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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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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劳摸了摸因为惊艳跳动过快的心跳,人人都说小沈探花长得倾国倾城,但他觉得东方的笑容也有祸国殃民的本钱。屠劳深呼吸,东方还是一直板着死人脸好,要是他老这么笑绝对是男女通杀,不知给他家肉铺带来多少麻烦。
    一直知道东方是个美人,武道精通的关系,不笑的时候身上总有隐隐的杀气,对女人还好,东方因惦记着以前丫鬟们经常给他食物,身上如利剑般的杀气还有所收敛,但对男人东方就没那么客气了,不言不语还经常飙冷气,让人总觉得好像看到大型猛兽似的,因为这样男人一般不敢近身。
    屠劳长叹了一口气,真的,以后他再也不暗中骂东方死人脸了。
    屠劳拍了拍东方的肩,“小子做得好,有男人摸你就应该打得他断子绝孙。”回过神来又为桌面上的酒液心疼不已,真是的,怎么擦那么快呢,就算倒在桌面上了还是可以用舔的嘛。
    “哦,”东方点点头,就算他想控制身体本能也没办法,一有男人摸他就忍不住一拳打过去,“大哥你身手也不错啊,为什么不去当捕快?”
    “当捕快不能喝酒,这不喝酒不是要我的命吗?”如果说肉是东方的命那酒就是他的命,他一天最起码要喝两壶酒以上,早上起来要喝中午要喝晚上更要喝。而当捕快要随时保持清醒,只有晚上才能喝那么一点点酒,而且一有案子不管白天晚上立刻要从床上爬起来,他这个一喝酒就睡死的人哪受得了这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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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花这段时间又去找制造钢笔的老师傅几次,都是讨论钢笔的扩大化生产。兰兰最近和李湛狼狈为奸,什么生意都插一手。小花写信向兰兰抗议,她都好久没见到兰兰了,兰兰老忙这些生意做什么,她赚的钱已经够多了,当嫁妆的话,十个公主都可以嫁出去了。
    兰兰写信叱了她一顿,大意是:谁让你找王爷当心上人,丫的现在还升级当摄政王,你的嫁妆是够了,但娘家实在还不够给力,将来根本没办法给你撑腰,她现在为什么要在安平王的生意上都插上一手,还不是都为了她,只要掌握了安平王的钱袋子,将来安平王要真的有二心了,都不得不小心掂量一下对小姑姑的态度,这个时代,女人想要过得好,夫家好不如娘家好,娘家有底气,女人在夫家就能直得起腰杆子。
    兰兰想得真深,信奉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小花写信给兰兰,开玩笑似的说,她力气大,一拳能打死野猪,李湛不敢惹她也不敢对不起她。
    兰兰眼前一黑,更没安全感了,小姑姑也未免太天真了,兰兰长吁短叹,不知道将来跟一国的王爷还是被小姑姑打得半死的王爷谈和离得付出什么代价。
    大概因为她这封信吓着兰兰了,兰兰拜访了宋嬷嬷,言下之意是让宋嬷嬷教教她怎样拢住丈夫的心,如果真拢不住,如何想法子得到最大的好处,总之付诸暴力是最低级的,也是最无用的,咱是斯文人一定要讲究文斗。
    小花很感动,又有些无奈,这时代女人想法她知道,婚姻大部分讲究的是秦晋之好,女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得不好只得忍耐,实在忍不了才和离,但小花不一样,李湛真的变心了,她绝不会忍,你既无心我便休,没有男人照样过着愉快的日子。
    虽说看过小姑姑写的住了,但完全无法理解的兰兰打定了主意,她觉得必须想个万无一失的法子,将来就算安平王负了小姑姑,也得让小姑姑顺利脱身,当然脱身之后还要过得更愉快才行。
    不过不管想的是什么法子,银子肯定是少不了的,兰兰当下无比热情地加入到钢笔生意中去。
    钢笔是大批量生产出来了,但推广还是个问题。
