甩着尾巴又向桃树林走过去,相对于杨梅,它更喜欢吃桃子。
    “汪汪!”牛王庄一众大狗小狗们连忙跟上,加上老三家的三只小公犬,它们这个队伍已经扩大到七只了,一只只都长得膘肥体壮的,刚刚那也是迫于老周淫威,不然那只不知死活的小鹿犬指定得吃不了兜着走。
    六月中旬,刚把他老子送回香港的段老板又上牛王庄了,在院子里几个老人的玩笑话当中,听说了马老板打算包圆牛王庄上的杨梅猪血桃,然后嫁祸到他们会所身上的事情,心里十分不爽,这不是摆明了欺负他的会所离得远嘛。
    但他又实在很享受像现在这样三不五时上牛王庄挥洒汗水享受美食顺便充当内线的状态,不想这么快就暴露身份,于是他决定忍了。
    可是忍着忍着,段老板又有点忍不住了,这天夜里,段老板一个翻身从床上坐了起来,穿戴好衣服鞋子,又从床底下摸出一罐油漆,打开房门,蹑手蹑脚地消失在茫茫夜色当中。
    又过了两天,马从戎再次开车上水牛镇。
    “吱!”经过水牛镇外面那个牌子的时候,他一脚踩住了刹车。
    只见“水牛镇人们欢迎你”这几个大字下面又被人补了一个小尾巴上去,这回倒是没写“马从戎除外”,人家这次写的是“奸商除外”。
    丫就是在说他吧?是在说他吧!
    擦还是不擦?马老板犯难了,擦了那不是对号入座,可是不擦吧,他心里头又觉得忒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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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不想对号入座,但马老板实在无法抵抗来自他内心深处的召唤,最终还是从车子里弄了些汽油,把“奸商除外”那几个字给擦了,这一回他车上有毛巾,好歹不用再脱外套了,再说这回他也没穿外套,就穿了一件衬衫,脱了就得打赤膊。
    擦着擦着,他心里又觉得憋屈得不行,把毛巾往路边一丢,掏出手机给朋友打了个电话。
    “上回你说你们观察野生动物用的是什么设备?”
    “对对,就是那个。”
    “哦,叫自动拍照器是吧。”
    “你手头上有没有?现在就给我邮一个过来,不,两个。”
    “我有用。”
    “你管我干嘛用呢?”
    “这样啊,也不用太高级的,就是说吧,那个,前几天我爷爷养的鸽子不知道被哪只猫给叼走了,老爷子气不过,非说要查清楚是谁家的猫干的。”
    “嗨,你还不知道嘛,他老人家就是那脾气。”
    “那谢谢了,多少钱我一会儿转给你。”
    “这怎么好意思?”
    “那成,下回过来兄弟请你喝酒。”
    “嘿!”挂上电话,马老板的心情终于又多云转晴了,哼着歌回到驾驶座上,他打算先去牛王庄,中午在那里蹭一顿,下午去打铁铺陪他爷爷,晚上再去找麦克和查尔斯谈生意。
    麦克和查尔斯现在已经跟人谈好枇杷苗了,只等今年的枇杷过季后移植,这段时间兄弟俩成天在自己承包的些荒地上埋头苦干,除草挖坑沤肥,一般都是他们自己干,干不过来的时候就请几个下洼子村的人帮忙。
    自己创业固然美好,就是伙食质量下降了许多。通常每天中午的时候,哥俩就蒸几个从老周家的超市买来的速冻包子馒头,再摆几碟小菜,弄个蔬菜沙拉,一人倒一杯啤酒,齐活。
    晚上一般都到外面吃,这天,他们干了一整天的活儿,傍晚的时候从地里回来,冲个凉换上干净衣服,开上他们那辆二手小货车,往镇上去。
    “吃什么?”开车的麦克问他弟弟。为了尽快学会中文,他们的日常交流也用中文对话,除非是有急事,用中文又不能明确表达的时候,才说他们的母语。这么做确实是有助于他们中文水平的提升,不过也有副作用,比如说原本都是话唠的两个人现在都沉闷得像锯嘴葫芦,尤其是在公共场合。
    “老店清汤。”查尔斯说道。
    “好吧。”麦克握着方向盘,慢慢把车子往镇上新开的一家清汤店开去。
