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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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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兰七岁,养了一只狗,然后不久狗也闭眼了。
    “这狗太胖,血压太高导致心脏病,是肥死的。”禽兽医生说。
    王氏继续睁眼说瞎话,“人会生病,狗也会生病,病死也难免。”
    花兰哭得太伤心,病倒了,然后又做那个梦,一直朝她喊饿的小女孩饿死了。
    花兰病好之后,仿佛一下子长大了,主动说要去书院学习。
    花兰一直觉得只要天天喂饱那个小女孩,大概梦中一直哭着喊饿的小女孩就会消失了吧。但现在小沈探花告诉她,小姑姑长大了,只是让她吃饱还是不行的,这个世界并不是一个吃饱了就能一生无忧的世界。
    小姑姑会成亲,小姑姑会生孩子,在漫漫人生中会发生可能比饥饿还难解决的事,比如说成亲,嫁人等同于第二次投胎,既然是第二次投胎,那未免有难产。
    花兰叹气,小姑姑喜欢的对象太过强大,现在的她还无法抗衡。
    “我当上户部尚书就能让安平王保证对小姑姑一生不变心?”
    “至少有二心会掂量掂量,花家确实少了些底蕴。”沈佩狡猾地改变概念,不去提醒她,小花已经不姓花,改姓张了,李湛真的哪天变心了,张猛绝对拿大刀追杀他。
    花兰认真思考着,对她而言,钱多了就是一个数字,为花家赚钱和为国家赚钱好像都差不多,最重要的是,抓住李湛的命脉挺有趣的。
    “你现在赚的钱都是小钱,你不想看看有一国做后盾,一个国家能赚多少钱吗?”沈佩用蛊惑的声音说。
    花兰想了想点头,她对赚钱的事极感兴趣,她出身商家,商人的地位相比前朝是高了很多,但还是被人看不起,小姑姑和苏老先生对商业作用的讨论她也为这思考过,那时她心里打了个突,有没有可能有一天商人也能登上历史舞台,受到万人尊敬。她想让人知道商人并不全都是一身的铜臭味和逐利之徒。
    改变一个国家对商人的印象也许是件挺有意义的事?花兰想着,第一个梦想让小姑姑能吃饱的梦想已经完成了,那第二个梦想就决定是当个大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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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佩和兰兰在书房说公事的时候,李湛暗喜,“哥们,你居然懂得拉开花兰给我找时间谈恋爱,真是好哥们。”
    李湛一边想着一边摸着肚子朝厨房走去,小花是个爱吃的,也喜欢亲自下厨,他们谈恋爱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厨房,一边亲个小嘴一边偷吃点东西,两不误。
    小花正在大锅前炸茉莉花酥肉,李湛经常送她花,花太多了,看着凋谢心疼,小花想方设法将这些盛开得正美的花吃掉或做酱。
    橘子一边将茉莉花挤汁拌在半肥痩的五花肉上一边嘀咕个没完,“小姐也太没情调了,看到花居然只想到吃,这茉莉花多香啊,吃掉太浪费了。”
    “那怎样不浪费?”
