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被吞噬的男朋友
简韶和隋恕是相亲认识的普通情侣,为了应付双方父母的催婚,两个人一拍即合,过着相敬如宾的同居生活。
这个世界里,简韶是一名大厂社畜,为了提早退休,不准备结婚,也不准备要小孩。而隋恕是颇受学生尊敬的副教授,除了没有任何结婚欲望,其他的一切都完美符合主流社会对精英人士的幻想。
不过最近,她的男朋友似乎有点奇怪。往常,他总是天黑才回家,夹着黑色的公文包,斯文而冷淡地向她颔首致意,然后客客气气地关上门,在书房里备课到凌晨。
简韶也一直很满意这种状态,能找到这样有正经职业、礼貌干净、克己守礼、还可以cover掉房租的好室友,简直是天上掉馅饼。
可是这几天,他不仅每天早早回家,还反常地出现在她的屋子里,坐在她的床上,看着她工作。
简韶诧异地看着坐在碎花床单上的男人,薄薄的白衬衫,黑色的西装裤,大腿露出浅浅的衬衫夹的痕迹,还有点性感。只是一本正经的表情,怎么看都和她的小床不太搭。
她知道学校里有很多女学生都喜欢他,之前隋恕象征性地去公司接过她一次,也有不少同事暗戳戳地打听他是谁。所以简韶一开始就觉得这种人和自己是两个世界,也没想和他有什么发展。
现在她自然也不会神经兮兮地认为,他突然对自己有了兴趣。
简韶露出打工同款礼貌微笑:“隋先生,您看这么晚了,一直在我这里,也不是很方便——”
她委婉地送客。
往常两个人生活在同个屋檐下,除了双方父母来查岗时需要演一下恩爱情侣,其他时候两个人都没多少交流。她是敏感的性格,隋恕也是敏锐的人,两个人都不用多说什么,就能猜到如何不让对方讨厌。所以两个人都是彼此的最佳“假情侣”对象。
但是这次隋恕却好似听不懂似的,依旧坐在那里。看向她的目光下移到她动来动去的嘴巴,一时没有眨眼。
简韶想,不会是她的嘴巴上沾了东西吧?还是口红粘在牙上了?
她的眼神飘向一旁的镜子,发现脸上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干坐了半小时。
简韶喜欢什么事都在心里憋着,被老板骂、被同事阴,她都不会告诉别人。可是现在和隋恕干巴巴的相对,她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
“要不,你先回去?”话一出口,习惯性的商量语气。
简韶欲哭无泪,社畜dna深刻骨髓,一时半会还改不回来。
对面的男人却渐渐浮出疑惑的神色,像是并没有理解她的意思。
“我要休息了。”简韶斩钉截铁,难得不委婉一次。
男人闻言,恍然大悟地点点头,然后倒在她的床上,乖乖地给自己盖上了被子。
简韶:……
倒也不必如此反客为主。
简韶指着自己的床,跟他讲道理:“隋先生,您看,这——是我的床,而隔壁,才是你的床。”
“咱们的合同写的清清楚楚,非父母查岗期,互相尊重,互不打扰,你不会是想违约吧?”简韶有些生气了。
如果不是看隋恕这个人十分正直,不会像一些奇葩男人一样借机骚扰,她也不会选择和他同居。
好像是察觉她生气了,“隋恕”呆呆地看着她,小心翼翼地从床上起来,想继续坐在床上还有些犹豫。大概是她产生了幻觉,居然觉得他很委屈。
简韶嘴角抽搐。
“好了,走吧——”简韶拉开门。
男人不情不愿地退了出去。
简韶关门、插锁,一气呵成。
直到睡觉,她还是没想明白隋恕这是怎么了。
真是见鬼的一天!最可恨的是明天还是周一!
﹉
第二天,简韶在公司工作一整天,顾不上找隋恕问清楚。
晚上回到家,化妆桌上放着两份礼物,拆开看,一个盒子里是护颈u型枕,另一个里面是一条宝格丽项链。
简韶的嘴角再度抽搐。怎么说,隋恕还挺懂社畜的。
她大概明白,他是在向她赔罪。
简韶把u型枕套在脖子上,试了试项链。然后打开电脑,继续改方案。
其实她也是很大度的人,这次就原谅他了。
一觉睡醒,简韶没有看到隋恕,他大概是早去上班了吧,她睡眼惺忪地给自己冲咖啡。
咖啡机启动了,咖啡杯不见了。
简韶无语住了,她明明昨晚还用了杯子,怎么今天早上就不见了?
