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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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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看现在不起眼,等我做好了你就知道卤煮的妙处了。”甄榛也不多说,安抚了阿潼便去忙了。
    甄小娘子要在寺中摆夜宵摊子的消息早早的就在官吏中传开了,都听说原本要做什么肉夹馍,结果因为工具原因暂时没法子做了。又有眼尖的看到了甄榛提了些没人要的内脏回来,便都觉得这次甄小娘子定要马失前蹄,所以除了上次被甄榛单独开小灶的那几个书吏,几乎没什么人愿意来。
    “小娘子做的什么,怎么这样香!”
    “是了是了,我闻着比那些大老粗买回来的卤肉不知道要香多少倍,走走走,我们快去尝尝。”
    阿潼也有些紧张,早早的便在院子里候着,见有人来了,按着甄榛教的不甚熟练的报菜单:“今日有小娘子用独家法子做的卤肉和卤煮,配着椒香的胡饼,一口下去香的能把你舌头咬掉!”
    “阿潼,这卤肉我知道,卤煮是个什么玩意儿?”问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那日和甄榛抱怨的那个书吏。
    他姓汪,别看他年龄不大,却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老饕。说起来也是家学渊源,他祖父曾在翰林院供职,俗话说得好“,非翰林不入内阁”,从这一句便可见其清贵。只是这汪老先生也算是官场上的异类,不求金银,也不为子孙谋利,平日里尽去些街头小巷的食摊。有同僚或是店家问起,便说人人皆写高堂之上的精致餐食,他偏要著一部只有“下里巴人”的街头小吃的书集。因而这位汪书吏从小就跟着祖父吃遍长安,但却从未听过有哪样小食叫做卤煮。
    带着疑问,众人走进公厨,发现甄榛面前的小摊上吊了两块涂了不一样颜色的木牌,前面放着的竹筒里盛着和木牌颜色一样的竹签。
    甄榛看着众人不解的样子,慢慢解释道:“诸位大人点了哪个牌子上的菜,就拿走相应颜色的竹签,我按着签上菜,最后结账时诸位也只拿着签来,省的手忙脚乱,误了各位上工的时间。”
    那汪书吏先开口,“小娘子先别说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了,我可看着那卤煮牌子后面是些杂碎,这东西连卖苦力的脚夫都不愿吃,你就用这个来糊弄我们?”
    “大人稍安勿躁,请听我慢慢道来。这杂碎原来虽上不得台面,那是因为烹饪手法错了。内脏本身就比精肉味重,又兼带些秽物。那些因贫困买回去的人,每日里出卖苦力,哪有心思仔细清洗,做菜的香料又较为贵重,更是不舍的放。这一不干净二无味道,当然难以下咽。”甄榛并不慌乱,将道理细细掰开讲给大家听。
    接着又说:“我这里的杂碎,每一件都是仔细清洗过两遍以上的,再用葱姜和清酒焯水去腥,最后才能放配好的香料炖煮,慢炖了两个多时辰才能完全入味,至于什么腥臊气息那是一概没有的,不信您来试试?”
    那汪书吏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那来一碗卤煮并半斤卤肉,让我来尝尝到底是什么滋味。”
    甄榛站在锅灶旁,捞起一块卤肉,称了斤后手起刀落,将肉片成了薄厚均匀的肉片,夹在盘子中摆好;又拿了瓷碗,用勺子盛了卤煮,在案板上切成小块,盛到碗中浇了蒜泥辣油并韭菜花。将这两样东西放到桌子上,示意阿潼拿了一份胡饼,说:“光吃这些怕是有些盐味过重,配上胡饼才是刚好,今日是第一次出摊,便每人都送一份胡饼,若是满意明日再来。”
    略过卤肉不提,先看卤煮。盛在陶瓷碗里的杂碎脱离了平日里的不堪模样,被汤汁浸润的光滑鲜亮,棕红色的卤汤让人食欲大开。用汤匙舀了送到嘴里,猪肺熟烂,猪肚脆生,兼带着里面用来做配菜的芦菔都滋味浓厚,又有辣油和蒜泥的鲜辣,口感极为丰富。吃完后将胡饼扯成小块泡到碗里,汤汁油而不腻,辅以面饼的朴素麦香,简直让人停不下来。
    这边几位大人还没吃完,那边被香味引得坐立不安的其他官吏也纷纷前来凑热闹。有些本还有些犹豫,结果看了汪大人一行吃的头也不抬,便赶紧排队取签,生怕轮不到自己。
    “不愧是小娘子,这手艺,怕是煮了板凳都是香的。”
    “得了吧,是谁说小娘子马失前蹄,怕是要砸了招牌的?现下倒是改口了。”
    “你还说我,适才我要来吃,不是你拉着我说还是翻墙出去吧。哼,让少卿知道了,仔细你的皮。”
    一时间点菜声、争论声、夸赞声合在一起,人间烟火不过如此。
    切完了最后一块肉,甄榛用围裙擦了擦手,点了点盈利,发觉今日这一个时辰,竟然抵得上她三日的工钱。阿潼在一边看的分明,小声凑过来,“如此下去,过不了多长时间,娘子便可以去赁个铺子了!”
