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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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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天机看儿子一时皱眉一时咧嘴笑的小傻样,忽然开口问道:“我听外面街谈巷议中,对于天一道和临济宗已经怨声载道。不过,外面大发议论的多是逐利而往的商人,并不能代表民心向背。对于如今的天下大势,四郎有什么看法?看好哪一方呢?”
    “诶?”四郎从自己的思绪中被惊醒,因为面对的是自己极信任的人,便很坦然地说:“我不懂什么大道理。可是硬要说的话,我还是宁愿陆阀或者崔师兄取得天下。”
    “哦,怎么讲?”陆天机有些感兴趣的倾了倾身子。崔玄微也兴致盎然的抬起头看了四郎一眼。
    虽然是道门中人,可是结合穿越前的历史进程来看,四郎也觉得,要想政治清明人民安居乐业,还真不能让宗教控制了政治。对照组就是欧洲的中世纪和中国的封建社会。
    四郎想了想,理顺思路之后便说:“若是冉将军没有死,反而被临济宗拱上了大位,他是个草根出身的兵家子,必定不肯给门阀好脸色,便只能和宗派抱成团,因此,的确是临济宗眼中最合适的傀儡人选。如今冉氏败亡,临济宗便转而支持皇甫氏,而皇甫是个做事不择手段的人,阴柔有余,大气不足,而且我看他不知为何,十分沉迷于方士丹术之中,若是他那边取了胜,必定会大力扶持天一道和临济宗,甚至为了自己延年益寿,山河永固而纵容宗派中的败类乱来。所以,恐怕皇甫比冉将军更加不合天心。”嗯,还有个最重要的原因,这种觊觎陆爹的变态,天道怎么可能看的上眼?当然,最后这话话四郎并没有说出口。
    “哈哈”既然被看破了行藏,崔大公子也不再故意正襟危坐了,反而风流蕴藉的半靠在椅背上,笑道:“师弟说的也有道理。不过,我这些年走过许多地方,却发现临济宗和天一道依旧被芸芸众生看做是苦海慈航。如今两家虽然都出了些事情,导致势力和声望均有所削弱。可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不知师弟为何并不看好他们?纵然统治者尊崇门阀和宗派,也没有什么不好吧?以前不都是这样的吗?”
    四郎停了停,才说:“和尚道士有一个最不好的,就是不事生产却广占庙田。不说远了,就在这小盘山上,大大小小的庙宇就是十几座。前几年山上还有些贵族的领地,随着当和尚的人日益增多,现在也全都划成了庙田。属于临济宗下面的拈花寺除了有一个占地极广的田庄作为庙田之外,自从庆友尊者的大弟子了圆大师去那里挂过一回单之后,当地豪强便又多划出一个山头给拈花寺。那日冉将军发疯后火烧拈花寺,大火燃了三天三夜才熄灭,融化的金子将那片山头都覆盖住了,可见寺庙素日有多么豪奢,对人力物力的消耗有多么巨大。
    但师兄有一点说的没错,凡人一旦濒临绝望,临济宗便如同苦海里的慈航,成了乱世里挣扎求存的弱者最后的皈依之所。而在宿命面前,大部分人都是弱者。不过,拈花寺可不是什么人都会收的。若是想要在拈花寺剃度出家,非但要根骨好悟性佳,还要有些出身来历才行。否则,就只能做些扫地打杂的粗活。可纵然经过这样严格的挑选,每年临济宗依旧能招入不少能人异士。可是,天下英豪都去做了和尚,社会又如何发展?百废待兴的新朝又该如何建设?