    “起码泡茶喝。”
    小花鄙视不已,“还不一样进了肚子。”
    橘子不服气了,“泡花茶可是件雅事,拿茉莉花来炸猪肉就跟焚琴煮鹤一样没情调。”
    “我炸的酥肉你最好不吃。”
    橘子马上闭嘴,因为她刚刚偷吃了一片刚炸好的酥肉了,香酥微甜,可口不腻,不吃是笨蛋。
    李湛远远看到小花的身影有些痴了,小花这段时间好像又长高了一点,因为正在炸肉,头发用漂亮的手帕包了起来,身上系着可爱的皱褶花边的围裙,从背后看,已有了少女亭亭玉立的风采。
    “安平王。”正在乐呵呵地烧火听小花和橘子绊嘴的谢大娘赶紧站起来想行礼。
    小花转过身,围裙转成一个圆圈,笑靥如花,李湛觉得心痒得厉害。
    “我来帮忙吧,有什么要做的吗?”李湛咳了一声,压抑住想抱她的*。
    “已经没什么要做的了,我炸个酥肉再炒个几个小菜就没了。”小花被过度热情的视线盯得有些脸红。
    “小姐,这酥肉我和谢大娘一块弄,你出去休息吧。”橘子很有眼色地说,觉得空气都是粉红的泡泡,安平王嫌她们像灯笼一样亮得碍眼,她们其实也很不自在啊。
    李湛的眼睛马上亮了,被这样的眼神看着的小花脚都要软了,点头说:“好的,就按刚刚的做法炸肉,我先出去。”
    小花将包在超大的手帕里的头发释放开来,解下围裙,想了想拿起一个小篮子,铺上荷叶,装了一篮子酥肉和李湛出去了。
    “兰兰和沈大哥呢?”小花问。
    “在书房商量事情。”李湛眼睛贪婪地看着她,漫不经心地说。
    “我看到兰兰刚刚泡了茶,我们去亭子时吃东西吧。”小花想了想说,张猛至少还有半个时辰才到家,他们先填点肚子。
    亭子下面是个小池塘,里面荷花凋谢得差不多了,上面一个个莲蓬看着喜人。
    李湛和小花两个靠得近近的,一边聊天一边喝茶吃酥肉。
    “茉莉花味的?”李湛有些吃惊地问,酥肉不是没吃过,但像这样弄得一点都不油腻还带着茉莉花香的酥肉倒是第一次吃。
    “好吃吧,你不是送我好几大盆茉莉花吗?我不是很喜欢喝茉莉花茶,看着凋谢心疼,干脆拿来做菜了。”小花很得意。
    李湛默了默,一般的姑娘家不是恋人送花看着凋谢了心疼得做成干花当书签吗?算了,他家花花与众不同,她爱他爱得恨不得吃掉,这也是爱得深切的表现。
    十分会自我安慰的李湛开口说,“喜欢得话我下次再多弄点茉莉花过来。”
    “还是玫瑰更好。”小花说,“玫瑰代表爱情,我看到心里就特开心。”主要是玫瑰花拿来做花酱,多少都不够用,还可以拿来做很多菜,不怕浪费。
    李湛心花怒放,“好,我以后就送你玫瑰。”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女儿:当年娘为什么看上爹的呢?
    花兰:我小时候,养金鱼,喂死了,养兔子也喂死了,养狗肥死了,所以……
    小女儿:这跟看上爹有关系吗?
    花兰:有,你爹我不怕养死。
    ☆、第159章
    人与人之前的缘分真是不可思议,合不合眼缘第一眼就有了定论,安平王李湛和沈佩第一次见到东方和屠劳的时候,觉得由衷的欢喜。
    “东方(屠劳)见过张将军,见过安平王,小沈探花 。”屠劳和东方一看到小花和花兰就是一脸的笑意,自小花上书院读书以来,他们很久没见过面了。
    “妹妹,还有兰兰小姐,最近好吗?真的好久不见了。”东方看着兰兰说,屋内人太多,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视线从兰兰身上移开。。
    “是好久不见了,屠大哥,东方,你们好像瘦了点,我今天拿了很多饼过来,呆会多吃点。”花兰有些心疼地看着因为长个子瘦了些更显得纤细的东方,好可怜哦,要是她在,一定天天将他养得油光水滑的,就像小姑姑一样,小姑姑最近被她喂得长了好多肉,总算没那么瘦小了。
    花兰再次叹气,为什么东方不是姑娘呢,要是他是女的,她肯定天天上门投食。
    小花得意地向众人介绍这两个结拜大哥,呵呵,她眼光真好,喝醉了居然能抓住那么优秀的人来结拜。
