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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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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时分,军用运输机停在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若羌县。
    若羌,原为“婼羌”,属古国名,最早见于西汉(公元前36年),为三十六国一小国。汉文帝前元四年(前176年)为“楼兰”国,公元108年(元封三年),臣服于汉和邻近匈奴。公元前77年(元凤四年)更其国名为鄯善,迁都扜泥城(今若羌镇),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降附匈奴。
    如今的若羌,只不过挂上了一个中国面积最大县的头衔,总人口不过五六万人,稀稀拉拉的分布在这片偌大的土地上。
    此行人除了牛皓凌和高涛以外,还有一位泉市军区的少尉,叫段鹏。这名少尉大概二十五六岁左右,一米八的标准身高,身体匀称结实,一看便是身怀绝技之人,从陈家泽电话中的暗示来看,这名少尉来自于泉市军区特种大队,老家便来自于新疆,这也是陈家泽安排他过来的原因。
    陈家的示好,牛皓凌欣然接受。
    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要好得多。
    段鹏身上有着浓郁的军人气度,不卑不亢,走起路来腰杆挺直,颇为威武。
    此时已是夜晚,军用运输机刚在此县的武装部停机坪停稳,五名身穿军装的军人快步迎了过来,走在最前方的人,人家大概四十余岁,下巴的胡渣尽显豪放,他先是冲着牛皓凌等人弯腰施礼,这才客气地说道:“木桑欢迎远方的客人。”
    段鹏也是躬身行礼,说道:“见过木桑师兄。”
    中年人直起身,张开双臂哈哈大笑道:“奎尼,我的兄弟,哈哈,欢迎你回来。”
    段鹏本名叫做奎尼,段鹏这个名字是参军以后起的汉名,段鹏和木桑相熟,两个人同时前往藏区学习的蒙古摔跤,又拜入了一位老喇嘛门下学习密宗武功,也算是相识多年。
    从陈家泽那里知道此行的目的后,段鹏立即联系了自己的师兄。
    木桑和段鹏拥抱了一下,看向牛皓凌说道:“这两位便是冒险家?”
    段鹏点头道:“是。”
    木桑打量了一下牛皓凌和高涛的体格,暗自摇头,却也没有表露出来,只是说道:“如果只是前往孔雀河、楼兰古城这些地方的话,我可以给你们带带路,但若是想进入罗布泊深处,就需要找索玛了。”
    “索玛?索玛回来了?”段鹏一听这个名字,立即精神大振,倒是把牛皓凌吓了一跳。
    看段鹏现在的表现,哪里还有一丝军人的气节,整是一头发情的公牛。
    牛皓凌好奇的问道:“索玛是什么人?”
    段鹏猛地回转身,放佛被人卡住嗓子般的低吼道:“她是沙漠的女儿,整个沙漠都眷顾她!也是我们眼中的女神。”
    靠!又是女神,曾几何时,女神这么不值钱了?
    牛皓凌心中颇为不屑,沙漠的女儿?整个沙漠都眷顾她?靠,那该有多黑啊?不自觉的,牛皓凌想起了那群皮肤黝黑、脑袋上顶着罐子的少女。
    心里虽如此想,但牛皓凌还是笑道:“能被段少尉如此推崇的人,在下也想见识一番了。”
    木桑冲着牛皓凌笑了笑,对段鹏说道:“索玛现在还是住在楼兰农场,咱们现在过去,运气好或许可以遇到她。”
    段鹏是个急性子,张口便说道:“那咱们立即出发。”
    看他那猴急的模样,哪怕是新郎官入洞房都没这么着急。
    木桑早就准备好了两辆军用吉普车,一行人上车后,牛皓凌从段鹏嘴里问到了那位索玛的身份。
    索玛之所以深受维族人爱戴,一方面是因为她拥有精湛的医术,也是维族大巫医唯一的弟子,另一方面,索玛天生对沙漠有一种独特的感情,她从十三岁开始进入沙漠,已经在几个大沙漠几进几出了二十余次,大多数都是进入沙漠中寻找失踪的人,被她救出的冒险团少说也有七八十人之多。
    她拥有辨别方向以及找寻淡水的能力,所有人都将索玛的能力视为远古神圣的巫术。
    牛皓凌在车里听得有点入神,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先前那位兽王的女儿,便有着与万物沟通的奇怪能力,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还能遇到与沙漠沟通的人,牛皓凌越来越觉得世界的广阔,懂得越多,能力越强,才发现自己越发的孤陋寡闻。
    新疆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有一个极大的好处,那就是不堵车,车速一路保持一百六十码,两辆性能极好的军车很快来到了楼兰农场。
    罗布泊的气候温差非常大,傍晚时分还有七八摄氏度,深夜时,温度已是零下,牛皓凌等人穿着厚实的军大衣走下车,只看到远处零星几点灯火。
    听段鹏介绍,这处楼兰农场只生活着数十户人家,遍布整个楼兰农场,也算是仅存不多的景点之一,每年到这里游玩的人群,也有数十万人次。
    现在是深夜,仍然能依稀看到在一个篝火旁载歌载舞的人群,时而传来的欢快歌声和叫好声,倒是让牛皓凌和高涛这两只初入新疆的小菜鸟倍感好奇。
    木桑笑着解释道:“是昨天那批游客,咱们要不要过去看看?”
