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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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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坚在屋门口处笑着等着,严氏放开沈汶,很自然地去拉了沈坚的手,沈坚看沈汶,有点不好意思,沈汶只能一笑。
    三个人坐了,鲫鱼过来给上了茶,出去还把门关上了。苏婉娘在门边坐了,沈坚的笑容没有了,可严氏还是握着沈坚的手没有放开。
    沈汶也不笑了,起身去拿了纸笔,一边研墨一边说:“我那里连钱匣子都被人配了钥匙,什么都不敢放,所以只能现在给二哥写了。”
    严氏惊讶方才在外面甜笑的沈汶忽然就换了副面孔,放开了沈坚的手,对沈汶说:“我来研墨吧,你们谈。”她不是特别相信沈坚说沈汶做梦的事,但是出于对丈夫的信任,就先接受下来。
    沈汶沾了墨,开始写,一边说:“二哥,你到了那里后,要开始采石和采木,这些是我要的石材和木材的尺寸。”
    沈坚问:“这些总得有个理由。”
    沈汶说:“那边有条河,是从南往北流的,然后在北戎绕了个圈儿,又回到南边,二哥就说想攒够了材料,在那河上修个水坝。”
    沈坚思索着:“若是需要,就把水截了,这可是个狠招。”
    沈汶说:“也许日后真的可以这样干,但是这工程很大,没几年完成不了。二哥攒够了材料,到时候先去做我要做的事。”
    沈坚问:“你要做什么?”
    沈汶说:“我到时要把燕城的一部分变成一处陷兵迷宫。”
    沈坚恍然,微笑着点头:“这是个好主意。”
    沈汶说:“我十四岁上去边关时,会把工程的细图给你。这两三年,你只要备材就可以了。”
    沈坚说:“难怪你要找那些工匠。”
    沈汶又展开另一张纸,开始画,嘴里说:“燕城的城门都要改造成我说的,尤其是北门,那是破城时被里应外合攻破的城门。这是我要的铁材尺寸和式样,都先打造出来,可现在都不要组装。”
    严氏终于说道:“你这是怕有人会看出来端倪?
    沈汶点头:“那边会有很多探子和内奸,二哥一定要谨慎。”
    沈坚再次点头。
    沈汶又开始写:“这是军队轮训的规模和内容。二哥,我已经告诉大哥去缔造一只精兵,二哥去后,却要以集训的名义,轮流抽调那边不是精兵中的人,教导作战技巧,训练他们的体能。”
    严氏忍不住问:“你是说,大哥掐了尖儿,你二哥是去提拔其他的兵将?”
    沈汶回答:“正是,大哥所建的是一支强兵,用于攻击。而二哥要将其他军士编伍,用于防守。军队要正规化,各有所司。”
    沈坚皱眉:“什么是正规化?”
