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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重回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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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吱呀作响的木凳上,林依娜皱眉看着面前沾满油污的木桌,脑满肠肥的老板胸前挂着一块污渍斑斑的围裙,“哗”地一声把一块桌布扑在木桌上,又“砰”地一声放下一屉热气腾腾的小笼包,隔着白烟,林依娜看到对面坐着的那个女孩和一个妇人,伸手拿过小笼包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她们是我在工厂时的朋友,那时,她们给了我许多帮助。”沈月眉淡淡地对林依娜说道。
    野丫头嘴里塞得满满地,对林依娜说道:“月眉姐真是个有情有义的好人,嫁了人都不忘我们,总给我们钱,还带我们来吃小笼包。以前在纱厂时,我就说,如果有一天我有钱了,一定天天吃小笼包,太好吃了。”
    野丫头擦了擦嘴角流出的汤汁,沈月眉从衣袋里掏出一支烟来点上,若无其事地抽起来。林依娜看着,不禁微微皱眉,从不曾想过,沈月眉这样的女孩儿竟然也抽烟,不过,她抽烟的样子和那些太太姨太太截然不同,别有一番风味。
    林依娜说:“难怪我总看着你眼熟,我去过你的婚礼呢。”
    沈月眉吐出一个烟圈,回头看了看林依娜,没有说话。
    “沈小姐,你想不想正式上学,取得一个学位?你知道吗,我觉得这世上最遗憾的事,就是看到有才华的女子为婚姻所耽误。”
    沈月眉摇摇头:“他不会同意的。”
    林依娜说道:“我家和韩家有交情的,当年韩景轩的母亲生病时,主治医师正是我的父亲。只要你愿意,我们肯定能说服韩参谋的。”
    沈月眉抬起头看了她一眼,视线很快被烟雾遮挡,林依娜不是十足的美人,隔着朦胧的雾气,此刻却别有一番风韵。
    晚饭时,沈月眉只喝了一碗汤,略略动动筷子夹了点菜,便不再吃了,她正要起身离去,韩景轩说道:“如果你真的喜欢读书,就正经八百地去上学,现在上海的太太上学也时髦的很,我也乐意有个有文化的太太。”
    韩景轩以为沈月眉会很开心,因为每次路过复旦大学或者上海大学时,她坐在车里,扒着车窗向后看,眼睛里都熠熠闪光。
    沈月眉看看韩景轩,眼神依旧清淡,没有韩景轩期待的闪光,她淡淡地说道:“谢谢你,不过我不想去。”
    韩景轩心里很失落,她怎么这么不解风情,不接受自己的好意呢?韩景轩柔声问道:“你为什么又放王太太的鸽子,约好了去皮货店又没有去。”
    沈月眉略一迟疑,说道:“并没有约好,她们硬拉着我去,我不喜欢应酬那些人,我同她们讲不来的。”
    韩景轩一笑,沈月眉疑惑道:“你笑什么?”
    韩景轩说道:“你入乡随俗还蛮快的,这么快就学会上海人吴侬软语的腔调,”他学着沈月眉讲话,“我同她们讲不来的”,连语气都几乎一模一样,看沈月眉并不在意,韩景轩正色说道:“我不是说你交往的穷人不好,她们确实很朴实,可是,你真正喜欢交际的,或许是林依娜那个圈子的人,一起煮茶论文,你和他们气质相投,你为什么不愿意试一试呢?”
