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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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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学长陪我看了很多房子,和房东讨价还价,他什么都懂,让我免于被坑;搬家的时候还帮我搬了家具上六楼,我很感激他的。”丁厌摊手道,“就这样啦。”
    楚瀛握着筷子,又放下了,问:“你确定,他那时不是在追你吗?”
    “他那时有女朋友的,还是很优秀的女孩子。”丁厌哼道,“这世界上的男同性恋没你想象的多。他大约是把我当可怜的弱智学弟了吧,他说他老家有个亲弟弟来着。我也很懂事,管他叫夏哥。”
    楚瀛:“你们去吃饭能带上我吗?我也想当面谢谢他,曾经这样帮助和照顾过你。”
    丁厌一口回绝:“不要。”
    带着楚瀛?那他要怎么和夏学长介绍啊,“这是我男朋友”?啊啊啊想想都尴尬到窒息;他暂未适应自己即将拥有男朋友这件事。
    “那总要允许我去接你吧?”
    “这个可以!”
    楚瀛神色复杂,先摆弄了一会儿桌面的杯筷碗碟,然后道:“你也是够厉害的,让我人生中第一次品尝到了「卑微」两个字。”
    这话说到了丁厌心坎上,他听得美滋滋。这么一个出色、帅气、富有到让他望尘莫及的男人——我居然让他尝到了卑微的滋味,哇咔咔我太牛啦!
    爽!这不比谈恋爱爽多了!
    楚瀛把他的神态表情尽收眼底,说:“你这样,我是会不高兴的。”
    丁厌绷紧嘴角,偷瞄一眼对方,楚瀛可不像在开玩笑。他默默想:笑笑也不行……小气鬼。
    第32章 连衣裙32
    夏学长同大学时相比, 样貌并无改变,外形却成熟时髦了不止一星半点;黑色的商务西装,外套一件格纹的呢子大衣, 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手上还戴着tiffany的戒指。
    害得丁厌一张嘴就问:“哇, 你结婚了?”
    夏天灏对他的天然呆略知一二, 转了转指间的戒指道:“戴着玩的。”
    “这么贵的戒指戴着玩?”丁厌大惊小怪道。
    “也不是所有戒指都很贵。”夏天灏略微让身, 方便服务生倒水。“你还是跟四年前一样没变过。”
    丁厌傻笑。
    “你最近在做什么?”
    “年前辞职了,最近什么都没做。”在熟人面前他从不隐藏自己的散漫, 专注力都在菜单上,他叫住服务生, 点了几道平常爱点的菜。
    服务生记完他的, 又转向另一方。
    丁厌叽里呱啦地推荐了一堆招牌菜, 夏天灏笑道:“那就点你说的吧。”
    服务生点完单走了, 丁厌问:“那你呢夏哥,你在做什么工作?”
    “刚升职,在一家广告公司做财务主管。”
    “哇!恭喜你啊!”丁厌恨不得鼓掌。他就希望他喜欢的人全都升职加薪,赚得盆满钵满。
    “你接下来准备找新工作吗?还是再休息休息。”
    “休息什么啊,都休息三个多月了……再不找到新工作,我爸我妈就该催命了。”
    “找到了吗?”
    “还没啊。”
    夏天灏思量道:“我记得你学的是市场营销?”
    丁厌点头, “对……工作也不难找吧,难的是想找份满意的工作。”
    “我们公司的策划部门最近好像缺人, 要不帮你内推试试?薪酬待遇绝对是在平均水准以上的。”
    丁厌眼睛一亮, “好呀好呀。”
    老妈总教育他要多出门玩、多交朋友, 积攒人脉果然有益处, 这不就又多了一个机会。
    “那你尽快把你的简历发给我, 我还能帮你改改。”
    “嗯!”
    被请客吃了一顿饭, 还顺便解决了工作难题,怎么想都赚死了。丁厌乘电梯下楼,脚步止不住雀跃。
    夏天灏掏出车钥匙,“你住哪里?我送你?”
    丁厌摆摆手道:“不用啦,我……”话到嘴边,拐了个弯儿,“我的网约车差不多快到了,哈哈哈。”
    “有顺风车不坐,花钱打车,你那不是浪费钱吗,取消了吧。”
    “不用不用,我领了好多优惠券,再不用就过期了。”
    丁厌跟人客套着,眼睛频繁地瞟着路边,一辆减速停靠的银灰色车辆闪了闪车灯。他假意看了眼手机,指着那辆车说:“已经到了,那我先走了,谢谢夏哥!”
    夏天灏意外道:“你居然打到了一辆保时捷?”
    “哈哈哈,可能现在的有钱人都爱挣外快吧。”丁厌怕再不走快点就露馅儿了,和人挥完手,小跑到车旁,开门坐进去。
    他上了车,车内的楚瀛却没回头,只问:“聊的如何?”
    “开心呀。”丁厌说,“我突然想喝奶茶,你载我去买好不好?”
    ***
    “糖和茶叶一起炒,炒成焦黄冒泡的状态……倒入滚烫的开水和纯牛奶……”
    楚瀛跟着短视频博主的教程,往那锅茶叶糖水混合物里加入定量的开水和一杯纯牛奶。搅拌化开后锅中的汤水确实变成了奶茶色,他倒了部分到马克杯里尝了尝。还行,没有奶茶店里那股香精味。
    但他觉得用牛奶泡茶包应该也能达到这个效果,丁厌为什么执着于喝这种味道奇怪的饮品呢?
    门铃响了。楚瀛走去开门,丁厌迎面送了他一个拥抱,双颊被晨雾冻得泛红,冰凉的贴着他的耳廓。
    “我的面试过了!我被录用啦!”丁厌进屋扒掉围巾,还亲了亲沙发上那只李芃芃留下的大号泰迪熊。
    “试用期三天,实习一个月转正,我算了算,实际到手工资比在李琰那儿高,就是离家有点远,但公司有食堂和健身房,工作环境也不错。啊这么好的工作!竟然让我捡漏了!”
