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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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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安之再淡定,毕竟才二十来岁,还没那么见多识广,风月场所就算了,第一次看到良家妇女在自己面前主动宽衣解带,又尴尬又无奈,差点没跳起来,叫道:“话还没说完,你脱衣服干甚?”
    这算怎么回事?!
    杜秋心倒不局促,好在适可而止,还是一派云淡风轻,她在凌安之身前转了个身,将自己露出来的肩膀手臂后背展现给凌安之看。
    年轻女子本应是冰肌雪肤,但现在看起来触目惊心,全是累累的伤疤,能够想到当时的惨状。
    杜秋心幽幽说道:“我对不住将军,可是如果不赖在将军身上,我家大夫人和我父亲怪我夜不归宿,称有辱门风,当时就会将我活活打死的。”
    其实这个和凌安之猜的差不多。
    ——凌安之在回来的路上心里想过这件事,甘州民风严谨,尤其大户人家的女儿,被哪个小子多看了一眼都是受了极大侮辱,每逢中元节、八月节这样的节日,都有过女孩子被登徒子揩了油之后羞愧自杀的。
    一年前他在甘州暗查私设的军工厂,和凌霄分头行动,在兰州城外的破庙里偶遇了被两匹野狼追逐的杜秋心。
    当年杜秋心身上就带着鞭痕,两只手也不像是一般小姐的纤纤玉手,略显粗糙,可能是身上的血腥气引来的狼群,眼看就要香消玉殒。
    凌安之本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奈何杜秋心一头差不多撞进了他怀里,他顺便出手就救了,想连夜送杜秋心进城,奈何城门已关,就保护着杜秋心在野外过了一夜,多多少少知道了一点。
    杜秋心是通房丫鬟生的女儿,妾尚且生存艰难,通房丫鬟更不必说了,通房丫鬟生的丫头那简直是连受宠的狗崽子也不如,他当时猜杜秋心可能是不堪虐待,从家里跑出来的。
    他还记得天将亮时将杜秋心送至杜将军门前杜秋心回头看了他一眼的那个眼神,说不尽的委屈压抑。
    所以凌安之回家之后也没说太多,如果真要是退了货,估计还不如直接给她三尺白绫,至少比回家浸猪笼好死些。
    “所以你就给我扣了一个登徒子禽兽的名声,之后嫁祸于我是吧?”凌安之下巴还放在手背上,两个眼睛像刀子似地盯着她。
    杜秋心满脸寂寥,从听说凌安之要回家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在想自己该如何自处,以及此事如何收场,不过她一个盈盈弱质的女子,实在不知道天下之大,何处还有立锥之地了。
    想到这里,她盈盈跪下,轻声轻语说道:“要不将军将我打发去浆洗衣物?或者去马厩养护马匹?”
    “…”凌安之也一个头两个大,对此事也是毫无章法,他可以摆弄千军万马,不过还真不会对付这种如同棉花一样任由拿捏的女人。
    看着大冷天里仅着衬裙跪在地上的这个麻烦,终于不再冷言冷语,他伸手揉了揉太阳穴,认命似的:
    “起来吧,人好歹还是得走活路,我一个男人名声也无所谓了。明天你跟着凌忱去读书画画吧,有什么要求告诉我或者凌霄,以后有机会了看看能不能寻一个合适的人家。好好的姑娘,自轻自贱做什么,还做什么妾?”
    其实杜秋心先前第一怕被退货,也还有点担心凌安之真收她做妾她怎么收场,毕竟这些天听下人说起凌安之那个好色的名声……
    现在听凌安之这么一说,一颗心完全放在了肚子,她声音里难得的雀跃,喜形于色道:“多谢将军垂怜,我倒是会读书画画,想去您和凌霄将军的书房随便看看书,您看可以吗?”
    第19章 何人知命?
    除了凌河王难看的脸色,凌安之和凌霄此行在家还是欢快无比,山珍海味,小时候的玩伴,打猎淘气,不一而足,可惜,没高兴十天,美好的日子就被一封北疆的来信打破了——
    凌安之和凌霄正在书房,他俩坐在桌子上正在兴致勃勃的画打猎的分布图,凌忱和杜秋心立在书架下翻着几本书。他俩打算今晚带着凌忱和杜秋心去凌陵城外的熊山里打熊——过冬的熊掌最好吃!
