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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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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龚老爷子去拿火腿肉出来。
    火腿本不是北方的东西,北方人据说以前并不爱火腿,为什么,因为北方有清爽的酱肉了。而且,北方人以前不懂怎么处理火腿,没有去掉火腿那些滴油的太油腻的部分,吃起来嫌弃人家太油腻。一旦南方人教会了北方人处理火腿,北方没法嫌弃了。火腿的那段子香气,实在是酱肉比不上的。
    一整只火腿取出来后,放到砧板上砧板都嫌小。这是著名的金华火腿。所谓金华火腿,去金华本地吃都不一定吃得到。凡是好东西都是物以稀为贵。金华火腿每年产量那么多,好的上品早被有钱人收揽去了,分销各地乃至远销海外,留在本地的无非都是弄个本地名头糊弄糊弄那些不懂的。
    龚老爷子拿到的这只金华火腿,势必是找了可靠的人际关系所得。据说,老爷子一年也只能拿到一两只的上品。这会儿,把美味的佳肴上品拿了出来,当是款待恩人了,一点都不为过。
    削火腿,厨刀需要先磨一磨。
    磨刀石取出来,龚老爷子帮孙女磨刀。磨完试试锋利不锋利,再给孙女,同时老人家不嫌唠叨叮嘱着:“小心手!”
    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拿着把大厨刀削火腿片,如此精细尖锐的活儿,一般没有练个几年的厨师都不敢动。削不好,每片火腿都是废掉,更别说,厨刀太锋利,劲儿用得太大的话,一刀出去,削到自己手皮是一大块,血肉横飞,场景瘆人。那是由于削火腿,动刀的人另一只手肯定得按住火腿,另一只手在刀横削的方向上。
    反正,当夏明生和夏实秋叔侄俩处理完伤者的伤口,想找他们爷孙俩在哪里时,寻到厨房门口一看,无非是心惊胆颤。
    金华火腿昂贵难觅,供不应求,也只有龚老爷子这样的御厨大人,舍得让堪比黄金的金华火腿给自己孙女练手。其次,龚老爷子不愧是当代大御厨,胆子超大超镇定,看着这一幕能忍得下性子。
    夏明生和夏实秋在心里头均这么想,因为在他们眼里,一只火腿一把大厨刀都比她的脸大,更比她的手大,一刀下去太可怕。
    龚夏雅拿着厨刀削出一片火腿肉,她慢慢地来,并不焦急,凡事不可急,急了乱套,做美食更是如此。削到半路,她另一只手抓着半截削出来的肉片,继续加力。
    感觉到刀锋似是贴着她提拉肉片的手指头,夏实秋鼻孔里呼了一声,手放到心脏处,他多年的心脏病都要被她触发了。
    夏明生也是看得一片头皮紧张发麻,望着龚老爷子说:“爷爷,要不——”要不他来削吧。他一个外科医生,怎么说拿起刀来都比一个十三岁小姑娘强。
    知道人家医生担心什么,龚老爷子摇摇头说:“你们医生练活儿,不是也是这样练习的吗?”
    世界上哪个行业哪个专业都好,都有风险,都得练。不能说有风险就不练,那永远练就不了专业。
    人家爷爷是要把孙女练成世纪大厨,而且有这个指导实力。夏明生只得收住声音。他自己训练学生,确实一样是这样的。
    既然都提到了这点,龚老爷子回头对夏小叔说:“她以后,说是要考你做老师的学校去,你千万别优待她,知道不?”
