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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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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露华一眼认出了她,将人带到偏厅,絮絮叨叨聊了起来。
    还没聊上两句,外头一阵惶然惊闹声,不得不止了话头,玉鹿探头去看,不由呆了,“怎么来了这么多官兵?”
    云露华怔了一下,“不可能,这里是安乐侯府,谁抓人抓到这儿来了。”
    更何况今儿个还是她儿子的满岁宴,前先早放出帖子去了,这宴办得又大,半个京城都知道,是谁敢这么不长眼,凑在今天抓人。
    门一下破开,为首压刀的官兵头子扫了一眼,直指云露华,“就她,给我抓起来。”
    这事来的太猝不及防,玉鹿几乎没多想,下意识抽出随身的短刃来,她有功夫在身上,原本养在京城的官兵都是绣花枕头,没见过血没杀过人,她一人是足以应付,但谁知这回来的官兵刀刀狠厉,绝不是京城衙门里的,几下将玉鹿压住后,一同带走了。
    突如其来的变故,宴不得不听,金凤和纤云想上前救人,好在杨氏死死拽住两人的衣袖,只能目送着这队官兵直接把人带走了。
    金凤快急哭了,“三爷呢!三爷哪儿去了!谁来救救我们姑娘呐!”
    谁敢救?稍微有点眼力见的都看出来这些官兵不一般,更何况他们来势汹汹,恐怕是招惹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
    第51章
    一路上又推又搡, 这些官兵像提前都打过招呼一样,没半点怜香惜玉,恶狠狠地塞进马车里。
    慌张后云露华渐渐平静下来, 此事来得蹊跷, 连个罪名都没说, 就这样一气呵成将人抓走, 在京城的地界上这样蛮横, 八成是瑞王的人。
    瑞王跟她八竿子打不着一块,应该是朝堂上出了什么事。
    玉鹿愧疚不已,“姑娘, 刚才没能将你救下来...”
    云露华摇了摇头, “是我的缘故,叫你平白受了牵连,只是你身份特殊,这回因我露面,我对不住你。”
    玉鹿含泪道:“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您被抓走。”
    她们之间曾是主仆, 但又更像姐妹, 云露华除了一个弟弟,并没有嫡亲姐妹, 玉鹿金凤和她一块长大,情谊深厚可谓是不言而喻。
    几经颠簸辗转, 官兵再将人拉出来。
    只是眼前的并不是瑞王府,而是刑部。
    官兵将二人分开,押着云露华往正堂去, 看来重头戏压在她身上。
    虽是刑部,但不出意料,上头坐着的并不是刑部的人, 而是瑞王。
    瑞王抬起尖而薄的下巴,笑了笑道:“云娘子,咱们又见面了。”
    遥想当初废太子还在位时,瑞王整日跟在他身后,云露华因进宫给康宁伴读,常常能碰见,彼时瑞王还没现在那么瘦,怎么说也算是个如珠如玉的贵气人儿,脾性隐藏得又好,对谁都是一副温厚谦逊的模样,云露华当时还很小,每回和他打照面时,都会喊一声‘二殿下’,瑞王则会含笑同她问好。
    那个时候云露华觉得瑞王可真是天底下少见的好人,但现在再看,除了厌恶就是憎恨。
    她冷笑道:“不知瑞王殿下这样大费周章将我请到刑部来,可过了公文批书?”
    瑞王抖袍站起来,黑金蟒服穿在他身上,有种压迫的气势,“急案,不必过文书。”
    云露华愣了愣,她原以为瑞王抓她是为了挟持,没想过会和案子扯上关系。
    她略扫了扫上座,“什么急案,我不过是个久居内宅,相夫教子的妇人,想必是瑞王殿下抓错人了。”
    瑞王已经不年轻了,笑起来眼角褶皱堆在一起,阴鸷的眼盯着她不放,“哦?是么,云娘子一介内宅妇人,都能轻易操纵人命,这等手段,不愧是云太傅的女儿。”
    不提云太傅也罢,一提起来,曾经的血海深仇翻涌而来,她捏紧了拳头,上前一步,“你有什么资格提我爹,这天底下最不配提他的,就是你。”
    瑞王一笑,并不放在心上,转而突然道:“姚氏已死,死在了回金陵的路上,取她性命的杀手已经抓捕归案,直指是受了你的命令,前去灭口的。”
    轰隆一下,云露华脸色苍白,她咬紧嘴唇,浑身气血涌动,“瑞王殿下何必贼喊捉贼。”
    且不说姚小宁的死询他是如何得知的,单说他出现在这刑部,就足以说明一切问题。
    云露华心中浮现了淡淡的惋惜,原以为姚小宁回金陵,最起码能安安稳稳过完下半生,但没想到她这枚废子,瑞王仍未放过,最后拿了她的命来陷害自己。
    也是,于瑞王而言,不过是一个素未谋面的暗子,甚至这棋子自己都不知道身在局中,一个秦淮河畔的卖花女,反正也没用了,死了就死了,人命有的时候,比草还要轻贱。
    瑞王并没有否认她的话,或者说,他就是在她面前正大光明的承认一切也无妨,这条人命为的就是将她困在自己手中,至于谁杀得,真相其实根本不重要。
    “你和姚氏之前在安乐侯府早有不少龌龊,这回她被遣送回乡,王氏也和离了,你为斩草除根,妒心大起,遂派人在她回金陵的路上将她杀害,不料杀手落网,东窗事发。云娘子觉得本王说的怎么样?”