    第11章 长安春·肉夹馍
    “小娘子,适才陆郎君来找你,见你不在,让我告知你今日是阿多和绒绒考试的日子。镇魔司那边说了,若是在长安有住处,等考完可自行归家,等到三日后再回学堂领成绩。”甄榛才刚收了油纸伞,就听到阿潼的声音。
    暮春时节多雨,成日里听那雨打落叶的声音,平白让人多了几分消颓。甄榛还是未开化的小松鼠时便不喜欢雨天,连绵不断的雨水不仅会打湿她极爱惜的大尾巴,还让她不能出去觅食。若不是那做炉子工匠的叫她去验工,才不情愿的撑了伞出门,没想到一回来就得了这个好消息。
    甄榛用帕子将头发上的雨水拭去,接过阿潼递来的姜汤,“这两个小不点儿倒是会挑时间,我刚验了工,过会儿那匠人便能将炉子送来,这第一炉肉夹馍算是便宜他们了。”
    算了算下学的时间,甄榛先进了厨房,准备把腊汁肉煨上,等接了绒绒和阿多回来再做白吉馍。
    和红烧肉的做法有些类似,都是用料酒去腥、冰糖上色,只不过讲究都在炖肉的料包里。八角、桂皮并干良姜与肉蔻,小火煨上一个多时辰,将肉的腥气全部祛除,余下的全是肥腴鲜美。如果觉得只吃肉有些单调,就将煮好后又过油煎了的虎皮蛋也扔进锅中,剁碎了夹进馍里也能让人胃口大开。
    眼看着时辰差不多要到了,甄榛唤了阿潼便匆忙出门。雨天着木屐,木制的鞋底轻扣石板路面,声音清脆悦耳,伴着年轻小娘子们的笑闹声慢慢消失在巷口。
    还未到镇魔司大门,便看到一个扎着双髻的小童仿佛小炮弹一般冲向甄榛怀中,“阿姐阿姐,我这次考试定能通过,等领了成绩便能和阿姐在一起了!”
    旁边传来一声嗤笑,“小人参,话别说的太满,小心三日之后哭鼻子。”
    甄榛闻声看去,原来是只年轻红狐。这红狐约摸弱冠之年,身形颀长,又继承了狐狸一族的好相貌,一双桃花眼微微上挑,嘴角含笑,看似温和却平白的多了一分邪气,让人不由得想要远离。
    甄榛打量他时,这年轻狐妖也在看向甄榛,只见他上前半步,将手中折扇一合,双手作揖,说:“在下青云山胡杨,今日见了小娘子才发觉世上竟有如此美人,真真是幸哉幸哉。”
    明明说的是夸耀之语,甄榛却听出了一丝轻佻,却因着是绒绒的同窗,不好驳他的面子,只点头回礼,并未接话。
    绒绒没看懂这些弯弯绕绕,只躲在甄榛的怀里向他做鬼脸,“你这坏狐狸,就知道欺负我,看见阿多却又不敢出声,我看三日后哭的明明就是你!阿姐,我们去找阿多,不理这只讨厌的狐狸。”
    得了现成的借口,甄榛起身将绒绒抱在怀中,示意阿潼撑伞跟上,边走边问道:“阿多怎么还没出来?是功课不会被夫子留堂了?”