    有时候小花不得不承认有靠山的重要性,苏老先生这座在士林中中流砥柱的大靠山对于文化的推广向来是无比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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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山长再看见苏老头的时候,眉毛不由得挑了一下,真难得,自他说了要开始写书之后,就很少三番两回再到书院来和他炫耀了,不过想想书院的入门考试成绩也快出来了,苏老头来找他一定是想知道他那小弟子的成绩了。
    “难得你会这么没信心,怎么,怕新教出的弟子砸碎你的招牌了?”王山长笑着说。
    “去去,我那小弟子你要是不要,才真的是砸了京城书院的招牌。”苏老先生不客气地说。
    “不是为了弟子?今天吹的是什么风啊?”王山长好奇了,自从这家伙说要写书,书院的课都停了,基本上不怎么出门,今天若没其他事肯定不会上门。
    苏老爷子笑得见牙不见眼,“你说呢?快去弄些好茶过来,就要上次皇帝奖赏给你的顶级云毫白雪,次点的茶我不喝啊。”
    就知道惦记他的好茶,山长无奈,这苏老头真是活得越老就越孩子气了。
    上好的茶,上好的水再加上沏茶的人手艺高操,苏老头低头陶醉地闻了一下茶香,将打包过来的点心放他面前,一脸得意地说,“来尝尝我徒儿孝敬给我的点心吧,御厨都没这么好的手艺。”
    颜色漂亮的戚风蛋糕放在小盘子上,一口一个,做得十分精致,山长并不像苏老头那般嗜吃,对于苏老头一脸献宝的得意只是笑笑,拿起一个点心慢慢吃了下去,点心的甜度并不是很高,看来做点心的人考虑到了吃的人的身体状况,老人不宜吃太甜,但唇齿间果酱变化的甜味又弥补了那份不足,吃了这点心让他更想喝茶了,山长有些吃惊,这点心果然是拿来配茶喝的,做点心的人明显的考虑到了吃点心的人爱喝茶的习惯。
    “是个有心的孩子。”山长肯定地说,“苏兄有福了。”
    苏老先生得意地哈哈大笑,“羡慕吧,可惜你羡慕不来,我已经收下她当徒弟了。”
    山长只是微笑,并未生气,显得气质更如谪仙人了,苏老头脾气不好,年轻的时候当然也有气不过的时候,但后来发现苏老头只有在自已认定的人面前才露出真面目,不管过了多少年都是孩子脾性,对于外人一面冷艳高贵样,鸟都不鸟你,当然鸟你的时候就要小心了,一条毒舌气死无数人。
    “今天来该不是只是为了吃点心吧。”
    “当然不是。”苏老头得意地将小花用钢笔写的字拿到他面前,又将自已这段时间临摹的字帖拿给山长,其实他早就想显罢一通了,但之前小弟子写的毛笔字太破了,现下毕竟是以毛笔字为主流,小花的硬笔字写得太好,天底下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人太多了,更过份的是吃不到葡萄索性将葡萄树砍倒的人也不是没有,为了小徒弟能健康成长,苏老先生只得沉下心来等小花的毛笔字勉强能见人才跑来山长这里献宝,
    山长看着上面的字久久不语,极为难得的一时说不出话来。
    震惊了吧,我当初比你还震惊。苏老先生喝了一口茶等着老伙计回神。
    “这字已经自成一派了。”山长良久叹息说,“不过我看这不是毛笔能写出来的字,这书写用具是什么你前次说的鹅毛笔?”
    “当然不是,鹅毛笔虽说好用,但写字常断墨,这是钢笔。”
    苏老头拿出钢笔,山长观摩良久,在纸上写了几个字,“不对,握笔姿势不对。”苏老头得意洋洋地跑过来示范,钢笔是真的好用,用钢笔写书速度真是快了很多,最近一直在用钢笔写字的他还练就了一手好硬笔字。
    “这也是你那女弟子弄出来的?”山长问,欣赏地看着苏老头用钢笔写出来的字体,他敏锐地感觉得钢笔的巨大作用,天下用笔之人何其多,但技工和繁忙的部门哪来时间用毛笔慢慢写字。
    苏老头点点头,“是的,这孩子就是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感兴趣。”
    “字也是?”
    “这倒不是,她师从其母。”苏老头将花夫人的情况细说,一想到这他就气恼,花夫人年轻时也是在庆都书院学习的学生,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啊,可惜就只读了两年。后来父兄皆过世,只剩下年老的祖母,为照顾祖母才不得不退学的,再后来嫁了商人妇每日生意经不停,生下花静后身体不好休养,为教导花静才重拾年轻时的才华。若是她嫁的不是商人,若是花国材不眼高手底让一个女人养着,自认身份高贵不愿从商,花夫人也不至于疲劳过度生下花静后身体败坏成这样。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屠劳:酒就算倒在桌面上了还是可以用舔的,千万不要浪费。
    东方:大哥,你是狗吗?
