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花落湘潭
“那可不行,我们必须占百分之六十!创意虽然是你们的,但我们提供的可是除此之外的几乎全部资源,场地、装修、组织、拍摄、剪辑……全部都是我们在负责!我说齐总,你明白全国那么多个赛区同时开启,需要占用多大的人力物力吗?就算是我们电视台,那也是要调集一切资源,都砸到这么一档节目上的!百分之六十,是我们应得的!”
“百分之三十,是我们能够接受的极限!谭台长你也知道,你说的那些,是所有电视台都可以拿得出来的,但我们这边能够拿出的完整的创意和策划书,以及节目的流程安排,却是目前全国甚至是全世界唯一的,而且我们还可以提供当今国内歌坛最为强力的明星团,另外,这个节目要想一炮而红,宣传口号里那个李谦会为冠军得主量身打造一张专辑,绝对是不可或缺的!”
“明星我们可以给出场费,甚至可以给出天价,这都没问题,咱们可以随后讨论!至于李谦会为冠军得主量身打造一张专辑,是的,这个宣传口号的确很重要,但对于明湖文化来说,这难道不也是一个重要的收获吗?我们甚至可以把这一条写进参赛选手的合同里,那就是,前三名获得者,将会直接签入明湖文化旗下,到那个时候,如果这个节目真的像你我预想的那样大获成功的话,明湖文化可就将会直接拥有三位超高人气的高手!”
“恕我直言,谭总,你这个谈判思路,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既然合作,就要把大家的资源都摆出来再谈合作,你不能把一些假定中的东西,而且是因为我们也同样付出了很多且占据了很多权益的东西,拿来作为当下的谈判筹码!”
“……”
明湖文化的三号会议室里,以齐洁为首的一方,和以谭德章为首的一方分坐两旁。
你来我往,唇枪舌剑。
如果说当初购买《新白娘子传奇》时的谭德章,是谈笑间一掷千金,为了抢到首播权,他毫无保留地展现了自己魄力十足的那一面,那么到了现在,当大家开始进入了《超级女声》的合作谈判,他却又是锱铢必较、寸土必争,说话间的气势、口吻,咄咄逼人,十足一副商人的市侩嘴脸。
不过,齐洁的表现也好不到哪里去!
具体的细节谈判,接下来肯定会交给下面人去逐一谈判、逐一敲定,但牵涉到最基础的问题,每多得一分,在未来都可能意味着极大的利益,所以,自然需要两位话事人亲自下场。
而且,双方话里话外火星四溅,都纷纷做出一种一言不合就宁可不谈的架势,说话更是比着的不客气,但其实呢,双方想要合作的意愿,却都是很强烈的,别说一言不合,哪怕是双方一开始谈判时,距离心中目标都是落差很大,但争执归争执,大家都在谈判桌前坐的很有耐心。
别的东西,都是很容易达成一致意见的,比如明湖文化负责策划和节目流程的全程制定,并且提供强大的明星团支撑,而hunan卫视则负责具体的组织、拍摄等电视台方面的工作,其他包括主持人需要几个,分别由谁来指派等等,也都是相当容易一拍即合的,但牵涉到节目的所有权,和“超级女声”这个品牌的所占权益,却不是那么一蹴而就的事情了。
彼此谈了一个多小时,齐洁和谭德章都有些口干舌燥,于是暂时停下,明湖文化这边送上茶水饮料,大家喝着茶,一边笑呵呵地闲谈些不相干的事情,一边揣摩对方心里的底线,为接下来的谈判做着准备——事实上,双方的争执点主要集中在权益划分上,经过这一个多小时的接触,彼此也已经差不多明白了对方的大致底线在哪里。
谭德章想要拿到至少一半的《超级女声》的权益,而齐洁则是摆明了明湖文化必须占大头的意思——所谓占大头,就是至少也要守住51%的底线!
休息了十几分钟之后,双方继续在谈判桌上展开厮杀。
又是一个多小时过去,双方一边消耗着彼此的耐心,一边针锋相对地彼此辩驳,总之就是把自己的作用无限夸大,把对方的作用尽力缩小,而且对于谭德章来说,他所集中力量去做的,就是尽力把除了《超级女声》的策划文本之外,明湖文化一方针对此次合作提出的其他投入,都给剥离开去,以求尽力减弱明湖文化一方的话语权。
像明星助阵的问题。明星当然必须要有,但请谁不请谁,却都不是必须,在歌坛来讲,别看刘明亮和甄贞已经卖不过玫瑰力量了,但要说请到这种比赛里来做评委和专家,他们或许在对年轻人的号召力上会稍逊,但若论资格,他们甚至比出道时间还短的玫瑰力量等人更有资格,论咖位,也是绝对不逊,而且他们还都相对比较便宜!
所以,明湖文化甚至要把这个都算入权益分割里头去,谭德章当然觉得有的谈!
不过,齐洁随后提出,明湖文化准备让曹霑和何润卿成为这档节目的评委——你能拿出更合适、档次更高、咖位更高的明星来吗?
曹霑是四大美人乐队的贝斯手,自当初四大美人乐队横空出世以来,就以自己近乎全才般的能力,独特的性格,和那种中老年男人独有的风骚,迅速成为四大美人乐队之中仅次于李谦和廖辽的存在,等到《曾经的你》红遍天下,他的人气也随之呈爆炸般地增长。
在当今国内歌坛,曹霑这个贝斯手,或许单纯论个人号召力,还不太好跟一些一线的歌坛大咖相比,但他独特的人格魅力,使得他的粉丝都特别的铁杆,而且……刚一听齐洁说准备让曹霑出马,不知为何,谭德章下意识地就觉得,曹霑和《超级女声》这个节目,肯定特别搭!