    凌河王踱进了书房,面沉似水,信件来自泽亲王,他亲自拿了来。凌安之看着他爹凌河王不怀好意的眼神,实在想不出来还什么事能让他和泽亲王扯上关系,直到他看到了信的内容。
    这些天无比散漫的凌安之终于坐直了,神色一下子由嬉皮笑脸的少年郎变成了面沉似水的将军。
    凌安之和凌霄还没有回过神来,一直在他俩身后怔怔的跟着看信杜秋心突然两行清泪顺着香腮滚下来,趁着凌安之和凌霄愣神的功夫,跪在了凌安之的脚下,哭得梨花带雨:“是北疆的泽亲王许阔许康瀚吗?将军,求您帮我!”
    怎么又跪下了?
    ******
    无论怎么样,景阳二十一年的春天还是来了。
    凌安之和凌霄两个人四匹马走在突厥和大楚交界的草原上,已经离开家十几天了。
    空气中已经有了春风的气息,草原近看是黄的,此处的草原和西域还略有不同,就是草场和草场之间有很多矮山。
    一些突厥牧民的帐篷就扎在山下距离河流不远的地方。突厥完全未经开化,比原始社会还原始,杀人和宰牲口差不多,他俩这一路上已经碰到了好几伙劫道的,都技巧地绕开了。
    泽亲王思虑再三,考虑到直接向凌安之请求护送四殿下入宫换药的话,凌安之可能直接拒绝,就采取了一个迂回战略,向凌河王写信请求,请求老凌家派出武功高强的家将来帮助护送,凌云是安西提督,肯定走不开,凌河王也知道自家的小祸害最近声名鹊起,泽亲王肯定是冲着凌安之来的,未有一点迟疑就派出了凌安之。
    没想到更加凑巧,凌安之正好在家,连凌河王往黄门关传信都省了,直接第二天就让凌安之打包了行李带着凌霄滚去北疆都护府。
    临出门的时候二夫人又流了一包的眼泪,北疆突厥凶险,不同于关内,此去吉凶难料。
    二夫人将自己多年攒下的银子都拿了出来,装进凌安之的行囊,一边整理儿子的衣领一边落泪道:
    “安之,此去不比往常,泽亲王手下兵多将广,肯定是自己解决不了才想到了你,你务必小心,看到时机不对,马上就回来,千万不要意气用事,你和凌霄小命要紧。”
    又道:“身上多带银两,沿途尽量多住驿站,不许逞强斗狠,招惹是非。”
    凌安之伸手握住二夫人的手,嬉皮笑脸的晃了晃撒娇,道:“娘,儿子多大的人了,要我命的人还没出生呢,再说,我出门什么时候需要带钱?那些银子别拿了,怪重的。”
    ******
    这一段草原几近百里无人,只有满地浓密枯黄的高草,去年夏天为了争夺阳光雨露都拼命的向高处伸展枝条,过了一个冬季也没有倒伏,被塞外的朔风一吹,黄色的草浪翻滚,自空中一看,却有些像滚滚奔涌的黄河。
    几个马匹像小点置身在滚滚草浪中,像是排队过河的黄鼠狼——其中两个黄鼠狼背上还驮着两个耗子。
    凌安之把弓箭背在了背后,吟雪剑斜放马鞍桥,不离身的双戟放在驮着行李的马匹上,他一手掏出酒壶喝了两口,一手捏了捏怀里的信封,身体随着马匹左右轻摇,嘴里四六不着的对凌霄发牢骚道: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老头子一顶绿帽子戴了半辈子,我可倒好,莫名其妙的多了个小妾手还没摸到,白白担了个臭名声,还得承担给人家情郎送信的任务。都说人家杜小姐不愿意给我这个边陲小将做妾,人家是有机会给泽亲王做妻的人。”
    凌霄也感觉此事有点荒唐,和凌安之比起来,想的就更细腻些,他叹了一口气,道:“这个杜小姐是把你当挡箭牌,避难来了,赌这一把还赌赢了。”
    凌霄一肚子埋怨:“不过也算是把你在外边荒诞不经给坐实了,这么一来以后那个世家姑娘愿意和你成亲?那些真心实意对你好的,想到这么个妾估计心里也忌讳着,多好的亲事都搅黄了,唉,真是后患无穷。”
    凌安之“嘶”了一声白了他一眼,鄙视的道:“世间哪那么多真情,不过是配骡子配马一样凑合着过。你小小年纪志气还不小,还惦记着娶亲?想那么多干嘛?没多久之前咱俩都差点变成昆仑山脚下的肥料了,真有那好姑娘跟了咱们以后都得自称未亡人。”