    长期经历战乱的社会极度需要壮劳力。若是以后新朝初建,必定暗潮涌动,开国之君要是一个手腕强硬、能够最大程度将权利集中于自己一身的人物。虽然一治一乱是常态,可是对于百姓而言,自然希望治世能够长点。前朝几代都经营不长,关键还在于权利太过于分散的缘故了。
    如今天下人口已经十去八九,更加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体系,打破旧有的门阀制度,不拘一格选人用人。纵观各路豪杰,也只有陆家长居西凉之地,厉兵秣马,最少士族脂粉气,同时保持了千年的门第传承。再加上,陆家已经在领地内推行了屯田法,军中和辖区官员的任免也早就不用九品中正制,而是唯才是举,我冷眼瞧着,不知陆家那边的掌权者是谁,倒有些明君的样子。”
    崔玄微一把脱下碍事的斗笠放在桌上,移到四郎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双手置于膝上,身子前倾着听他说话,完全是对国士的态度了。
    四郎并没有觉察到这种待遇上的提高,思考片刻后,才继续说道:“至于门阀。几百年来,中原一地的各路豪强大多受到临济宗控制,有极强的崇佛思想,因此中原一地清谈风气极胜。百年战乱中,世家若有苟且偷生活下来的后人,只怕也早没有那种积极入世的心态,全都萎靡不振,行为也颠倒狂乱,不知礼法。若是到了新朝还对这些人委以重任,后果可想而知。门第虽然贵重,但真正贵重的不是姓氏,而是姓氏之上所附着的东西,比如家风和代代相传的礼仪修养。可是随着多年战乱,许多百年世家落了个根诛净绝的下场。要说真正的士族传承,除了陆、崔、郑三个领兵的大姓,其余早就已经断绝,纵有一两个活下来的,也多是沽名钓誉之辈,或者没有经过系统的教育,而变得坐井观天、粗鄙不堪,除了那可怜的血统之外,再配不上士族二字。因此,世家的力量有所减弱,天下又正在用人之际,改革取士制度水到渠成。如今陆阀那边,不正是因为不拘一格用人才,所以才让天下间的英雄纷纷归心吗?下一步,陆阀如果能够用一种更公平有效的选材制度取代原先的九品中正制,想必会吸引到更多的有识之士。”
    说到这里,四郎意识到自己扯得太远了,便住了口:“我见识有限,所言也都很浅薄,师兄可别笑……”
    话还没说完,崔玄微却一下子站了起来,揪住四郎的衣襟,鼻尖几乎触到四郎的脸:“不浅薄,一点也不浅薄,师弟快继续说,如果不用九品中正制,该如何纳才选士,再说说如何将权利最大程度的集中在君王身上!”崔师兄看着四郎的眼睛里,满满都是浓得化不开的狂热,把旁边的陆天机都吓了一跳,赶忙把儿子救了出来。免得被激动的崔大公子一不小心给勒死了。
    这也未必是崔玄微对自己小师弟有什么绮思,只是当时社会讲究“明君贤臣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主公和看对眼的谋臣之间,或者谋士与将军之间,都有着一种与无关爱情,却生死契阔,从一而终的奇特感情。
    崔玄微死死抓住小师弟不停的问问题。四郎不得已,只好把以前学会过的古代官制,科举制,外儒内法,中央集权制度等无数封建社会的精英士大夫想出来,又经过时间去完善过的东西,全都一股脑儿倒了出来。
    虽然作为一个穿越者,四郎是显得怂了点,为人做事也不够霸气侧漏,但是现代社会到底在他身上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日常生活中或许不明显,可是一旦真正涉及某些制度层面的问题,即使不去特意表现,穿越者都会比古代人多一点大局观,这是千年历史积淀和信息大爆炸时代给予穿越者的馈赠。
    两个人说到最后,崔玄微甚至忽然起身,对着四郎跪拜下去,请他做自己的谋士。
    “如今人族面临着万年未有之机遇,作为一个男人,四郎就不想要参与其中,留芳千古吗?”崔大公子抬头执起四郎的手,姿态卑微诚恳,言辞动人心弦。
    然而,崔师兄到底是带过兵的人,他虽然跪在地上,周身气势看上去比坐在那里的胖狐狸还要强一点。
    四郎:(⊙o⊙)!!!
