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15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外伤性脑出血的脑组织对应的头皮都应该有相应的外伤痕迹,但是这两具尸体的都没有。那么,只有一种原因可以解释。
    我和大宝同时说道:“对冲伤!”
    林涛愣了神:“你们这是咋啦?不是鬼上身吧?要不要这样步调整齐地干活?”
    对冲伤是一种特征性的脑损伤,特征就是着力点的头皮有损伤,其下脑组织有损伤;同时,着力点对侧的脑组织也会发现损伤,但是这里的头皮没有受力,所以没有损伤。对冲伤一般发生在头部减速运动(如摔跌、磕碰)过程中。
    “怎么会有对冲伤?”我的脑子飞快地转。
    “我知道了。”大宝说,“浴室太滑,两人都是摔死的。”
    “扯什么呀。”林涛说,“我不是法医都知道,她们枕部头皮创口有那么多皮瓣,说明是多次外力作用形成的。她们总不能不停地摔跤一直摔到死吧。”
    “哦,对。”大宝挠挠头。
    “她们是摔的。”我说,“不过不是摔跤,而是别人摔她们。”
    我翻开死者的头皮,指着死者颅盖骨上刚才发现的帽状腱膜下出血的部位说:“这样解释,有人拽着她的头发,把她的头反复撞击地面或墙面,嗯,地面的可能性大,因为当时浴室里的水位只有十几厘米高,无法把墙面上残留的血迹冲掉,而我们在墙面上没有发现血迹。别忘了,只要头部的减速运动就可以形成对冲伤,撞击也是减速运动。”
    在场数人点头认可。
    尸检继续进行,我们按常规的解剖术式解剖了死者的胸腹腔,没有发现其他可疑的现象。谢林淼胸部和会阴部的死后损伤都很轻微,不是奸尸,而应该是刘杰猥亵尸体留下的征象。
    “看来刘杰没说假话,”林涛说,“真变态。”
    两名死者都死于重度颅脑损伤,根据胃内容物判断,她们应该是末次进餐后四个小时。根据她们胃内残留的卷曲状的面条状物质判断,她们的末次进餐是方便面。
    该做的工作全部做完,我脱下解剖服,看了看表。没想到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深夜。
    “咱们回去睡觉吧。”我说,“一晚上的调查和检验,明天早上我们就可以知道那些物证的检验情况以及两名死者生前的活动轨迹了。”
    “那你对这个案子有没有什么看法?”大宝问。
    我说:“其实挺简单的,至少现场重建可以完成。”
    “哦?”林涛说,“说说看。”
    “根据黄蓉膝盖部位的皮下出血和口腔里的毛发,可以判断凶手应该先强制黄蓉口交。”我说,“然后凶手先后用抓头发撞地面的手法杀死了两名死者。在整个过程中,凶手并没有关闭正在冲淋的水龙头,杀完人后,凶手随即离开了现场。水龙头就在那里冲了一天两夜,直到今天早上刘杰进入现场,对尸体进行了猥亵,改变了尸体的体位。说起来真生气,两名死者鼻孔里的黑色污渍,若不是刘杰变动了谢林淼的体位,可能会给我们更多的提示。刘杰把尸体的面部翻转到了水里,等于是销毁了线索和证据。”
    “没有销毁。”林涛说,“我们得相信市局微量物证部门的实力,但愿这么小的量,他们也可以检测出成分。”
    “你说凶手性侵了黄蓉,那谢林淼呢?”大宝问。
    “这个没有依据支持,”我说,“但是我总觉得凶手的杀人手段有些奇怪。”
    “哪一点奇怪?”大宝问。
    “说不好。”我闭上眼睛,说,“让我想想。”
    三十日早晨,“六·二九”杀人案专案组指挥室。
    看不得少女被强奸杀害的我,一夜噩梦,睡眼惺忪地推门入室。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陈支队长眼睛肿了,看上去却依旧倜傥,“你先听哪一个?”
    “好的吧。”我说。
    “黄蓉口腔中的毛发检出一个男性的dna基因型。”陈支队长说,“这个案子有甄别犯罪嫌疑人的抓手了。”
    “这我们预料到了。”我说,“那坏消息呢?”
    “经过一晚上的调查,固定了死者最后的活动轨迹,但是没有发现任何破案的线索。”陈支队长说,“物业公司的男性,也都通过dna比对排除了。茫茫人海,怎么去找这毛发的主人?”
    我沉吟了一下,说:“那里的流动人口不多吧?”