    罪名都织罗好了,就等着将她套住,利用她和姚小宁之间的不睦,原本她在京城的名声就不好,这话放出去,谁都要信三分。
    云露华讥讽道:“听说李平已经招供了,这案呈送到御前,殿下这王爷也算是做到头了,这会子拿个命案将我困在手上,难道殿下以为舞弊案就不会继续翻了吗?”
    瑞王不以为然,端起茶盏吹了吹浮叶,“你的命和云家的清白,我相信陆渊和你弟弟,能分清孰轻孰重。”
    *
    今日是慎哥儿满岁,府上早早开始准备,陆渊也没闲着,特地推了今天的公务,天不亮就去城外窑中拿早先预定好的观音像。
    这尊玉像是他几个月前就开始筹备,算准了昨夜开窑,趁着今天去亲自拿了,送去给儿子当礼。
    哪知回来的路上,先是老妪拦路,后是茶棚倒塌,再到官路被挡,就没一件顺心的。
    他心烦意乱看着日头渐渐升起来,时间消磨在路上,要是错过了宴,他该后悔死。
    好不容易走小路回到城门口,刚过了引牒,纤云就远远站在那里,见到他飞奔而来,鼻涕眼泪一把落,“三爷,您可算回来了!快去救救我们姑娘吧!”
    待问清楚后,他直接丢下玉像,翻身上吗,直奔刑部。
    可惜来晚了一步,刑部侍郎朝他微微见礼,说人已经被瑞王带走了。
    陆渊寒声道:“既要拿人,就该进刑部狱牢,你们私自让瑞王将人带走,朝廷的俸禄都是白领的不成,我竟不知这大晟,究竟是朝廷说了算,还是他瑞王说了算!”
    愤懑满腔,那侍郎拱手只说拦不住,再没半句后话。
    不是拦不住,是没法拦,刑部尚书和瑞王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尚书都睁只眼闭只眼,他一个侍郎,还能怎么办。
    眼看瑞王将倒,大理寺的案呈都写好了,只等着翻案洗涮冤屈,可结果呢,瑞王剑走偏锋,拿住了云露华,这就是明晃晃的再告诉他,翻案和人,只能二选一。
    陆渊也冷静下来,转身碰见同时得知消息的云旭华。
    瑞王是早有打算,算准了这一天,半个京城的达官显贵都在安乐侯府,当着面将人带走,姚小宁之前和云露华的事情传在京城,就是二妾争宠的事,这回将人命案扣在她头上,几乎没人不信。
    这厢将人带走,那厢拖住陆渊和云旭华的脚步,等他们得知后,人早就被带进了瑞王府。
    云旭华看上去比陆渊更焦急,他本就是刑部都官司的人,这事知道的并不比陆渊晚,见着陆渊先是一个拳头招呼过去,“你不是说会护好我阿姐的吗?!她在你的家里,都会被瑞王的人带走,你告诉我,你凭什么护她,啊?!”