    陆爹在旁边笑眯眯的看着徒弟帮自己出手挽留儿子,虽然知道不太可能,还是秉着让女婿不开心是我最大的心愿这一宗旨,努力抓住机会给饕餮添乱。不过,儿子能够说出这么有想法的话,倒的确超出陆爹的预料,傻爸爸有种与有荣焉的自豪感。
    留在人间打天下……当然不想!会被当成小怪兽打死的。四郎赶忙摇头,自家有多少斤两自己最清楚,若说要跟着师兄去混古代官场,做个城门小吏还使得,若是开国谋臣之类的角色,就真心不是四郎驾驭得了的。小说里穿越者出将入相,其实都只是一场场黄粱美梦而已。若是真实操作起来,穿越者除了制度层面上有些新见解,其余压根没有任何优势。而历来制度上的改革者,都是死的最快,争议最大的人物。
    不过,如果是初穿越时遇到崔玄微这么问,四郎说不定也会点头答应下来——那一定会是与如今完全不同的生活。
    可是殿下实在将四郎养的太好了,若是能做神仙,相信大多数君王也不会留恋王位。四郎虽然不是神仙,可是自觉每日过得比神仙还逍遥,偶尔还有些小惊喜小波澜。
    这样的日子,对于四郎这种谋略废柴来讲,真是舒心得不得了。
    至于功成名就,流芳千古,四郎的事业心完全不在这上面。因为他早就找到了自己一生的事业——豢养天下第一大凶兽。
    复兴人族是陆天机师徒的梦想和毕生事业,他们为此殚精竭虑,几乎付出了一切。四郎尊重这种有梦想并且肯为之努力的人,便赶忙把跪地上的师兄扶起来,讨好的给拍拍衣襟上的尘土。
    “师兄,人各有志。功成名就,画入凌烟并不是我的愿望,我……咳咳,更喜欢现在这样生活……不过,我可以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写下来交给师兄。”知道自己很快就要走了,四郎便希望临走之前能把自己知道的,对人族复兴可能有用的知识,全都整理记录下来,也算是给人族的临别赠礼,不枉费自己前世做了三十几年的凡人。
    ☆、189·怀胎鸭2
    到下午间,店里的客人渐渐少了些。四郎拿着毛笔写一会儿字,就觉得累,而后便自己搬一个小凳子坐在店门口,脚边放了盆还带着雨水的豌豆嫩荚。门外是一帘子雨幕。有些雨丝飘到了屋檐下,把青石板的台阶都润湿了。
    这时节用嫩豌豆炒腊肉粒,拿小勺子挖着吃,咸淡适中,风味别致,是极下饭的一道家常菜。鲜嫩的豌豆苗也是当季的时蔬,用来做汤,拌馅以及荤素炒,味道尤好。或者加些酱油,白糖,辣椒油拌食,也十分可口。四郎每次做酸辣粉,都最爱放一大把豌豆苗下去烫了吃,增添鲜味的同时还有清热去火的作用。
    正在剥豌豆,外面忽然扑簌簌想起树叶摩擦的声音。四郎抬头一看,见半空中掉下来一只嫩黄色的团状物。
    有味斋门口枝繁叶茂的大李树上有个伙计李大做的木头小窝,那里面住着最近新搬来的两只躲雨的云雀,唱歌特别好听。若是早上在他们的叫声中醒过来,那一天都会有好心情。
    虽然不住高屋广厦,家里也没有斥巨资养着一个戏班子,可四郎却颇会自得其乐,便把这两只云雀当做是自己家养的一对儿乐师夫妇。
    两只云雀呢,也都十分配合,每次吃完四郎手里的小黄米,总会千回百转的给主人家唱一段才肯飞走。而且,自从夫妇两个有了小宝宝之后,歌声也变得更加富有元气起来,叫人听了打心眼里高兴。
    四郎对两位天才乐师特别满意,已经自顾自把小云雀们当成自家未来的戏班子成员了。四郎对自己人还是非常照顾的,因此,一见刚出壳的小云雀掉了下来,便赶忙一挥袖子,手中的竹剑激射而出,一下子托住了那只孱弱的幼鸟,然后嗖的一声飞转回来。
    刚把湿漉漉的小云雀攥在手心,两只大云雀就衔着虫子,在细雨中轻盈地落到李子树干上。
    这回他们没有先喂嗷嗷待哺的养子,而是四处寻找自己新出壳的亲子,在树屋里找了一圈没找见,就发出了急促的叫声。
    这些大自然里的优雅乐师就连悲痛和发火,都动听的仿佛一首诗。
    “喀咕-喀咕”
    四郎侧耳倾听,发现云雀着急的叫声中又夹杂一两声粗噶的鸟鸣。
    是杜鹃又来借窝孵蛋了吧?