    屠劳:我要是狗,那你就是狗弟了。
    东方:下次我要和妹子说你说她是狗妹。
    ps:太惊喜了,居然收到烟云的一颗地雷,谢谢了
    ☆、第148章
    王山长也叹息不已,从字体上看花夫人性格也是极为坚韧的,铁骨铮铮,正气浩然,可惜了一代才女。
    “这钢笔不容易制作吧,价格怎样?”
    苏老先生说了一个价格,有些愁,“这价格实在有点高,我问过店家了,说这文化一事可不能赚昧良心的钱,那老师傅可是发誓说这本钱就要这么多,我之前只顾高兴了,这钢笔价格太贵可不好推广啊。”老伙计看得出来,他又何尝看不出来这笔将来肯定大放光采,携带方便,不断墨,不用花费太多时间去练字就能写出好看的字,更重要是是还省纸,钢笔写的字极小,而毛笔怎么也不可能写得了那么细的字,将来钢笔肯定会改变书法不易之状况,但钢笔做起来极为耗神,想要这价格降下去谈何容易。
    王山长摇头,“老伙计,你这事倒是想错了,我问你一支钢笔能用多久?”
    “保养得好,三四年吧,怎么了?”
    “就姑且算三年好了,三年要用多少支毛笔,加起来要花多少钱?”
    老先生愣了一下,一拍手,“我真是傻了,三年用的毛笔和纸加起来都能买两三支钢笔了。”用钢笔写字无疑无省钱,这样说来其实用钢笔还是省钱了。
    “还有就算用不起钢笔,这鹅毛笔用着也比毛笔方便。”王山长指着鹅毛笔说。
    山长拿起鹅毛笔写了会,这鹅毛笔极为简单,做起来应该也极为容易,“这墨水恐怕没不能像钢笔那般持久,但也比毛笔省事,这也是那孩子想出来的。”
    “这倒不是,这是那孩子以前听母亲说的,她很不耐烦练字,说毛笔笔尖太软,结果字都不识几个,她母亲就告诉她海外有人用鹅毛笔写字。”跟花夫人做生意的海商不少,想来对海外的东西经常跟女儿闲聊,小花听得多了才满脑子都是稀奇古怪的念头。
    “可惜了,花夫人一代才女。”王山长也叹息了,好好一个书香门弟的好姑娘,沦落商人家为夫家沾了一身铜臭不说,最后居然被丈夫活活气死。
    “我说老伙计……”苏老头眼珠转了转,他不是白痴,小徒弟跟安平王之间的眉来眼去的他看得很清楚,原本还有些担心小徒弟配不上证明了自已是只小狐狸的安平王,但自知道花夫人温氏给闺女留下的“遗产”,苏老头就不这么想了,哼,才女花夫人的女儿,小沈探花的义妹,他的弟子,天下只有男人配不起她,没有她配不起的。
    “有话你就说吧。”看着苏老先生没脸没皮的谄媚,山长无声叹气,这死老头最是护短,每次都为了弟子脸皮都不要了。
    “花夫人当年可是我们书院的学生,她这字体可自成一家了,你说是不是应该刻出来放书院里让天下学子瞻仰一番?”苏老头笑眯眯地说出自已的如意算盘,花夫人出名了,得到好处的绝对是小弟子啊,当然还有她兄长花林和那个极为聪明的花兰,小花名气大了,到时安平王也不得不敬重几分,哼,谁说小徒弟没娘家好欺负的。
    王山长很爽快地答应了,写得出这字确实称得上书法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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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花的考试成绩被爱徒弟心切的苏老先生提前找关系打听到了,毫无疑问小花考上了。大家都很高兴,但由于书院还没挂出榜单,还不能公开庆祝。
    虽说不能公开庆祝,但私下庆祝是没问题的。李湛乐呵呵地将所有工作甩给沈佩准备去看心上人。
    沈佩提醒道,“安平王,你只有两个时辰的时间,下午有外国使者要接见的。”
    李湛气闷不已,“我都半个月没看到小花了,你就给我两个时辰?来回都要一个半时辰了,你给我拖一拖。”
    “不想闹成外交纠纷,你就拖吧。”沈佩不是不理解恋爱中的人的模样,但谁让他当摄政王没多久正是要做出成绩的时候呢。“这样吧,过完这个月,尽量给你挪出三天的休息时间吧。”
    李湛的脸色才和缓下来,“看在这个好消息的份上,小花做的肉干有你一份。”
    皇帝也知道小花考上的事了,非常爽快地将皇宫库房的钥匙丢给弟弟,很大方地说要送小花什么礼物都行,但别忘记回来的时候打包小花做的美味食物回来。
    自从吃过小花做的一顿饭,再得知小花经常送给弟弟的礼物是各种食物之后,皇帝就学会了当一只硕鼠,每次都从弟弟虎口夺食,上次抢到的是一罐牛肉酱,又香又辣,十分下饭,再上次抢到手的是酱鸭脖子,皇帝表示他从来不知道鸭脖子居然也是这么好吃的,可惜太医叮嘱他不能喝酒,不然这麻辣的酱鸭脖子真是最佳的下酒菜。
    李湛一点都不客气的去皇宫找好东西送小花,他皇兄白吃了小花这么多的东西,不给点回礼是不行的,吃霸王餐多不好。
    荣公公看得心都疼了,“安平王,这谢礼也未免……”
    “太少了?”