    沈汶边写边说:“正规化就是……像做一件家具,丁是丁卯是卯,不能混乱。军队要有数量平衡、固定的团队,要分建军事作战、后勤、装备、工程等部,各有稳定的领导者,而且,这些人,要知道怎么相互应答合作。令行禁止,赏罚分明,思想统一。平时,要先从理念上教育,然后是基本体能训练,器械兵器的训练,最后是实战演习中的配合……”
    沈汶边写,边滔滔不绝地讲述对军队制度的改革。
    中国古代的军队,虽然有连队意识,但没有系统的编制,更没有上下统一的领导和训练。许多时候,完全是依靠领兵者的骁勇和运气。将官之间的配合,多依赖义气和交情。人们还没有将军队看成是像武器一样的工具,要时常磨砺才能尖锐,要细心养护,才能战时不散。
    严氏更加惊讶:这个平素一副懦弱的小姑,竟然能对治军之道侃侃而言。沈坚也终于相信沈汶真的是在阎王殿里阅览过千年的兵书,不然一个足不出户的十一岁的少女,即使是纸上谈兵,也不可能连底稿都不用,下笔如飞,写出这些训练条例。
    沈汶解释默写了两个时辰,中间喝了两壶茶。到傍晚时,终于告一段落。沈坚留沈汶吃饭,但是沈汶知道他们两人相处的时间不多了,就说自己回去吃。
    沈坚和严氏知道沈汶累了,就没有强留她。沈汶临走又对沈坚说:“你注意着点王志,看他有什么异样,就去听听他们两个夫妻说什么。”
    严氏有些莫名其妙,沈坚却马上答应了。
    苏婉娘陪着沈汶回院落,只说看着严氏和沈坚下棋,回来晚了。
    后面几天,沈坚和严氏闷在屋子里,严氏帮着沈坚誊写沈汶的草稿,与沈坚逐字逐句地讨论那些字句的含义和运用,有时还会加入自己的见解。沈坚以前只觉得严氏聪明,此时才深感严氏简直可以当自己的谋士。
    等到沈坚从“儿女情长”的甜蜜乡中抽身出来时,发现王志的心情也很好。
    王志成婚后一两个月曾过了把心愿得尝的瘾,每天回去能看到自己喜欢的美人儿,还能那个……就是她甩个脸子,说几句狠话,又算什么?自己可是得了实惠的人。
    但这样的日子过了几个月,王志有些不满了:别人家的媳妇对夫君怎么也得给些面子,不能当着众人的面就甩脸不理。成婚半年多了,怎么也该给自己缝缝补补几次吧?不能眼见着自己的袜子破着大洞,只恶心地皱眉,什么都不管。虽然两个人在公子小姐的院子里都有饭,可家里怎么连口热水也没有?最难以忍受的是,每天两个人干那个,她骂出来的话那叫难听,夫妻不就是要这样的吗?怎么把自己说得跟四条腿的似的……
    好几次,王志差点对夏紫挥出拳头:在他们村里,男人打女人那是常事,自己的父亲就常把母亲打得哭天叫地。女人不围着锅台转,不为男人打理生活,那还叫女人吗?夏紫看来是当小姐的丫鬟当迷瞪了,忘了自己的本分。可一看到夏紫娇滴滴的样子,王志又舍不得了。自己想这个女孩子想了好久,月银都拿起给她打小首饰什么的,那天在花园,光抱了一下她,就差点儿走火……幸亏二小姐和二公子成全,不然自己大概根本娶不到夏紫。只是夏紫那时对自己挺好的,怎么成婚后就变了呢?一定她还没习惯过苦日子,自己没钱,没地产,也委屈她了……
    可这两天,夏紫对他竟然又有了笑脸,平时还给个媚眼。今天竟然给了他半贯钱,让他去买些酒。王志一天脸上都带着笑,有时沈坚叫他一声都没听见。
    沈坚笑着说:“王志,怎么了?想媳妇呢?”
    王志有些不好意思:“二公子,看您说的。”
    沈坚笑得眼睛眯成缝地问:“小日子过得不错吧?”
    王志有些得意:“还算好吧,今日个,她还给我钱,让我去买酒呢。”
    沈坚拍王志:“你可真是有福之人哪!”
    王志腼腆,忽然问道:“哦,我听说二公子要去边关了?”
    沈坚点头说:“该还有两三个月吧,我们六月动身。”
    王志脸上的笑容立刻坚硬了,沈坚看在眼里,笑着没再说什么。
    太阳一落山,沈坚就换上了紧身夜行黑衣,严氏从来没见过沈坚这身打扮,黏在沈坚身边,几乎要流口水:“夫君,你真太帅了!你可不能让别人看到你这种打扮啊,你要被劫走的!”
    沈坚笑:“就是你这傻丫头这么稀罕,军营里谁不是这身材?”
    严氏双手攥了沈坚的一只胳膊:“谁都不是这个味道!夫君呀,你真迷死我了!”她一把紧抱住沈坚:“大王啊!你能不能劫色呀?”