    四郎眯着眼睛抬头看去。
    果不其然,他看见那只雄云雀愤怒地追咬着一只暗灰色,胸腹长了些黑褐色横斑的杜鹃。
    那只杜鹃鸟看着也就才出身十几日的样子,但是体型上已经和他的养父一般大了。不过,到底年岁小,它的翅膀还有些不听使唤,一边飞一边发出“喀咕-喀咕”的叫声,听上去像是在求饶。
    可两只失去孩子的大云雀压根不理会它这幅可怜相,左右夹攻之下,很快就将其啄得鲜血直流,最后“啪”一声摔到树下,成了一团血糊糊。
    “觉得这两只云雀残忍吗?”陆天机从雅间里走出来,站到四郎身边,和他一起朝外看。“不依不饶,非要杀死自己的养子。”
    长的像个滥好人的四郎却大力摇头,用非常理所当然的口吻说道:“不,这种事和残忍没有关系吧?云雀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生存下去。杜鹃这种鸟自己不做窝,也不会孵雏,而是把自己的卵偷偷产在别人家的窝里,让其他鸟儿代为孵化和养育。更可恶的是,小杜鹃出身之后,就会依循本能,用头和屁股把养母的亲生子女一个个拱出巢外摔死,最后只剩下它这个‘独生子’,独享养父母的所有资源。所以,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活着长大,我家的乐师夫妇必须赶走这只小杜鹃。若是它不肯走,反而贪心地想要雀占鸠巢,养父母便只有彻底杀死他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陆爹点点头。
    虽然没有挑明,可两个人互相都明白对方在说什么:毁灭神族就相当于将后代产在别的鸟窝里的杜鹃鸟,他的后裔就相当于那只小杜鹃。陆爹担心四郎会对妖族被迫离去,而人族独占此界有什么想法。四郎呢,也领会了亲爹的意思,很明确的表示了自己的观点——妖族是养子,说起来已经占了很大便宜,被撵出去独自生活也是理所应当,没什么好怨愤的。
    随着两人的对话,雨点渐渐大了起来,又细又密的在天地间交织成一幕雨帘。两只大云雀停在门外的李树上,没有半点胜利的喜悦,反而越发凄惶的啼叫。那只嫩黄色的云雀雏鸟趴在竹剑上,也跟着发出有气无力的叫声,似乎在呼唤自己的父母。
    听着鸟叫沉默一阵,陆天机忽然说:“今日我就要动身去鱼腹浦了,现在是来和你道别的。我走之后,还让你崔师兄继续留在小盘山。让他就近监视临济宗的动静是一点,再者,玄微出生时我给他算过,原是命里还该有一劫。根据卦象显示,他的劫数却是个桃花劫,恐怕就该在今年,你虽然是师弟,也多看顾着他些。对了,为了让你们师兄弟能互相照应,我昨日已经让玄微搬来有味斋了。”
    “楼上的房间都还空着。师兄身边带的人也不多,尽住得。”师兄能过来住是好事,可是一听老爹要走,四郎来不及高兴,赶忙把竹剑放到旁边,一把扯住陆天机的衣袖,焦急地问他:“去鱼腹浦?是要破八卦阵吗?我也一起去!”