    丁厌得意洋洋道:“下周一我就是有工作的人了!所以这周末我来请你们吃饭!”
    楚瀛捡起他乱丢的围巾,挂到进门的衣架上,问:“除了我还有谁?”
    丁厌下意识地捂了捂嘴,不过既然说漏了,索性就不遮遮掩掩了,道:“是我学长啦。这份工作是他帮忙推荐的……怎么说我也要感谢人家呀。”
    楚瀛走到沙发边,在他旁侧坐下,不苟言笑道:“虽然这是你的自由,我不该旁加干涉,但你明明拒绝了我,却又转头接受了其他人的帮助。你能解释一下这是为什么吗?”
    丁厌被倏尔严肃的氛围搞得不知所措,拘谨道:“你都说了是我的自由了……为什么还要让我解释。”
    “因为我想了解你的想法。”
    “我的想法是……我不想事事都依靠你。你已经送了我很多东西了,都是我还不上的,工作这种小事,我能自己解决。”
    楚瀛:“我从没想过要你还。”
    丁厌:“我知道,可我就是过意不去啊……”他扶着对方的胳膊摇了摇,“你不要用这样的语气跟我讲话,我会觉得自己是做错事的小朋友……”比你矮上一大截,抬不起头来。
    “那是我错了?”
    “你也没错……你的感受我也能理解。”
    男人的自尊心是很易碎的。这与身份地位无关,而是由好胜心和掠夺欲的强弱所决定,“没有被选择”常常是男人暴跳如雷和歇斯底里的根源。楚瀛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文明人,但文明并不能击败根深蒂固的原始本能;丁厌能理解对方的不快和如鲠在喉,但他也不可能丢掉刚到手的工作,只为了遂楚瀛的意。
    “你也知道我脑子笨呀。”丁厌拖着声音道,“你能跟笨蛋一般见识吗?我下次都听你的好了,你就别跟我摆脸色了……”
    鬼知道他下次换工作是猴年马月了,先答应再说。
    楚瀛的容色稍有缓和,牵起他的手,领着他去了房子的另一边。
    落地窗前有一张隆起的白布,下面堆着东西。
    “掀开看看。”楚瀛松开他的手。
    丁厌无暇多思地揭起那层布,一层层叠高的包装盒和印着logo的纸袋堆得像小山丘,他满心欢喜地拆开最顶上的那只盒子;从中捧出一条法式刺绣的花色长裙,垂坠感极好的衣料在光下轻薄如纱,能透肤色。
    他爱不忍释地将裙子贴在身上量着,呜呜呜,梦中仙裙。
    他回过身看楚瀛,不敢确信道:“真的全都是我的吗?”
    “不然还能是谁的?”
    丁厌把裙子慎重地放回盒子里,送了楚瀛一个比进门时要热烈十倍的拥抱;他甚至明白了当初他送曲荷那架珍藏版的轮船模型时,曲荷为什么会激动得当场管他叫老公。
    老公不是指哪个具体的人,而是一种称谓;就像老婆也并非是固定对象,而是一种赞美。
    要什么给什么,把惊喜送到眼前来的,怎么就不是老公了,性别和性取向重要吗?不重要!
    丁厌在楚瀛的左脸亲了三次,嘴唇亲了两次,表白道:“我好喜欢你,真的。”
    楚瀛那副眼神也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拿下他环在自己颈间的手臂,说道:“你慢慢拆,我去收拾下厨房。”
    丁厌被喜悦冲昏头脑,坐在地板上,拆完了那十来件新衣裳,还有两只容量小巧的包包,一个抹茶色,一个藕粉色,像刚出炉的马卡龙,可爱死。
    他欣赏过每条裙子的美态后,跑回客厅找楚瀛,对方拿着喷水壶在给绿植浇水,对他的换装游戏毫不关心。
    丁厌夺下水壶放一边,牵着人的手,眼神期冀地说:“我把每一件都试给你看?”
    别生气了别生气了……我得罪不起你,你是我的金主我的老板我的上帝……
    楚瀛只是那么看着他,一言不发。
    好,这是同意了。丁厌试着说:“那你先帮我把那些……搬回我家?”
    ***
    他怕楚瀛在他家待的无聊,随手塞了两本杂志给对方,然后躲进衣帽间化妆。
    楚瀛把那两本杂志顺着翻了一遍,又倒着翻了第二遍,总算等到了丁厌从房间里走出来。
    纵然他见过的美女一点也不比手里那两册时尚杂志上的少,可丁厌的新扮相还是令他眼前一亮。
    lily的体态轻盈,裙摆在她足尖涟涟而动,仿佛一泓云雾;她的眉枝精心修饰过,秀美的双目亮如清泉。黑发秀丽,唇瓣艳如鲜花,嘴角点着一粒红色小痣,脸侧的光晕来自系在细白耳垂上的银色耳坠。
    他一眨眼,她已翩然地来到他近前,芬芳扑鼻。
    丁厌没有刻意变换女声,只声调柔柔的问:“好看吗?”
    楚瀛没说话,把他拉到了怀里,按在膝上,亲吻他嘴角那粒朱砂红的小痣——
    “不行!”丁厌抗拒道,“这是我用眼线笔画的,不能舔。”
    他捂着楚瀛不听话的嘴,彼此的呼吸交错,紊乱的心跳声近在咫尺。丁厌生怕惊扰了空气里的微尘和光粒,微声道:“一个小秘密,我小时候这里的确长了一枚小痣,红的;但我怕换装后被人认出来,所以十七岁那年去把它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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