    陆渊生生受了,也不避闪,这一拳结结实实,砸在他嘴边,他吐了口血沫子,并没有解释,只说,“我会将她带出来的,你先别急,等一等。”
    “等?你让我怎么等?她多在瑞王府一刻,就多一刻的危险,你现在给我去大理寺,让他们把案呈撤了,这案不翻也罢,我阿姐绝不能出事。”
    陆渊从袖子里拿出帕子,擦了擦嘴,“大理寺的案呈不是说撤就撤,这时候让他们撤,他们不会愿意背负这份欺君的罪名,我去找祁王。”
    云旭华紧咬牙关,“那我就再信你一次。”
    祁王府
    “你真的要现在就救?”淡淡叹息,“这步棋,咱们当初说好,是最后用的。”
    铿锵有力的声音,“是,云家早已不在,她和云旭华是仅存的血脉,我们不能为了翻案,赔上她的性命。”
    祁王转过身来,光影照不到的地方,他略微扯了嘴角,“你觉得咱们这些年做的,仅仅只是为了翻案吗,眼看只差一步,你却偏要走满盘皆输的路数,这可不像你。”
    陆渊低着头,谁也看不清他此刻的神情,“她是我哥儿姐儿的娘。”
    听起来很像那么回事,但祁王却一语道破,“恐怕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吧。”
    不必明说,二人心中清楚,那份感情,他一度有些不敢承认,他并不是个感情用事的人,所以他并没有在祁王面前坦然认下,甚至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像自己。
    这几个月以来,比他往前过的几十年,都要有滋有味,她的娇蛮,她的眉飞色舞,她和他拌嘴时的不饶人,这样一个鲜活鲜动的人儿,他怎么可能做到放弃。
    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呢,他不知道该不该要追溯到那年青楼初遇,可又不对,他和她曾经都相处了十年之久,这十年,他们同榻而眠,生儿育女,日子平淡的过去,却并没有像现在这样心心念念。
    他想,他可能爱的从来都是那个曾经生动明媚的她,而不是那一副皮囊。
    有的时候他都会想,要感谢姚小宁,那一推,把十年前的她推回来了。
    他是个为了权势不择手段的人,情爱与他而言,曾经都是很淡很淡,淡到给王眉秋喂避子药,和姚小宁周旋,他都能做到心如止水。
    唯独对她不行,或许她是这天底下,唯一能激起他那片死浪的人。
    所以,怎么可以放弃呢。
    第52章
    幽暗的书房中, 陆渊立在那一幅幅画卷前,慢慢踱步,将这些从她手下绘出的景色一一过目, 已经看了十几年, 但他好像从来没有厌倦过。
    天幕垂垂, 几颗夜星悄然爬上白昼交替的余霞另一头, 如今天黑的要比以往要早些, 长廊还未点灯,只听见匆匆脚步后,白致推门而入。
    他一向话少, 进去以后照往常一样行过礼, 喊了声‘三爷’。
    陆渊背对着他,许久才开口,“你还记得你到我身边多少年了吗?”
    白致略顿,答:“十年。”
    十年,不长不短, 他从一个毛头小子长到这样大, 还记得陆渊刚找到他的时候,他在破庙中和一堆乞儿抢食, 陆渊站到他面前,伸出手, 白致就这样跟他回去了。
    也许是生来二人就有默契,陆渊给了他改头换面的机会,他从来唯命是从, 这十年,他教他武艺,让他认字, 若没有陆渊,他可能早就饿死在破庙中。
    陆渊长叹,“十年,竟然这么快。”他转过身,走到白致面前,从面耳交接处,轻轻揭下一层皮,那皮薄如蝉翼,轻飘飘在手上,一点分量也没有。
    要是云露华现在在这里,她一定会惊讶,那□□的背后,竟是一张和白缙有七八分相似的脸。
    不,准确来说,应该是和白连时的脸肖像。
    揭下面具的那一霎那,白致就全都明白了,他拱手道:“属下一定不辱使命。”
    当年陆渊将他带回来后,问他叫什么,白致想了想,说叫狗蛋,乡下人家不讲究名字寓意,反正越贱越好养活。
    陆渊指着书的一页,和他说,“君子以致命遂志,你就叫致。”
    他又说,“白致。”
    那个时候的狗蛋眼中还有些许迷惘,但当他成为白致后,就知道什么叫做致命遂志了。
    跟在陆渊身边这么多年,他早就全都看明白了。
    当夜,白府门口站了个奇怪的人,笃笃敲门后,守门奴从里探出头,夜色正浓,他花了眼,先叫了声‘公子’。
    定睛一瞧,才觉得不对,眼前这人眉眼和白缙极为相似,但却不是白缙,他没由来的一阵紧张,“你是哪个?”
    白致微微抿唇,抬头看着高悬的府匾,心里念过一遍‘白府’,“我要见你们老爷。”
    白连时贵为当朝大学士,天下翰林之首,每日来找他的人络绎不绝,递了帖子进去,也要看他愿不愿意见,这些年来的人多了,只要说找白连时,守门奴都会高高翘起下巴,说不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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