    不知道什么缘由,四郎就是觉得这次不能让陆爹走,有种一别成永诀的不详预感。
    若不是因为年纪太大,他几乎想要像隔壁家不到两岁的鼻涕奶娃一样,抱住老爹的大腿,坠在他脚上,不许他外出上工。可惜四郎已经不是两岁的孩子了,陆爹也不是隔壁打铁的王大哥。
    陆天机被儿子一把坠住袖子,并不生气,只笑道:“都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和师父撒娇?再说了,你机关算数也不好,跟去那里做什么?”
    四郎此时顾不得面子,只死死攥着陆爹的衣袖,说道:“多个人多份力量,我机关算数虽然不好,但是我有力气,嗯,会望气,对了,我还会做饭……”四郎绞尽脑汁想自己的优势。最后灵光一闪,忽然记起自己还有一个传说中的先天神器,就将在自己丹田里玩狐珠玩的正欢的混沌钟一把抓了出来,塞到陆天机手里。
    混沌钟性情霸道,仗着自己出身高贵,成天一副谁都看不上眼的模样,天天在四郎丹田里和狐珠玩虐恋情深。今日刚翻身扣住狐珠,吓得人家唧唧直叫,忽然被主人抓出来强行送人,顿时就不干了,要造反。可还没等他飞起来呢,定神一看,只见那位至高无上的大人居高临下地对他微微一笑,混沌钟顿时吓懵了,再不敢乱动,乖乖躺回了陆爹手心里。
    感觉到儿子单纯而真挚的依恋和不舍,陆爹的心纵然是千年寒冰铸就的,此时也被自家蠢儿子萌化了。有那么一刻,陆天机几乎想要放弃计划,一直陪在儿子身边,可是动摇只有一瞬,他最终还是硬下心肠。
    轻轻挣脱儿子扯衣袖的手,陆天机不太熟练地劝哄道:“好了好了,不要撒娇。你大师兄陷在阵中,我必须去救他。再说……我和皇甫,和女娲,都还有一笔旧账要算。混沌钟是山河社稷图的克星,你一片孝心,我便收下了。再有,你昨日不也闭着眼睛帮师父破阵了吗?其实已经帮上了大忙。四郎在安全的地方待着,好好吃饭,不要生病,每天都认真修炼,我就放心了。跟在我身边,反而叫人分心。”陆爹的语气沉着自信,叫人听着听着,不由自主愿意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
    四郎一想,也觉得是这么一回事儿,他历来不会做自不量力的事情,此时便只能不情不愿地松开爪子。因为刚才抓的太过用力,爪子都通红一片。
    联想到那天迎着落日而去的苦行僧,再回忆起上午间自己听到的消息,四郎用红彤彤的爪子摸了摸下巴,依旧止不住地担心自己老爹好汉难敌四手,被几个不要脸的圣人群殴。
    于是陆爹话音刚落,他就赶忙道:“听说女娲也插手此事,与西边两位一起,师父要不要也找些帮手?”
    陆天机目光柔软如春水,定定的注视着儿子,忽然笑了起来:“这个倒很不必担心。天道对圣人有限制,他们是不能直接插手凡人之间的事务,若是非要亲自出手,力量上就会受到压制。正是因着这一点,几位圣人才会扶持自己在人间的代言人。这次也一样,尽管女娲动用手里的先天神器——山河社稷图,将你大师兄困在阵中。可是你也看到了,人间界根本承受不住先天神器的威力,山河社稷图一出,凡间各处都有地动。如今南边一直下雨,却是因为女娲取回了补天石,想要以此为要挟,图谋继续留下来,做人族的母神。
    四郎有些纳闷,问道:“毁灭神族一系的势力不是都被天道勒令离开此界了吗?巫族妖族纷纷妥协,该走的走,走不出去的也顺从了天道的安排。至于几位洪荒圣人,前几日小麒麟还派青鸟给我传话,说会跟他师尊还有两位师伯一起离开此界。既然三清已经和妖族一样,打算收拾铺盖滚蛋了。怎么女娲和西边两位就这样大胆子,居然敢和此间天道对着干?”
