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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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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你心中,我比蜜汁烤鸡,三杯鸭,五杯鹅,还有红烧蹄髈更重要吗?”
    相对橘子的满脸通红和觉得画面太美不敢看,原本一肚子火气的宋嬷嬷则全身无力,好一只恋爱菜鸟啊!哪个人会将食物当情敌啊。更让宋嬷嬷无语的是,小花还猛点头,声音甜得跟蜂蜜似的,“湛哥比所有食物都重要,每天都来看我好不好?”
    虽然喝醉了,但小花模模糊糊地还是有意识的,以前有人问一个经常向朋友借钱的人,朋友重要还是钱重要,那人回答说朋友重要,有朋友才能借钱。对小花而言也是很容易算的,李湛不能来,他会叫人送好吃的过来。但他本人能来的时候肯定不会空手的,照样有蜜汁烤鸡,三杯鸭,五杯鹅,还有红烧蹄髈可以吃,这才叫人和食物两得。
    完全不知道小花内心想法的李湛在宋嬷嬷不满的眼神中欢欢喜喜地离开了,然后小花呼呼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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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花脸红红的,因为她终于想起这些小细节了,好害羞啊,被橘子和宋嬷嬷看见了。
    小花全身觉得轻飘飘的,快乐得像要飞起来似的。
    “闺女,俺回来了。”张猛热情洋溢地说。
    “欢迎回来。”小花这才回过神来,“我今天到街上吃到很好吃的蹄髈了,打包了很多给爹,让厨房热热就可以吃了。”
    晚餐的时候,张猛很高兴地吃着美味的蹄髈,自家闺女就是孝顺有什么好吃的都不忘记他这个当爹的。当然如果今天郭家酒楼的人看见张猛而前的骨头肯定会想,这不愧是父女啊,都是世间少见的大胃王。
    小花很得意地说了今天和两个大男人比赛吃东西,她吃赢了。张猛很高兴一拍桌子,“干得好!不愧是俺闺女。”
    对于闺女能吃,会吃,张猛向来无比支持,大胃王又怎么了,他张猛养得起,而且这怎么吃都不胖的身材多少贵妇人羡慕嫉妒恨啊。
    然后张猛又听见小花乐呵呵地跟他说:“我今天还跟两帅哥结拜了,爹,你以后就多了两儿子了,你高不高兴?”
    张猛下巴掉了下来,自从有了闺女,他以三十五的高龄当上了花兰的爷爷,然后发现自家闺女化身送子鸟,他现在居然多了两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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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鹅毛笔之后,小花算账速度越来越快,当然这种新的书写工具肯定得给苏老先生过过眼的。
    “这又是你想出来的?”老先生爱不释手地试着写了几个字,确实写字速度快多了。
    有了笛子的改良事件,新的记乐谱方式和柳体字之后小花的脸皮厚多了。“这叫钢笔,是我觉得毛笔字太难写了让人弄出来的,不过我只是一个构思而已,是老师傅太厉害了,没想到会做得这么好。”说实话,这老师傅真的很厉害,这钢笔经过他再次改良之后,出墨小多了,也均匀多了。
    老先生按照小花刚刚握笔的姿势试着写了几个字,很不习惯这种写字的方法忍不住按写毛笔字的握笔法写字,小花忍不住了,“先生,这钢笔写是不能这样握笔的。”
    “嗯?”老先生抬头看着小花,“这里面有什么讲究吗?”
    “毛笔强调的是手腕对力气的使用,而钢笔则需要手腕的手指一起用力,钢笔和毛笔字在笔尖的变化上有明显不同的。”小花细细地解释说。
    老先生看着自已写出来的字感叹不已,他教书育人几十载,如何想不出这笔的好处,他之前还感叹鹅毛笔是书写用具的改革,却不想更引起风暴的改革在这儿等着呢。
    以前用毛笔,磨墨要时间,写几个字就没墨了得沾一下,但这钢笔一来不用磨墨二来不用频繁地沾墨,三来练这钢笔字的时间肯定不用像练毛笔一样久,更不用说这钢笔字在算账和速记方面的好处了。
    “这个笔也写得出温体吗?”