    “屠大哥,东方二哥,你们好。”李湛微笑问好,丝毫不觉得自己一个王爷喊这两人大哥掉分。事实上,当他看到花兰,屠劳和东方总赢三个人站一起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将他们三个挖过来,人才啊人才!上辈子这三个可是闻名天下啊,一个是富可敌国的女财神,一个是公认的天下第一的杀手,一个是战场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战鬼,上辈子若是没这三个人,那三个省还真的没那么快就被判军打下来。
    屠劳整个人有点发傻,因为喊他大哥是是个王爷,他见过的最大的官就是五城兵马司的市吏,(就是城管)什么时候居然见到一个王爷了,而且这个王爷还喊他屠大哥?!妹子啊,为毛你认识的人身份都这么高呢,尤其是东方,他本能地想逃了,丫的,他还兼职着一份杀手的工作呢,面对朝廷鹰犬他心跳得厉害。
    心跳得厉害的东方努力表现出自己和善热情的店小二笑容,在场的人都目眩了一下,包括上茶的小丫鬟,魂不守舍的差点连茶都倒出来了,送点心的小丫头更是呆呆的忘记退下了。
    李湛一脸同情地看着笑得绝美的东方总赢,照小花的说词,这一小受的脸蛋小受的身材跟他上辈子一个样嘛,将来麻烦多多,这长相招男招女招色狼,这辈子别想安宁了。
    “都是自已人,不用多礼。”沈佩也露出普照众生,无比亲切的笑容,爱屋及乌,小花的结拜兄弟以后也会也为她的后盾嘛,多多益善。
    东方并不怕朝廷,就算朝廷是鹰犬,他也不是小兔子,他只是怕给小花惹上麻烦。见李湛和小沈探花都一脸友善,东方这才想起自己说是杀手但好像一直在干杀猪的活,想到这里觉得安心的东方如释重负的笑了笑,倒茶和送点心的丫头原本魂回来了,这一下又忘记挪步了,傻乎乎地呆呆看着他。
    有女人的地方一定不能笑,东方马上换马甲,板着死人脸,逸出一身见人杀人见鬼杀鬼的戾气,两丫鬟马上打个寒颤如兽作散,李湛郁闷了,卧槽,他上辈子怎么没想到还有这一招,上辈子他要是有这本事,能少见多少大*啊!
    张猛原本想呵斥这两不像话的丫头以发泄自己的失望的,丫的,一个只会迷住小姑娘的小白脸,闺女还说是什么武艺高强的大侠,胡言乱语,肯定是被那张脸骗了。但看到换了马甲的东方一身的杀气,张猛眼睛一亮,不错,这气势,绝对是杀过人的!
    看到屠劳时,李湛倒是羡慕得要死,屠劳那一身无比壮硕的肌肉一直以来都是他的梦想啊!他以前为什么会选张猛当他的师傅,除了张猛是未来战场上的“万人敌”,跟他那一身彪悍的肌肉也有关,有肌肉这才叫男人!
    那边沈佩见到笑起来比十六七岁的少女还要吸引眼球的美少年也是两眼发亮,哇哦,有伴了,以后看还有谁老在他身后唧唧歪歪说他长得比女人还美艳,这叫东方的孩子将来肯定比他还美,毕竟他都快二十了,长相基本固定了,可这孩子看样子还在发育期,再长几年肯定会超出他,到时这孩子出尽风头,他沈佩躲在暗处就不显眼了。想到这里,沈佩露出算计朝中老狐狸们时亲切又和善的微笑向东方走过来。
    东方打了个寒颤,总觉得被什么盯住了似的,抬头一看又觉得自已多想了,这是谁啊,小沈小士!小沈学士是谁啊!年纪最轻的探花郎!公认的文采渊博前途无量!他怎么会觉得一靠近他就起鸡皮疙瘩呢,这一定是错觉错觉……
    像小动物感觉到危险一样,东方又开始狂飙冷气了,沈佩遗憾地叹口气,刚刚那样微笑多好,比盛开的雪莲还美三分,现在板个死人脸一点都不美丽动人了,再美的脸也将人吓跑了。
    “好了,先去吃饭再说吧。”小花打断各人彬彬有礼的寒暄。
    “没错,先吃饭吧,闺女,去拿壶上好的供酒过来。”张猛声如洪钟,“屠小子,东方小子,你们能喝酒吗?”
    一听到酒,还是特供的好酒,屠劳眼睛发亮,自动跟了上来,“张大叔,我可是千杯不醉的,除了现在的红苕酒能让我稍有醉意,其余的酒对我来说跟水差不多。”
    “哈哈,那你算是有福了,这特供的竹叶青可非同一般,是重新提炼的,比红苕酒还烈……”张猛一听到这跟他一样走刚猛路线的汉子能喝酒,不由得喜爱了三分,是个好苗子,单看这一身肌肉就知道很能打,呆会怎样说服他投军呢?