    小麒麟是唯二的两只先天神兽,饕餮并没有忘记它,早就派人去昆仑山问过了。小麒麟从小在昆仑长大,元始真心疼爱他,便一口回绝了饕餮,说是麒麟必须跟着自己一起。
    因为被元始扣住,不能和妖族一道走,最主要的是不能找小弟四郎玩,小麒麟在昆仑山大闹了一场。没过几日,四郎就收到一封来自昆仑的信,打开一看,原来是小麒麟来信要东西吃,说是好容易求得自家师父同意,破碎虚空到了外面之后,他就可以随意地找四郎玩啦~\(≧▽≦)/~因此,特意来信嘱托四郎,多给他带一些师父和他都喜欢的糕饼果子吃。
    “麒麟真这样说?哎,这糊涂蛋以为破碎虚空,离开此界之后的生活会很容易吗?外面的世界大概和此界洪荒时期差不多。当年的洪荒战场,弱肉强食,是唯有强者才有资格存活的地方。虽然在这个世界里,圣人几乎是无敌的,享有崇高的地位,可到了外面的世界就不一定了。那里充斥着未知的风险,甚至就算是圣人,也不得不再经历一个由弱变强的过程。至于女娲和伏羲两个,当年为了摆脱弱者的身份,为了成圣,不惜背叛母族,攫取母族的气运。作为他两个识相的回报,天道赠与女娲一个无上的功德。此后,女娲便因造人有功而成圣,一下子跻身此界顶端强者之列。只是,天道无情而至公,每个人都必须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三清当年以力证道,所以有底气离开此界独自生活,而女娲却走了捷径,以功德成圣,本身实力并不如何强悍。先不说她兄妹在破碎虚空之时会不会被时空乱流撕碎,就算成功离开,在外面那个强者林立的世界,他两个都不能带上人族随从挡剑,根本是无法立足的。尤其伏羲,他在人界地位尊崇,天庭上玉帝昊天都要看他的脸色行事。可是若离开这个世界,却什么也不是,反而要依附着女娲生活,因此,兄妹两自然不会愿意离开。”
    所谓的女娲造人,不过是天道借女娲的手,白送她一个功德。目的是为了回报她将妖族气运偷来施与人族的功劳,从而让她成为人族之母,让伏羲带领着尚嫌幼小的人族前进。
    想到这里,四郎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为何世界各民族各国家都流传着神仙造人的传说,但是诸神黄昏后,人类进入科技文明时代,大部分人却又开始宣称人类是自然进化而来,并不是神造的?由猴子变人云云,说得有理有据。
    或许两种说法都没有错,只是同一个真相有两种表现形式而已。人族的确是由神孕育而成的,或者称呼其为绝对意志,或者自然,或者客观规则,或者天道。
    天道借他的不同奴仆之手,孕育了人类众生,并且看护着人族成长。
    四郎点点头:“其实也可以理解,这么说,女娲和伏羲可算是被天道算计了。本来自认为是天道的宠儿,如今才忽然知道自己也成了被舍弃的那一个。他们心有怨愤也是自然,大概谁都不能甘心退让送死吧。”
    陆爹道:“从前在幻境,你和我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不是很讨厌女娲和伏羲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两个欺负过你呢。如今怎么又替他们说话了?”
    【没欺负过我,但是欺负过我家大狗!】
    四郎回道:“是啊,我是人族和狐族的混血,站在我的立场上,难道不该厌恶女娲吗?要是喜欢这两兄妹才是怪事。况且他们两个做事本来就不甚地道。以前的事暂且不说,如今女娲和伏羲不是被尊为人类的始祖吗?既然不肯离开,就该自己去找天道理论或者求情,怎么反与一直很尊敬她兄妹的人族对着干,甚至不惜引起天灾?”