    “当然。”小花拿起钢笔写着,本来柳体就是墨笔写出来的,但钢笔也有柳体字法。
    苏老先生默不作声地看着小花写的钢笔字体,相对毛笔字而言,这孩子的钢笔字绝对已经出师了。
    “这老师傅在哪?他多久能做一支笔,这笔肯定很快就流行开来,他做的量够吗?”苏老先生突然问道。
    “先生放心。”小花心有成竹地说,“这钢笔关系教化一事,我跟安平王说了,他找了人去学习了,过几天会开几家新的文具店。”
    老先生有些不满,“这君子不言利,安平王也太爱做生意了。”
    “君子不言利,说的是私利,但国之利或民集体之利还是得言的。”小花反驳说,“况且这钢笔不开店真的不行,这墨水得特制才能用,不然一般的墨会堵塞笔尖的。”
    老先生哭笑不得地看小花,“你这孩子尽是狡辩,我什么时候说国之利不重要了,我只是认为安平王应花更多心思在民生上,怎么越来越像商人了!”
    小花更不乐意了,她现在跟李湛正处于热恋中,一天三次通信都不够,根本听不得任何人说他不好,“师傅,商业推动社会的发展,商人越多,社会就越繁荣,人民才越富有……”
    苏老先生大怒,他是正经的士人,对满身铜臭的商人是看不起的,“商人重利,商人不事生产却从中获利……”
    小花看着勃然大怒的苏老先生愣了一下,当场就苏老先生所说的一一反驳,从商业对社会的作用,对经济政治的作用,对文化的传播等等一一说明了好处,并列举各种例子。
    大庆并不抑商,因为开国皇帝也曾经做过商人,但前朝之前的朝代是抑商的。当然对经商的研究并不多,像小花这样一一列举商业的用处和意义还真是头一遭,老先生一愣一愣的,他自认是有辩才的,但他说的每一点都被小花完全驳斥了。
    小花得意洋洋,她身后站着五千年的历史呢。
    苏老先生最后感觉到自己的三观都要重新刷新了,但小徒弟所说的东西尽管有些他不赞同,但太部分他不得不承认是正确的,他一再思考着小花所说的东西,这已经可成一门学说了,而且是开宗立派的大家学说,他甚至觉得这种学说不比现今的法家,儒家学说差。苏老先生呼吸急促,用一种不敢置信的表情看着小花,仿佛第一天认识她似的。
    “你是谁?”老先生用做梦的声音问道。
    “我是小花啊,师傅你不是魔怔了吧。”小花有些担心地看着仿佛受了极大打击的老先生,后悔不已,早知道老先生这么经不起激,她就不要和他争辩了。
    “不对,你不是花静,一个还不满十四岁的女孩是怎么知道这些足以改变朝政,不对,足以改变历史的东西,你所知道的这些东西是从何处学来的?”苏老先生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小花
    “当然是我娘啊。”天下第一黑锅便宜娘亲再次中枪,“我娘可是皇商来着,她对商业的研究可是炉火纯青了。”
    苏老先生怔住了,慢慢地吐了一口气,“花夫人?这也是她想出来的吗?她为什么会想这些东西?”
    “呵呵,这个啊……”小花傻笑,对于撒这样的谎已经脸不红,心不跳了,想当初她可是怕死得很,被当妖魔鬼怪烧死一定很疼,所以她对着镜子说了无数次谎,说得她都要相信自已的谎言了,“我娘是个才女,她喜欢经商,但商人地位不高,她经常说商人的作用并不是如大家所想像的大部分都是坏的,商业绝大多数都是利国利民的……她想出这些也是为了有一天能提高商人的地位。”
    苏老先生一时痴了,这样的大家学说,果然人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谁能想得出这样的学说居然是一个商人妇所想出来的,他情不自禁地想,古人常言,天才遭妒,莫不是因为花夫人才能太过,上天才将她收回的。
    “孩子,你很不错。”苏老先生摸摸小花的头,“虽说这些想法是你娘的,但你能领会得这么深简直让人不敢相信,你说的这些理论三十几岁的人都不一定能领会啊……孩子你也是个天才……”
    老先生很感慨,小花的冷汗流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张猛:闺女,你为什么跟这两人结拜?
    小花:因为缘分啊,以后我们就是饭桶一家了!