    不管到哪里,酒桌上都是交流感情最好的地方,一顿饭吃下来后,几个大男人已经称兄道弟了。今天的酥肉特别下酒,再加上有了好酒友,张猛尤其开心,跟屠劳喝个没完,若不是还想着吃完饭后去练武场打一顿,张猛还真的啥不得放下手中的酒杯。
    吃完饭后,兰兰亲自泡茶,张猛顺水推舟让两人认亲了,当然不像小花这般是上族谱的养父,而是义父,屠劳原本有些不乐意的,他觉得太高攀了,但小沈探花那一张嘴能把死的说成活了,然后屠劳和东方莫名其妙的多了个义父。
    练武场上,李湛十分热切地看着已解开外衫,穿着一身短打的屠劳,“屠大哥你这一身肌肉是怎么练出来的?你看我要是想练出这一身肌肉要怎么做才行?”
    男人的交情是喝出来的,屠劳现在已经习惯一国王爷喊他大哥了,他本就豪爽,也将对方当自己人了,“我这肌肉是外家功夫练出来的。”
    外家功夫练出来的?李湛忍不住伸出手去打打拍拍,上下摸个不停,“果然无比结实,这才叫男人的肌肉!”被李湛摸得有些痒又不好意思,屠劳不由得扭了扭身体。
    刚刚过来的小花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安平王李湛一脸垂涎地对着屠劳的上半身摸个没完,而屠劳居然一脸享受地扭着身体!
    李湛长相阳光帅气,总给人生气勃勃的感觉,看起来是像攻没错,但阳光健气受施瓦辛格肌肉男的配对也很有市场啊!小花正在胡思乱想之时听到东方一脸同感地看着李湛:“我也是这么觉得,男人就要有肌肉,且肌肉一定要这般结实才叫男人!”
    完了,之前的心里辅导白做了,小花看着东方,一想起将来东方那张像谪仙般出尘美丽的脸长在肌肉累累如石块般纠结壮硕的身体,好想将双眼插瞎!
    好不容易将来出现个顶缸的,当然不能让他长残了,沈佩淡淡地开口:“我倒觉得男人有没有肌肉不是最重要的,有没有力量才至关重要。”见吸引众人的注意力,他微笑着说,“肌肉承受的力量才最为重要,比如说张师傅的肌肉看起来是比屠大哥差点,但力量绝对超出屠大哥!”
    张猛得意地握拳头,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吱声,“没错,我一身肌肉每一块都是千锤百炼的,尤其是最近经过特训我的力气又增加了。”
    小花无比得意,她上辈子看过不少如何增加体力的法子,老爹用在军中锻炼士兵去了,尤其是张猛手下的特种兵,小花按上辈子看的乱七八糟的资料建议的,张猛又找人试验过后才在军中实行的,效果很不错。
    屠劳也来了兴趣,他从小到大可是出了名的大力士,就速度来说,只有东方秒杀他的份,但就力气而言,东方绝对比不过他。
    几个练武狂都跃跃欲试了,是骡是马拉出来溜溜,男人嘛还是得能打耐打的才是王道!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兰兰:唉,真希望东方是女孩子。(这样我这可以天天喂他了。)
    小花:对啊,你也觉得东方那脸长男人身上太亏了是吧。
    东方:心碎中……(如果这辈子娶不到兰兰,要不要干脆练葵花宝典算了。)
    ☆、第160章
    “你们想证明肌肉和力气之间的关系吗?加我一个。”小花笑眯眯地说,呵呵,等她证明肌肉和力气关系不大,东方应该就不会那么执着了吧,对了,还有李湛,小花表示,肌肉男不是她的菜,她更喜欢花美男。
    “别胡闹了。”东方有些头疼地看着跃跃欲试的小花,“兰兰,你先将妹子拉下去吧,练武场女人止步,妹子你就别凑热闹了。”
    正指挥人拿小几和椅子来练武场喝茶吃点心看好戏的花兰恼了,自从她在京城书院踩着无数男人的尸体证明女人绝不是弱者以来,还没哪个不长脑的男人敢跟她说女人止步的。兰兰再一次考虑沈佩的建议了,她觉得要是能在官场上压得一群男人喘不过气来感觉也挺不错的。
    “小姑姑,加油,给他们点颜色看看。”兰兰看都不看东方笑眯眯地对小花说,“叫他们看不起女人!”
    东方这下预感很不好,完蛋,他好像在不知不觉中得罪心上人了,他赶紧为自己辩解,“兰兰,我的意思不是说看不起女人,女人有男人比不过的优势,在很多方面女人比男人厉害多了,但在力气上女人天生比不过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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