因为赶着上班,她也没想那么多。可是后续的几天,又发生了奇怪的事情。比如她的发带断了,本来准备有空了缝两针继续用,结果不翼而飞。再比如她收拾了一袋不用的废化妆品,准备垃圾分类一下再丢进回收站,谁想也不见了。
简韶无语地打电话给隋恕吐槽:“隋先生,咱们家附近是不是有奇怪的流浪汉出没啊?怎么连我放门口的垃圾也偷啊?”
电话另一头沉默良久,甚至传来了其他老师的敲门声。
隋恕道:“你丢了什么,我给你买新的。”
“啊真的吗?其实不用的,都是些小东西……”简韶推辞。
隔日,她便收快递收到手酸,sales发来一堆乱七八糟的丝巾、配饰、化妆品,同时给她打电话,说算上之前购买的皮具已经买够了额度,可以配货本季最热门的那款包了。
简韶皮笑肉不笑:“不需要,谢谢。”
挂断电话,简韶打开本地的二手网,开始研究把这些全卖了,是不是就能早几年辞职退休。
﹉
隋恕面无表情地洗了洗手,拿出药剂,给自己手指上的伤口上药。
白色的实验服包裹住他劲瘦的腰腹和修长的腿部,领口露出领带的暗纹,压在金色的领带钉之下。
几天前,他在改造老师发现的古生物细胞时不小心割破了手指,本以为伤口会感染恶化,谁曾想比恶化还糟糕。这种细胞顺着伤口侵入了他的身体,他的体内,自此多了一个寄生物。
q十分狡猾,在最开始的几天,他并没有注意。直到他发现自己无意识地坐在简韶的房间,痴迷地盯着她的一举一动,他才惊觉,q已经能够完全操控他的身体。
他能感受到,它对简韶有着超乎寻常的兴趣。几乎是在进入家门、看到她坐在那里梳头发的一瞬间,他的下体便完全兴奋地勃起——
隋恕的表情瞬间冷下来。
他在发情,准确地说,是它在发情。
三十二年的人生里,隋恕从未对任何一个具体的女人产生过生理冲动。哪怕总是有许多人向他表达好感,试图取悦他,但是他并不能理解这种无聊的举动。他不需要取悦别人,更不需要别人取悦他。
但是身下强烈的滚烫却无法忽视,每一块肌肉都紧紧绷起,全身都好像灼烧起来,他不受控制地凝视她,看她露在睡裙外的脚踝和白皙的小腿。
裙子是漂亮的v领,带一点纯白的小飞袖。她的胸口有一颗痣,掩在领口里,随着梳头发的动作若隐若现。
因为对他过于信任,所以简韶并没有什么防备,甚至还像往日一样友好地跟他打招呼。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像浅浅的月牙。隋恕想,她一定不知道眼前这个衣冠楚楚的男人怀着卑劣地欲望,正对着她裸露的肌肤无礼地发情。
真是道德败坏啊。
更糟糕的是,比起q,他知道得要更多。因为他真实地触碰过她,知道她的手腕多么柔软,发丝像雏鸟的绒毛。在他决心要和她成为合约情侣前,便已经对她的一切做过详细的调查。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开心时是什么表情、有心事时又是怎样的肢体动作,她的衣服尺码、忌口、星座、朋友、经历……他全都了如指掌。他比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了解她,所以他的性幻想也就更加地逼真。
如果他握住她的手腕,她会不会讶异地睁大湿漉漉的眼睛呢?如果他抚摸她水润润的红唇,像最无耻的男人一样花言巧语地哄骗着她纳入他的卑劣,她会无力抵抗地掉眼泪吗?其实她掉眼泪也很漂亮,像一串透明的水做的珍珠。他也一定会用手指压住她的嘴唇,然后俯身将她的呻吟吃在口中——她只需要张开身体,完完全全,只对他一个人敞开、臣服。
然后强烈的愤怒与嫉妒猛地在两个灵魂共用的身体里冲击。
他笑了一下,是q在嫉妒。
隋恕按照往常的惯例若无其事地向简韶问候,慢条斯理地向着房间走去,尽管血液与热流一股股向着小腹冲去——
q让他难以控制自己的身体,他自然也可以让q看不到简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