    高涛有点意动,却没有下决定,反而看向了牛皓凌。
    牛皓凌笑道:“过去看看吧,好不容易来趟新疆,什么都要见识见识才是。”
    木桑带着两名士兵,和牛皓凌三人快步朝着篝火走去。
    那处篝火远处看不咋地,走到近处一瞧,好家伙,火苗至少有一人多高,二十多名身穿羽绒服的游客和十多名维族少年少女拉起手,围着火堆跳着欢快的舞蹈。
    新疆,确实是一处能让人心灵得到安定的好去处。
    有维族人看到走过来的牛皓凌等人,不禁向他们和善的招手,示意他们加入进来,倒是几名游客面露惊疑的目光,眼神里有着一丝不友好,生活在大城市的人,总是对陌生人敬而远之,这是自己给自己施加的一层保护膜,远不如无忧无虑的维族人单纯。
    木桑和两名士兵都是没客气,即刻便加入进了‘人民群众’中。
    牛皓凌和高涛都拉不下面子,也就坐在了一边替他们鼓鼓掌,从段鹏眼中的渴望来看,这小子也想进入一展舞技,以期勾搭个维族少女什么的,怎奈牛皓凌和高涛两位雇主不动弹,段鹏也渐渐打消了心中的渴望。
    他对于军人的职责,还是非常看重的。虽说不会永不背弃自己的信条,但至少他背叛的筹码比很多人都要高一大截。
    “好!”牛皓凌不管看懂没看懂,先是稀里哗啦的鼓了几巴掌,又从身边桌子上的瓷盆里撕了一块黄澄澄的烤羊腿,一边叫好一边咀嚼。
    “咯咯——”紧跟着牛皓凌的吃相,一阵清铃般的笑声回荡在这片空地上。
    一听这个笑声,段鹏浑身一个激灵,一双不大的小眼睛迅速看向东北方向,果然,顺着段鹏的视线看去,只见在一处古旧倾斜的石碑中,端坐着一个梳着十多个小辫的少女。
    少女看上去只有二十余岁,长了一双大大的眼睛,一袭纯白色的白狐坎肩,坎肩上的白狐皮毛又白又亮,白得仿佛透明,微微泛光,就象天使的衣裳,她下身是一条新疆流行的斗篷裙,裙子的下摆是由高到低的弧线,优雅地微蓬起来,露出少女那双如玉般洁白的脚踝,裙角坠满星星点点的钻石,恍如无数美丽的晨露,少女一缕缕小辫自然的散在肩膀,额头那细碎的白金链衬托着她的脸庞纯洁秀雅,特别是她的眼睛,睿智而淡静,睿智淡静中还夹杂着一点点狡黠。
    好灵动的女孩。
    牛皓凌和高涛都对元气有着很明显的感觉,他们都可以察觉到少女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元气,这种元气不是像他们那般修炼而来的元气,而是放佛那元气就是存在于她身上,她在元气便在,她就像是空气,自身便有着接纳元气的能力。
    “奎尼见过索玛大巫。”段鹏眼中的钦慕与爱恋很快收敛起来,毕恭毕敬的躬身行礼。
    大巫?这女孩竟然是大巫?
    牛皓凌感觉有点滑天下之大稽,在他的理解中,大巫无一不是老的快要入土,整天瞪着一双阴毒的小眼睛四处找寻谋害的对象。
    索玛有节奏的摇摆着两只小脚,嘻嘻笑道:“我记得你,你是阿什迪大喇嘛的弟子。”
    段鹏更是激动的说道:“没想到索玛大巫还记得在下。”他怎能不激动?他不过只见了索玛两次,她竟然就记住自己了,这算是什么暗示吗?
    索玛没有任何的心计,实话实说道:“没什么的,我从小记忆力就好,只要看过一遍的人或物,我都可以记得清清楚楚。”
    一句话,又让段鹏激烈燃烧的心熄灭了一大半。
    牛皓凌和高涛心中暗自偷笑不已,又听索玛问道:“你们两个身上有种让我很熟悉的气息,到底是什么呢?”