这家伙身上那种放浪不羁的气质,本来就是典型的少妇杀手,再加上这厮多才多艺,见识不凡,手上、嘴上,都有真功夫在,再加上以四大美人乐队当下的如日中天,他作为国内顶级的贝斯手和创作人,真要论在歌坛内部人士之间的咖位,怕是刘明亮和甄贞也未必能比得过他!
而何润卿……好吧,当hunan卫视要做这么一档节目,那么,还有谁是比何润卿这样一个从湖南大山里走出来的十年天后更合适的人选吗?
对于hunan卫视,对于hunan卫视的观众来说,何润卿天然就是最合适的人选!
所以,明湖文化给出的这样两个人的组合……论咖位,论资格,论号召力,论代表性的意义,可以说,谭德章根本就无法拒绝!
最终的结果,他只好后退半步,同意把这两位明星嘉宾列入到明湖文化的出资范畴里去!
这一点一旦敲定,基本上就定局了。
剩下的充其量只是些枝枝蔓蔓的细节,只是牵涉到配合的双方具体谁在哪个环节多出些力气的事情了。
中午之前,双方的要价和开价,已经无限趋近于谈拢——谭德章还在坚持要一半,而齐洁却咬紧牙口,最多只肯给到45%。
事实上,谈到这一步,彼此心里都已经明了。
51%,49%,十有八九,这就是最后的结果了。
因此,中午李谦亲自招待谭德章,两人坐到一起吃饭的时候,谭德章不由得感慨道:“你这位齐总真的是……厉害呀!”
李谦笑而不语。
事实上他知道,自己并不是谈生意的材料,如果自己亲自上阵的话,估计压根儿就说不过咄咄逼人的谭德章——谭德章口才极佳,且思路敏捷而清晰,而偏偏,李谦自认自己不是那种有捷才的人。所以,像这种的商业谈判,他从不参与,因为他知道,自己参与进去也是摆设。
…………
下午刚开场,双方很快就达成一致:针对《超级女声》这档栏目的合作,明湖文化占据权益的51%,hunan卫视则占据权益的49%。
至于所谓权益,包括了这档节目的一应资金投入,和全部的资金产出。
而根据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合作方式,所谓的节目资金产出,显然是来自于各种赞助、冠名,和hunan卫视方面划归到《超级女声》播出时段的广告时间收入。
当然,这只是两边的领导把整个合作的基调给定了下来,接下来的具体细节,比如说“属于《超级女声》的播出时段”这个问题,到底该怎样定义?每多一秒钟,都意味着hunan卫视的投入大了一点,在双方所占权益已经划定的基础上,那当然就是hunan卫视方面的投资回报比要低了一些……还有很多类似的问题,显然是接下来两边的具体谈判人员要去锱铢必较的了。
不过无论如何,合作的框架,已经达成了。
齐洁如释重负,在谭德章这样的牛人面前,她总算是勉力达成了此前制定的谈判目标,即在《超级女声》这档节目里,明湖文化是大股东!
而谭德章虽然略显不满,但也基本满意。
事实上,一是近些年hunan卫视的一蹶不振,和《新白娘子传奇》的惊艳热播,让他成为了渴求的一方,在谈判中,实在是有些劣势,二是相比起明湖文化的淡定,他现在迫切需要《超级女声》这样一档节目,来提升hunan卫视的地位,并且保证把自己在第一回合的掰手腕中压下了台长卫明的优势,继续保持下去,以完成接下来更多地内部改革。
所以,尽管明知道五十比五十才是自己最应该争取到的条件,才不至于受制于人,但是综合考量之下,他还是不得不接受了这样一个结果。
不过,有一点是让他颇感欣慰的,那就是,在他的一力争取之下,明湖文化一方到底还是同意把这样一句话写进了合同:合作双方有任意一方不同意,则《超级女声》不得与除hunan卫视之外的所有电视台合作制作与《超级女声》相关的任何内容。
也就是说,我让你拿了大头,利润你占51%,但你这个大股东绝对不允许踢开我去跟别的电视台一起玩!
要玩,咱俩一起赚钱,要不玩,这个节目谁都别想玩!
…………
大框架一旦敲定,谭德章跟齐洁握过手之后,当时就告辞离开了——随着《新白娘子传奇》创纪录级别的热播,即便是卫明,也绝对不敢、也没脸揽功,在谭德章请假的一周之后,不得不无奈地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回去继续主持改革!
这当然意味着谭德章掰赢了手腕,且取得了更大的权力。
可以说,在他的改革遭遇明显失败之前,有了《新白娘子传奇》这样传奇的收视率背书,他手里的权力,都不会再受到太多的限制了。
所以,他现在很忙。
敲定好了大框架,对于他来说,就可以甩手了,尽可以留下相关人员,继续跟明湖文化这边进行细节的谈判,而他自己,则连一会儿都不舍得逗留,离开明湖文化之后,就直奔机场。
他走,李谦回,前后差了不过二十分钟,到底没见着面。
听说李谦回来了,齐洁把手里的资料整理了一下,赶紧就奔李谦的办公室去,敲了敲门,进去,笑着问:“小露呢?你俩不是看房子去了?”
李谦闻言笑了笑,道:“她还要在那里盯着,最近准备进家电了,唉……很复杂,幸好她做的津津有味的,要是把事情全交给我,我肯定烦死了。”
齐洁闻言看了他一眼,笑笑,似乎颇有深意地说了一句,“你当然觉得烦死了,她当然津津有味!因为你有好几个家,她只有那一个。”
***
第二章会稍晚,甚至有可能十二点后,可以明早起来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