    夏明生是不知道她要考他所在的学校,怔了一怔。
    旁边夏实秋一样是第一次听说,口气对着她爷爷却是爽快极了,道:“爷爷,放心,作为前辈我一定会好好指导她的。”
    这熊娃子!龚夏雅眉头一戳儿,瞟那熊娃子一眼,这熊娃子应是早摸准了她有一天要当他后辈时时等着这一天了,所以回答她爷爷的话毫不拖泥带水。
    “差不多了。”龚老爷子告诉孙女。
    龚夏雅收起厨刀,一片一片削出来的火腿肉摆放在盘子里,瘦肉的部分颜色鲜艳,如熊熊烈火,肥肉的部分,朦胧半透,若层面纱。真是肉类的极品美人一般,看着都太叫人惊艳了。
    然而在夏明生和夏实秋叔侄俩的眼里,这肉再好,倘若没有她这只秀手的刀功,全都得白费。这些美丽的肉景,都是薄才显出。要削成如纸薄一样的肉片,不仅仅是练,需有天赋,用刀的天赋。
    这小姑娘,如夏太太所说的那般,不当厨子,可能当个外科大夫一样绰绰有余。如今想起自己母亲当年貌似说过的这话,夏实秋眉宇揪一揪,总不能让她超越了自己。
    火腿肉切成片,再切成小丝条,放入锅里面炒龙须菜。炉火的热,提升了食物的香气。整个厨房都是香味四溢。这是都飘香到了房间里头。
    受伤乏累了的男人睁开了眼睛,鼻子情不自禁地寻找着食物的香。
    “吃吧,我给你们装白米饭。”龚老爷子拿起两个大碗,打发夏家叔侄俩到餐桌那边坐,自己揭开米锅,拿起大木勺挖上两大碗白米饭。男人嘛,要力气,吃饭得多。
    龚夏雅把刚和爷爷吃到一半的菜也给热了,重新端出去,连同新出炉的龙须菜炒火腿丝,对坐下来的夏实秋说:“筷子在竹筒里,都洗好的了。”
    “先喝汤。”龚老爷子给夏家小叔夏明生递上白米饭,再给一只大碗和勺子,“冬瓜汤,便宜又好喝。”
    “谢谢爷爷。”夏明生急忙接过,请老人家一块坐下吃。
    龚老爷子是尚未吃完自己那碗米饭,坐了下来。
    夏实秋根据她说的给大家分筷子。
    筷子分好了。他再回头,发觉现在只缺她一个人。
    “你们先吃。”知道孙女是去干嘛了,龚老爷子招呼他们两个说,“她拿粥去给那人喝。”
    这话却是让夏明生脸上的笑容突然凝固,差点儿站了起来。
    “这人是什么人,夏医生?”龚老爷子早察觉出异常了,问。
    过了半刻,夏明生缓缓说出:“他是朱家的长孙,叫朱钧秀。”
    “他与夏医生有什么缘故吗?”
    “就是以前碰过面而已。”夏明生说。
    其他人以为他不方便说实话。可夏明生自认为说的是实话。两人真的只是碰过面而已。朱家和夏家以前或许在生意上有过陌生人擦身而过那样的牵扯,但绝对算得上毫无瓜葛。直到某一天,他母亲和朱家人一块死在一场车祸里头。那时是朱家人和夏家人第一次同时发觉两家之间居然有关系。由于肇事司机当场连同两名乘客一起死亡。警方调查不出个所以然。两家分别备受压力。彼此说不上互相指责,毕竟车祸前前后后的原貌是什么都不清楚。然而两家人再次碰面,如果把这事当做从未发生过是不可能的。
    夏明生和朱钧秀是之间从未说过话。夏明生不像自己几个哥哥,不做生意,自然和做生意的朱钧秀更碰不上面说不上话。
    他是不太喜欢朱钧秀这个人。据说这人继承了朱家人的性格,在生意场上面对敌手都是心狠手辣。不过作为医生,他总不能对病人有喜恶之说。
    端着热乎乎的粥来到房间里头,龚夏雅把粥搁到了床头的小桌子上,对那躺着的朱钧秀道:“你喝点粥,补充点体力。里头放了肉,可以补血的。粥是补糖的。”
    朱钧秀再次睁开眼,房间里有些昏暗,让这个小姑娘的脸蛋在他眼中总是摇曳出一丝幻觉。小姑娘的五官仿佛变成一块拼图,模糊不清。是因为他自己失血的原因?估计是的。
    起身的时候,手臂上的伤口经过缝合,疼是缝合之前固有的,更重要的另外一种感觉是紧绷的皮肤。后面的感觉无时无刻在提醒他那个男人的存在。夏家的夏明生,是夏家的璀璨明珠,夏家最为傲的天才。
    真不知道该说倒霉或是幸运,他这是被夏家的天才给救了条命?