    陈支队长说:“物业公司两公里外有个集镇,比较繁华,流动人口也很多。但是按理说,物业公司所在的位置很偏僻,知道物业公司情况的人很少,而且应该不会有人没事儿去那里的。外人也不知道那里面有两个漂亮小姑娘放假没回家啊。”
    “那会不会是物业公司内部的人协同作案呢?”林涛问。
    “我们目前正在做这个工作,固定每个员工的动态以及他们的社会关系。”陈支队说,“不过这也无异于大海捞针。”
    我用拳头顶着头,苦思冥想。整个专案组会议室的人都和我的表情极度相似,大家都想找到一个破案的捷径。
    “对了,”我说,“那个擦拭鼻孔的棉签,微量物证结果是什么?”
    “据我们初步判断,应该是一种碳素墨水。”微量物证实验室负责人说。
    “碳素墨水?”我说,“浴室里怎么会有碳素墨水?”
    “我们分析,是不是两女孩不小心弄墨水弄了一脸,所以去洗澡的?”陈支队说。
    我摇摇头:“痴迷于网络的人,早就忘记了墨水的味道。对了,这碳素墨水是现在常用的一次性笔里的那种吗?”
    “不是。我们化学分析后认为,和市面上快被淘汰的那种瓶装墨水是一种成分。”
    “那个……陈支队长刚才说死者最后的活动轨迹固定了,是什么情况呢?”大宝显然对这些碳素墨水不太感兴趣。
    “哦,路面监控反映,二十七日晚上六点,两个女孩骑燃油助力车到了集镇上。”陈支队长说,“据调查,她们去买了方便面。我知道你们要说什么,会不会是集镇上的人尾随的。这个我们视频侦查的同志仔细研判了,如果徒步尾随跟不上,如果有交通工具尾随,监控会有反映。因此我们基本排除了有人尾随的可能。所以,我们现在的工作目标还是那些知道物业公司具体情况的人,以及和物业公司内部人员有关系的人。”
    “其实我是想说,能肯定死者是晚上十点以后死亡的。买方便面的问题和我们观察到的胃内容物形态一致,我们判断死者是饭后四小时死亡的。”我说。
    “嗯,有这个时间点也很好,可以做排除。”陈支队长拿起笔在笔记本上记着。
    会议室再次陷入沉默。
    我随手点击着桌上笔记本电脑里的死者照片,放大、缩小。
    “我突然想到个捷径,不妨试一试。”我打破了会议室里的沉寂。
    【4】
    “首先说一说这个碳素墨水的问题。”在所有人急切目光的注视下,我有一些窘迫。
    “快说,快说。”陈支队长催促道。
    “我们来出勘这个现场后,认为是刘杰作案,所以中午时分,一齐去参加了大宝奶奶的葬礼。”我咽了口唾沫,“这个葬礼很冗长,持续了三个小时,原因就是风俗习惯。”
    大宝在一旁使劲儿地点头。
    我接着说:“后来,大宝告诉我,你们这个地方因为多省交界,所以受很多不同地域的风俗影响。他说,如果小孩夭折,得把孩子的尸体放在一个岔路口放三天;有的则不能让死人见阳光,所以死亡后会用白布把尸体的头包裹起来,或者用泥巴把死人的脸抹上。”
    陈支队长使劲儿拍了下桌子,吓了我一跳。他说:“对啊!这我怎么没想到?确实听说过有用东西抹脸的风俗。不过,那些污渍不是从鼻子里擦出来的吗?我们这边有风俗是抹脸,不是堵鼻孔。”
    我笑了笑,说:“两名死者的面部在我们发现的时候都是浸泡在水里的。水是流动的,可以浸泡干净面部,也可以把一些有颜色的冲进鼻孔。”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刘杰把尸体翻转过来,我们就可以一眼看到谢林淼的面部是被抹黑的?”主办侦查员说,“狗日的,他这个情节都没有向我们交代。”
    “他当时的心情肯定是忐忑的,加之天还没亮,浴室灯光又暗,可能没有注意到。”陈支队长分析说。
    “不管怎么样,他侮辱尸体、妨碍公务,得追究刑事责任!”我咬牙说。
    “不过,就算是杀了人,抹脸,又能说明什么呢?”陈支队长接着问。
    我平复了一下情绪,说:“首先,风俗习惯这种东西,一般都是年纪大的人在沿用,你说一个九零后,会在杀了人后,考虑风俗的问题吗?所以我分析,这个凶手应该是个年龄偏大的人,具备性能力,那么最大的可能是四十到六十岁区间的。而年纪大的人,性欲会有明显降低,凶手用这么恶劣的手法性侵,很有可能是个性饥渴的人,所以要考虑单身的人。”
    “有道理。”陈支队长的笔尖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走动。
    “下面,是更重要的问题。”我喝了口茶,接着说,“既然我们分析了死者面部的污渍是碳素墨水,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下碳素墨水的来源呢?总不能是凶手杀完人,又回家取墨水,再来抹脸吧?那他何不用不远处仓库里的煤泥?”