    “少爷别胡说八道了,”凌霄偏头无奈的看了他一眼,道:“以后说不上仗打完了咱们能渔樵耕种呢,再说就是因为刀尖上舔血才更要活一天像一天。”
    凌安之笑了,他想到了北疆番俄的大炮、想到了西域各国精悍的骑兵,又想到了这几天满地的突厥散兵,评论道:
    “大楚境内,只有北疆都护府的北疆军有一战之力,咱们可怜的安西军被杀得已经差不多就剩下一杆大旗了,招兵扩编迫在眉睫,可招兵八万人需要至少一百五十万两银子,国库能给五十万两就不错了,咱们安西军又变不出那么多钱来,根本没钱整编。”
    “中原守军弓弦都上锈了拉不开,大炮的炮筒里全是灰,炮筒上用来晾那些兵油子的裤子,一碰就碎。”
    “二皇子毓王殿下是对四境外敌越来越强视而不见,一门心思内斗排除异己,东北和京城也就是城池坚固,兵将战力也是稀松,而且有不少在捞油水吃空饷。外强内弱到了一定程度,大楚就像是三岁的孩子端着金饭碗在闹市中行走,早晚都要开打。”
    说完他看了看垂目沉思的凌霄,又忍不住逗他道:“所以啊,君子见机,达人知命,最有可能的,还是咱们哥俩得死在一块了。”
    凌霄虽然小两岁,但是这些道理也不是不懂,可能和性格有关系,这么严峻的情况皇上和毓王都不管,他们这些小将军管得了吗?
    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还不如顺其自然,过一天高兴一天。
    但是也不愿意直接驳斥他家少爷,想到这,他用马鞭指着远方,岔开话题道:“你看,前边好像有一个集市,咱们去喂喂马,修整一夜,正好明天起早出发,明晚到北疆军驻地。”
    突然凌霄又想起了什么似的,腰挺了挺,坐直了身子,棕色的大眼睛闪了闪,神色忐忑地问凌安之道:“你要是真纳了人家泽亲王相好的做妾,会不会被泽亲王灭口?”
    第20章 以杀人取乐
    这个集市是最近几族人汇集的一个贸易市场,虽然简陋,但还颇为热闹,凌霄和凌安之找了个城边的客栈安顿下来,见天色还早,就穿着突厥牧民的衣服,拉着马出来溜达。
    一路上见这里民风原始凶悍,街上的人大多数都还带着刀。做什么的都有,做小生意的,开赌场的,当街杀牛屠狗的,闹市街上有的地方就铺着两指的血迹,全凝固了,散发着不详的血腥味。
    凌霄拧了拧眼眉,和凌安之交换了个眼色,两个人打算买点酒就回店里休息。
    路边一个四面遮着破帘子的大棚子惹起了他们的注意,透着帘子缝看进去,只见里边还有几个巨大的贴笼子,笼子基本上空了,就装了两个人。
    看到这,凌霄顿了顿,有点不可思议的小声对凌安之道:“少爷,好像是卖奴隶的。”
    话音还没落,只能里边传来一声女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音中说不出的恐惧悲惨,谁听到都得心里一哆嗦,之后传来一群野人一样哈哈的狂笑声。
    两个人对这种惨叫太熟悉了,战场上中了致命伤的人发出的声音!他俩神色一冷,全都不由自主地抬腿进了棚子。
    棚子的正中间是一个木头台子,台子上站着几个膘肥体壮拎着长刀柴刀的凶汉,这么冷的天,有赤膊的,有露出半截膀子的,胸前一片黑乎乎的胸毛,看着像是黑熊成精了似的,让人反胃恶心。
    一个大汉手里拎着一名衣衫单薄的女子,女子双手按着腹部,已经奄奄一息,腹部一个刚捅出的血口子正在狰狞着往外喷血,眼看着是不能活了。
    四周围着的全是看热闹的粗人,好像被这血腥的场面刺激了,个个兴奋异常,纷纷嘴里喊叫着:“还是看杀人够劲!”
    “就是,你看这个小娘们比刚才那个强多了,那个还没等刀子拿出来就吓晕了,咱们都没看成戏!这不是白出钱了吗!”
