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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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不是口无遮拦地男孩子,却总会在某一刻,说出一句不合时宜的话。
    我倏地一下回过头。
    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
    我不否认。
    我很失望。
    对他人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插曲,在我心里却埋下了一颗随时会爆炸的炸弹。时时担心,总有一天,这四个字,会被再次提醒。
    它的含义会被再次告知天下。
    不想要再成为一个笑话。
    现在的我,并没有比过去成熟多少。甚至,我更加的在意这一切,在意别人对我外貌上的评价。
    我很痛苦。
    因为我与众不同的耳朵。
    因为这些若有似无的雀斑。
    *
    我还是跟平常一样,依旧努力维持表面的平静。
    体育课上的自由活动时间,我和放放他们从教室拿了零食躲在教学楼后面的小花园里边吃边聊天。
    交换各自的八卦时间,总是惬意无比。
    张梦洁说到她在学琴时认识的那个男生,眼里的光都藏不住。
    “他爸妈都是公务员。”
    “整个人又聪明,又有家教。弹琴的样子不知道有多帅,如果是他来教我,我估计能够战胜基因的局限,成为下一个朗朗!”
    ……
    这个梦太科幻,她醒得特别快。
    “哪像我们班上的男生,一个个跟傻子似的。”
    不是啊。
    江炎就不是。
    我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在不平。但转眼,想到早上的事。
    是的,他也是个傻子,而且还是个二逼。
    放放撑着脑袋在一边吃咪咪虾条。
    张梦洁推了她一下:“你呢?去看胥乐远打球了?人家有没有被你感动到?”
    “还说呢!”张放放同学翻了个白眼:“场地被征用。”
    “如火如荼地举办了一场老年人踢毽子大赛。”
    “我被临时抓去当了裁判。”
    “挺好的,提早为你的老年生活做了准备。”张梦洁拍了拍她的肩,没有忍住自己的嘲笑。
    我只是看着李心蕊。
    她是跟放放混得比较熟,才会偶尔加入我们这个团体。不过最开始那种陌生的热络冷却之后,她好像就只剩下陌生了。
    听放放说过一些她的事情。
    家里是开服装厂的,专门代理艾格这个品牌。当周杰伦的美特斯邦威横扫乡镇的每一条购物街的时侯,艾格这个品牌简直堪称衣中贵族。
    所以想要了解艾格的当季新款,不用再苦苦坐一个小时的车,然后装作不经意地反复路过人家的店面。
    我现在可以清清楚楚地在身边就看得到。
    所以我对李心蕊的感情一直很微妙。
    漂亮的女孩子,不费吹灰之力,穿上了最新款的衣服,轻而易举地成为了班级甚至是整个校园的焦点。
    人们找不出她身上可以指摘的地方。
    不像我。
    太多的把柄。
    开始喜欢上漂亮和新潮的衣服,而且要比一般女生的喜欢更迫切。比如李心蕊今天穿了件粉色的长袖t恤,我就会心心念念地想要把在美特斯邦威看中的那件连衣裙给买了。
    开始超过自己承受界限的购物欲,对当时的我来说,只能是作为一种天性。
    天生爱这种虚头巴脑的。
    天生爱乱花钱。
    陈兰,不止一次地这样说过我。
    但是也丝毫不能阻拦我我大哭大闹地想要得到那件自己梦寐以求的外套。
    开始的时侯,我也的确是成功了,别的女生几句对我的新衣服若有似无的夸赞,让我陷入了一种从所未有的甜蜜之中。
    没有人这样夸过我。
    我所有失去的自信,和因为不同的外号绰号而受到的伤,似乎只有在这一刻,才能得到短暂的缓解。
    是自卑,让我爱上了那些昂贵的,负担不起的漂亮衣服。
    但是飘渺的甜蜜,建立在别人言语中的自信,只是一场海市蜃楼。
    危机感是从李心蕊开始的。
    开始的时侯,心里攒着一股劲。不停地想要新衣服,不想输给她。
    输。
    这是一场比赛吗?
    不是。
    这只是属于我内心世界,见不得光的,一种比拼。
    别人说这是一种攀比。
    攀比是因为虚荣。
    怎么了?攀比不好吗?虚荣不对吗?
    我至少快乐了是不是。
    是陈兰储标毁了我曾经的生活,那个至少不愁吃喝的童年时代。现在的我,凭什么要为他们的失误埋单呢。
    我不。
    *
    “你那个同桌怎么样啊?”
    放放也听说过关于她的传言。我看她的表情,有关心,也有猎奇。
    “还行啊。”我轻松地笑:“就不太说话,没有什么异样。”
    “对的。”张梦洁因为坐在我前面,所以对这个特别有发言权:“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
    老师每次抽她回答问题,大多数都是沉默的摇摇头。偶尔开口回答的,得到的也是老师一个不太耐烦的手势。
    “坐下再思考一下。”
    渐渐的,所有的老师都知道了她的底细。
    这样一个“再思考”的机会,也不再给她。
    余光里尝尝会瞥见她深埋的脑袋。
    黑黑的皮肤上,浮了一层冒着白头的粉刺。
    所以你看。
    我不是最惨的那个对不对。
    毕竟有些人,生来就是一副死牌。我还有挣扎的机会,对不对?
    ☆、第 34 章
    记忆中难以启齿的事是这样多。
    小学食堂不提供伙食,每天自己蒸饭带菜。
    五年级的一天,我没有带菜也没有在学校门口小卖部里买一根五毛钱的火腿肠。
    那一天,我将我的菜费,五毛,买了一根棒棒糖。
    然后慌称自己忘了带菜,厚着脸皮问我的同桌要了两块咸萝卜下饭。
    没有为什么。
    也并不后悔。
    只有因为那一天的我实在是太想吃一根棒棒糖了,真的太想了。
    所以我终于渐渐明白。
    我不是出城逃难的白雪公主。
    我只是一个庸俗的,贫穷的小女孩。
    我再也回不去了。
    *
    体育课还有五分钟要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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