    ☆、第138章
    小花最近总觉得很焦躁得睡不着,总想找人发泄一下,但唯一能让她说心里话的李湛又在皇宫窝着镇这个天底下最大的宅子去了。小花一想起苏老先生那看妖孽的目光,心里就焦躁不已。
    小花做了个梦,她梦见自已被人放火烧死了。半夜她一身冷汗地醒过来,才发现身上的被子太厚了,被窝里像火炉一样热。
    第二天晚上小花还是做了一模一样的梦,吓得不敢睡了,失眠的人最烦躁了,还有身体也有点不对劲,没来时那么爽快,但又没有明显的生病迹象,无缘无故总想找人吵架。
    宋嬷嬷当然看到小花的黑眼圈的心情不好了,问橘子也打听不出什么,饭还是吃得一样多,一切都很正常啊,最后只得归于李湛太久没来,小花得相思病了。
    “爹,您相信这世间有鬼吗?”吃饭的时候小花装作不再意地问。
    “嗯,不相信。”张猛大口大口的吞着饭,今天的红烧肉无比美味,闺女总是能作出最美味的食物,今天的红烧肉也是,据说闺女通过这些菜谱赚了不少钱。张猛还特地去天上人间吃过红烧肉,总觉得没自家闺女弄的好吃。
    “其实我之前在庵里听人说,世间没有鬼,但有灵魂,人死灵魂进黄泉,但也有一些灵魂是进不了黄泉的,这些灵魂就会在人间游荡。”小花按住内心的焦躁,看似漫不经心地说。
    是听哪位高人说的吗?张猛没有深思,“然后呢,这些灵魂有伤人的能耐吗”纵是世间有鬼,但多是装神弄鬼,他还没真的见过鬼魂对人类有害,但是借鬼神之名的人做出不少伤天害理之事。
    “哦,听说死去的鬼魂如果没去投胎的话会附在刚死去的人身上继续活下去。”小花继续装出不在意的样子。
    张猛是个外粗里细的人,虽然不知道自家闺女为何对这个话题那么执着,但他还是认真地问,“所以呢?”
    小花终于问出最重要的话,“爹,如果有鬼魂附在刚死去的人身上,你觉得是不是很可怕,这个人会不会被当作妖怪。”
    “活着的人会被附身吗?”
    “当然不会。”
    “那如果是附身死去的人当然就没有什么道德上的内疚感了,不过是附身之后继续活着的话,那也应该继承别人的因果,比如说代替原本身体的主人孝顺父母,善待妻儿等等。”
    “那爹觉得这个人不可怕吗?真的没有这人是妖怪,最好烧死的想法?”
    张猛的浓眉竖了起来,“既然能在阳光下行走,那当然是人,当然要遵守世间的法,阎罗王即是没收他,那就说明他阳寿未尽,若真是妖怪附身作恶,那自有高人来收。”
    “人若是生病什么的也会有生魂离体之事,爹相信吗?我刚到水月庵的时候,大病一场差一点就死了,之后就好像做梦似的到了很多地方,看见很多稀奇古怪之事。”小花半真半假的说。
    张猛倒是紧张了,猛的抓住小花的手,“那你现在身子没事吧,现在还会生魂离体吗?爹明天去找个高僧为你看看。”
    小花赶紧摇头,“我就那次生病而已,后来吃了很多肉,体质好了,也就一直没生什么病了。爹不觉得奇怪吗,我会的很多东西,音乐的记谱方式,笛子的改造,算账,新字体,鹅毛笔,钢笔这些东西,我娘若是有这个才能,多少会传出来……”她还真怕有心人会去查,尤其是渣爹,若是他一口咬定没这些事,被人当天才还好,被人当妖怪怎么办呢?
    “所以这些都是你在梦中学到的,你娘只是个幌子?”张猛思考了会问道。
    小花羞愧不已,“爹,说会不会有人觉得我像妖怪。”
    “别担心。”张猛安慰道,“这世上还有宿慧一说呢,如果有人当你是妖怪,那爹就揍他到他爹娘都认不出来,直到他改口为止。”
    “那爹小心以后敌人越来越多。”小花安心了,一脸孺慕地看着张猛,果然她的父女缘两辈子都不错啊,“有爹在,我从来不担心啊,不过话本里也有人梦中仙人抚顶授长生一说呢,据说以前也有个无恶不作的纨绔子弟梦到阴曹地府了,后来改邪归正了……”
    张猛也想到这一说,赞同道,“所以说这做梦一事倒无惧,古人做事多托梦,皇帝老儿还经常说自已做梦梦见老天爷让他多纳美女进宫呢。”
    自从有了没脸没皮天天假借老天爷的意思要选秀的皇帝,大庆朝很多人不把这做梦当一回来,更多人是把它当借口,当然也有日有所思夜也所梦之一回事,不少学者经常从梦中得到启发从而在学术上突飞猛进,人们将之视为上天的恩赐。纵然小花经常做梦梦到一些稀奇的东西并将之付诸实践也没什么,反而会让人认为小花得天独厚,是老天的宠儿。
    张猛细细地跟小花说了一通之后再问道,“现在明白了吗?”