    水牛镇的夜晚很热闹,尤其最近气温高了,又将近暑假,小溪边摆了不少卖烧烤的油炸的冷饮的小摊,罗景亮他们的大排档生意依旧红火,麦克和查尔斯也是他们家的常客,最喜欢吃的是汤米粉和炒田螺。
    老店清汤是一家外地人在水牛镇上开的小店,刚开始装修的时候,几乎整个水牛镇的人都以为这家店是卖汤的,结果生意一开张,大伙儿一看,原来是卖馄饨的,而且他们不仅“店”不“老”,“汤”也跟“清”字半点不搭嘎,红亮亮的馄饨汤上撒着葱花,香得人口水哗哗,辣得人眼泪汪汪。
    这绝对是水牛镇上取名取得最叫人印象深刻的一家店了,店主一家四口人,老夫妻二人做每天早上的生意,他们的儿子儿媳妇就专门做晚上的生意,两班人轮流,水牛镇上的人一天到晚都能吃到他们家的馄饨。
    这老板一家也是老手艺了,无论是馄饨馅馄饨皮还是馄饨汤,都做得十分地道。据他说,自己从小就是看着他父亲做清汤长大的,他儿子又是看着他做清汤长大的。
    前些年外地馄饨冲击他们本地市场,外地馄饨便宜,一碗只要两三块,而以当时的物价,他们的馄饨根本卖不了那个价,当本地人都去吃外地馄饨的时候,他们的老店清汤就开不下去了,生意不好,店面各种成本,加上一家人吃喝嚼用的花销也不少,最终他们只好关了那家老店。
    这两年他儿子在朋友的介绍下跑来永青镇打工,年轻人虽然给人打工,但是心里始终惦记着自家的老店清汤,可是他们老家已经没有了这家老店的容身之处,这两年他们那地方经济飞速发展,到处都是工厂和高楼,生活节奏快,门面租金高,光是一笔转让费就能让他们一家把老底掏空。
    后来他听人说起水牛镇,又借着休息的时候来了几趟,最终被他打听到一个店面,就在中心小学旁边的一条巷子口,门面租金不是很贵,地方也还算宽敞,年轻人决定在这里重开老店清汤,他和家里人商量,父母和妻子都支持,然后水牛镇上便多了一家馄饨店。
    麦克和查尔斯一人叫了一碗馄饨,又要了几个烧饼两瓶啤酒,然后便全身心投入到这一场战斗当中,就算没吃都会被辣得鼻涕眼泪横流,他俩还是隔天差五就要来吃一回,因为这老店清汤实在是滋味鲜美。
    他们吃到一半,马从戎就过来了,带了从罗景亮他们那里买的几样卤味一碟炒田螺,又叫了一碗馄饨,三人坐一桌,喝啤酒吸田螺谈生意。
    “老板,四碗清汤,三碗在这里吃,一碗打包。”大约八点钟的样子,老周一家也来了。
    “好嘞!”年轻老板响亮地应了一声,利落地下馄饨。
    和马从戎他们打了声招呼,老周他们便自己找桌子坐下了。今天傍晚他们吃完饭以后,猴娃子没去打铁铺找老常下棋,老周也没被四合院那边的事情绊住,肖树林也没做核雕,一家三口洗完澡之后没什么事,就决定散步到水牛镇上,顺便过来吃一碗老店清汤。
    “花花,别上桌。”找位置坐好以后,老周对他们带来的那只正准备蹬脚往桌上跳的大猫说道。花花这货长大以后完全没有了小时候的可爱劲,那五官长得,怎么看怎么奸诈,整一个反派形象。
    “嗷!”花花不满地把两条前爪搭在桌沿上。
    “不听话没有馄饨吃。”老周又不是猴娃子,才不跟它讨价还价。
    “……”花花那张坏脸上写满了不爽,低头看了看它爪子下面的木头桌子。
    “你敢给我偷挠桌子试试!”上一回老周带它去镇上一家烧烤店,就因为不让它上桌,这家伙趁他不主意的时候,就向一条桌腿招呼了一爪子,留下了几条清晰的爪印。
    “咕噜咕噜……”花花又把坏脸转向旁边的墙壁。
    “花花,不能在墙上乱抓。”猴娃子伸手摸了摸花花的脖子,虽然他也想让花花到桌子上来吃,但是爸爸说别的客人不喜欢,会影响老板做生意,老板生意不好说不定就不开店了,他们以后就再也吃不到老店清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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