    朱钧秀皱了下眉头,对于小桌子上的粥却是一点都不抗拒。本来身体受了伤,胃口应是不大好。全身留血的应激反应导致的后遗症之一,肯定是胃部难受抽筋。可现在闻到这粥味的一刻,他的胃和唾液马上反应起来了。
    想吃。可以想象这热乎乎的一碗粥入肚的感受,肯定是最少给失血的身体输入热火的暖气,不再冰冷可怕。
    见他一只手拿粥比较难,龚夏雅帮他把粥拿起来放到他面前,只让他自己拿勺子舀粥。
    受伤的右手不方便动,朱钧秀左手拿勺,一勺一勺固然动作有些艰难,但是,正好动作缓慢后可以慢慢吃。慢慢吃的好处很快显现出来。这粥的香气,如果不慢慢品味,真是太暴殄天物了。
    真心是好好吃呀。
    米粒若分明若朦胧,在半透明的米汤里看起来像是河水里的鹅卵石一样美不胜收,赏心悦目的同时,入口即化,不需要他这个受伤的人艰难地用牙齿去咬。肉末是切的煮得几乎一样化了一样,这厨师的刀功是绝了,反正,他只看得到丁点的褐色点缀在米汤中,完全感觉不到肉丝的绊齿。
    小葱花,也是点点滴滴的青绿飘洒在碗里,几乎是肉眼不可见,让他的齿间只余淡淡的葱花香气,不需要一咬突然释放葱气毁了整体的味觉。
    有鸡蛋的香气始终贯彻米汤前后,可见,鸡蛋是和米汤完全融合成一体了。
    一口接着一口,完全停不下来,当勺子用最艰难的尺度把碗底刮到干干净净后,他恨不得是亲自用舌尖去试探还有没有剩余。
    只是那小姑娘在看着他这个吃相,朱钧秀只得咳嗽两声,放下了勺子,使劲儿忍住想继续吃的欲念,说:“这是什么粥?”
    他要记住这是什么美味佳肴,以后想继续吃肯定要知道美食的名字。
    接到他这个提问,龚夏雅失笑,唇边轻轻的一笑,说:“普通的白粥,打个鸡蛋,放点肉末葱花而已。”
    压根不是什么名牌粥。和她母亲的招牌国民美食粥差远了。
    听出是这个小姑娘自己做的粥,而且是随手做出来的粥,朱钧秀脸上的惊愕显而易见。
    “夏医生说了,说先不要吃太多。等歇会儿再给你吃一些。”龚夏雅不是看不出来他还想吃,说道。之前她是询问过医生的意见的,所以只给他舀了一碗。
    夏明生夏医生的话。朱钧秀当然是觉得有点儿闷闷不乐的。
    被医生禁了不能吃的感觉,龚夏雅感同身受,于是再笑笑对他说:“你先忍忍吧。”
    “你也这么觉得吧?”朱钧秀说。
    那头夏明生始终是放心不下,放下筷子走过来查看情况,来到这听到对方这话,立马揪了眉头说:“你回头还得去跟警察说清楚,怎么被人用刀子割伤的。”
    “不用。”朱钧秀回头,两个字拒绝了他的提议。
    “雅雅,你先回去吃饭。”夏明生先对龚夏雅小声说。
    看出这两人想单独对话,龚夏雅点了头走开。
    目送她走远了,夏明生才回头继续问朱钧秀:“你怎么会在这?”不管他被人什么人用刀子伤及,然而,他会出现在龚老爷子的明雅居附近绝对是怪事儿。龚老爷子的明雅居地理位置过于偏僻,毫不起眼,没听说过的人根本不可能寻觅到这里来。
    对这点,朱钧秀沉默着,不想回答他的问题。凭什么他需要回答夏家人的问题。他来这里想干什么,夏家人无权知道。
    夏明生向来温和的脸色霎时都变得硬朗,一双手抱在了胸前有些冰冷地看着这人,道:“这家店的主人,是我们夏家的好朋友。我希望你明白,我不希望我的朋友家因为你受到不好的牵累。”
    “这点你放心。我朱钧秀再是怎样的人,都不可能祸害老人和孩子。”朱钧秀道。
    龚夏雅刚回到餐桌,旁边的熊娃子夏实秋给她搬了张凳子过来了,给她递上筷子。熊娃子越来越会体贴人了。龚夏雅心想。
    “你这个好好吃,以后再试着炒点给我吃。”夏实秋接下来举起筷子夹了一大把火腿丝和龙须菜,一大口塞进他自己嘴巴里头,美滋滋地嚼着。
    龚夏雅发现自己该收回之前对熊娃子的说法。
    龚老爷子望着夏实秋仰头大吃的吃相忍不住地笑,给这熊娃子的碗里再主动夹了一些,道:“慢慢吃,还有的。不够的话,爷爷再去给你们炒。”
    她爷爷对这熊娃子真的好。
    “谢谢,爷爷!”夏实秋嚼完菜,碗里一口饭用筷子一扒也是一大口入肚,爷爷这里的白米饭也是好好吃的,于是他决定了,“爷爷,以后我常来您这里。”
    龚夏雅望了他一眼。
    仿佛没有接到她眼神,他一口一口扒着饭,好像好久没有吃饱一样。对此,龚夏雅奇怪了,问:“你没吃吗?”