    陆天机冷笑道:“光明正大的与天道正面交锋?也只有你才会有这样天真的想法。女娲和伏羲可不像你这般傻。圣人无情,视万民为刍狗。人类虽然敬拜女娲,可是女娲伏羲兄妹当年可以为了自己的功德出卖母族,如今为了活下去,又怎么甘心退让牺牲?在圣人眼里,凡人都是祭祀的刍狗一样,若是有一天,这刍狗忽然比创造它的人地位还要高,主人的生存空间反被原先视若蝼蚁之物侵占,这主人想必也是不服气的。女娲和伏羲能在洪荒战场上笑到最后,自然都极聪明有机心,也知道不能违逆天道的意思,一直极力和天道保持统一战线。奈何这一次天道翻脸无情,他们也唯有用与人族同归于尽的方式来威胁。所以,开春以来,各地才会屡发天灾。
    四郎正在专注与用内力把木剑上的云雀雏鸟烘干,头也不抬地说:“女娲也好,巫妖二族也好,人族也好,都有自己的立场,在生存面前,并没有对错之分。就像那只小杜鹃,他被自己不负责任的母亲放在别的鸟窝里,出生没几天体型就比自己养父母还大,如果不杀死养父母的子女,独占食物,就会饿死。若是自己离开去别处谋生,相信云雀也不至于找他麻烦。可是偷偷杀死养父母的亲子,的确有些过分了吧?既然做了这种事,纵被人家父母杀死也是活该了。”
    说着,四郎就撮起嘴唇打了个呼哨,两只云雀猛然间飞了下来,落在木剑上,喳喳直叫,欢喜的简直有些破音了。然后鸟爸爸和鸟妈妈就衔着那只毛茸茸的小雏鸟飞回了窝里。
    陆天机最后看了看自己不知世道险恶的傻儿子,一狠心,趁儿子专心地看着云雀一家的时候。也不再费劲做什么告别,就那么衣衫飘飘地走入了雨帘中。
    四郎眼睁睁的瞪着陆爹看似潇洒落拓的背影,他的心不知何故紧缩称一团。忽然间,四郎忍不住轻轻喊了一声:“爹。”声音很小,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听不真切。
    雨点落在陆天机身上,衣服却半点都没有湿。可是,在四郎轻轻叫了一声爹之后,在雨中闲庭信步的陆天机蓦地脚下微微一顿,雨点打在了他的身上,冰凉的雨将那件青色的布衫染成了深蓝色。控制住自己不能回头,陆天机旋即加快步伐,三两步就消失在了雨幕之中。
    料峭春风吹酒醒,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雨中的青山像是笼罩在一层薄纱里,空气中泛出一股潮润的泥土味。繁茂的高树上传出的一两声婉转鸟鸣,让这水墨青山更显寂静空灵。
    随着陆天机的离去,有味斋再一次沉默下来。一阵凉风吹过,四郎觉得自己也和冒雨赶路的渣爹一样,好像被一盆冰水缓缓浸透,心里又空又冷。
    “爹。”对着空无一人的茫茫天地,四郎又喊了一声。
    回答他的只有越来越大的雨声。
    不论多么强大的人,都有力所不能及的遗憾事。四郎茫然无措的低下头,继续剥着嫩豌豆角,一滴雨水啪的一声打在了嫩绿的豌豆上。
    殿下像个幽灵般,无声无息的出现在四郎的小板凳后面,静静看了他半晌,就抽了一个小板凳,坐在门槛处。似乎不知道该说什么,殿下有些手足无措,然后他做了一件平素绝对不肯做的事情——陪着四郎剥豌豆。
    【别难过。我还在你身边。】有些话不用说出口,相爱的人自有默契在胸中。
    过了一会儿,雨点越发的大,噼噼啪啪的打在地上,风也凶猛起来,吹得雨丝直往屋檐下面飘。
    “跟我回屋里去吧,这里冷。”说着,殿下把自己的披风接下来,披在了四郎的身上。
    残留着殿下身温的披风让四郎暖和了一些,再次看了看外面无边无际的雨幕,他微微叹口气,端起一盆子豌豆,被殿下牵着回暖烘烘的厨房去了。
    ***
    第二日依旧是滂沱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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