    沈坚也笑着抱严氏:“你在山寨守着,我去去片刻就回。”
    严氏吊着眼梢斜了眼睛问:“大王要去哪里?”特别有风情。
    沈坚说:“就是去听听我那个小厮王志与他媳妇说什么。”
    严氏还是赖着不走,嘴里哼唧着说:“一个小厮,有什么可看的?他娶的那么狐媚丫头,你更不能看呀!”
    沈坚不想让严氏以为自己不讲情理,就低声解释:“我的小妹说梦见他是线人,日后对我不利,她让我去盯着点儿。”他可不想告诉严氏沈汶说王志日后会从背后捅自己一刀,结果自己被敌人砍死了,省得让严氏白担心。
    可就是这么含糊的话,也还是把严氏的笑容抹没了。严氏说道:“你等等!”马上撕捋着脱上衣和长裙,很快就露出了身体。沈坚从来没见过严氏这么奔放,忙阻止道:“你现在别脱呀,脱了我就走不了了。”
    严氏白他一眼:“你想什么呢?我要换衣服与你一起去。”
    说完,只穿着内衣,跑到沈坚的衣柜里,翻找沈坚的黑色衣服,胡乱地给自己穿上。
    沈坚惊讶地问:“你会轻功?”
    严氏一边绑带子一边说:“当然不会。可是你会呀,你背着我。”
    沈坚叫苦:“你以为背个人还能用轻功?”
    严氏回答:“当然了,书上都是这么说的!”说着到桌子前,把头上的钗子等都摘了,用一块青巾扎了头发,然后拉了沈坚的胳膊:“走吧,我陪你去!”
    沈坚叹气,但是想到王志和他媳妇都没有什么武功,大约也不会那么警觉,就带着严氏出门。拉了严氏的手,捡着侯府中阴暗处,躲躲闪闪地到了仆人们住的地方,让严氏踩着自己肩头爬上墙,然后跃上墙头,背着严氏走到了王志住的房屋后面,自己先从墙上跳下来,又示意严氏跳下。
    严氏看准了,猛地扑到沈坚怀里,乘机还亲了沈坚一下,沈坚不敢出声,只能抱着严氏,放轻脚步,到了后窗下的黑暗里。沈坚放下严氏,两个人并肩坐在墙壁下,头顶是王志屋子的窗户,里面亮着灯。
    窗户就是一层厚纸糊的,里面的声音隐隐约约地能听个大概。
    沈坚和严氏两个人无聊地坐在那里,相互玩着对方的手指,听着屋里王志与夏紫的谈话:“今日个你得了赏钱了吗……”
    “我六月要和二公子去边关……”
    “夫人肯定会给你们多做衣服……”
    零零散散地,没什么实质内容,然后两个人就睡了。沈坚拉着严氏起身,帮着她上了墙,溜回住所。
    沈坚说:“你看,没什么可听的,天怪冷的,你手都凉了,明天别跟着去了。”
    严氏一边给沈坚解衣宽带,一边说:“不,我得跟着去,不然你听漏了什么话怎么办?也许他们怕有人偷听,会说暗语呢?你别看我说话不讲究,可我懂!那些弯弯绕绕的,我是文官家里长大的,他们说话都是那么云遮雾罩的!”
    沈坚失笑:“他们哪里有那么警觉?王志字都不认识几个,也许有点儿小聪明,但没受过什么训导。夏紫也是小门户出来的,你听着,可觉得他们怀疑有什么人在听?”