    他哪敢说,在大学里学解剖课呢,早就几天看着学校里食堂的东西有点咽不下肚。
    “你问他做什么。他想什么时候来吃就来吃。”龚老爷子心疼熊娃子说。
    她爷爷看起来好喜欢这个熊娃子。
    夏明生走回来时,发觉菜被自己家侄子几乎一扫而光。
    察觉到自己小叔的眼神不对,夏实秋把自己碗里尚未入嘴的火腿丝扫给小叔的碗里说:“小叔,你吃。”
    夏明生的手无奈地看看侄子:这娃子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等龚老爷子问起伤者情况时,夏明生告诉老人家:“等会儿会有人来接他走。我让他再去医院打点抗生素。他愿意不愿意去,是他自己的事情了。爷爷不需要为这种人担心。他很有钱,自己能处理好。”
    其实龚老爷子一眼也能看出受伤的男人有钱,瞧那双皮鞋,应该都是意大利原装进口的。现在听医生这么说,老爷子就此不再过问。
    没多久,诚如夏明生所说的,有车来到了明雅居门口,是来接受伤的朱钧秀的。朱钧秀被自己人扶着走出明雅居,钻入自己车内时,回头看看店里头的龚老爷子和龚夏雅。
    给他撑伞的秘书实际上也不知道他怎么受的伤,只知道他当时突然说自己一个人走走,没让其他人跟着以为他是去散心。这下子,要怎么回去和其他朱家人交代都很焦躁。
    朱钧秀回到车内,才和秘书提起:“不用和我家里人报备了。”
    “是谁干出来的事,总得调查清楚吧。朱先生。”
    “我说不用就不用。”朱钧秀捡起车内的报纸杂志看起来,应是没有把自己受伤的事情放在心里面。
    秘书望着他这完全不像受到伤害的人的模样,很是吃惊。
    哪里是谁拿刀割伤了他,他自己削苹果皮时割伤的好吗?这种丑事他哪里可能说的出来。至于他为什么削个苹果都会割伤,缘由于那天偷看着这明雅居店里的祖孙俩,拿着把厨刀练习削苹果如同耍杂技一样。他想着一个小姑娘都能耍杂技,他学学呗。哪里一刀出去,血液横飞,吓得他直接跑明雅居这里求救来了。
    龚老爷子大概也知道他伤的是怎么回事,毛巾往他伤口上一捂马上捂住了。至于龚老爷子会不会揭穿他的秘密,估计不会。夏医生在那里龚老爷子都不吱嘴。在龚老爷子心里,再大的伤,练厨艺伤的,说出去是颜面丢损,他龚老爷子理解的。
    秘书请示他接下来怎么办。
    朱钧秀道:“回去给我私下重新找个医生看看。”对夏家人他始终不会放心。紧接着他嘴角又一扬,说:“原想着不知道怎么进这个店,现在却是容易了。把和阿拉伯那些人谈生意的地方,定在这里。”
    “什么?不是已经决定去酒店或是大饭店包个包厢?”秘书感觉很是意外地问。这么一宗大生意,涉及好几亿的流动资金,竟然要挑在这样一个鸟不拉屎的小店里谈。朱钧秀这是脑子秀逗了吗?这回谈生意的那些人,嘴有多挑剔就有多挑剔,否则他们不会找了多少家饭馆都觉得没有称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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