    “我出三十两,杀那个穿蓝衣服的小子!”
    “对,我也出五十两,刚才那个小孩骂人来着!”
    “…”
    凌安之虽然在战场上杀敌无数,但是这种取乐比赛杀人的还是第一次看到,那个姑娘如花似玉,一看就是汉族大户人家出身,就这么像猫狗似的被捅死了。
    这个姑娘脚下还躺着一个另外一个女孩,打扮类似,一看就应该是一起的,不知道被这些畜生从哪里抓来了,在这三不管地带里被杀了取乐。
    凌霄也不寒而栗,他对无缘无故的杀人害命本来就非常反感,这些没有教化的野人完全的恣意妄为,简直就是畜生。
    他四周看了一眼,仔细打量旁边的一只铁笼子,里边还装着两个年轻男子,一个身穿深紫色书生袍,另一个蓝色衣服的汉人男子看起来二十三四岁,两手鲜血淋漓的扒在笼子拼命撼动,目眦欲裂地喊道:“彩云!你们这帮畜生,小爷跟你们拼了!”
    不过那笼子纯铁焊成,且在笼子里的年轻男子还都戴着手铐脚链,简直就是蚍蜉撼树。
    旁观的几百人又爆发了一次哄堂大笑,他们来这里,看得就是刺激,去全吓昏了没反应就不好玩了,纷纷喊道:“下一个就杀他,三刀六洞!一百两!”
    “一百五十两!”
    “…”
    喊叫间这个蓝色衣服的汉人男子又被从笼子里拉出来。
    两个大汉把他双脚扣在台子的铁扣上,一边一个拉直了他的胳膊,哈哈大笑着拿着柴刀,向台子下喊道:“汉人贵族又如何?好像会那么几下子,不过还不是一刀一个,也没有金钟罩铁布衫,狗娘养的,有什么三头六臂能天天吃香喝辣?大家看准了,给大家再过一个眼瘾!”
    语罢一刀下去,腹部直接开了个口子,蓝衣男子浑身一痉挛,整个人都缩成了一团,发出一声闷哼。
    “这是第一刀!”
    人落在这步天地,还真是不如战死沙场死的痛快。
    凌霄胸口剧烈起伏,两只眯起来的大眼睛射出两道琥珀色的刀子,他摸了摸藏在袖口里的豁嘴蒙古刀,就要飞身上去阻止——
    凌安之在袖子里突然拉住了他的手,缓缓的摇了摇头,用眼神暗示凌霄往四周看,凌霄刚才被这群畜生气得心神动荡,这时候才循着凌安之的目光往四周看了去,只见挺胸叠肚四处巡逻的黑衣壮汉竟然有上百个,全都背着钢刀,太阳穴鼓鼓着,一看就是练家子。
    他和凌霄没带趁手的兵刃,而且就算是救了人,方圆百里全是突厥人的地盘,突厥人马快,尤其擅长使用猎狗追踪,可能根本带不出去。
    “慢着!”一个声音一声爆喝,而且听起来特别沉稳,让这棚子里的几百人不自觉的安静了下来。
    大家循着声音望去,原来这声音是被关在笼子里的紫袍男子发出的,这个人可能顶多二十岁,外衣被扒了,只穿贴身的书生袍,头冠和簪子也不见了,一头缎发乱七八糟的垂了下来。
    紫衣男子可能被打过,细看紫袍上全都是血,此时连站都站不起来了,双手扶着笼子强自支撑,皮肤雪白,一双凤眼眼角微微上挑,缓缓的向这些黑衣大汉道:“你们所要的,不过是钱罢了,放我们一条生路,一天之内,我给你们筹措白银十万两。”
    “哎呦,这还真碰上有钱的主了!”光膀子的大汉哈哈大笑,挥手说:“把他拖出来,给大家看看这有钱的小白脸!”
    转眼间,紫袍男子就被拖上了台子,凌安之目力惊人,他虽然在最后排,还是看到了这个男子的长相衣装——
    紫色衣袍在光线照到的地方金光涌动,原来衣服内衬里暗埋的全是金线,尤其脚下,蹬着一双蜀锦穿云靴,蜀锦工艺极度繁杂,上百个川府之国的绣娘一年才能秀好一匹,能做一个马甲外套已经是穷奢极欲,家财万贯的人都不敢随便穿在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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