    “才不是呢!”,绒绒努努嘴,“阿多很聪明的,绒绒要看好几遍的书,他一遍便全能记下。”
    听了这话,本来只撑伞闷头走路的阿潼有些疑惑,“那应该早就答完题了,怎么现在还未出来?”
    刚刚还振振有辞的绒绒突然开始作没听见的样子四处张望,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心中有猫腻。
    见状,甄榛正了正脸色,说:“到底怎么了?”
    “就是、就是阿多看夫子原型的羽毛好看,趁夫子晚上休息,偷偷的拔了一根。”,生怕甄榛不相信,绒绒反复强调,“真的只有一根哦阿姐,只是夫子的原型实在是太小了,缺了一根羽毛就显得光秃秃的,不像我拔了好多根头发也看不出。”
    “小坏蛋,你还委屈上了!”甄榛哭笑不得的看着绒绒,又觉得实在是对不住白夫子,连忙加快了脚步。
    一走进学堂内,便看到阿多在书桌前半扎着马步、头上顶着一卷竹简向着白夫子的背影挤眉弄眼。突然看到甄榛一行人进来了,眼前一亮,身体也跟着晃动,一时没觉察,那竹简“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白夫子听闻声音也转过头来。
    甄榛本想着进来先压着阿多向夫子请罪,只是白夫子一转头,甄榛便好似被雷击了一般愣住了:白夫子原本仙风道骨的两道白眉长须,现下秃了一边,另一边也少了半截,配上带着三分怒气七分怨怼的脸色,完全不见当初那沉稳长者的样子。
    “这……这……”饶是平时能说会道的甄榛也一时失语,不知说着什么。
    还是白夫子先开了口,“小娘子不必担心,过会我便用术法恢复原样。只是这小老虎着实过分,若只是课上好动些便算了,谁知竟如此的过分。”
    “夫子真是对不住,阿多在山中待久了,性子着实野了些,确实需要好好教导,不然进了人世怕是要惹出大乱子的”甄榛连忙接话道。
    “他学业倒是没有什么问题,只这性子需要磨一磨。我方才看了他的考题,这次考试定时能通过的,但我却不能就这样放他出去。”,白夫子想了想,又说,“我现下收了他化形的本事,将他变作一只狸奴,就跟在你身边看看在这长安的妖到底是如何生活的,好让他不要再犯这种错误。”
    甄榛听了,心里暗暗赞叹这个法子确实可以让阿多收收性子,又说:“多谢夫子宽宏大量,今日确是阿多做的不对,恰巧我刚做了个新鲜吃食,如果夫子不嫌弃,还请移步到寺中公厨,也当是我这个做阿姐的替阿多赔罪了。”
    回到寺中,甄榛叫阿潼接过怀中已经化成狸花的阿多,又请白夫子安坐,自己净了手去做白吉馍。
    白吉馍是半发酵面食,不需要耗费太长时间。将醒了约摸两刻钟的面团揉至光滑,分成一个个大小均等的面剂子。取面剂子揉成长条后,从一端开始卷在一起,压扁后用擀面杖擀出想要的大小。虽然比直接擀成面饼多了一道步骤,但只有这样做出来的白吉馍,烤了之后才能有正宗的“虎背、钢圈、菊花心”的效果。
    甄榛将面饼贴在先前已经预热好的炉子里,炉火旺盛,不过片刻白吉馍便烤好了。白吉馍在炉子内受高温膨胀,外皮酥脆,内里香软,也不必用力,只轻轻用刀划开一个小口,用手一捏便自动分离。
    这时煨了小半日的腊汁肉也已到了时候。
    甄榛用漏勺捞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肉,想了想又捞了一个虎皮蛋,一并撂到案板上,起刀剁成碎而不烂的内馅。因拿捏不准白夫子的口味,探头叫了一声,“夫子,平日里可能吃辛辣?”