    严氏想到那两个不避人的亲热,也有点脸红,乘机贴着沈坚说:“那我也得跟你去,在那里和你坐一起也是好的。”
    沈坚不反对了——两个人相处的时间不长了,每天去听壁脚就算是一个乐趣吧。
    后面两三天,每天沈坚和严氏都去王志和夏紫的窗下听那么一个时辰。终于有一天,王志喝了半壶酒,心情特别好,话特别多了。他对夏紫笑着说:“你……好看……我这辈子,算逮着了……”
    夏紫不喜他的粗俗,可是为了后面要说的事儿,怎么也得敷衍着,娇笑着说:“你要的真不多呀,这就算逮着了?不要田不要地了?不要大房子,不要小花园了?好衣服好首饰,穿金戴银,出门高头大马,仆从成群的,那些你都不想要了吗?”
    王志长叹道:“人的命不同啊!”
    夏紫哼一声道:“什么命不同,犯懒罢了!”
    王志带着酒意说:“你说,我一个小厮,怎么去挣房子挣地?二公子六月就要去边关了,我还得陪他去。边关那地方你可不知道,冬天的风,下刀子一样,能冻死你。冰比石头都硬,哪里像这里这么舒服?我现在如果能不去边关就行了,还想什么别的?”
    夏紫放低了声音:“我还真可以告诉你个留下的法子。”
    王志马上问:“快告诉我。”
    夏紫小声说:“我听说有人发了话,能杀个镇北侯的儿女,就能得重赏,升官发财,有房有地呢。”
    王志恍然道:“哦!你还记得吗?那几个人对四少爷下手,原来是为了这个!”
    夏紫不耐烦地说:“说他们干嘛呀!现在不是在说你吗?!”
    王志想了会儿,才反应过来:“你不是要我动手去杀人吧?”
    夏紫轻蔑地说:“你听你的话,好像是让你去干坏事似的,这是立功,你懂吗?不是功劳的话,人家怎么能许下有官做,有钱拿呢?”
    王志忙摇头说:“不能干不能干,下手肯定会被逮着,自己的命都没有了,还有什么官可以做?钱有什么用?”
    夏紫哼一声:“你怎么这么傻?为何一定要被抓着?如果干成了,你就不用去北边了,马上就会离开侯府,当个小官什么的。”
    王志还是不同意:“怎么可能?这府里若是真死了个孩子,那还不查得天翻地覆,我哪里走得了?”
    夏紫有些急了:“你真死心眼!这不成那不成的,那你去边关吧,在那里冻死别回来了!”
    王志半天没说话,夏紫也不理他,甩甩打打的声音,半晌,王志说:“真要干,也得在战场上,趁着乱,往他后背捅一刀,又没人知道……”
    严氏的手指深深地掐入了沈坚的胳膊里。
    夏紫惊喜的声音:“你真聪明呀!”
    王志有些犹豫的声音:“侯爷救了我,二公子待我不薄……”
    夏紫打断说:“不是你,也有别人做!你若是下手,也许还能给他个痛快呢!那边说了,镇北侯府别说猫狗,一只耗子也不能留下,人死得越惨越好,他们可是认真的。到时候,你要是没有功劳,自己都别想跑掉!肯定也会被砍了头,哎,别说我没有事先告诉你!”
    王志的声音:“那可得谢谢我的心肝了!”
    夏紫也笑:“你立了功,我不也享福了?你想想呀,只用杀一个人,不用多呀,只一个就行!也用不着和千军万马去打仗,金银就全有了,还能当官儿,这么便宜的事儿,哪儿找去啊!”
    王志叹息道:“真那样就好了,咱们马上就去买个大房子,有个花园的那种。至少三间正房,我看夫人正厅那儿,用檀香木做了那些架子,一进门,屋里都是香的。”
    夏紫说:“那不叫架子,叫百宝格。其实他们说老夫人住的地方更讲究,哦,平远侯的府上听说是银子铺了地,金子当碗筷呢!”“
    王志笑:“咱们这辈子也不可能那么富裕,那得好多年才能挣下来吧?”
    夏紫哼道:“也许是杀了好多人呢!”
    王志带着想往的语气说:“我只要能杀一个人就行了,也不能太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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