    荣公公有些心疼了,“是太多了点吧……”
    李湛想了想道,“谢礼确实多了些,一辆马上不够装,那多找两辆车马吧。”
    上好的药材就不用说了,这琳琅满目的首饰比张静小姐整个人还重啊,还有布料,真做成衣服,张静小姐每天穿一套,穿个两三年都穿不完啊,还有古董,你确信小花姑娘会欣赏?
    两辆马车塞得满满的,李湛接着去御厨房扫荡,上好血燕窝,拿走!东北送过来的鱼,拿走!西域的哈密瓜,拿走!南方送过来的珍奇水果—波罗蜜,拿走……
    “干得好!”对于弟弟的行为,皇帝称赞不已,“去跟湛儿说,礼物收下了,回礼可不能少,弟媳妇做的点心他不能一人独吞了。”
    又塞满一辆马车之后,李湛拍拍屁股兴冲冲地出宫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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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李湛没说一声就进来的行径,小花有些郁闷,为毛是今天呢,她今天约了兰兰去看两位大哥啊。
    “来人,将这些东西搬下来。”李湛一看到小花,就迫不及待地跳下马车。
    今天的小花特别可爱,李湛笑眯眯地想,自上次见面以来,又过了一个月,可能是长久没见面的关系,他觉得小花又长大了一点,已经有少女的模样了。
    小花目瞪口呆地看着三大马车的礼物,那些吃的东西还好,那些看起来中看不中用的布料是怎么回来啊。
    橘子一脸欢喜地拿起一块用金银丝绣着花的布料,“这布值1000两银子,还有这块绣着夕阳晚霞的……至少值2000两,以前的德妃娘娘就有这样一匹布做的衣裳,在阳光下像是发光似的……”
    “我说……”小花郁闷地看着李湛,“你将这些死贵的东西送我,皇上没意见吗?”
    “能有什么意见?他后宫都没女人了,这些布料放着生虫吗?”李湛不以为然地说。
    小花有些头疼,她平时的衣物尽量以简洁为主,写字会不小心沾上墨水,下厨会弄脏衣服,太贵的衣服她哪有机会穿啊。“我一想起将上千两银子穿在身上就咯得慌,要不,你还是带回去吧,不然卖了换钱也行。”
    “送出去的礼物你让我收回来?”李湛瞪着她,“我会被人笑死的,还有在我心中别说千两银子,你几十万两银子也穿得起。”
    这家伙最近说的话总让她觉得心里甜丝丝的,小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问题在于这些布料做的衣服,我穿上了肯定得小心翼翼,特不自在,而且我穿这衣服的机会也不多啊。”
    “以后机会多得是。”李湛笑眯眯地说,“可以穿给我看啊。”最好也脱给我看。
    小花只得让人将这些东西放入库房,食材倒是简单,放进厨房就好。小花热切地看着那跟她差不多大,足有80斤的肥鱼,“这鱼真不错,刚好今天去看屠大哥,给他们带一半吧。”
    “我肚子饿了,今天吃什么?”跟着跑进厨房的李湛闻着屋内的香气,好像是蛋糕啊,还是栗子蛋糕。小花做蛋糕的法子已经交给花兰去开点心店了,每天都有人排着长长的队伍跟去买这新式的点心,但李湛总觉得还是小花亲手做的最好吃。
    “今天做了好几个栗子蛋糕,呆会你拿些回去给皇上吧。”小花拿出烤好的蛋糕,小心地挤上奶油。
    “有蛋糕吃是不错,但我想吃肉。”李湛不满了,像他这年纪的男生正是最能吃的时候,每顿饭少不了肉。
    “谁让你来了也不说一声,最可气的是居然还呆不到一个时辰。”小花无奈,“今天我只做了凉皮,我本来想去屠大哥家吃猪头肉的,兰兰也一起去哦,要不你跟我一块去吧,两位哥哥肯定欢迎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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