    “那只有可能是随身带的。”大宝说。
    “你会随身带一瓶墨水吗?”我看着大宝说。
    “钢笔里可以有啊。”大宝说。
    “对。”我说,“这就是关键,我也认为凶手可能随身带有钢笔。带灌墨水的钢笔的人已经不多见了,这更能证明凶手是一个年纪偏大的人。同时,农民、工人一般不会带钢笔,所以凶手很可能是个从事和文字有关的工作的人,比如教师、文书、作家。”
    “年纪偏大、单身、从事和文字有关系的工作。”陈支队长说,“精彩的犯罪分子刻画!范围确实缩小不少。”
    “这是我说的第一个问题。”我被陈支队长一夸,进入了状态,缓缓说道,“我还有第二个看法。”
    大家的目光比之前更充满了期待。
    “昨天解剖的时候,我就发现两名死者的枕部损伤有些奇特,但是想不出有什么问题。”我说,“死者枕部都有非常严重的磕碰伤,皮瓣多达三十多处。也就是说,凶手把死者的头在地面上撞击了三十多次。其实以他的力度,三五下,人就可以昏迷致死了,但凶手为什么要反复撞击呢?”
    “仇恨?”陈支队长说完,又摇了摇头,“也不对,我们调查,这俩女孩没啥仇家,而且本案我们已经定性是性侵案件了。”
    “仇恨确实是一种解释,”我说,“但是我更倾向于——醉酒。”
    “醉酒?”
    我点头:“是的。醉酒后作案的特点就是不计后果,损伤严重,可以折射出醉酒后的凶手疯狂的作案手段。”
    “那为什么不能是精神病作案?”林涛插了话。
    “精神病作案和醉酒作案有明显的区别。”我说,“精神病作案和醉酒作案都很疯狂,但是本质区别,就是精神病不会有趋利避害的情绪,比如精神病作案后不会处理尸体、不会藏匿尸体等。在本案中,如果是精神病作案,绝对不会有用墨水抹脸的过程。”
    “而且精神病不会带钢笔。”大宝笑着说。
    “你们的分析非常有价值。”陈支队长说,“我觉得凶手不会离现场过远。所以,我们下一步,将会对离现场最近的那个小镇进行调查,重点查那些平时喜欢带灌水钢笔的单身男性,年纪偏大。”
    “还有一个重点。”我插话说,“重点查小镇上的饭店、酒馆,二十七日晚,是否有符合条件的男子喝得烂醉,然后又独自离开的。”
    “知道了。”陈支队长说,“限期八小时,给我查出嫌疑人。”
    闲不住的我,不能忍受法医工作已经完成后,苦苦等待侦查结果的煎熬。于是,我跟随侦查员踏上了去集镇调查的征途。
    作为案件的幕后人员,第一次感觉其实侦查工作也是十分艰苦的。烈日炎炎下,我们跑到了第十二家小饭店。
    “二十七号?”老板说,“我们这儿生意好的咧,我哪里记得住哦。”
    “麻烦您仔细想想。”
    “对哦,我来找一下那天晚上的菜单啥的。”老板还算很配合,“看能不能记得起来哦。”
    我点了根烟,等着老板慢悠悠地翻着二十七号晚上的菜单。
    “我说的嘛。”这个浙江籍的老板叫道,“我就好像有那么一点儿印象的啦,镇政府的那个老秘书,叫什么来着?叫老罗的。那天晚上喝多了的,一个人胡言乱语的。”
    “等等,等等。”一个侦查员慌忙开录音笔,另一个侦查员连忙打开笔记本,“老罗,镇政府的老秘书,当天晚上他和哪些人一起喝酒的?”
    “一个人。”老板说,“点了宫保鸡丁和小龙虾。”
    我掐了烟,凑过来听。
    “他什么时候来的?什么时候走的?”
    “那我哪里记得哦。”老板说,“反正挺晚的吧,但肯定是我十点钟关门之前。出门地滑摔了一跤,我还去扶的。”
    侦查员对着我点了下头,意思是说,时间点对得上。
    “你和老罗很熟悉吗?”
    “一般吧。”老板说,“老光棍,就喜欢来喝闷酒的啦。你们不会怀疑他是杀人犯吧?就物业公司那个案子?那是不可能的哦,他可是个老好人咧。”
    “别猜了,今天的调查也希望你能保密。”侦查员说完,拉我走出了酒馆。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