    索玛是维族人,不懂得中原地区的奇门之术,更不知道什么是元气,自然不晓得牛皓凌两人偶尔散发出的元气是什么元素,虽然不知道,但索玛从小就拥有元气,对这种气息的感应还是没错的。
    牛皓凌打了个哈哈,说道:“我叫牛皓凌,他是我师弟,叫高涛,我们两个算是内地的巫师。”
    如今只能用巫师来解释,如果说自己是奇门中人,事后必定需要再重新解释一遍奇门是什么,一旦这个问题出来,那绝对可以写一遍长篇论文了。
    “咦?巫师,内地也有巫师?”索玛先是流露出好奇的表情,随即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色刹那间便板了下来。
    没等牛皓凌问出口,索玛已然哼哼道:“我知道了,你们都是骗子。”
    奇门中人多骗子,看来这句话,已经传到了足够偏远的地区。
    高涛顿时有点气不过了,他不否认奇门中人有败类有骗子,但也没必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第三百三十一章 找寻失踪的少男
    像他自个,虽说偶尔也靠行骗度日,但他现在洗白了啊,隐宗门门主的位子了得吗?
    高涛现在摇身一变,已经成了名门中人,身上还肩负着复兴奇门的重任呢,他绝对不会任由别人污蔑奇门中人。
    想到此,高涛气道:“什么是骗子?我们可是中原奇门的代表人物!小丫头不懂不要乱说,我们道统传承数千年——”
    若不是索玛是个女孩,他早就一拳打过去了。
    索玛疑惑的看着高涛,轻声问道:“那你会飞吗?”
    “——”
    见到高涛不回答,索玛又问道:“那你会腹中吞剑吗?”
    “——”
    索玛继续问道:“那你会不会喷火啊?”
    高涛彻底爆发了,操,那都是骗人的障眼法好不好?他可是名门之后,怎会施展那些街头卖艺的把式?
    索玛一脸失望的嘀咕道:“原来你什么都不会啊。”
    高涛爆发过后沉默了,严格说起来,奇门中人还真没有表演的法门,譬如说制符、风水这些法门,全都是需要时间来考验的。
    感觉自己受到了歧视,高涛大义凛然地说道:“成,我给你表演腹中吞剑和喷火!”
    他以前也靠这个混过饭吃,自然是捻手便来,一番表演精彩之极,看的索玛拍手叫好。
    看着高涛越表演越兴奋,牛皓凌忍不住叹息道:“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啊。”
    待到高涛表演完毕,牛皓凌上前一步,笑呵呵地说道:“听说索玛小姐——”
    牛皓凌的话刚到嘴边,就听到远处传来一个女人的尖叫声,女人一边跑一边喊道:“谁见过唐飞了?谁见过唐飞了?”
    跳舞的人群停止了下来,面面相觑,场面变得混乱起来。
    那女人叫庄敏,是这批旅游团的导游,她这支旅游团一共二十三人,都是五湖四海凑在一起的人,彼此都不认识,今天下午从楼兰古城回来以后,她稍微有点不舒服,也就没有查点人数,她觉得楼兰古城距离楼兰农场并不远,旅游团的人都是成年人了,还会丢了不行?
    万万没想到的,确实丢了一个人。
    庄敏记得那个小家伙的长相,高高瘦瘦的,带着一副眼镜,貌似是个摄影师。
    “有人失踪了?”一直坐在石碑上的索玛跳到地下,疑惑道:“我过去看看。”
    段鹏昂首挺胸的跟在索玛后面,扮演着护花使者的角色。
    庄敏一次次拨打着手机,急着团团转,这次是她的疏忽导致游客失踪,这个责任追究下来,够她喝一壶的,罗布泊不是善地,经常有人莫名其妙的失踪。
    “索玛来了,索玛来了。”就在众人心头浮现出一丝不妙和悚然时,几名维族人惊呼起来,随着人群分开,索玛以及跟在她后面的牛皓凌等人走到了庄敏身前。
    索玛打量着庄敏,略带一丝责备的说道:“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
    一名维族青年语气带着倾慕的喊道:“有索玛在,那个小伙子有救了。”
    附近一些维族人皆是暗自点头。
    庄敏经年在楼兰当导游,自然听说过索玛的大名,只是这两年索玛前往了中东探险,渐渐淡出别人视线而已,一听眼前的少女是索玛,她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抓住索玛的裙摆哭泣道:“索玛大巫,求求你救救那个小伙子,他才不过二十几岁,可不能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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