    “老夫不挑剔,小娘子且按着自己的法子做便是。”
    为了叫白夫子满意,甄榛特意做了一份加了辣椒的,一份不加辣椒的,放到盘中一同端了出去。
    绒绒扒着桌子,看到只有两个肉夹馍,数了数在场的人数,眼睛一红,“阿姐是不是觉得我们太调皮,不喜欢绒绒了,我以后一定乖乖听话,不惹阿姐生气。”
    “你这个小娇娇,明明是个男孩子,怎么却像是水做的一般。你们的都在里面的炉子上放着保温呢,想吃去拿便是。只是阿多犯了错,便罚他看着大家吃。”甄榛放下盘子,点了点绒绒的鼻子。
    又说:“夫子,此物叫肉夹馍,是特制的白吉馍夹了剁碎了的腊汁肉和虎皮蛋,即能饱腹又有滋味,还请夫子尝尝。”
    这白夫子也不是那种寻常的迂腐人,也不多讲究,用手拿起肉夹馍,向甄榛道了一声谢,就从中间咬下去。
    腊汁肉吸满了汤汁,软糯咸香;白吉馍酥软可口,酥脆的口感辅以浸到馍中的肉汁,肥腴而不腻口,让人忍不住反复咀嚼。
    别看白夫子一副白发老翁的样子,其实换成人类年龄约摸刚过不惑之年,不过是为了在学堂中显得学识丰富、德高望重才化成这般模样,因此胃口也是极好的。三两下便将两个馍吃干净,不觉得饱腹,反倒更饿了,只是碍着尊长的面子,不好开口。可眼神是骗不了人的,甄榛见了,忙又做了几个,送到桌上,“夫子若是不嫌弃我的手艺,便多吃些吧。”
    另一边绒绒他们也吃的不亦乐乎,却苦了阿多,两只前爪撑在绒绒的膝盖上,喵喵叫个不停。偏绒绒又是个听话的小参,看着阿多着急的样子,咽下最后一口,认真的说:“阿多要听阿姐的话哦,虽然肉夹馍很香很好吃,但是只有绒绒的,阿多不能吃!”
    阿多气得用爪垫糊了绒绒一脸,叫的更大声了。若是换做别人,一眼就能看出阿多气极了,可现下却是一腔怒气憋在了心中,绒绒还以为是在和他闹着玩,咯咯的笑出声来,连一边的阿潼也只托着腮笑眯眯的看戏。
    “先前开铺子的主意小娘子考虑的怎么样了?若是开了,我定要天天去吃。”看着这幅场景,白夫子面带笑意地喝了口水润润喉咙,转头开口问甄榛。
    甄榛解释道,“多谢夫子好意,只是现下手中银钱不足,外加公厨实在繁忙,暂时先不准备出去开铺子了。不过寺卿大人好心,特允我晚间在寺中出个夜宵摊子。”
    “夜宵摊子?只可惜我不在大理寺中任职,没有口福喽!”
    “夫子说笑了,就算绒绒和阿多此次考试过了,以后仍有许多地方要请教夫子,还请夫子不要嫌弃我们麻烦!”
    “请教当然可以,这饭食却也是躲不得的。”
    …………
    作者有话要说:  签约啦!谢谢各位宝贝们的支持,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在评论里说哦!