    小花赶紧点头,又听张猛继续对她说,“不过可以的话还是不要让人知道为好,这怀璧有罪,爹不知道你梦见的东西有多少价值,纵然爹护得住你,你也不想过人人瞩目的日子吧。”
    张猛头脑不差,差的话也不会从战场上活下来了。对于闺女一些与常人不同的地方并不是没有怀疑,比如说闺女平时很小心,但对于安平王一国王爷面前并不有一般平民的诚惶诚恐,对于仆人什么的也没有什么鄙视,有时他在想是不是闺女在那庵里呆久了真的是四大皆空,佛主面前人人平等观念深入她的心了。但仔细想想闺女地庵里还不够三年时光,哪来那么大的佛性,更何况在庵里不能食肉,闺女哪来一手料理肉类的好厨艺,她之前还是个千金小姐呢,从未下过厨,就算是她天份再高也不至于很多菜第一次做就那么成功。
    更让人觉得不对劲的是她和安平王及沈佩沈小学士开的天上人间和玫瑰女子会所了,里面什么会员制和各种制度细化程度令人心惊,还有麻将和扑克牌的发明更是个问题,这明显要很高智商的人才能想得出来的好不好,虽说闺女把这些东西全推到花夫人头上,但也让人怀疑,花夫人为什么之前从来没显露过呢,而且就算是花夫人真的有大才,小花跟着她才学多久就有了现在的成就,而且还有很多不合理之处,花夫人教女儿那么多东西,怎会不教女儿千金小姐该有的礼仪和风度呢?
    不仅是张猛,连沈佩也怀疑过,只不过小花不想让人知道,他们也下意识的帮着隐瞒而已,不管怎么说小花才十四岁,这年纪的孩子大都还在父母怀里撒娇呢,她没注意到的,他们作为家人当然得帮着在后面擦屁股,
    小花满头大汗地听着,原来她漏了那么多的底,再次诅咒以前看的穿越小说,什么女主一岁就成立公司五岁成立跨国公司十五岁统冶全球神马,周围的人居然只佩服女主天才而不会怀疑这正不正常,你看她不就唱了几首与时代无关的曲子,弄了几支好写的笔,再开个娱乐会所这周围的人就觉得有问题了。
    “不过你也不用担心,爹都让安平王挡前面了,有什么事就让他做,他是皇室贵胄,再怎么出格也是上天的神谕,怕个鸟。”张猛很粗鲁地说,笨手笨脚地安慰扑到他怀里的闺女。
    “爹,爹……”小花激动地扑到张猛怀里,忍不住流下泪来,张猛跟她上辈子的父亲外表上一点相似之处都没有,但这一刻她却觉得张猛就是她亲生的父亲,一片慈父之心。
    其实小花她没那么笨,现代人的冷漠让她能分辩什么人对她好什么人对她不好,所以她下意识地在这些人面前流露出自已不对劲的一面也没怕过,因为她知道这些人会为她挡在面前。当然如果她真的看错了人,被人抓起来什么的,她也不是那么害怕,因为有时她总忍不住想是不是死了就能回到现代了,所以她无惧死亡。不然也不会经常跑后山去弄鱼吃了,要知道那里可算是佛门圣地,上山采药的僧人尼姑和道士还真不少,但她却从未有人出来阻止过,她心知肚明圆清师太为她做了什么,也心怀感激,正因为她穿越后遇到的都是好人居多,她才慢慢将自已融入这个陌生的时代。
    “好了,不怕啊。”张猛用自已的袖子抹着小花脸上的泪,“不仅是爹,还有安平王小沈学士都站在你前边呢。”
    小花带着泪微笑,又扑到张猛怀里。
    张猛翻了翻白眼,这孩子太没安全感了,看来他还真得想想怎么提高闺女的安全感了,果然最好的方法还是拼爹,他要是位高权重,也许闺女就不会老担心被火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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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总算不那么烦躁的小花觉得自已终于能安心睡了,可怜她半夜还是醒了了,腹部传来的疼痛和床上好像出了人命般,将被子染红的一大摊血让她郁闷得想死。
    终于知道为毛这两天心情会那么起伏不定了,一个来了让你心烦不来你更心烦的不速之客--大姨妈气势汹汹地不告而来。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张猛:最近闺女很不安,果然要拼爹才行。
    沈佩:错,拼哥也行的。
    李湛:不对,女人拼老公才是最佳的选择!
    ☆、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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