    沈月眉低下头不再说话,眼中的悲伤掩藏不住,韩景轩无言以对。尽管交往过那么多女朋友,可用心与不用心差别很大,面对沈月眉,他常常充满了无力感。尽管两人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韩景轩却总感觉,她不是一个切实存在的人,似乎是个仙子,随时会飘走一般。
    韩景轩绞尽脑汁,想不出要说什么,没话找话道:“要不要来个饭后百步走,黄浦江边的夜景很美的。”
    “好啊。”沈月眉略一思索,沉吟道。
    韩景轩笑了。
    沈月眉和韩景轩并肩站在桥上,看着夜色苍茫中起锚的船只,看着远方的灯塔和星光,听着海涛的声浪,许久,清冷的风中,沈月眉轻轻开口:“韩景轩。”
    “嗯?”韩景轩回头,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她,夜色中的沈月眉仿佛更美了。
    沈月眉回过头去,避开韩景轩的目光,轻声说道:“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韩景轩的心里瞬间温暖起来,他笑了,轻轻呼出一口白气,说道:“因为我懂你呀。”
    “你懂我?”沈月眉回头怔怔地看着韩景轩。
    韩景轩点点头,说道:“我知道你一直觉得我是一个花花公子,我承认我有很多女朋友,也承认有些并没有走心。在我年少时特别喜欢一个英国的女孩儿,她叫july,她聪明漂亮,是那种男孩子都喜欢的女孩儿,充满青春活力。后来,我去保定读军校然后去美国,她回到英国,我们就分开了。可我心里一直想着她,终于有一天我们在英国重逢了。我才知道当年她回英国是因为父母病重,我遇到她的时候,她的父亲已经病逝了,她还在尽心照顾母亲。我们重逢的时候,她已经结婚了,是一个有着金色的头发和善良的蓝眼睛的小伙子,她说自己太累了,一个人实在撑不下去了,她在我的沙发上睡着了,我看到她胳膊上的纹身,是当年我们一起纹的图案。她睡着了,我流泪了,我心爱的女孩儿,当初像阳光一样灿烂的女孩儿,现在这么坚强,可已被生活折磨得如此憔悴而疲惫。
    遇到你的时候,沈月眉,我坚信那不是真正的你,虽然当时不知道你遭遇了什么不幸,但是我想救你,我不想再一次看到,一个原本明媚的女孩子,被生活的重担压榨了所有的笑容。”
    韩景轩回头,看到两行清泪自沈月眉纯净的眼中流下,他掏出手帕递给她,沈月眉没有接,反而扭过头去。韩景轩伸手想要替她拭泪,沈月眉哽咽着开口说道:“以前,陈振中,让我选择,是国立北京大学,还是出国留学,计划好我的理想之后,不到半年,我经常面临的选择就是,他冷笑着问我,是皮鞭,还是警棍?”
    韩景轩心痛,他真想把吴传庆揪出来打个满地找牙,他的心头被一种强烈的感情湮没,他真诚地说道:“沈月眉,我知道以前对你好的人太少,你受了很多苦,我也知道你不信任我,可这些都没关系,因为,你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不然,你辜负的是最好的时光,你最对不起的人是你自己!”
    沈月眉吸了吸鼻子,擦干脸上的泪珠,回头看着韩景轩,问道:“为什么这么包容我,迁就我?”
    韩景轩笑了,笑容和此刻的内心一样温暖:“因为你对我来说,不过是个吓坏的孩子,不知所措。”
    他咽下了后半句话,就像我妹妹一样。
    沈月眉看着盯着水面若有所思的韩景轩,她看不透他,这个有着孩子般明媚的笑容的男人,又似乎城府极深,她无法触碰到真实的他,也无法识别伪装的他。复杂,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韩景轩,这是沈月眉唯一能想到的。
    沈月眉不再日复一日地沉静如水了,她的欢声笑语充斥在这栋花园洋房中,韩府像开冻的湖水,勃勃生机无处不在,连凡柔等下人都脚步轻快面容愉悦。韩景轩凭着对人性的深刻了解和从前在情报班学来的心理学知识,对沈月眉的判断没有错,曾经透过她眼中朦胧的忧郁看出深藏于眼底的明媚,被乌云遮盖的太阳终究要重现光辉的,是的,这才是真正的沈月眉,她的笑容,像阳光照进韩景轩的心里。
    沈月眉重新找回生活的情趣,她每天早早起床,韩景轩早上一直有晨跑的习惯,风雨无阻,只是现在当他擦着汗水路过窗边的时候,常常看到二楼的沈月眉坐在窗边像个小学生一样认认真真地临帖练习毛笔字。
    沈月眉正式入读复旦大学的中文系,跟林依娜学习古文,学习唐诗宋词。林依娜那样好相处的人,很快就和沈月眉成为了至交好友。沈月眉的学习速度极快,她贪婪地流窜于各个教室旁听,英文,逻辑学,社会学,哲学,还有各种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
    对于学校,沈月眉始终怀有深厚的感情,林立的树木与教学楼,静谧的校园和一张张单纯的脸孔,清新的空气和年轻的欢声笑语,洋溢的青春年华,郎朗的读书声,科学实验室里奇妙的化学反应,还有漂浮在空气中那不掺杂一丝杂质的花香,这一切都让沈月眉的心渐渐安宁下来,不堪回首的过往似乎随风而去。
    沈月眉开始有点“疯”,她不再天天待在家里,总是和林依娜或者别的朋友一起去打网球,游泳,有时还去花园里收集荷露,她享受这种多姿多彩的生活情趣,母亲是个传统的女性,一度担心韩景轩对此会有不满,毕竟,男人总是希望女人相夫教子,更兼女儿和韩景轩奇特的“婚姻关系”,像房东房客一般的共同生活。
    但是韩景轩似乎对一切都无所谓,他说,人没有知识就会粗鄙,谁不愿意有个文明上进的太太呢,现在时代变化这么快,新思想不断涌现,如果天天闷在家里,交际圈就是和太太姨太太打牌聊家长里短,恐怕以后两人也很难交流了。
    韩景轩的通情达理迁就包容出乎沈月眉母女的意料之外,沈大妈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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