    第12章 长安春·芥菜瘦肉粥
    不觉间甄榛的夜宵摊也摆了半月有余,天气渐热,总是吃肉夹馍、羊肉汤,总免不了火气太大,第二日极易起些燎泡。正巧绒绒闹着有些想家,甄榛便想着在山上顺便采些新鲜的荠菜,回来配粥喝祛祛火气。
    没过几日便是立夏,山上愈发的郁郁葱葱,下过雨后,野菜纷纷冒出了头,漫山遍野的到处都是。一行人在山野间行走,还没看到荠菜,却先望见了冒出尖尖角的竹笋。
    “这约摸着是最后一茬春笋了,我们挖了些带回去做酸笋,等笋子腌好了也到了吃田螺的时候,到时候给你们做螺蛳粉吃。”紧了紧背篓,甄榛回头对阿潼说。
    挖笋子需要使巧劲儿,若一味的用蛮力,竹笋便会被伤到,口感与品相都会大打折扣。好在阿潼从前跟着王叔一起来挖过竹笋,有她在一旁打样,效率高上不少。
    只是光顾着闷头挖笋,等停下来才发现挖出的笋子太多,背篓已经满了,旁边的地上还剩下许多。
    “这可怎么办,若是放上一晚,这些竹笋可就浪费了。”甄榛懊恼的敲了敲自己的额头,她最讨厌浪费食物了。
    “阿多要是能变成大猫猫就可以驮着走了,可是现在夫子的惩罚期还没过,他还是只小猫猫。”绒绒在一旁装作小大人似的摇了摇头,又叹了口气。
    正当大家伤脑筋的时候,阿多突然转头往山腰跑去,甄榛不知道阿多这是怎么了,又怕他现在一只小猫的样子会被山中的野兽当做猎物捕食,连忙提起裙角追了上去。
    “阿……阿多,你跑什么啊?”,甄榛扶着树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见阿多停了下来,埋怨的问道。只是阿多还无法说话,只能一直喵喵地示意甄榛往前方看。
    顺着阿多的视线,甄榛抬眼一瞧,发觉这就是上次来采樱桃时,曾经借用过厨房做果酱的陆深家的庄子。
    明白了阿多的意思,甄榛顺了口气,说:“绒绒说的没错,你真的太聪明了!我怎么没想到呢,可以找庄子里的人来帮忙啊!”
    整了整衣服,又用帕子拭去额头上的汗珠,这才去敲了门。开门的也是熟人,正是上次被阿多原型吓的直叫救命的看守,他也认出了甄榛。
    “这不是上次郎君带来游玩的小娘子吗,怎么孤身一人在这?没和郎君一起吗?”
    “小哥还认得我,真是太好了!我带了公厨内的帮厨来摘野菜,路上看了春笋长势极好,忍不住多挖了着,现下只凭我们两个女郎并一个小童实在是搬不回去。烦请小哥叫个有空闲的人带着麻袋帮我将笋子送到公厨中,不叫你们白干,我会付工钱的。”
    “嗨,哪用得着工钱,郎君的朋友自然是我们陆家的座上宾,某是陆家的家仆,帮忙是应该的。”
    甄榛听了,哪能白占人家便宜,说什么也不愿意,最后那看守只好勉为其难的收下了铜钱,捡了个麻袋跟着甄榛往林子里走。都说八卦不分男女,这看守一路上一会儿都没消停,一直在旁敲侧击的问甄榛与陆深的关系。
    “某在这庄子上看守果园已经有小十年了,却从未见郎君带过女子来,更不用说如此细心照料,能得郎君这般对待的,怕是只有老夫人和小娘子你了。”
    甄榛听了这话,有些惊讶,心中暗道:“没想到这陆深这样年少有为,却并不像那些纨绔子弟一般拈花惹草。不过想想他那个性子,一眼扫过去,花都给吓蔫了,哪里还敢往前凑呢。”
    那看守见甄榛面色奇妙,以为自己太过直白,冒犯了她,赶紧转移话题:“小娘子的同伴在哪里呢,走了也有一会子了,怎得还没到。”
    回了神,甄榛仔细一看,却发觉刚刚只顾着聊天,不觉间走岔了路口,正想返回去时,却听到草丛传来一阵“簌簌”声。
    甄榛往旁边一闪,接着对看守和阿多大喊:“有蛇,快躲开!”
    只见山路旁及小腿高的荒草中探出来一条约摸壮年男子大臂粗细的毒蛇,日光透过茂密的树冠,折射在它冰冷的鳞片上,呈现出一种奇异的恐怖感;三角形的头上依稀看得到兽瞳闪烁着贪婪的光,两颗獠牙也让人心中一悸。
    还好甄榛反应快,不然被咬上一口,怕是撑不到下山求医。只是虽侥幸躲过一击,可接下来却也是难以脱身。看着那蛇已经在蓄力准备进攻,甄榛正想闭眼放手一搏时,耳边穿来一阵破空声,再睁眼便看到那毒蛇已被剑钉了七寸。
    还未见到人,看到那剑的样子,甄榛就知道是陆深来了。果然,回过头一看,正是身着朝服的陆深,后面还带着一队全副武装的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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